1、施工总承包业绩是否可以作为项目经理担任过类似的项目业绩的资格条件?项目经理业绩有无金额及年限要求?请明确。
答:项目经理要求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项目为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低于6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经理业绩无年限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3、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施工企业获奖情况评分中对同样属于国家级奖项的“鲁班奖”、“詹天佑奖”为每项2分,“国家优质工程奖”每项1分,有限定特殊投标人,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鲁班奖和国优奖均为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应评分统一修改为2分每项,詹天佑奖为科技进步奖,应取消评分或修改为1分每项。同时增加省级及市级获奖的得分要求。
答:取消詹天佑奖;增加承担的公共建筑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每个得0.5分。
4、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1、是否指的是完成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这三类业绩中的任意一类即可。2、作为联合体成员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是否有效。
答: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这三类业绩中的任意一类均可。作为联合体成员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有效。
5、招标文件对项目管理人员是否需要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并提供截图未做说明,请招标人明示。如需要一体化平台截图,请问是否需要提供附带二维码查询结果的截图。
答:按招标文件及省中心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6、“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关于”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的备注中要求提供签订承诺书,请招标人明示承诺书内容。
7、最高投标限价63448.0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3172.36万元与概算41236.09万元不符,如何参考?
答:以43172.36万元为准。
8、本项日预付款比例和扣回如何约定?
答:签订合同时约定。
9、本项目哪些主要材料、设备、半成品可参与价格调整,基期信息价为几月信息价?
答:合同专用条款“16价格调整”修改为:
本合同约定因物价波动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
(1)关于材料基准价格确定的约定:按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当月《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为基准价格。
(2)主材价格调整的约定:钢筋、电线电缆、商品混凝土、水泥、预拌砂浆、碎石、砂在实施时的武汉市建设工程信息价水平与《开工令》当月《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价格水平相比。除此之外的其它材料、设备和任何影响工程施工成本的其他事项,价格不予调整。
调整办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执行。
(3)人工、机械费调整:施工期间政府部门出台政策性文件的,按照文件执行。除此以外价格不予调整。
10、本项目防疫费如何计取?是否含在暂列金或者暂估价里?
答:防疫费用包含在建安工程费中。
11、招标文件对于“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未明确采用明标或者暗标,此处能否明确?
答:明标。
1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十、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3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有如下内容:
1-3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说明:“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情况表〞见本章“承包人实施计划”——“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表,
“拟投入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各表”见本章“承包人实施计划”---“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表”未在承包人实施计划中看到“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表”和“拟投入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请明确两个表格格式?
答:补充表格,详见招标文件。
13、请提供本项目的水电接驳点?
答:施工进场时确定。
14、能否提供本项目的地下室结构施工图和基坑支护图纸?
答:地下室见指挥中心结构图,基坑支护图见指挥中心典型剖面图。
15、施工场地原有房屋建筑是否全部完成拆迁?
答:有少量房屋需拆除。
16、能否在红线范国以外区域建设生活区和办公区?
答:可以在用地西侧空地搭建临时生活和办公设施。
17、现场是否有通往市政主干道的可用临时道路?
答:有。
18、请明确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为哪些?
答:(1)、业绩信息认定: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息必须在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中标结果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截图,否则认定为无效业绩。
(2)、业绩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如有)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的扫描件。
答:包含在施工工期内。
20、能否提供基坑支护设计图?
答:基坑支护图见指挥中心典型剖面图。
21、能否提供临水、临电接驳点位置?
22、能否提供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答:施工图设计时提供。
答:不提供。
24、能否提供污水处理站图纸?
答:在附属用房中。
25、初步设计中医务室和劳改改造用房平疫转换的污水处理设施均仅做预留,由专业公司进行专项设计。请明确施工图设计是否按此原则?
答:是。
26、能否提供各楼栋施工进度节点要求。
答:无。
27、能否提供现场临时水电接驳点。
答:施工进场确定。
28、现场是否可以提供办公、生活临建场地。
29、技术标总平面布置和资源配置是否需要考虑机电、装修、室外等阶段。
答:需要考虑。
30、是否需要投递纸质投标文件,如有则需要投递几份,以及提供投标地点。
答: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1、能否提供现场临时施工道路。
答:需建设临时道路。
32、请问商务报价部分除投标函外,是否只需填写(五、价格清单,详细报价表)此表即可?
33、招标文件P1234.5因擅自更换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兼职其它项目经理的违约约定: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材料名称)前,承包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或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承包人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100万元/人,违约金过高,建议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需拆除,为单位用房。场地房屋拆除费用包含在建安工程中,不含在第2条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36、招标文件中第173页投标文件封面和部分目录在一页,投标文件中目录是否另起一页设置?
答:按省中心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37、招标建筑图中无建筑装饰装修做法,此工程的装饰装修做法是否可参见“迁建项目扩初说明”中的做法?
答:可以。
3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表中为“承包人实施方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为“七承包人实施计划”,两者不符,在编制标书时是否以评分表为准?
答:编制标书时以评分表为准。
答:不公布。
40、请提供临水临电具体位置。现场临时用电的箱变是否由承包人承担安装?包括临水的接驳?
答:临水临电进场确定。临水临电设施费用含在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中。
41、投标人须知附录中,关于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明确中标后须签订承诺书,明确形式是否以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有无其他要求。
答:承诺书格式自拟。
42、鉴于住建部针对EPC工程于2020年已颁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该示范文本条款较为完备,建议使用2020年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答:按现有合同签订。
44、专用条款第1.4合同文件解释顺序约定为“(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协议、修正文件等书面材料;(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发包人要求;(8)承包人建议书;(9)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10)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11)招标文件;(12)投标文件。”鉴于中标后,双方需要就合同条款进行洽谈,形成的签订版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最终要的载体,因此建议将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放在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之前,即修订解释顺序为“(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协议、修正文件等书面材料;(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7)发包人要求;(8)承包人建议书;(9)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10)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11)招标文件;(12)投标文件”。
答:按原合同顺序。
45、专用合同条款第4.1条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7)约定:“工程验收合格后,至移交给接管单位期间所造成的损失风险由承包人承担。”鉴于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已经完成了全部施工任务,不可能再委派人员在现场进行管理,因此建议修改为“发包人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内接收工程,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工程的,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答:修改为“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内接收工程”。
46、专用合同条款4.1.10其他义务(20)条“施工过程中,如有非EPC承包人的工程同时作业,承包人有义务配合并按规定实施相应的管理。”,此处建议修改为“施工过程中,如有非EPC承包人的工程同时作业,承包人有义务配合并按规定实施相应的管理并收取相应的总承包管理及配合服务费”。
答:按原合同条款。
47、专用合同条款4.1.10其他义务(21)条“材料专项检测或发包人要求另行检测的由其另行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如检测无问题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如检测存在问题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须配合做好现场抽检工作。”,此处建议修改为“材料专项检测或发包人要求另行检测的由其另行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如检测无问题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如检测存在问题,该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须配合做好现场抽检工作。”
48、专用合同条款4.3分包,“承包人收取分包人的工程总承包服务费不得超过分包金额的3%。”,根据《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规定,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造价的3%~5%计算,因此建议此处3%修改为5%。
52、合同专用条款第11.5条约定“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逾期竣工,发包人有权按3万元/日历天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的3%”,该条约定的每日逾期竣工违约金及违约金上限较高,建议调减为“每日逾期竣工违约金5000元,上限为签约合同价的1%”。
53、专用合同条款15.3.2变更估价,(3)“……鄂建文[2018]24号文《关于调整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鄂建办[2020]42号文《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此文件不是湖北省最新文件规定,并与招标概算编制依据相违背,应修改为“……鄂建办【2019】93号《关于调整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厅头〔2021〕2263号《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答:增加“厅头〔2021〕2263号《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54、合同专用条款第15.5条约定“计日工适用通用条款中的B条款”,但通用条款中并无B条款,建议予以明确。
答:按通用条款执行。
55、合同专用条款第15.6条约定“暂估价适用通用条款中的B条款”,但通用条款中并无B条款,建议予以明确。
57、合同专用条款17.1.1.2合同价格的计价方法,“·鄂建办[2020]42号文《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此文件不是湖北省最新文件规定,应修改为“·厅头〔2021〕2263号《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答:增加“·厅头〔2021〕2263号《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答:改为按月核对,按季度支付。
59、合同中未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比例及期限,建议增加“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在合同正式签订并盖章生效后,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的80%。单项工程施工至结构封顶时,经分期检查核实,一直保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合格标准的,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10%支付,未达到合格标准的暂不予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检查核实,施工期间一直保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合格标准的,将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余额全部支付”。
61、合同专用条款17.1.1.1,“合同总价格由设计费、勘察费、工程保险费、本工程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暂估价、暂列金、建筑安装工程费组成”,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此处有误,应修改为“合同总价格由设计费、勘察费、工程保险费、本工程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暂估价、暂列金、预备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组成”。以下同。
答:修改为“合同总价格由设计费、勘察费、工程保险费、本工程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暂估价、暂列金、预备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组成”。
62、合同专用条款17.1.1.2合同价格的计价方法,“·鄂建办[2020]42号文《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此文件不是湖北省最新文件规定,并与招标概算编制依据相违背,应修改为“·厅头〔2021〕2263号《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63、建议在合同专用条款第17.3.3条中增加“本合同采用一般计税法,设计费用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建安施工费用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发包人分别向联合体各方支付设计费及建安施工费,联合体牵头人和各联合体成员按照各自收款金额分别应向发包人开具相应税率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国家发布新的增值税调整政策,则自增值税税率调整之日起,本合同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执行”。
64、合同专用条款21.1.1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建议增加“疫情”。
答:增加“疫情”。
65、由于法院判决书需要公开上网,但是仲裁裁决书无需上网,有利于保护双方商业秘密,建议将合同专用条款第24.1条争议解决方式修改为“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66、投标须知,其中工程保险限价为190万元请问:以上保险是否仅为工伤保险?
答:工程保险费是为建筑、安装工程购买的物料、机器、设备以及机器设备损坏的保险。
68、合同专用条款P145:建议在第17.1.1.2合同价格的计价方法内增加:湖北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调整的通知(2021)2067号及施工期间当地政府新下发的关于计价类文件。
答:增加湖北省住建厅〔2021〕2263号《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69、合同专用条款P145:第17.1.1合同价格形式中约定了合同中标价补充协议的签订,请明确施工图预算确定及补充协议签订的时限要求。
请问:请明确主要可调差的材料、设备、半成品具体材料名称。
答:钢筋、电线电缆、商品混凝土、水泥、预拌砂浆、碎石、砂。
72、招标公告中“3.1.4投标人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要求: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施工总承包类似项目是否认可?
答:认可。
73、根据本项目下发的附件,未能反映本项目建设的合规材料,本项目是否已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有,能否以附件的形式公布?
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办理,详见本次附件。
74、根据总工期(913日历天)及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3月18日)计算,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17日)不符,以哪个为准;
75、现场总承包临建区是否由业主指定位置搭设,请明确具体位置;
答:场地西侧空地(生态控制线内)。
76、请明确技术标是采用暗标还是明标编制;
77、本项目要求提供深化设计方案,对初步设计各专业图纸进行优化和深化设计,但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资料不完整,缺方案设计文件,缺AB门图纸、禁闭室图纸、监管区围墙等图纸。
78、电气专业缺弱电专业图纸,各楼栋缺电气平面图,照明平面图,火灾报警等缺少平面图。
答:弱电专业图纸不提供;电气平面图在强电T3中,照明平面图在照明初步设计中,火灾报警平面图在火灾报警初设女子监狱中。
79、缺各专业设计说明。
80、“招标文件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荣誉”中: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并明确在中标后须签承诺书”,请问此处的承诺书是指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履职承诺吗?
81、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3.1.4②中,对施工负责人的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而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对施工负责人的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请问以哪条为准。
答:以招标公告中要求为准。
8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条设计企业获奖情况中“国家级(由中国建筑学会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一等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一等奖是否为“年度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一等奖(优秀(公共)建筑设计)”。
答: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方)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承担的类似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由中国建筑学会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一等奖。
83、招标文件“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对类似项目的定义为“为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低于6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3条对类似业绩的定义为“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低于6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请问以哪项为准。
答:类似项目的定义为“为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低于6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
84、根据鄂建设规〔2021〕2号《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担任过不低于拟建项目等级和规模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条件,因此,本次招标文件中关于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是否指担任过规模为“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低于6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请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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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初步设计第九章“消防设计专篇”第五条“消防系统管材”要求:
(1)室内消火栓管采用内外壁热浸镀锌钢管,采用沟槽式卡箍连接。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材:管径>DN50采用沟槽式卡箍连接。管径≤DN50采用涂塑碳钢管,卡压方式连接。
请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径>DN50管材是否与室内消火栓管采用同材质,为内外壁热浸镀锌钢管,请明确?
答:采用相同材料。
答:施工图设计时确定。
87、初步设计第十三章“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中第三条“绿色建筑技术设计方案”要求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车位数占总车位数比例不低于10%,与第六章“建筑电气设计”中第四条“装机容量及变配电室设置”要按20%车位配置求充电桩是否矛盾?请明确以哪个要求为准。
答:以20%为准。
88、医务所是否有净化区域划分要求,对于重要医疗设备机房(加速器室、CT、MRI、DSA、ECT、PET等)是否有净化等级要求?
答:医务所无净化区域划分要求,医疗设备机房以提供的技术文件为准。
89、能否提供地下管线图纸?
答:施工时确定。
91、请问本工程施工阶段有无具体节点工期要求?
答: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
92、根据总工期(913日历天)及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3月18日)计算,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17日)不符,以哪个为准;
93、现场总承包临建区是否由业主指定位置搭设,请明确具体位置;
94、请提供现场临水临电接驳点及容量大小;
答:施工进场时明确。
95、请提供现场排污接驳点位置。
96、请明确技术标是采用暗标还是明标编制;
答:需拆除,单位用房。场地房屋拆除费用包含在建安工程费中,不含在第2条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1)请明确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哪些材料。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2近年完成的项目情况表中,要求提供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如有)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的扫描件。
答:详见答疑18。
(2)“承接过类似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是否可以理解为未竣工验收的项目。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竣工项目和竣工项目皆可。
99、p37、p54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由于学校类设计院人员在设计院任职,但社保由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缴纳,可否改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是投标人或提供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答:改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是投标人或提供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100、请问勘察费,设计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是否可在最高限价以内自主报价,并计入投标总价?
答:自主报价,并计入投标总价。
101、招标文件中注明合同价格不因物价波动进行调整,投标文件是否需要提供“价格指数权重表”?
答:无需提供。
102、招标文件第181页,第4条说明“单位为元精确到百数位”,报价是否单位应修改为万元且保留两位小数?
答:单位为元精确到个位数。
103、概算文件中室外工程缺少室外土石方、原有围墙拆除、原有建筑拆除、监管区围墙等工程概算明细,请提供。
答:本项目的概算文件已全部提供。
104、本项目以2022年11月25日发布的附件图纸及初步设计说明为基础进行深化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