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徐明锋)3月22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销售“国窖”、“天之蓝”、“海之蓝”、“剑南春”、“五粮液”侵权白酒,近期,海口美兰祥浩酒业、海口美兰祉翰烟酒行共被罚款2.1万元。
1月6日,根据举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美祥路9#铺面的海口美兰祥浩酒业依法进行检查,发现海口美兰祥浩酒业货架上摆放着用于销售的“国窖”、“天之蓝”、“海之蓝”、“剑南春”白酒,经鉴定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执法人员查明,海口美兰祥浩酒业于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从多个客户手中共回收1瓶“国窖”(52°500ML)、5瓶“天之蓝”(52°480ML)、3瓶“海之蓝”(52°480ML)、3瓶“剑南春”(52°500ML)。“国窖”(52°500ML)回收价为每瓶880元,标价为每瓶970元;“天之蓝”(52°480ML)每瓶回收价为270元,标价为每瓶330元;“海之蓝”(52°480ML)回收价为每瓶100元;标价为每瓶160元;“剑南春”(52°500ML)回收价为每瓶330元,标价为每瓶410元。购进后,尚未售出。上述产品的货值总计4330元。
1月6日,根据举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美祥路美祥酒店一楼39-1号铺面的海口美兰祉翰烟酒行依法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海口美兰祉翰烟酒行货架上存放着用于销售的1瓶“剑南春”、1瓶“五粮液”,经鉴定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执法人员查明,海口美兰祉翰烟酒行于2021年12月从一男子处共回收1瓶“剑南春”(52°500ML)、1瓶“五粮液”(52°500ML)。购进后,一直存放在店内未售出。“剑南春”(52°500ML)回收价为每瓶280元,标价为每瓶400元;“五粮液”(52°500ML)回收价为每瓶800元,标价为每瓶980元。上述产品的货值总计13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