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许多人预判的那样,打假网红的终极目标是带货变现。
泼污企业博流量
此前“松哥打虎”及其团队进入良品铺子的总部,拍摄维权打假类视频,称良品铺子的某款藕粉产品在配料表里写明了含有红薯,但实际检测出木薯成分;某款酸辣粉产品则未检测出含有“粉”。
随后,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调查通报,称经武汉、合肥、郑州三地多批次、多机构严格抽检,确认“松哥打虎”所举报的良品铺子桂花坚果藕粉及酸辣粉(138g)产品配料表信息真实无误,产品成分与配料表完全一致。
硬币的另一面,却是市场秩序就此被严重扰乱。被污名化、被泼脏水,被带节奏,被不实信息中伤,企业的品牌形象以及经营都出现了极大损失,消费者利益也连带受损。
市场越来越形成一种共识,在当前兴起的以牟取利益为目的的职业打假产业链中,受益的只有那些“职业打假人”,而代价是全体市场承担。
于是一系列警示也随之而来。
同时多地地方监管也明确表示,要依法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行为,从严审查那些涉嫌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打假”的灰色产业链
当“打假”变成产业链,变成了私人为自身谋取利益的手段,这个原本正义的行为,彻底变了样。
可以确定,如果不对这种借“打假”之名,实则把自己炒作成网红获利现象进行规范,像良品铺子这样受到的“假打”还会有很多。
实际上,我国于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中首次明确规定: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对商家采取“退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规则;在2013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再次明确:遇到消费欺诈可要求退一赔三。
以上法律法规的出台,旨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敦促经营者合法、诚信经营,但随着电商平台及直播带货模式的出现,消费者权益的认定、保护变得更为复杂,维权路径更为多元,尤其在短视频、直播等媒介的促进下,打假网红赛道应运而生。
但打假网红需要回答清楚三个问题:打假的出发点是什么?过激形式是否可取?最终目的是什么?
以上三点,任何一点偏离专业性、真实性和合规性,都会让维权“走样”。
打假与维权,本质出发点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部分职业打假博主为了短期的流量增长,采取冲突式、对抗性的维权方式,其中一旦罔顾维权证据的专业性,不仅会让自己被流量反噬,也违背了维权的出发点。
事实上,当前的“职业打假”正在发展成一条灰色产业链。
不少“职业打假人”正在通过“钓鱼式打假”和“咆哮式维权”快速起量,吸粉,立人设,然后成为网红,开始直播带货,进行流量变现。
同时,根据澎湃新闻调查,也有不少人自称“职业打假人”,凭借这一身份对外“收徒”,学费上千元;这些所谓的“职业打假人”还会提供“打假材料”,包括手机打假思路、大米废弃标准赔偿等,以及选单、下单和协商的办法。
最新消息也显示,“松哥打虎”目前的会员群人数已超8500人,也开始收徒弟卖课,教人如何打假、如何当水军。
尤其,职业打假所采取的过激方式,不仅会让秉持合法合规经营的商家不堪其扰,甚至还会导致公共资源的不必要浪费。
市场秩序被扰乱
数据很是直观。
据中国卫生监督协会日前发文,重庆某市场监管局在去年受理了来自某打假网红提交的700多件对餐饮商家的投诉,这不仅对企业经营造成困扰,也大幅增加基层的行政和执法成本。
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统计,2023年共监测到2.4万个“职业索赔人”发起73万件索赔投诉,其中以食品为由的恶意投诉就有22万起。
频发的职业打假行为、频发的恶意投诉行为,以及莫须有的谣言或者不实信息等等,已经给市场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今年9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将依法规制职业索赔行为作为重要内容,明确通过夹带、调包、造假、篡改商品生产日期、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经营者赔偿或者敲诈勒索的,不适用惩罚性赔偿”。
同时,今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规范了消费索赔行为:规定投诉、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多地市场监管部门也集体发声,明确表示,要依法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行为,从严审查那些涉嫌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向那些恶意投诉举报者说不。
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这是保障民营企业公平、高效参与市场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当然,这不仅是对市场经营主体的要求,也是当下打假网红应当具备的素质。
如果做不到公平正义的出发点、正当合规的维权方式,以及促进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的目的,那么打假网红背后的动机,必然会带上一个大大的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