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水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配合开展节水型企业评价认定。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水行政主管部门重点围绕火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啤酒、有色等高耗水行业企业,组织企业开展市级节水型企业评价认定申报,并于2022年6月1日、9月1日前分两批次组织企业将节水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一式4份)及推荐意见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组织评价认定。
二、做好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园区推荐。积极指导企业、园区开展创建申报,推荐火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啤酒、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申报2022年度省级节水标杆企业;推荐工业园区申报2022年度省级节水标杆园区,并于2022年9月10日前,将节水标杆企业、园区申报材料及初审意见(纸质版、电子版各4套)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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