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三府函〔*号),受(略)委托,我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三都县普安镇交梨农业孵化园园区内三号规划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略)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本次出让地块位于三都县普安镇交梨农业孵化园园区内三号规划地块,土地面积:15346平方米(祥见:出让宗地规划经济指标图)。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土地
面积
(㎡)
性质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容积
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
限高(米)
停车位(个)
三号宗地
普安镇交梨孵化园
15346
二类工业
1.0
≥20
≤45
24
30
50
70
二、挂牌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本次采取公开(略)出让,以宗地最高成交价确认宗地得主,该宗地挂牌起始价为150元/平方米。报价必须按档报价,每档递增幅度为10元/平方米,竞买者可以一次增加1个档次叫价,亦可增加若干个档次叫价。
三、竞买人资格及报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单独申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