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文化办公用品、纸张、办公设备等。
3、包装材料等。
4、工艺品。
5、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化学试剂、化工百货等。
6、五金交电。
7、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通讯器材(除卫星天线)、电讯器材、电讯电材、仪器仪表、电线电缆等。
8、机电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等。
9、电脑、计算机软件及配件、印刷制品等。
10、食品等。
11、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玻璃仪器等。
12、建筑材料、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等。
13、装潢材料、建筑五金等。
14、家具。
15、纺织品。
16、酒店设备等。
17、化肥等。
【法律依据】
贸易公司一般指从事货物和劳务交易的公司。其业务范围包括购买、销售和其他如进行营业活动,也可以用经纪人或代理商身份从事活动。但贸易公司不论采用哪一种方式从事业务活动,其职能都只是开发票。从国际税收方面看,跨国纳税人在国际避税地建立贸易公司是逃避国际税收的又一条途径。跨国纳税人通过建立贸易公司避税的典型模式是:甲国的产品生产公司把产品销售给建立在避税地的乙国贸易公司,然后再由乙国贸易公司把产品转售给丙国客户,并从中留下一部分利润,从而逃避本应在甲国应负担的一部分所得税。
1、贸易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规定;
以前外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100万人民币;
现在则依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人民币;
一人注册外贸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
二人或以上注册外贸公司,则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人民币;
2、贸易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期限规定;
一人(一个股东)注册外贸公司,注册资本需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资;
二人或多人注册外贸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分批出资,首批注册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20%,其余注册资本可在2年内到位。
3、贸易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
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专利技术、工业产权等方式;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实物等出资方式必须经过专业的评估机构评估,以经评估过的价格作为出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