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知录·禁酒》清·顾炎武酒籍学习系列三十

顾炎武一生于酒,经历了年轻时的好酒善饮、中年后的即兴畅饮和晚年时的非礼勿饮。《日知录·禁酒》之意并非提倡禁止酿酒、买卖酒和饮酒,顾炎武在其中所提“先礼后刑”的酒政理念表明,他是继承了自孔子以来的传统儒家“德治”思想,而主张“以德治酒”:先之以酒礼之教,后之以酒刑之罚。其“禁酒”概念属于“后刑”范畴,是指当以酒礼教民无效或失效时对涉酒的悖礼之事所采取的惩戒手段。在顾炎武的酒政思想中,酒礼与酒刑在政治功效上是相辅相成的,它们构成王道酒政的两个方面:酒礼是防酒患于未然,酒刑是惩酒罪于已然。

关键词:《日知录》;禁酒;酒政;礼;刑

01

一、顾炎武与酒

顾炎武(1613—1682)所著《日知录》第二十八卷,是以“禁酒”为题,乍看起来似乎顾炎武是主张禁止酿酒、买卖酒和饮酒,而其实不然。

顾炎武自己在年轻时,其实很爱喝酒。这从他在17岁加入复社后与归庄(1613—1673)的交往中可以得到证实。乾隆《昆新志》载:

“归庄,字玄恭,昌世子。少通五经,工诸体书。性豪放善饮,酒酣落笔,辄数千言不能止。……生平最善顾炎武,以博雅独行相推许,而俱不谐于俗。里中有归奇顾怪之目。诗歌、古文、墨竹无不工,自谓狂草近代无敌,以酒至者,长笺短幅,挥洒不倦,独不喜应贵介。”[1]

归庄“性豪放善饮”,顾炎武又如何呢炎武自述有云:

“自崇祯之中年,先王考寿七十余无恙。而叔父(引者案:即炎武从叔父顾兰服)既免丧,天下嗷嗷方用兵,而江东晏然无事。以是余与叔父洎同县归生(引者案:指归庄),入则读书作文,出则登山临水,闲以觞咏,弥日竟夕。”[2]162

“闲以觞咏,弥日竟夕”之说表明,顾炎武平素空闲时,常爱跟几个亲朋好友一起,赋诗饮酒。

在这一时期顾炎武致归庄的信札中,更有如此自述:

“别兄归至西斋,饮酒一壶,读《离骚》一首,《九歌》六首,《九辩》四首,士衡《拟古》十二首,子美《同谷》七首,《洗兵马》一首。壶中竭,又饮一壶。夜已二更,一醉遂不能起,日高三四丈犹睡也。月之二日将往千墩,面兄之期当在初七八。届期更以酒三爵榼一架奉访于西郊(引者案:归庄系昆山积善乡李巷人。积善乡在县城西北。)与兄考五经谱四声可哉”[2]223

由此可见,顾炎武年轻时不但好酒,而且还不时要喝得醉卧不起!

南明弘光元年(清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顾炎武33岁,是年五月朔,他和几位亲友在常熟语濂泾家中为其嗣母王贞孝庆寿,他后来追述其事道:

“自余所及见,里中二三十年来号为文人者,无不以浮名苟得为务,而余与同邑归生独喜为古文辞,砥行立节,落落不苟于世,人以为狂。已而又得吴生。吴生少余两人七岁,以贫客嘉定。于书自《左氏》下至《南北史》,无不纤悉强记。其所为诗多怨声,近《西州》、《子夜》诸歌曲。而炎武有叔兰服,少两人二岁;姐子徐履忱少吴生九岁,五人各能饮三四斗。五月之朔,四人者持觥至余舍为母寿。退而饮,至夜半,抵掌而谈,乐甚,旦日别去。”[2]113

这里,顾炎武自己提到其酒量是“能饮三四斗”1!这天为王贞孝庆寿毕,他们四个(顾炎武和其叔父兰服、外甥徐履忱、挚友吴其沆)又接着喝酒,一直喝到午夜。

顾炎武45岁北游以后,有时也还喝酒。葛虚存《清代名人轶事·顾亭林好学》说:

“亭林先生自少至老手不释书,出门则以一二羸马捆书自随。偶边塞亭障,呼老兵诣道边酒垆,对坐痛饮。咨其风土,考其区域。若与平生所闻不合,发书详正,必无所疑乃已。马上无事,辄据鞍默诵诸经注疏,遇故友若不相识,或颠坠崖谷,亦无悔也。精勤至此,宜所诣渊涵博大,莫与抗衡与!”

这里提到了“呼老兵诣道边酒垆,对坐痛饮”,说明顾炎武北游以后在某种特定情况下还是会即兴“痛饮”几杯。

直到康熙年间,顾炎武也没有戒酒,只是喝起酒来有明显的自我节制意识了。清·钮琇2《觚剩续集》卷二《人觚·严拒夜饮》云:

“亭林先生,貌极丑怪,性复严峻。鼎革后独身北走,凡所至之地,辄买媵婢,置庄产,不一二年即弃去,终已不顾。而善于治财,故一生羁旅,曾无困乏。东海两学士,宦未显时,常从假贷,累数千金,亦不取偿也。康熙丙辰(引者案:即康熙十五年,公元1676年,是年顾炎武64岁),余在都下,而先生适至,两学士设宴,必延之上座,三爵既毕,即起还寓。学士曰:‘甥尚有薄蔬未荐,舅氏幸少需,畅饮夜阑,张灯送回何如’先生怒色而作曰:‘世间惟淫奔纳贿二者皆于夜行之,岂有正人君子而夜行者乎’学士屏息肃容,不敢更置一词。”

这里提到了“三爵3既毕,即起还寓”,说明顾炎武晚年每次与人喝酒,只是依礼喝完三杯,便起身打道回府了。

02

二、“禁酒”题解

1.【原文】先王之于酒也,礼以先之,刑以后之。[3]3]

【译文】关于酒,先王是先教之以礼,后罚之以刑。

2.【原文】《周书·酒诰》4:“厥或告曰:‘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此刑,乱国用重典也。《周官·萍氏》:“几酒,谨酒。”而《司虣》:“禁以属游饮食于市者。若不可禁,则搏而戮之。”此刑,平国用中典也。[3]3]

【译文】《尚书·周书·酒诰》:“倘使有人向你告发有民众集体饮酒的事件,你不可无所作为,须将聚饮者一个不漏地统统抓起来押回京师,我将诛杀之。”这是国家政局不稳时所实行的严厉禁酒令。《周礼·秋官·萍氏》:“不得非时饮酒,节约用酒。”而《周礼·地官·司虣(bào)》:“禁止在街市上聚众游逛吃喝。倘有违禁者,则予以逮捕,一并处死。”这是国家政局平稳时所实行的宽严相济的常规禁酒令。

3.【原文】“一献之礼,宾主百拜,终日饮酒而不得醉焉。”5则未及乎刑而坊6之以礼也。故成康以下,天子无甘酒之失,卿士无酣歌之愆。至于幽王,而“天不湎尔”之诗7始作,其教严矣。”[3]3]

【译文】(依先王所制定的酒礼)“每一次敬酒,宾主之间都要行很多礼,这样纵使整天喝酒也不至于喝醉了。”是不待因饮酒起祸端而以酒礼防患于未然啊!所以西周成王、康王及其后几位天子都没有酗酒的毛病,官吏也无沉湎于饮酒歌舞的陋习。及至周幽王,才有(《诗经·大雅·荡》)“上天不让你沉迷于酒色”的诗教,其教训严厉啊!

4.【原文】汉兴,萧何造律,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罚金四两。曹参代之,自谓遵其约束,乃园中闻吏醉歌呼,而亦取酒张饮,与相应和。是并8其画一之法而亡之也。坊民以礼,酂侯既阙之于前;纠民以刑,平阳复失之于后。宏羊9踵此,从而榷酤,夫亦开之有其渐乎[3]3]

【译文】西汉初建时,萧何制订了法律,规定三人以上无故集体饮酒罚金四两。曹参接替萧何做了丞相,自称要依萧何所定律令行事,可是在游园时听到有官吏醉酒后高歌狂呼的声音,他竟然自己也取酒设席,痛饮起来,还高歌呼叫,与那些醉酒的官吏们互相应和。这是摒弃了既有的统一法度而使其化为乌有了。起先以礼教来预防百姓酗酒生祸的工作,酂侯萧何就不曾做过;后来以刑罚来纠正民众违礼饮酒的行为,平阳侯曹参又是失职。桑弘羊紧步其后尘,进而奏请武帝实行酒类专卖制度,其制度的创设莫非早就有先兆了

5.【原文】武帝天汉三年,初榷酒酤。昭帝始元六年,用贤良文学之议,罢之,而犹令民得以律占租卖,酒升四钱,遂以为利国之一孔,而酒禁之弛实滥觞于此。(原注:《困学纪闻》10谓:“榷酤之害甚于鲁之初税亩。”)[3]3]

【译文】汉武帝天汉三年(前98年),开始实行酒类专卖。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采纳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的建议,废除了酒类专卖制度,但还允许民间酿酒酤卖,并要求酤卖者自行呈报所得之利,按酒价每升四钱向官府交纳酒租,政府也就把这当作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一个途径了,而禁酒法令的废弛其实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原注:王应麟《困学纪闻》说:“酒类专卖制度比春秋时期鲁国在宣公十五年实行的按亩征税的田赋制度危害更大。”)

6.【原文】然史之所载,自孝宣已后,有时而禁,有时而开。至唐代宗广德二年十二月,诏天下州县,各量定酤酒户,随月纳税,除此之外,不问官私,一切禁断。自此名禁而实许之酤,意在榷钱而不在酒矣。宋仁宗乾兴初,言者以天下酒课月比岁增,无有艺极,非古禁群饮节用之意。11孝宗淳熙中,李焘妻谓,设法劝饮,以敛民财。周辉《杂志》以为,惟恐其饮不多而课不羡,此榷酤之弊也。12

【译文】然而史籍之所载,自汉宣帝(西汉第十位皇帝)以后,酒禁是时而行之,时而解之。到了唐代宗(唐朝第八位皇帝)广德二年(764年)十二月,诏谕天下,各州县酌情确定酤酒户数,按月交纳酒税,除此之外,不论官府或私人,一律禁绝酒类买卖。从此,名义上虽然还在禁酒,而实际上却又特许酒类买卖,其用意显然是在征收酒税而非治酒患本身了。宋真宗乾兴(1022年)之初,有论者以为,天下酒税逐月逐年增加,缺乏底线标准,有违古时禁止聚众饮酒以节约粮食的初衷。南宋孝宗淳熙(1174—1189年)间,李焘(1115—1184)妻子杨氏说:“设立法令,鼓励饮酒,意在搜刮民财。”周辉《清波杂志》认为,唯恐民众饮酒不多以致酒税不足,这是酒类专卖制度的弊端。

7.【原文】至今代,则既不榷缗而亦无禁令,民间遂以酒为日用之需,比于饔飧之不可阙,若水之流,滔滔皆是,而厚生正德之论莫有起而持之者矣。

【译文】到了当代,则不但国家征收酒税时不收铜钱,连禁酒法令都没有了,酒已经成为百姓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就好比家常早晚之餐不可或缺,酒如洪水弥漫,到处泛滥,而不再有人出来主持正义,重申“厚民之生,正人之德”的儒教之旨了。

8.【原文】邴原13之游学,未尝饮酒,大禹之疏仪狄也;诸葛亮之治蜀,路无醉人,武王之化妹邦也。《旧唐书·杨惠元传》:“充神策京西兵马使,镇奉天14。诏移京西,戍兵万二千人,以备关东。帝御望春楼,赐宴,诸将列坐。酒至,神策将士皆不饮。帝使问之。惠元时为都将,对曰:‘臣初发奉天,本军帅张巨济与臣等约曰:“斯役也,将策大勋,建大名,凯旋之日,当共为欢。苟未戎捷,无以饮酒。”故臣等不敢违约而饮。’既发,有司供饩于道路,唯惠元一军瓶罍不发。上称叹久之,降玺书慰劳。及田悦叛,诏惠元领禁兵三千,与诸将讨伐,御河夺三桥,皆惠元之功也。”能以众整如此,即治国何难哉!(原注:沈括《笔谈》言:“太宗朝,禁卒买鱼肉及酒入营门者有罪。”15)

9.【原文】文成帝大安四年,酿酤饮者皆斩。金海陵正隆五年,朝官饮酒者死。元世祖至元二十年,造酒者本身配役,财产女子没官。可谓用重典者矣。然立法太过,故不久而弛也。

【译文】北魏文成帝大安四年(389年),规定不得酿酒、卖酒、饮酒,违者一律处斩。金海陵正隆五年(1160年),规定朝廷官员不得饮酒,违者处死。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年),规定不得造酒,违者本人要被发配从事苦役,家中财产和所有女子都要被没收入官。这些都堪称是严刑峻法了。但是因为这些法令太过苛严,所以不久就被废除了。

10.【原文】水为地险,酒为人险。故《易》交16之言酒者无非《坎卦》。而《萍氏》:“掌国之水禁”17。水与酒同官。(原注:黄鲁直作《黄彝字说》云:“酒善溺人,故六彝18皆以舟为足。”19)徐尚书石麒20有云:“《传》21曰:‘水懦弱,民押22而玩之,故多死焉。’酒之祸烈于火,而其亲人甚于水,有以夫世尽夭于酒而不觉也。”读是言者可以知保生之道。

【译文】水是地面上的风险,酒是人生中的风险。所以《周易》表示“阴阳之交”的卦(坎和离)中只有象征凶险的《坎卦》才讲到酒。而《周礼·秋官·萍氏》:“(萍氏之官)执掌国家水禁事务(以防止人们进入河川危险之处和不合时令地捕鱼捉鳖)。”政府中主管水禁和酒禁事务的是同一职官。(原注:黄庭坚所临摹的《黄彝字说》说:“酒会淹没人,所以祭祀用的六种酒鼎的脚部都被制成像船一样的形状。”)弘光时吏部尚书徐石麒曾说:“《左传》说:‘水柔弱,民众爱到河川中嬉戏,因此很多人溺毙其中。’酒给人类造成的祸害远大于火,但是它跟人类的亲近程度却超过了水,这或许就是世人都因酒折寿却还没有意识到的原因吧。”读了这些话便可懂得养生之道了。

11.【原文】《萤雪丛说》23言:“顷年陈公大卿生平好饮,一日席上与同僚谈,举‘知命者不立乎巖墙之下’24问之,其人曰:‘酒亦巖墙也。’陈因是有闻,遂终身不饮。”

【译文】《萤雪丛说》说:“从前陈老先生陈大卿平素喜好饮酒,有一天在酒席上与同僚对谈,他问同僚‘知命者不立乎巖墙之下’是什么意思,同僚回答说:‘酒亦如危墙啊!’陈老先生自从听了这番话,便终身不再饮酒。”

12.【原文】顷者米醪不足25,而烟酒兴焉26,则真变而为火矣。

【译文】近年来市场上米酒供应短缺,人们又开始吸起烟草、喝起烧酒来了,这可真是变饮水(酒)而为吞火了。

03

三、总评

顾炎武一生著述宏富,其中《日知录》最为重要,作者曾自称其“平生之志与业皆在其中”[4],并曾如是申明其著作之旨:“别著《日知录》上篇经术,中篇治道,下篇博闻共三十余卷。有王者起,将以见诸行事,以跻斯世于治古之隆”[5]。《禁酒》之言当然也是其献给未来“王者”(顾炎武所期望将来出现并坚信必定会出现的华夏国家的统治者)的,属于国家治理之策,表达了顾炎武的酒政思想。其中开宗明义第一句“先王之于酒也,礼以先之,刑以后之”,是顾炎武酒政理念的集中表达。这一理念反映了这位“旷世大儒”的国家治理思想完全继承了孔子“先礼后刑”27的德治理念,它是儒家这一传统政治理念在其酒政思想中的鲜明体现。必须依据这一理念来理解顾炎武的“禁酒”概念,而不能凭主观臆想而望文生义地将其理解为一般意义的反对酿造、买卖和饮用酒。

参考文献:

[1]归荘.归庄集(附录二引)[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578-579.

[2]顾炎武.顾亭林诗文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3:162.

[3]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八)[M]//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外七种).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4]顾炎武.亭林文集(卷三)[M]//顾亭林诗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83.

[5]顾炎武.蒋山佣残稿(卷一)[M]//顾亭林诗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83.

1这里“斗”是指容量比较大的一种盛酒器。王伯祥《史记选》注:“斗,酒器之大者。就是《诗.行苇》‘酌以大斗’的斗,今俗犹管大酒杯叫酒斗。”(转引自潘飞:《“斗卮”是大酒杯吗》,《现代语文(教学研究版)》2009年第6期。按:潘飞在此文中提到,著名语言学家裘锡圭先生认为,《诗经》里讲的“斗”是指舀酒的勺之类的器皿。)

2钮琇(—1704):字玉樵,一字书诚,江苏吴江南麻(今苏州吴江区盛泽镇)人。康熙十一年(1672)拔贡生。历任河南省项城县知县、陕西白水县知县兼摄沈邱蒲城事、广东省高明县令。康熙四十三年(1704)病卒于高明县县令任上。孑然一身,数年后方得归葬。著有笔记小说《觚剩》《觚剩续编》等。

3《诗·小雅·宾之初筵》:“三爵不识,矧敢多又”。郑玄笺:“三爵者,献也,酬也,酢也。”“酬,报也。饮酒之礼,主人献宾,宾酢主人,主人又饮而酌宾,谓之酬。”《礼记·玉藻》:“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则坐。”(言言:欢言也。油油:和悦恭谨的样子。)

4《酒诰》是周公在武王东征讨伐纣王之后所作。当时武王之弟康叔尚年幼,周公鉴于商纣王因沉湎于酒色而亡其国的教训,乃作此文以戒之。

5此处引述《礼记·乐记》之语:“是故先王因为酒礼,壹献之礼,宾主百拜,终日饮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之所以备酒祸也。”(译文:因此先王特制酒礼,单单为了一次饮酒,宾主之间就要行很多礼,这样就算是整天饮酒也不至于喝醉了,这是先王为防止因饮酒起祸端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啊!)

6坊:通“防”。

7此指《诗经·大雅·荡》:“文王曰咨,咨女殷商。天不湎尔以酒,不义从式。既衍尔止,靡明靡晦。式号式呼,俾昼作夜。”(译文:文王说:唉!可叹息啊你殷纣王。老天没教你沉迷于酒色,实不该如此恣情纵欲:举止失礼,日夜不分;狂呼乱叫,昼夜颠倒。)

8并:摒弃。

9宏羊:即桑弘羊。《日知录》刊刻者为避乾隆皇帝爱新觉罗.弘历之讳,改写弘羊为宏羊。桑弘羊(前152年-前80年),河南洛阳人,西汉政治家、理财专家、汉武帝的顾命大臣之一,官至御史大夫。自元狩三年(前120年)起,在武帝大力支持下,先后推行算缗、告缗、盐铁官营、均输、平准、币制改革、酒榷等经济政策。酒榷制度是桑弘羊在天汉元年(前100年)担任大司农期间推行的。

10《困学纪闻》:南宋学者王应麟(1223—1296)所撰札记考证性质的学术专著。以下引文出自《困学纪闻》四《萍氏几酒》条。

11《宋史·志第一百三十八·食货下七》:“乾兴初,言者谓:‘诸路酒课,月比岁增,无有艺极,非古者禁群饮、教节用之义。’”《日知录》谓“宋仁宗乾兴初”,当系“宋真宗乾兴初”之误。

12南宋·周辉(1126—1198)《清波杂志》卷六:“榷酤创始于汉,至今赖以佐国用。群饮者唯恐其饮不多而课不羡也,为民之蠹,大戾于古。今祭祀、宴餐、傀遗,非酒不行。田亩种秫,三之一供酿财曲蘖,犹不充用。”(刘永翔:《清波杂志校注》,中华书局,1994年,第234-235页)

13邴原:字根矩,北海朱虚(今山东临朐东)人。生当汉魏之际。建安十五年(公元210年),应征出任曹魏司空掾,后迁丞相征事,再迁五官将长史。曾跟从曹操出征东吴。邴原原本很喜欢喝酒,后来外出游学,怕喝酒荒废学业,毅然戒酒。每逢有人劝酒,他都只是朝酒杯望一眼,然后含笑摇手,表示自己不会饮酒。其学成回乡后,广收门徒,依然滴酒不沾,尽心教学。

14唐朝奉天在陕西乾县。

15此段话节引自北宋政治家、科学家沈括(1031—1095)所著《梦溪笔谈·杂志二》:“太祖朝常戒禁兵之衣,长不得过膝,买鱼肉及酒入营门者,皆有罪。”(译文:宋太祖曾经告诫禁军的衣长不能超过膝盖,买了大鱼大肉和酒进入军营的人,都有罪。)按:《日知录》引文起首“太宗朝”当为“太祖朝”之误。(宋太祖和宋太宗是两个人:太祖是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太宗是赵匡胤之弟、北宋第二位皇帝赵光义,即位后改名赵炅。)又:引文中“禁卒”与“禁兵”同义,指皇帝的侍卫亲兵,即禁军(又称御林军或羽林军)士兵。

16交:《易》学用语,指阴阳交接、交合、交感。元.俞琰《易外别传》有云:“乾坤,阴阳之纯;坎离,阴阳之交。乾纯阳为天,故居中之上;坤纯阴为地,故居中之下。坎阴中含阳为月,离阳中含阴为日,故居乾坤之中。其余六十卦,自坤中一阳之生,而至五阳,则升之极矣,遂为六阳之纯乾;自乾中一阴之生,而至五阴,则降之极矣,遂为六阴之纯坤。一升一降,上下往来,盖循环而无穷也。”【俞琰:字玉吾,号全阳子、林屋山人、石涧道人,吴郡(今江苏苏州)人,宋末元初道教学者。所著《易外别传》(一卷)分别被收载于《正统道藏》太玄部“若”字号、《四库全书》经部·易类。】顾炎武所谓“《易》交之言酒者无非《坎卦》”,应是采纳俞琰“坎离,阴阳之交”之说,意指《周易》中表示阴阳之交的卦(坎和离)中,提到酒的只是坎卦而已。按:据南宋.俞文豹《吹剑录》说:“《易》惟四卦言酒,而皆险难时:《需》,需于酒食;《坎》,樽酒簋贰;《困》,困于酒食;《未济》,有孚于饮酒。”

17《周礼·秋官·萍氏》:“掌国之水禁。”郑玄注:“水禁,谓水中害人之处及入水捕鱼鳖不时。”贾公彦疏:“水中害人之处,或有深泉、洪波、沙虫、水弩。云‘捕鱼鳖不时’者。案《月令》,春、秋及冬取鱼,夏不合取鱼,夏取则不时。故云不时皆禁之也。”

18《周礼·春官·小宗伯》:“辨六彝之名物,以待果将。”郑玄注:“六彝:鸡彝、鸟彝,斝彝、黄彝、虎彝、蜼彝。”

19黄鲁直(1045—1105):即黄庭坚,与苏轼(1037—1101)齐名的北宋文学家。字鲁直,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又称黄豫章,洪州分宁(今江西九江市修水县)人。《黄彝字说》是黄庭坚55岁时所作的书法临摹作品(今被收入《黄庭坚书法全集(套装共5册)》(肆)第二类《临摹之作23件》,江西美术出版社,2012年)。

20徐石麒(1577—1645):初名文治,字宝摩,号虞求,本籍胥山六都(今浙江嘉兴郊区大桥乡胥山村),世居钟带镇画水乡(今浙江嘉兴平湖市钟埭镇)。明天启二年(1622年)进士,授工部营缮主事,因得罪魏忠贤,被削籍。崇祯元年恢复原职,福王时官至吏部尚书,因陆朗排挤,遂辞官隐居枫泾(原属浙江嘉善县,位于今上海市金山区与浙江省嘉善县交界处,今属上海市金山区)。清兵围攻嘉兴,城陷,自缢死。乾隆年间谥“忠懿”。著有《官爵志》、《可经堂集》等。

21《传》:指《左传》。以下引文出自《左传·子产论政宽猛》。

22押:通“狎”。

23《瑩雪丛说》:南宋.俞成著,书前有庆元六年(1200年)自序称:“余自四十以后,便不出应举”,“优游黄卷,考究讨论,付之书记,囊萤映雪,无所不为。尘积日久,遂成一篇,目为《萤雪丛说》。”其书当完成于是时,共二卷,五十九条。以下引文出自《瑩雪丛说》下。此书被收入朱易安、傅璇琮等编《全宋笔记》(大象出版社,2003—2018年)第七编第三册。

24此语出于《孟子·尽心上》:“孟子曰:‘莫非命也,顺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孟子说:“没有一样不是天命决定的,顺从天命是承受正常命运;因此真懂天命的人是不会站立在危墙下面的。尽力行道而死,是正常的命运;犯罪受刑而死,是不正常的命运。”)

25米醪:醪(láo)是浊酒。米醪是以糯米为原材料酿制而成的酒。所谓“顷者米醪不足”,可能是由于当时米酒消费量过大,导致酿酒原料糯米供给相对短缺。

26关于烟,我国历史上既无烟草种植也无吸烟的记载。中国人吸烟是始于明朝万历年间,是由外国传入的,故有“洋烟”之称。吸烟作为一种时尚,大约是从清朝开始流行。在“顷者米醪不足”语境下,所谓“烟酒兴焉”,其“酒”应非泛指,而是特指与米酒有别的白酒(又称烧酒)。

27《论语·为政》:“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孔子家语·刑政》:“化之弗变,导之弗从,伤义以败俗,于是乎用刑矣。”

顾炎武《日知录·禁酒》的王道酒政观

作者简介丨周可真,哲学博士,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载丨《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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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私人买卖酒违法吗私人买卖酒是否违法,主要取决于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是否遵守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资质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酒类销售企业需要办理酒类销售许可或进行备案登记。未办理酒类销售许可或备案登记的经营者,将面临罚款等法律责任。因此,私人买卖酒首先需要确保具备相应的资质。 二、法律法规遵守 在具备了相应资质后,私人买卖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qadetail?id=540b3658c5626e001104
2.《检察日报》刊登:用低价白酒冒充名酒并销售是否构成销售伪劣产品如上所述,判断用低价普通白酒冒充的名酒是否系伪劣产品关键看是否符合产品的标准,那么,所有酒的产品标准是否统一?是否有一种普通酒类基本性能的普适标准? 确实有。从2008年开始,我国就有《白酒工业术语》(GB/T 15109-2008)和《饮料酒术语和分类》(GB/T 17204-2008)两项国家标准(推荐性),规定了饮料酒的术语、定http://szgyy.jsjc.gov.cn/tslm/jczs/202311/t20231116_1568280.shtml
3.贩卖酒水怎么量刑如果你真的涉及到非法倒卖酒的违法行径,据我了解,这可能会让你承担起长达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得支付一定数额的罚款。按照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一旦被判定为犯罪的话,情况大概就是这样子了。接下来,我来给你详细说说关于倒卖酒水是否会导致判刑这个问题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你。【法律依据】《刑法》第https://www.66law.cn/case/28502866.aspx
4.私人倒卖茅台酒是犯法的吗?律师普法私人倒卖茅台酒是否犯法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个人倒卖茅台酒,数量达到一定程度,若酒是真的,构成非法经营罪,起点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倒卖的酒有问题,还会构成其他罪名。 一、贩卖假酒的量刑标准如下: 1、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https://www.110ask.com/tuwen/2640631551886011280.html
5.中国酱香酒大师王世贵亲酿中国酱香酒大师王世贵亲酿-市场参考价4188元 茅台镇1983高端私人原浆 酱香型 白酒(53%vol 500ml)(6瓶箱) 拍卖企业:国升资产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查看 起拍价:288.0元 保证金:300.0元 加价幅度:10.0元 所在地:山东省济南市 国升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4-12月商务礼品拍卖公告 http://m.bidizhaobiao.com/info-231437948.html
6.个人卖酒没有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违法的吗?1. 有了行政许可和营业执照,你就可以进行买卖活动。 2. 如果没有许可证,私人买卖酒是违法的。 3. 如果买卖的数量较大,可能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的行为包括: 1. 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2. 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https://m.findlaw.cn/ask/question_63912554.html
7.河南“禁酒令”征民意:向未成年人售酒最高罚2000申领四种牌照的任何一种,都必须由银行出具资金证明,并得到财税部门的确认,商业部才予以发放。取得牌照的酒类零售商必须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国家目前严格控制零售酒牌的发放,已发的数量不再增加。新增酒类零售点,只有通过相互转让或买卖得到牌照。 日本:每个工厂造酒计划都要政府许可http://www.cnfood.com/news/show-80066.html
8.《午夜私人影院粉色视频我要》BD高清影院在线观看《午夜私人影院粉色视频我要》BD高清影院在线观看,午夜私人影院粉色视频我要剧情:关山脸色一变道:对不起先生我们这里的酒只限在本店消费打包的生意暂时还不做开玩笑如果这些南极币全换成酒那么今天晚上其他人就不用喝了这不是砸买卖吗原来大象似的女人是https://www.wrsti.com/zongyi/160608.html
9.2020年第4期——警钟长鸣被照顾?不可能!党员干部酒驾必然受到严肃处理 教训惨痛!多名公务员因微信办公违规被处理 索贿受贿 跑官买官"有为"干部演绎糊涂人生 ●通报背后● 这个90后倒在150多个微信红包上 近亿元招标项目竟被“私人订制” 年轻干部的贪腐陷阱 ●清风述评● 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 https://jw.lnist.edu.cn/info/1011/1080.htm
10.1998年茅台酒回收价格大概多少钱一瓶?电商8500元及以上,拍卖市场7000-8000元,回收市场5000-6000元,目前老酒市场五星牌红膜铁盖茅台酒的回收价为7850-13750元/瓶。五星牌透明膜塑料盖茅台酒的回收价为5000-8700元/瓶。当然老酒圈子比较小,门槛底,像拍卖行、私人酒行回收等,他们所定的老酒价格都是不一样。https://m.feipinzhan.com/news/show-114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