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和拍卖必须具备三家或三家以上具有资格的竞买方时才可以进行,挂牌出让则没有数目限制。拍卖和挂牌两种方式均以“价高者得”为胜出的标准,各申请方竞争的核心是出价能力和价格水平。而招标则通常有“价高者得”和“综合满意度最佳”两种评定标准,即竞争的核心可以是价格,也可以是包括价格在内的多种因素的综合水平。
2、公开程度和竞争程度
3、竞买方的思维特征
在拍卖和挂牌中,竞争的核心是价格,竞买方在竞争过程中,主要考虑的也是如何在价格上“击败”对手,特别是在现场竞价的过程中,现场气氛、心理因素等都会对竞买方的决策产生一定的外部影响。招标中,特别是采取综合评标的情况下,竞争方往往要精心设计方案、编写标书,全面考虑资金、技术、效益等各项因素的综合作用,提交自己认为最满意的方案。
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详细流程
(一)土地招标出让工作程序
1、制订工作方案:制订招标前期工作方案报领导审定。
2、编制招标文件:根据地块材料编制、印刷招标文件。
5、组织现场踏勘:组织意向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答疑。
11、公布成交结果:招标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招标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投标保证金。
(二)土地拍卖出让工作程序
1、制订工作方案
2、编制拍卖文件
3、发布拍卖公告
4、出售拍卖文件
5、组织现场踏勘
6、受理竞买申请
7、审查竞买资格
9、公布成交结果
10、签订出让合同
(三)土地挂牌出让工作程序
2、编制文件
3、发布挂牌公告
4、出售挂牌文件
7、审查挂牌资格
9、揭牌: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日次日,按照挂牌文件规定确定是否成交,并确定竞得人。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缴纳定金。同时,对需要现场竞价的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并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缴纳定金和佣金。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