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侵华期间,将中国的产业分为“关键产业”和“自由产业”。所谓关键产业,是指和日本国内产业发生重要关联的产业,对待这一部分产业的政策,是促其开发增产。所谓自由产业,是指和日本国内产业关系不大或与日本国内产业发展有冲突的产业,例如棉纺、面粉、烟草等。煤炭、钢铁等则属于关键产业。在当时,煤炭不仅是重要的燃料,而且是火力发电、冶金、化工、建材等工业不可缺少的原料。
中国是世界上煤炭储量最丰富的国家之一。煤田预测报告显示:中国的含煤面积为55万平方公里,其中垂深在1000米以浅的煤炭储量2.86万亿吨。当时已探明保有储量约1万亿吨,仅次于俄罗斯的2.5万亿吨和美国的1.5万亿吨,居世界第三位。在中国已经发现的100多种矿产品中,煤炭是分布最广、储量最多的。在目前中国大陆31个省级行政区域中(包括台湾),除上海市外均有煤炭储量。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日本国内生产的煤炭供不应求,开始从中国进口。进口的煤炭一部分来自中国适宜炼铁的开滦煤矿,一部分来自距离日本较近且产量很高的抚顺煤矿等。这是近代时期日本侵占中国煤矿,掠夺煤炭资源的主要缘由。
二、晚清时期:从台湾到东北
19世纪中叶,日本还是一个闭关自守的封建国家。1868年,日本发生了明治维新。此后,日本逐步走上扩充军备,对外侵略的道路。明治初期,日本就极力鼓吹在沙皇俄国和欧美列强之前抢先占领朝鲜,作为侵略中国东北,征服全中国的跳板。这一时期,日本确定了侵略的五个步骤,即“第一期征服中国台湾;第二期征服朝鲜;第三期征服中国的满蒙地区(中国东北和内蒙古地区);第四期征服中国内地;最后征服世界。”[3]337—338
1904年2月,日本与俄国因争夺中国东北和朝鲜发生了战争。战后,日本乘着战胜俄国的余威,强占了辽宁抚顺的千金寨、杨柏堡、老虎台三家煤矿和辽阳县的烟台煤矿,设置了抚顺采炭所和烟台采炭所。1905年,日本成立了南满州铁道株式会社(简称满铁)。在对中国煤矿的侵占方面,满铁是急先锋和最重要的机构。所以有必要对满铁做一简略介绍。
满铁的全称为南满州铁道株式会社,它成立于1906年10月,是日俄战争的产物。满铁首任委员长儿玉源太郎当时是日军大将,曾担任过日本统治下的台湾总督、日本参谋本部参谋总长。首任总裁为曾担任过台湾总督府民政长官的后藤新平。从名义上看,满铁是一家铁路公司,实际上它是推行日本大陆政策,肩负着日本国家使命实行对中国东北侵略扩张的特殊会社,是日本在中国设立的最大的殖民国策会社。就法人资格而言,该会社是根据特定立法设立经营的特殊会社;就其产生的作用来看,它是代表日本国家意志和代行政府职能的所谓“国策会社”。该会社的资本构成以国家资本为主,正副总裁均由日本政府任命。满铁总裁后藤新平曾声称:“表面上经营铁路,背地里百般设施。”[4]9满铁经营的项目非常广泛,包括铁路、煤矿、电力、运输、旅馆、市政建设等,其中重点是铁路和煤矿。当年9月,日本又通过和俄国签订《朴茨茅斯条约》,继承了俄国在中国的矿业权。1907年,抚顺煤矿和烟台煤矿被南满铁路有限公司接办。这一年,抚顺和烟台煤矿的年产量为22.5万吨。这一时期,日本还侵占了辽宁瓦房店煤矿、吉林宽城子等煤矿。
日本在辽宁抚顺煤矿建立的宪兵队部分队员。
1909年9月4日,清政府与日本政府签订了《东三省交涉五案条款》。其中规定:中国政府承认日本国政府开采抚顺、烟台两处煤矿之权。日本政府“承允上开两处煤矿开采煤斤向中国政府应纳各项,惟该税率应按中国他处煤税最惠之例另行协定”。“中国政府承允上开两处煤矿开采煤斤出口外运时,其税率应按他处煤斤最惠之例征收”。[5]599此后,抚顺、烟台煤矿的产量逐年上升。1909年为61万吨,1910年为84万吨,1911年为129万吨。
位于辽宁本溪的煤田面积约120平方公里,储藏有约2.2亿吨煤炭。日俄战争后,日本商人大仓喜八郎派人到辽宁本溪湖地区勘察,随后组建了大仓炭坑公司,经营本溪湖煤矿。后经多次交涉,中日双方于1910年5月22日签订了《本溪湖煤矿合同》,规定企业名称为本溪湖煤矿有限公司,股本限定为200万元,由中、日两国商人各出一半合办。1911年9月,本溪湖煤矿有限公司兼办苗儿沟磁铁矿,中、日各增资本100万元,公司改称本溪湖煤铁有限公司。虽然名为合办,“但实权全为日方把持。如矿业部的重要职员均系日人,重大工程皆由日人包办,聘请技师采购机器,也由日方总办定夺。华商总办既不懂洋文,也不真懂洋务,办事听命于日总办。该公司年产煤量急剧增长,1910年仅5.8万吨,1911年猛升至12万吨。”[6]335—336
三、民国初年到九一八事变:从华北到华东
民国初年,日本三井财阀组建了调查机构,对中国各地的煤矿进行调查,勘探尚未开发的煤田。此后,日本的满铁调查报部、军部调查班、东亚研究所、华北经济调查所等对中国的煤矿布局、运输销售等事宜进行了比较广泛和全面系统地调查研究。其中既有对中国比较全面的“中国经济调查委员会”进行的调查,也有“石门寨煤矿对策小委员会”之类的对某一地方煤矿的勘查。
1915年1月,日本通过向袁世凯政权提出21条,强迫中国承认日本在南满和内蒙古东部及福建省享有采矿权。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乘着德国战败、沙俄被推翻、法国伤了元气,攫取了德国在山东胶济铁路沿线的采矿权。早在1914年底,日本军队就占领了山东淄川煤矿。通过将淄川煤炭送到满铁试验所和日本海军水雷艇等军舰上进行分析和实验,结果表明淄川煤炭十分适合日本海军需用。日本大仓财阀和藤田组随即共同设立了淄川炭矿株式会社(淄川煤矿股份有限公司)。该会社后来与中方合资,于1923年8月组建了鲁大矿业公司,公司办公处设在青岛。公司经理名义上由中方人士靳云鹏担任,实权则掌握在日方专务董事田中末雄手中。1928年2月,淄川煤矿公司易名为南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了控制山东的煤矿,由日本陆军省、外务省、大藏省等部门出面,责成满铁、三井、三菱、大仓、东洋拓殖、住友等企业集资500万日元,于1923年1月组建了山东矿业株式会社,推举大仓喜八郎为会社董事长。该会社在东京、北平、张店、济南设立了4个事务所,在博山设立了矿业所。这一时期,日本在山东侵占的煤矿主要有:淄川、博山、博东、章丘等地的煤矿。生产的煤炭主要通过胶济铁路经青岛码头运往日本、上海等地。
这一时期存留和继续经营的规模较大的外资及中外合资煤矿有42家,其中日资和中日合资(办)的占35家。由此可见,日资和中日合资(办)的煤矿已占外资和中外合资煤矿的绝大部分。
日资及中日合资煤矿简表
煤矿名称
资本性质
设立年份
所在地
资本额
产量(万吨)
备注
抚顺煤矿
日资
1904
辽宁抚顺
837.5(1929)
南昌煤矿
47(1929)
烟台煤矿
辽宁辽阳
18(1931)
南定华坞煤矿
1919
山东淄川
125
5.2(1927)
租用鲁大公司矿区
大台煤矿
1920
河北宛平
土法开采
善芳矿业公司
213
2.3(1933)
东鲁公司
70
1.5(1932)
本溪湖煤铁公司
中日合办
1910
辽宁本溪
58.2(1930)
趁日俄战争劫占旧矿
石门寨煤矿
1914
河北临榆
20
中日各半,合同50年
新邱煤矿
1915
热河阜新
230
1
大新、大兴两公司经营
牛心台煤矿
中日合资
辽宁阜新
10(小洋)
6﹒2
彩合公司经营,合同30年
杨石坨煤矿
1916
董家冲煤矿
安徽怀宁
实业公司经营
塔连煤矿
8
大兴公司经营
石门煤矿
1918
7
天顺公司经营
老头沟煤矿
吉林延吉
20(日元)
2.3(1928)
合同20年
天兴煤矿
4
华兴煤矿公司
山西孝义
300
泰信公司
辽宁西安
1.3(1930)
合同30年
德兴公司
辽宁锦西
6
福泉公司
40(日元)
大德公司
缸窑煤矿
吉林永吉
3(日元)
健元煤矿
健兆煤矿
衡镒煤矿
1921
吉林伊通
1(日元)
0.36(1929)
协泰煤矿
山东章丘
1929年日方放弃,华商独办。
鲁大矿业公司
1922
山东淄川临淄潍县
250
65.8(1936)
同益煤矿
1923
30
博东煤矿公司
1924
山东博山
150
20.2(1936)
旭华公司
8.5(1936)
前身为华资兴华公司
协成煤矿
1925
0.28
复兴公司
6.8(1929)
华兴公司
裕昌公司
40
200吨/日
除了上述35家煤矿,还有一些规模小、已经停产、或记载不详的日资和中日合办煤矿。例如满铁从俄国人手中接办的位于吉林省双阳县五牌沟陶家屯煤矿,中日合办的吉林省伊通裕昌煤矿公司及双阳济国煤矿等。
台湾学者陈慈玉女士曾对1915~1925年间日本对华重要煤矿投资列表如下:
日本对华重要煤矿投资表(1915~1925)
年代
投资者
金额
地点
日本政府取得山东淄川、坊子两煤矿
三谷未次郎
1000000日圆
与中国人孙际午合作开发河北临榆煤矿
臼井忠吉
100000元
与陈福全合办华胜公司,开发河北杨家坨煤田
中日实业公司
不明
开发安徽怀宁董家冲煤田
古河石炭矿业会社
33083日圆
贷款给山东振华矿务公司,以为姚科山探勘费
10000日圆
贷款给中国人朱五丹,收买振华矿务公司
1917
570000日圆
贷款给朱五丹
大仓组
430700日圆
在上海成立中日合资的顺济矿务公司,以开发江西丰城、乐平煤田
高木合名会社
50000两
贷款给中国人饶孟任,以为江西余干煤矿采掘资金。
200000元
贷款给湖北开源矿务公司,以为事业资金
450000日圆
贷款给中国人谢重齐,经营湖南各矿山
日支炭矿汽船会社
130000元
继承河北中日合资泰记煤矿公司采掘权
东洋拓殖会社
170000元
安川敬一郎
1250000日圆
贷款给汉冶萍公司
70628日圆
贷款给张福生,以为安徽泾县煤矿采掘资金
大仓组、藤田组
设立南定矿业所,以开发山东淄川华坞煤田
兴源公司
1500000元
提供借款给北京民康实业公司,作为其为经营山西大同煤田而成立的同实公司之资金
三井物产
105000元
提供借款给广东官煤局
109743元
贷款给前述的张福生
山东矿业株式会社
1250000元
成立中日合资的鲁大矿业公司,以开发淄博煤矿区
1500000日圆
提供借款给河北省正丰煤矿公司,以为事业资金
347700元
与北京同实公司缔约借款
成立中日合资的旭华公司,以开发山东章丘煤田
东和公司
300000日圆
成立中日合资的博东煤矿公司,经营山东博山煤田
鲁大公司
362000日圆
为开发山东坊子煤田,设立善芳公司
注:1元﹦1.03日圆;1两﹦1.44日圆。
从上表可以看出,日本这一时期在华侵占的煤矿,侧重华北的河北和华东的山东、江西、安徽等省。侵占方式既有贷款给中方机构或人员,也有中日合办。
部分日本侵略者占领河北井陉煤矿的合影。
煤炭工业是山西的支柱产业。山西全省含煤面积为6.2×104km2,,占全省面积的40.4%。近现代以来,山西享有“煤海”、“中国煤仓”、“乌金之乡”、“煤炭之乡”等称号。山西的煤炭资源分布广泛,共有6大煤田,分别是大同煤田、宁武煤田、西山煤田、霍西煤田、河东煤田、沁水煤田。除了这6大煤田,山西还有浑源、五台、灵邱、广灵、平陆、垣曲6个小煤田。全省105个县市中97个县市储藏有煤炭资源。山西煤种齐全,拥有主焦煤、配焦煤、动力煤、化工用煤、民用煤等。其种类之多,不仅在中国,就是在世界也是少见的。为了侵占山西煤矿,日本财阀以组成“企业联合团”的方式,在日本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山西的上层人士和北洋政府的交通系,成立中日合资公司,染指山西煤矿。
四、从九一八到七七事变
早在1927年7月,日本首相田中义一就明确提出:“欲征服支那(中国),必先征服满蒙;如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支那。倘支那完全可被我国征服,其他如中亚细亚及印度南洋等异服之民族必畏我、敬我而降于我,使世界知东亚为我国之东亚。”必须“以铁与血主义实保东三省”。[8]23—24
1931年前,日本主要占领了东北南部地区的煤矿。1931年,日本在中国东北发动了“九一八”事变,从而使整个东北都成为沦陷区。此后,“辽宁瓦房店、复州湾(五湖嘴)、本溪牛心台、本溪湖、黑山八道沟、辽阳尾明山,热河北票,吉林穆额蛟河、永吉火石岭、黑龙江鹤岗等煤矿,相继被日本侵略者占据,并驱逐原有管理人员,另行派人管理。1931年12月27日,日本侵略者在汉奸武装护卫下,强行‘接收’东北最大的官矿——西安煤矿。中东铁路局开办的黑龙江扎赉诺尔煤矿,也随同中东铁路让渡与日伪,原为中俄合办的吉林穆棱煤矿,则由日本统制。一些小煤矿也相继被日本浪人、流氓、恶棍占据。至此,除已停产或尚未投产的少数煤矿外,均被日本侵略者占据或控制。”[9]423日本占据或控制的煤矿主要由满铁单独经营,或由满铁与其他财团或公司联合经营。
日本从中国吉林辽源掳掠到日本国内做工的劳工证。
1932年,日本扶持成立了满洲国。“满洲国”成立后制定了经济建设纲要,其中规定由“国家”统制矿产资源,煤矿发展必须遵循“日满一体”的原则。根据每一行业只设立一个公司的原则,满铁和伪满洲国于1934年5月合资组建了“满洲石炭株式会社”(简称“满炭”)。“满炭”成立时的理事长由日本人十河信二担任,副理事长由满洲人李叔平担任。“满炭”组建时资本为1600万日元,满铁和伪满各占一半。满炭主要经营和管理除抚顺、本溪之外的东北煤矿。满炭初成立时负责煤炭的生产和运销,1937年后专门从事生产,运销由日满商事株式会社负责。满炭经营的煤矿主要有直接经营和间接经营两大类。直接经营的主要有复州、西安、八道壕、尾明山、新邱、孙家湾、扎赉诺尔、林口、阜新等煤矿;间接经营亦称委托经营,主要包括鹤岗、北票等煤矿。满炭名义上由日方和伪满合办,实际上一切实权均掌握在日方。1937年底,满洲重工业开发株式会社成立(简称满业)。满炭实际上成为隶属于满业的子公司。原来隶属于满炭的密山、扎赉诺尔、田师付、鹤岗、西安(今辽源)、北票、阜新等煤矿相继独立,另组炭矿株式会社。从1931年到1937年,日本在东北占据的主要煤矿煤炭产量见下表:
东北日占主要煤矿产量统计
单位:千吨
序号
矿名
1931
1932
1933
1934
1935
1936
1937
小计
7193
6873
8646
9813
9743
10251
10339
62858
2
176
259
175
232
268
310
348
1768
3
36
45
62
90
443
蛟河煤矿
80
—
56
146
328
940
5
火石岭煤矿
85
126
72
69
562
15
22
55
75
89
100
392
阜新煤矿
16
57
115
607
853
西安煤矿
95
315
378
679
728
798
3143
9
八道壕煤矿
49
50
63
65
402
10
北票煤矿
578
35
60
305
312
344
11
鹤岗煤矿
64
288
319
365
541
2135
12
复州湾煤矿
222
203
193
165
134
131
1194
13
密山煤矿
17
74
112
14
扎赉诺尔煤矿
114
163
162
644
赤峰、凌源、平泉各煤矿
59
120
449
穆棱煤矿
338
135
149
170
160
180
1292
尾明山煤矿
23
18
468
503
612
677
692
725
850
4527
19
200
263
326
350
?
1139
合计
9846
8692
11100
12954
13097
14071
15141
84901
东北煤炭总产量
10117
8774
11130
12980
13222
14322
15202
85747
日占煤矿总产量%
97.3
99.1
99.7
99.8
98.2
99.6
99.0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东北煤矿1931~1937年7年的煤炭总产量中,日本占领煤矿占了总产量的约99%。其中抚顺煤矿1家的产量约占日据煤矿总产量的74.2%。据统计,抚顺煤矿这7年间的煤炭总产量为6285万多吨。其中1486.4万吨运往日本,297.9万吨运往日本统治下的朝鲜,合计1784.3万吨,占产量的28.4%。438.5万吨销往关内地区,占产量的7%。其余4063万吨,除供“满铁”和煤矿附属发电厂消费外,主要就地加工。煤矿建有炼油及各类化学制品厂,生产煤气、沥青、偏苏油、臭油、硫酸氩和炸药原料等。本溪湖煤矿所产煤炭,除供公司炼铁外,其余全供关东军昭和制钢所及朝鲜兼二浦制铁所之用。[10]621、625据统计,日本统治下的东北煤矿在1942年共生产煤炭3110万吨,其中输往日本600万吨。[11]237
从九一八事变到七七事变,日本曾在华北地区制造了一系列事件,大搞军事讹诈和武力威胁。1935年底,日本在华北组建了由满铁全额出资的兴中公司,总部设在大连,染指华北煤矿。兴中公司侵占的煤矿主要有河北的井陉、正丰等。
就这一时期日占煤矿生产的煤炭用途而言,重点有四个方面:“一是供给鞍山、本溪、昭和、朝鲜兼二浦、日本八幡等制铁所冶炼钢铁,供给其他矿厂、公司冶炼铜、铅、铝、镁等有色金属。而这些钢铁和有色金属,主要用于军火生产,尤其是枪炮和军用飞机等杀人武器的生产;二是为铁路运输提供动力,以保证军队和军用物资的调运;三是发电、制造煤气和日用燃料,确保军队和侵略机器的生活需要和正常运转;四是就地进行深加工,研制和生产包括毒气、炸药和其他化学武器在内的化学制品。显然,煤炭大部分用于战争和军事。”[9]432—433
为了保障日本方面对煤炭的需求,满铁商务部、满炭营业部、抚顺煤贩卖会社联合起来于1936年成立了日满商事株式会社,对煤炭实行配售统制和价格统制。
五、由点到面:从七七事变到二战结束
1937年发生的“七七”事变,标志着日本对华的侵略进入全面升级的阶段。在东北,日本在原有的满铁、满炭机构之外,于1941年7月由满业、日本制铁、日铁矿业3家公司出资组建了密山炭矿株式会社。1943年,日本关东军将满炭一分为五,新组建了阜新、西安、北票、鹤岗、满炭5家公司。
兴中公司先后接收的华北煤矿大都转到该公司属下,兴中公司成为华北开发株式会社的子公司。1939年初,该公司将华北主要煤矿划分为淄博、中兴、大汶口、井陉、磁县、太原、大同7个煤矿集团。这7个煤矿集团的基本情况见下表:
抗战时期华北煤矿区7大经营集团表
集团名称
矿区范围
预定资本(万元)
投资公司
中兴集团
山东中兴煤矿区域
2500
三井矿山
大汶口集团
山东大汶口一带
1500
三菱矿业
胶济集团
山东淄川、博山、胶东及鲁南一带矿区
1000
山东矿业
井陉集团
河北正太铁路沿线矿区
2000
贝岛煤矿
太原集团
山西太原及平定矿区
500
大仓矿业
大同集团
山西大同及下花园一带
6000
满铁等
磁县集团
河北磁县及河南六河沟一带
明治矿业及贝岛煤矿
对于占领煤矿的管理方式,日本军部的指导方针是:“把需加统制的重要事业,一并委托国策会社经营。”[4]102在华北地区,日本军方占领的煤矿大多交给兴中公司实行军管理。“在军管理期间内军部对该企业享有绝对支配权,原权利人无任何发言权”。[12]24截止1939年4月,由兴中公司实行军管理的煤矿主要有:
地址
煤质
储量(万吨)
井陉煤矿
河北井陉
1937、12、6
高沥青煤
6540
正丰煤矿
1938、5、17
粘结性焦炭
3040
磁县矿务局
河北磁县
1938、4、28
44000
中和煤矿
河北峰峰
永安煤矿
河北梧桐庄
山西第四工厂
山西阳泉
1938、1、24
无烟煤
7464
山西第二十七工厂
山西寿阳
半无烟煤
665
山西第五工厂
山西白家庄
有烟煤
2271
山西第二十六工厂
山西牛坨村
山西第二十八工厂
1938、2、23
山西第二十九工厂
山西介休
1938、2、22
粘结煤
山西第四十二工厂
山西灵石
1938、11、23
河南第十一工厂
河南六河沟
4000
河南第十二工厂
河南焦作
1938、2、28
有英国资本
河南第十三工厂
焦作常口
1938、3、25
中兴煤矿
山东枣庄
1938、3、24
有烟粘结煤
8100
华兴煤矿
山东大汶口
1938、3、20
2556
华宝煤矿
2800
山西轩岗
30000
柳泉煤矿
江苏铜山
有烟非粘结煤
为了使占领的煤矿尽快为日本侵华战争服务,日本方面显得迫不及待。在河北的磁县、峰峰和山西的孝义、介休等地局部战争尚未完全停息的情况下,就对煤矿实行军管理。兴中公司煤矿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主要来自日本国内的三井矿山、三菱矿山、大仓矿业、贝岛煤矿等企业。
上述煤矿生产的煤炭统一由华北石炭贩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1940年,日本侵略者组建了山东煤矿产销公司,公司机关设在青岛,对胶济铁路沿线煤矿生产的煤炭实行统制。统制的目的之一是确保日方需用的煤炭供应和价格低廉。
在华北地区,日本计划1938~1942年间每年生产煤炭3001万吨,其中输往日本国内1000万吨。
日本于1938年在河南焦作矿区建立的焦作炭矿矿业所和焦作矿区管理施行委员会。
1940年12月,日本华北开发公司和大仓矿业公司联合组建了山西炭矿矿业所。该所于1943年2月易名为山西炭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为殷汝耕,副董事长为日本大仓矿业公司的田边重训。该公司经营的煤矿有阳泉、寿阳、灵石县富家滩、平定荫营、介休、孝义、霍县、潞安等煤矿。这一年,日本进口的煤炭中来自华北的占38%,来自东北的占8%,来自南库页岛的占34%,来自朝鲜的占15%,来自越南鸿基的占5%。[13]191
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日本随即对原来由英国统治的开滦煤矿实行军管理,于1943年转给华北开发株式会社经营。
到1943年,日本经营的煤矿占华北煤矿资本总额的54%,煤炭产量占62.73%;中日合办煤矿占占资本额45.11%,煤炭产量占29.84%。[14]115
从1939~1944年上半年,仅日本华北开发公司对华北煤矿的投资与贷款见下表:
华北开发公司对华北煤矿投资及贷款表
单位:元
年份
投资
贷款
当年值(Ⅰ)
1939年值(Ⅱ)
1939
1398812
4505000
1940
22022000
13913318
16505000
10427723
1941
13895000
7604532
33320304
17688433
1942
48458200
19533296
39614000
15968236
1943
31319000
8385499
67500000
18072773
1944上半年
27650000
2484054
91050000
8179858
注:(1)历年投资及贷款额,见开发公司:《北支开发株式会社及关系会社概要》。
(2)将历年投资及贷款,折合为1939年价值系以天津支那问题研究所编华北批发物价指数折合者。该指数以1936年=100(我们使用时又将其改为以1939年=100)。编制方法为简单几何平均,包括项目,计食物43项,布匹及其原料19项,金属15项,燃料12项,建筑材料12项,杂项5项,共计106项。
(3)表内投资及贷款额,均为每年新增加的额数。
从上表可以看出,1939~1944年上半年,如果按照当年的币值计算,日本华北开发公司对华北煤矿的投资和贷款在这5年间都上升了19倍;如果各年一律按照1939年的币值计算,分别上升了77%和82%。之所以这样,是日本方面经过比较,认为将掠夺的煤炭就地加工比远途运输更合算。
华中沦陷区包括安徽、江苏南部、浙江、湖北4省的部分地区。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日本方面成立了具有国策会社性质的华中振兴株式会社,先后占领了江苏的柳泉、安徽的淮南、大通、宿县普益等煤矿,浙江的长兴煤矿,湖北大冶的源华煤矿等。
1937年“七七”事变后,被日本侵占的煤矿合计74家,详见下表:
“七七”事变后被占领的煤矿一览表
省别
原经营性质
资本(万元)
河北
中英合办
开滦矿务局
唐山
200万英镑
中德合办
井陉矿务局
井陉
商办
正丰煤矿公司
660
怡立煤矿公司
磁县
省办
临城矿务局
临城
柳江煤矿公司
临榆
140
长城煤矿公司
秦皇岛
门头沟煤矿公司
门头沟
200万两
杨家坨煤矿公司
37.5
斋堂煤矿公司
宛平县
530
中央煤窑
治水公司
官办
磁县官矿
11.6
同聚煤矿
房山
山西
平定保晋公司
平定
286.4
大同保晋公司
大同
晋城保晋公司
晋城
寿阳保晋公司
寿阳
同保煤矿公司
建昌煤矿公司
晋北矿务局
宝恒煤矿公司
平记煤矿公司
富昌煤矿公司
中孚煤矿公司
1.5
吉生煤矿公司
太原
5.5
山东
中兴煤矿公司
峄县
750
鲁大煤矿公司
淄川
博山
悦升公司
130
华坞岭煤矿公司
章丘
通裕公司
38
华丰煤矿公司
宁阳
2.1
禹村煤矿
泰安
19.6
同兴公司
利兴公司
永和公司
江苏
华东煤矿公司
铜山
萧县白土窑煤矿
萧县
25
宁兴煤矿
江宁
华茂煤矿
华利煤矿
安徽
淮南煤矿公司
怀远县
烈山煤矿
宿县
宣城水车煤矿
宣城
大通煤矿
98
馒头山协记公司
贵池
六合煤矿公司
河南
中
中原煤矿公司
修武
400
英
福公司
124.3
六河沟煤矿公司
安阳
大成煤矿公司
武安
冠华煤矿公司
金台煤矿公司
鼎盛煤矿公司
2.5
福兴煤矿公司
合众煤矿公司
浙江
长兴煤矿
长兴
630
察哈尔
宝兴煤矿
宣化
恒升煤矿公司
张北
11.7
协丰煤矿
华北煤矿
原丰煤矿
三成城煤矿
1.4
绥远
永兴煤矿公司
陶林
湖北
富源煤矿公司
大冶
富华煤矿公司
炭山湾煤矿
阳新
开泰公司
振兴煤矿
需要说明的是,抗战时期,日本对于英国、德国等国在中国经营的开滦、焦作、门头沟、井陉等煤矿相继采取了排挤、孤立等手段,直至取而代之。中英合办的开滦煤矿是华北地区最大的煤矿,该矿的煤炭产量曾占整个华北地区煤炭产量的一半左右,有“近5万名工人(其中里工9759名,外工38990名;井下40505名,井外8244名)。[4]355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的当天,日本的华北方面军对开滦煤矿实行军管理,没收了英国方面的权利。
日本侵占中国煤矿的目的,除了掠夺煤炭资源之外,还企图将煤炭液化,将煤炭加工成新能源。为此,日本在东北的抚顺、四平、锦西和吉林市先后建立了4个煤炭液化工厂。占领华北后,日本华北方面军特务部命令满铁华北事务局拟定了《华北煤炭液化九年计划》,要求成立特殊的会社,将煤炭瓦斯化和液化。日本还在华北等地的焦炭厂将焦油进行蒸馏,以生产液体燃料和各种副产品。
六、侵占和经营方式与特点
日本对中国煤矿的侵占主要有下列方式:(一)签订条约。例如1915年,日本与袁世凯政权签订了21条条约。其中规定中方允许日方探采东北南部的九座煤矿,即牛心台矿、田师傅沟矿、杉松岗矿、铁厂矿、暖池塘矿、鞍山矿、缸窑矿、夹皮沟矿等。(二)讹诈强占。例如热河阜新新邱煤矿原为华商开办,1914年3月,日本方面借口有3名日本人在该县境内被害,随即强占了新邱煤矿。(三)合办。例如1924年,日本以债款的名义将原来华商经营的山东博山博东煤矿改为中日合办博东煤矿公司。(四)先行合办,继而吞并。悦昇公司曾是山东淄博地区最大的民营煤矿。该矿创办于1919年,创办人为丁敬臣。1938年8月,日本军队占领该矿。1941年9月,山东矿业株式会社与悦昇公司签订了合办合同,日方投资占总资本的55%,中方则以原有产业折合为资本。
日本在黑龙江鸡西煤矿修建的焚烧死亡矿工的炼人炉。
日本统治者为防止矿工逃跑,在山西大同矿区修建的电网。
日本在中国侵占煤矿,大多矿场条件优越。对于煤矿而言,煤炭储藏量、煤层厚度、煤种品质、运输条件、市场需求等因素至关重要。日本侵占的台湾、抚顺、本溪、淄博、开滦、焦作、门头沟等煤矿均属矿场条件优越的煤矿。煤炭是大宗物资,其运输主要依靠铁路。在铁路方面,仅华北地区的铁路就有京汉线、京山线、津浦线、京包线、石太线、道清线、陇海线、胶济线、同蒲线等。在侵占煤矿,日方大多采取只采厚煤层而不采薄煤层,只取煤块而不要煤末的开采方式,致使煤田受到严重破坏。“据测算,阳泉煤矿8年间有2300万吨煤因滥采浪费,回采率仅为17%”。[17]62—63日本对中国煤炭资源的掠夺,对当地地质结构和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破坏。下表是1943年时在华北地区中日合办及日资独办煤矿的资本及产量表:
资本关系
资本额(元)
占华北煤矿资本%
产量(吨)
占华北煤矿产量%
130950000
45.11
6554322
32.23
日资独办
159330000
54.89
13779201
67.77
290280000
20333523
本表不包括土法小矿。
为了尽可能多的掠夺煤炭资源,日本在一些占领煤矿安装了机器设备。“例如,大同煤矿于1940年为加快采煤速度,引进链式割煤机4台、泉式1.51-p型煤电机315台。”[18]193
从1895~1945年,日本先后侵占了中国数以百计的煤矿,掠夺了大量煤炭资源。据初步统计,“抗战8年中,在沦陷区被日本霸占的中国煤矿的煤炭产量,占全国煤炭产量的93.8%。……从1931~1945年,共掠夺中国煤炭资源34600多万吨,价值88200万美元。”[19]21--22这些煤炭不仅满足了日本国内工业和民用等方面的需求,而且对日本在中国占领区的电力、钢铁、化工、建材、交通等方面的发展提供了保障,服务于日本不断扩大的对华侵略,以达到“以战养战”的目的。例如抚顺煤炭的生产保证了鞍山钢铁的需求。本溪湖煤铁公司最初仅是一家单纯经营煤矿的企业,逐步发展成为具有煤炭生产、选矿、炼焦、化工、制铁、发电等的联合企业。日本对中国煤矿的侵占和对煤炭资源的掠夺,充满了杀戮和血腥,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无穷的灾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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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薛毅,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煤矿史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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