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学校周边多了一些“低俗零食”售卖,所谓的“低俗零食”就是包装或内容含有色情暗示、宣传违背社会风尚的食品,这类食品容易对未成年人造成负面影响。为此,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严厉查处面向未成年人各类无底线食品用品和儿童用品的违法行为。现公布2022“铁拳”行动第三批十个典型案例。
销售以假充真画笔
2022年3月31日,南昌市进贤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黄某销售以假充真画笔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以假充真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5429元的行政处罚。
未取得许可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律规定食品
2022年5月27日,九江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徐某某、冯某某未取得许可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律规定食品(无底线造型糖果)等违法行为,拟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830元,没收违法产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2300公斤及生产工具,罚款150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未办理任何证照,在九江市柴桑区沙河街镇本人安置房内,自行购买原材料、糖果模具生产加工口红型巧克力糖、灯炮糖、游戏糖饼以及销售避孕套糖、玉女心经糖(姿势糖)等多种无底线造型糖果,并冒用了江西某食品有限公司、莱州某食品厂和永修县某糖果厂等企业的厂名厂址等标识。九江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告知,同时将当事人未取得许可生产销售食品等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涉嫌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9月从网上购买“戒烟型充电电子烟”2根,烟油35瓶;2021年12月从市场上购进“尼威”电子烟共5支,已销售给学生“尼威”电子烟1支,销售价8元/支,违法获利人民币2元,涉案金额163.5元。
销售未经3C认证的儿童玩具
2022年4月21日,新余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兴达玩具商行销售未经3C认证儿童玩具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3元、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8日,新余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兴达玩具商行销售的儿童玩具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5种儿童玩具标注有“3C”认证标志,但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经调查确认,这5种玩具均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涉案5种玩具货值金额共计291元。
家具厂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儿童床
2022年2月17日,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南康有有家具厂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儿童床的行为,作出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儿童床产品、没收违法所得1400元、罚款59520元的行政处罚。
该家具厂生产的规格为115型、生产日期/批号2021/3/20的童床,经检测甲醛释放量判定为不合格。2021年7月19日,该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上述批次儿童床一共生产31件,成本为750元/件,该批次童床产品货值24800元,违法所得1400元。
欺骗式有奖销售商品
2022年5月19日,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对赣州一优文具有限公司欺骗式有奖销售商品的行为,作出责令停止以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在购进有奖销售式商品时,已知商品无厂名厂址,并且明知商品包装上提示的“现场兑奖离开无效,5元以上由厂家支付,5元以下由小卖部支付,其他号码对号中奖”内容,是无法找到厂家和无现金兑奖的虚假中奖信息,仍然以65元/版的价格进购“0.5元×200入满天星激光灯抽奖”有奖销售式商品1版,以78元/版价格进购“0.5元×240入满天星激光灯带现金”有奖销售式商品1版,并以0.5元/个的价格向附近学校学生进行有奖式销售。其中,“0.5元×200入满天星激光灯抽奖”有奖销售式商品已售出125个。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2022年2月22日,樟树市市场监管局对江西好娃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96元、罚款5500元的行政处罚。
经巨野县市场监管局对其辖区内销售的江西好娃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四季宝宝多维高钙葡萄糖固体饮料”的食品抽样检验,经检测,标签中标示了“高钙”,营业成分表中未标示钙的含量,不符合含量声称的要求,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核查,当事人确认涉案批次的产品是其生产的,共生产上述产品5件,每件24盒,规格380g/盒,销售价每盒3.3元,已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396元,违法所得396元。
涉嫌生产不合格童鞋
2022年4月12日,上饶市市场监管局对玉山县欧浦实业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童鞋(机能鞋)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649.8元、罚款24300元的行政处罚。
该鞋侧帮胶质装饰材料邻苯二价酸酯不符合GB30585-2014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机能鞋是一种协助幼儿养成正确走路姿势的童鞋,当事人共生产粉紫色QZ-2360机能鞋180双,成本为46.39元/双,售价为50元/双,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为9000元,违法所得649.8元。
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校服
2022年5月17日,吉安市永新县市场监管局对东莞市虎童服装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校服案,没收违法所得13000元、罚款429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该批校服为东莞市虎童服装有限公司生产并于2021年8月10日销售,生产销售数量1300套,违法经营额为85800元,违法所得为13000元。
2022年1月26日,当事人经营的顶哥牌快乐成长儿童营养乳味饮料不能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执法人员对其经营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之后,当事人再次购进的50瓶顶哥牌快乐成长儿童营养乳味饮料仍不能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并以每瓶2元的价格已销售28瓶,共计56元。(记者周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