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三、其他提醒事项
一、海南洋浦椰岛恒鑫贸易有限公司与保立粮油(江苏)有限公司诉讼案件
公司子公司恒鑫贸易起诉保立粮油,要求保立粮油返还货款524.50万元并赔偿损失。
报告期内二审判决(维持一审):1、保立粮油向恒鑫贸易返还货款524.50万元;2、保立粮油向恒鑫贸易支付违约金26.225万元;3、驳回恒鑫贸易其他诉求。保立粮油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目前恒鑫贸易拟申请执行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段守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贺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唐健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600238股票简称:海南椰岛编号:2024-036号
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