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市天河区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
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广州市天河区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详情如下:
天河区关于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三)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如下:
一、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一)五山街道
华山区学生宿舍13栋。
(二)员村街道
1.员村新街18号。
2.程界东北边巷5号,程界东大巷14号,程界东南边巷20号之一,程界东新北巷4号,程界东新东四巷1号、5号之一。
3.员村三横路东巷18号、18号之一、18号之三、20号、21号之一、36号、37号、39号之一、39号之二、45号之一、46号、90号之一。
(三)林和街道
山水时尚酒店(东站店)。
(四)兴华街道
河水大街四横巷3号,河水东大街一巷2号。
(五)棠下街道
棠东丰乐路71号,达善大街一巷5号,上社乐泰大街19号,华景新城粤生街86号,南新大街32号,华景路172号,南镇大街6巷10号,荷光路7号之一。
(六)龙洞街道
龙洞东街松青里44号。
(七)长兴街道
1.长湴禾串树大街六巷11号、17号,七巷1号,长湴市场55号铺蜀湘楼,长湴西街五巷11号,七巷9号,八巷10号。
2.长湴西街十二巷1号,十三巷5号。
3.建丽花园1D、美景街26号。
(八)凤凰街道
榄元街17号,背坪拾排街46号之二。
(九)前进街道
宦溪桥头新村街26号,阳光桃源6栋。
(十)珠吉街道
1.珠村上社新村一巷2号,珠村北社大街八巷5号,珠村北社隔塘大街五巷4号,珠村北社隔塘大街六巷横一巷2号。
2.珠村祠前一街1号。
3.珠村南门二横街1号。
4.珠村西便大街六巷4号,珠村新降街一巷3号。
5.珠村中东下街二巷3号,珠村中东新街二巷10号。
6.珠村文华新大街四巷3号,九巷2号,珠村文华大街六巷9号,十八巷3号,十九巷6号。
7.珠村柴栏田北社新邨一巷4号,二巷7号、10号,三巷14号,七巷4号。
8.珠村柴栏田南便新邨一巷2号,二巷1号,六巷1号,七巷4号、7号。
9.珠村上社北街二巷4号之一、5号之一、6号,珠村上社北街一巷1号。
10.珠村上社大街三巷5号、8号,十一巷2号、4号、4号之一、8号,八横巷2号、3号、3号之一、4号、8号,十一横巷2号。
11.吉山东新街西二横巷1号、2号。
12.吉山下街十七巷6号、14号,二十四巷12之一、12号之三。
(十一)新塘街道
华旭街5号万科米酷c1栋。
二、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一)石牌街道
金田花苑社区金杨楼。
(二)天河南街道
体育东路尚雅街10号。
(三)兴华街道
兴华直街一巷3号之二。
(四)棠下街道
东升大街7号之一、青云大街二巷10号、龙门大街31号1、塘边里13号、北社新村十六巷4号、穗南新村一巷4号、清和里12号之二、梅园新村二巷11号、梅园新村一巷27号。
(五)冼村街道
马场路28号A1栋,跑马地花园凯泓阁,珠光御景二期A4栋。
(六)猎德街道
花城大道16号凯蓝大厦A栋、C栋,尚东宏御D栋,南国花园D4栋。
(七)元岗街道
1.上元岗北直横巷11号之二,上元岗北直横巷19号之一。
2.下元岗银星街15号,下元岗东头短巷1号之二,下元岗东头和平巷4号,下元岗如意巷4号,下元岗还原大街3号。
(八)龙洞街道
迎龙路231号。
(九)凤凰街道
新欧南街1号之四华美路华乐楼,榄元新街一巷15号,榄元新街71号,榄元街1号,坳头南街21号之二。
(十)前进街道
石溪天禄街西四巷11号,石溪永宁街东一巷28号,菁品园菁玥2座,兰亭盛荟10栋,宦溪桥头新村街5号,狮子街北2巷2号,盈彩御彩3座。
上述高风险区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