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通讯员李兰王运喜记者万凌云)中秋在即,“飞天茅台”等各类高档酒又进入了销售旺季。不过,需要提醒的是,你花重金买到的“飞天茅台”,其实可能只是“洋河大曲”!昨日,镇江丹徒检方发布一起假冒商标以次充好案件,检方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将制作销售假酒的杨某某批准逮捕。
“2019年春节前,‘小刘’来我店里推销,给我说是‘高仿酒’,因为假的和真的在包装上的区别非常小,而且酒的价格比较便宜。于是,我就进了海之蓝8箱、天之蓝3箱、国缘单开12箱,付了6300元货款,获利大概7000多元。”在讯问室里,镇江某烟酒店经销商王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购买销售假酒的违法事实。
一箱“飞天茅台”价格1200元,一箱“梦之蓝M3”价格350元……在巨大差价利润诱惑面前,这些非法分子铤而走险,做起了“李鬼”的勾当。而他们的假酒,就来自杨某某。
检方告诉记者,在杨某某制作假酒现场,几间总共不到60平方米的脏乱差出租屋里,摆满了一箱箱灌装好准备销售的“贵州茅台”、洋河系列、国缘系列等白酒。案发后,公安机关还当场查获半成品40余箱,以及用于灌装上述注册商标白酒的“洋河普曲”、“洋河优质大曲”、“洋河青瓷”等低档白酒。
经市场监管部门鉴定,涉案白酒均系假冒产品。
据杨某某供述,因品牌白酒在当地非常畅销,他便打起了借此牟利的主意。今年1月初,他在镇江丹徒区谷阳镇钱家村租用一民房作为制假窝点。其间,他以低价购进洋河普曲、洋河大曲等白酒,然后使用漏斗、空压机、烘干机等灌装工具,将上述低价白酒灌装在从各饭店、网上收购的“贵州茅台酒”“洋河”等高档白酒酒瓶中封装。
经查,杨某某先后多次以低于正品市场价一半的价格,在当地烟酒店、超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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