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9时许,福州鼓楼区东街省立医院公交车站旁,一名中年女子抱着孩子坐在边上,她脚下放着一个自制的“回收药品”牌子,上面罗列各种药品,其中包括片仔癀、保济丸等普通药品。
这名药贩称,她主要回收2010年后生产的药品,要求药品外包装比较完好,拆封过的不收,快过期的药品也基本不收。记者顺口询问了达美康的回收价格,药贩表示回收价一般为药品原价的40%左右,每种药品的回收价格不同,如果量多的话,回收价还可以再高点。
该名药贩说,许多药品都没有列出来,可以将药品带到现场来看看,到时再具体定价。他们回收药品主要是为了赚取中间的差价。他们以低价从家庭、个人手中回收药品后,再转手卖给回收商,从中获取利润。
这些回收的药品会流往何处?对此药贩含糊地说,一般都销到一些小诊所去。为了说服记者,药贩一再声称,回收的都是正规药品,正常情况下没什么问题。
药监部门:私人回收药品违法
业内人士表示,药品回收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因为药品的存放条件比较特殊,易受温度、光线、湿度等的影响。如果药贩没按说明书的储存条件去储存回收来的药品,可能会导致药品变质,引发副作用。
更令人担心的是,药贩对药品性能不一定熟悉,收到假药也可能不知情,如果回收了过期的药品或者假药,再销售到农村或者一些小诊所内,服用者极容易产生不良反应,甚至会危及性命。
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陈先生表示,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药品经营必须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允许私下买卖经营行为,无论是街头收药,还是将药品倒卖给药贩都属违法行为。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福州市不少药店都有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点,市民可将家中过期药品送到指定药店回收。他呼吁市民不要参与市面上的私人药品回收,为不法药贩提供货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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