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将至,为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强化警示教育,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6月2日,周口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1、扶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艳玲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20年4月,张艳玲任扶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商水县居民王某某现金2万元,为其承接扶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刷业务提供帮助。张艳玲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张艳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商水县供销合作社原党组书记、理事长杨玉中,计财股股长范建团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9年11月,杨玉中任商水县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长,范建团任计财股股长期间,商水县供销合作社向下属企业县供销百货大楼借款15万元,杨玉中安排范建团以现金形式存放,未按照规定入账,坐收坐支,经杨玉中签字同意后用于支付餐费烟酒招待费7.89万元。2022年1月,杨玉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范建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淮阳区教育体育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井宏泉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07年至2020年春节、中秋及2021年春节期间,井宏泉多次收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赵某、常某某、张某某等53人所送礼金共计114.6万元。井宏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井宏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指出,上述3起典型案例涉及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反映出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对这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彰显了周口市委毫不动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和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