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618来了,各大电商平台、线下实体店为了吸引顾客消费者可谓是花样摆出,“满减”“折扣”“买一送一”各种促销手段层出不穷,网上购物促销套路更是让人抓狂。
为了享受商家那点折扣,又是列方程解X,又是写函数画图,像是在做黄冈密卷。财务表示:“真扛不住了,钱包和工作量都扛不住了”。
对这些促销模式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如何开票?所以,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
打折”与“满减"的财税处理
1.打折的财税处理
无论是线上购物,还是线下血拼,“打折”是日常商家使用频率最高的促销手段之一。“打折”就是以原价乘以折扣率得出实际成交价格的促销方式。
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为促进销售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实务当中最常遇到的就是买一件全价,买两件八折等等,就属于商业折扣。
【案例一】
例如,甲公司是生产设计加工为一体的品牌服装公司,2020年6月18日,为促销而给与购买方按原销售价格打9折的优惠,该批货物原销售价50万元,促销价格45万元,给与的商业折扣5万元。甲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万元,在发票金额栏注明的商业折扣价款为5万元,该批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那么,甲公司应确认的企业所得税收入为多少万元?
政策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因此,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45万元(50-5)确定销售商品的企业所得税收入金额。
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50.85
贷:主营业务收入4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85
(1)发票开具要求:
①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②未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仅在发票“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2)具体开票步骤:
①首先正确输入商品单价(优惠前的)、数量
②在开票页面找到“折扣”栏,点击后输入折扣率(注意别填错了,这个是优惠金额占总金额的比例)
③核对数据,无误后打印发票。
2.关于满减、返券的活动
除了打折以外,还有一种形式经常见到,那就是“满减”。“满减”是指当消费达到一定金额时,对原价再减免一部分价款的促销方式,这其实是变相的“打折”方式,“满减”与“打折”的区别只是折后价格的计算方法不同。
在“打折”与“满减”促销方式下,均可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来确认销售收入,销售发票可以直接开具折后金额也可以在发票上分别列示原价和折扣金额。
【案例二】
A商铺销售一件衣服和帽子合计209元,“满减”和“返券”折扣比例大不同!
①如果是”满100减50“的活动。本次销售活动优惠额为100元,相当于消费者花109元购买209元商品,折扣比例为52%
②如果是”满100返50“的活动,则消费209元可获得100元返券,也就是说花209元购买了309的东西,折扣比例为67%
对于消费者来说,还是直接打5折最划算!
注意:在“打折”与“满减”促销方式下,均可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来确认销售收入,销售发票可以直接开具折后金额也可以在发票上分别列示原价和折扣金额。
有偿赠送:买一赠一
1.所得税方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2.增值税方面
(1)买一赠一以折扣销售的形式开具发票的:商品和赠品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上,且商品和赠品的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2)没有以折扣销售方式的形式开具发票的,商品以其销售额计征增值税,且赠品要视同销售,以赠品的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无偿赠送:抽奖送礼品、红包
1.无偿赠送实物礼品:自从直播带货大热以后,很多厂家、商家纷纷通过直播的方式销售产品,直播抽奖送礼品,相信不少的朋友遇到过!
那么,直播抽抽奖,赠送的礼品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
纳税人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是否需要视同销售,要看业务的具体情况(是有偿赠送还是无偿赠送),对于需要视同销售的,应当按规定视同销售处理,避免少交税;无需视同销售的,注意规范处理,避免多交税。
因此,赠送的“盲盒”也需要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的确认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先后顺序。
对于收到现金网络红包的个人,要按照“偶然所得”交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