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坚持烟草专卖制度不动摇

一株小苗,将长成大树耸立参天,一片土地,可以收割几十季满仓的喜悦,一项发明,可能创造巨大的财富和更适意的生活。从1983年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建立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算起,作为最饱受争议的一项制度,烟草专卖制度这30年给中国烟草行业、给中国社会经济带来的变化,远远超出寻常想象。

作为一种产业制度,“专卖”在我国古已有之。西汉武帝时期,为充实国库、缓解财政危机,大臣桑弘羊提出“兴盐、铁,设酒榷,置均输,蕃货长财,以佐助边费”,这种以国家垄断经营为显著特征的“禁榷”制度很快收到效果。史载“一岁之中,太仓、甘泉仓满,边余谷,诸均输帛五百万匹。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

作为对烟草的特殊管理模式,“专卖”也并非中国独创。在烟草传入欧洲一个世纪之后,对烟草的生产、销售进行严格管控并课以重税就成为许多新兴国家的选择。在1776年亚当·斯密出版的《国富论》中,对于当时法国的烟草专卖制度就曾有过详尽的介绍。时至今日,以“专卖”或类似方式对烟草进行严格管控的国家依然不在少数。

从零公里处起步,新中国的烟草专卖制度并非一路坦途。发展路上,有过质疑,有过冲击,有过挑战,还有更多的压力,但一代又一代烟草人不懈努力,迈出了最为坚实稳健的步伐,创造了令人瞩目的辉煌。

聆听历史是一种深远的智慧,历史照亮我们未来的行程。只有回首过往,我们才知道自己已经走出多远,才能坚定前行的信心;只有登高遥望,我们才能辨明追赶的目标和方向,才知道脚下的路还有多长。

站在这个过去和未来的交汇点上,我们也才更能理解,国家局局长凌成兴再次强调“要坚持烟草专卖制度不动摇”,“要倍加珍惜专卖制度、倍加珍惜辉煌成就、倍加珍惜宝贵经验,保持好势头,开创新局面”的深刻意义所在。

任何一种制度选择,都要以尊重规律为前提。

从来没有一种产品如烟草一般拥有如此复杂而独特的属性。

它不是生活必需品,却有着广泛的社会消费需求;它对健康有一定影响,却为众多吸食者所嗜好。

它的产业链很长,横跨农工商,涵括内外贸,两头连着千家万户,经济成分复杂多样,但它的进入壁垒却又很低,甚至手工卷制就可以实现从原材料到商品的过渡,促成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实现。

它很单一,作为产品的卷烟甚至只能一次性完全消费,其主要配套产品也只能专于其用,但它却又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可以快速地集聚社会财富。

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烟草既有一般商品的属性,又有特殊商品的属性。作为一般商品,无疑要遵循普遍性的客观经济规律;作为特殊商品,必然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规律。

特殊的商品、特殊的行业,就必须要实行特殊的管理体制、特殊的管理办法。从国家层面对烟草产品实行“寓禁于征”的管控措施,使国家可以从宏观上控制烟草产品生产、销售的全过程,综合平衡、协调发展烟草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在以高额税收限制烟草产品消费的同时,也为国家提供财政收入——烟草专卖制度便成为必然的选择。

历史的辩证,正体现在人们对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之中。

任何一种制度选择,都离不开时代的土壤。

在今天看来,这样的场景虽然陌生却并不遥远:

——在1979年的安徽省工业生产会议上,时任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万里严厉批评芜湖卷烟厂“停产20天,产值减少1000多万元”,但芜湖卷烟厂负责人对此却无能为力,因为当时的烟叶收购调拨由供销部门管理,卷烟生产由轻工部门管理,卷烟收购销售由商业部门管理,人财物和基本建设则由所在地方政府管理,多头管理下各方掣肘的情况时有发生。

——“前一天收购上来的烟叶,第二天就被送到卷烟厂生产,那个时期的烟叶对于卷烟生产来说基本处于等米下锅,卷烟质量也很难得到保证。”一位国家局领导忆起上世纪80年代初在地方烟草部门任职时的情况,仍然印象深刻。彼时全国共有500多家卷烟厂,大多都是县属小烟厂,烟叶种植和卷烟生产基本处于失控状态。仅在1971年~1978年间,由于计划外烟厂的偷税漏税,国家所减少的卷烟利润就达6亿多元(按当年不变价计算)。

——1982年,一位外商访问了刚刚成立不久的中国烟草总公司,临走时说了这样一句话:“你们拥有太阳底下最大的烟草公司和最简陋的办公设备!”上一年,全国烟草行业实现税利仅有75亿元。

关系不顺、效率不高、管理不力、布局不优、机制不活,上世纪80年代之初,中国烟草产业暴露出的发展困境,表面看,是落后的管理方式不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实质看,则是传统的体制机制窒息了烟草行业的内在活力和潜力。

困顿中,中国迎来了一个充满变化和激情的大时代。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吹响了改革开放的嘹亮号角,各行各业的改革如春潮涌动,生机勃发。彼时,农业改革的突破口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工业改革的突破口是扩大企业自主权,而烟草行业改革的突破口就是建立专卖制度。

针对烟草行业的特点,总结我国烟草管理体制几经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起伏变化的历史经验,借鉴当时世界上近70个国家和地区实行烟草专卖体制的做法,尤其是从我国人口多、底子薄、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基本国情出发,党和国家决定对烟草行业实行“统一管理、垂直领导、专卖专营”的国家烟草专卖制度。

烟草专卖制度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得到坚持和巩固。伴随着“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豪迈宣言,与改革开放同步,与时代发展同行,中国烟草行业踏上了全新的征程。

改革开放是一次自上而下的国家行动,作为改革开放的产物,对烟草行业实行专卖制度同样体现着国家意志。

1983年9月,在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一年之后,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对全国范围的烟草行业实行高度集中的统一管理,形成了我国烟草发展有史以来第一次比较全面、完整的烟草专卖制度和管理体制。

1991年6月,经过8年反复调研、辩论、协调,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有史以来我国烟草第一部专卖法典,也是一部重要的经济立法,它确立了烟草行业的法律地位,把烟草专卖制度用国家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此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也在持续。

200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理顺烟草行业资产管理体制深化烟草企业改革的意见》,赋予“中国烟草总公司依法对所属工商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

2009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5项条款作出修改,使之更趋完善。

专卖立法彰显国家意志,专卖实践依法而行。正如凌成兴局长所言:“这些法律法规和文件,是我们工作的‘尚方宝剑’和‘看家本领’,动摇不得、变通不得、宽容不得。”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这是一串令人欣慰的数字。1983年,烟草税利超过100亿元。从1987年起,烟草行业实现税利开始居于我国各行业之首。从1983年至2012年,在烟草专卖制度实施以来的30年间,烟草行业税利增长了84倍,全国烟草行业累计上缴税收超过4万亿元,支撑中央财政真正发挥起兴邦定国的重要作用。

这是一番令人感慨的景象。从满足供应到提升卷烟品质,消费者利益得到最大尊重;以减工降本为实践主体,在维护广大零售客户利益上下功夫,美了烟区、富了烟农、兴了零售客户;成长有通道、利益有保障,“有事干、有人爱、有期待”,烟草行业的每一名干部员工都在岗位上找到了自身的价值,行业上下始终保持着良好的精神状态。

这是一种令人振奋的趋势。30多年来,烟草行业从分散管理走向集中统一,从自由混乱走向协调有序,烟叶基础地位不断巩固,烟草产业持续转型升级,知名品牌加快发展,民族卷烟品牌牢牢占领中国市场,国际市场拓展取得积极进展。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市场监管取得积极成效,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实行烟草专卖制度是一项成功的改革,实现了烟草行业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

国家对烟草实行专卖制度30多年来,走过了极不平凡的历程。尤其是新世纪以来,在时任国家局局长姜成康带领下,烟草行业通过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创造了工商分设、专卖管理的辉煌;科技创新、结构调整的辉煌;国家增税、企业增效、职工增收、烟农增利的辉煌。这“三大辉煌”,为进一步推进行业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国家局局长凌成兴如是说。

自信从何而来?自信由此而来。

历经10年高速发展,中国烟草已然站在新的高度。然而,居安思危,我们一刻都不曾忘记发展中那些“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风险隐患;喜中有忧,“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

在中国烟草行业开始新的接力之时,耳边的杂音仍不时响起。烟草控制的压力一刻未曾缓解,铁道部分拆引发的废除烟草专卖制度的议论再起,激烈的国际竞争带来的增强中国烟草总体实力的要求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迫切而现实。

面对行业当前发展的内外形势,国家局局长凌成兴上任以来,多次强调,全行业要思考、谋划、实践好三大课题,即:“烟草行业改革的红利在哪里?发展的潜力在哪里?追赶的目标在哪里?”

“三大课题”涉及烟草专卖制度的巩固发展和创新完善,关乎烟草行业改革与发展大局。

然而改革与创新,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每一步创新,都必然面临着对当前模式的固守和超越阶段的激进的双重挑战;每一次突破,都曾遭遇继承和发展、现实与长远、渐进与闯关的两难选择;每一项决策,都可能要触动既得利益的奶酪,迷失于“做大做强”和“共同发展”的众口难调。

在30年发展进程中,深化改革始终是行业发展的主旋律。从成功实施卷烟价格改革,提高企业适应市场能力,到在地市级层面深化烟草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内部关系,改革,始终是推进行业发展的最大动力。

进入新世纪,在坚持专卖制度前提下,行业积极推进市场取向改革,精心组织省级公司工商管理体制分开,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构建适度竞争体制机制。全面理顺资产管理体制,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董事会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大力推进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确保地市级公司营销主体地位,具有法人资格卷烟工业调整减少到30家。深化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了全体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通过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增强了行业发展动力和活力。

实践证明,行业30年发展靠的是改革,要不断解决行业发展中遇到的新的矛盾和问题,保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还是要紧紧依靠改革,改革是推动行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必须坚定信心,继续下更大功夫努力抓好。

党的十八大指出: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推进任何方面的改革发展都要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烟草专卖制度需要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在坚持专卖制度的前提下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引入竞争机制,改善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消除束缚烟草行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从而提高中国烟草的总体竞争实力。

我们要始终坚定这样的认识:坚持烟草专卖制度的最佳方式就是在实践中巩固和发展烟草专卖制度。坚持和完善专卖制度,并不排斥市场机制,推进市场取向的改革,并不是对烟草专卖制度的否定,相反,在专卖制度下的烟草行业适应市场的能力越强,专卖制度就越具有生命力。

“涉深水者得蛟龙”。改革愈是向纵深推进,改革的力量就会愈益发挥出来;改革中出现的问题,需要靠发展来解决;改革的成果,也同样需要发展来巩固。我们深信,随着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入,烟草专卖制度的生命力仍将旺盛,中国烟草必将迎来更加辉煌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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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烟草专卖体制的专卖专营江西社会科学1998年10期论烟草专卖体制的专卖专营,烟草专卖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专卖管理,烟草专卖体制,最近,朱 基总理就烟草行业发展全局的几个重大问题作了重要指示,特别是明确和强调“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专卖管理https://wap.cnki.net/qikan-JXSH810.022.html
2.坚持和完善烟草专卖体制的思考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建立三十多年来,强化了烟草控制,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维护了消费者利益,促进了烟草行业发展。当前,面对行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如何更好地发挥专卖体制优势,行业怎样通过进一步深化内部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使烟草专卖制度和专卖管理体制永葆生机http://www.etmoc.com/look/Looklist?Id=37799
3.中国烟草专卖制度(全文)因此,要实现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大流通,就必须逐步改变商业企业经营主体多的现状,在坚持烟草专卖专营制度的前提下,在提高地市级烟草公司经营主体能力的基础上,逐步转向以省为单位统一组织卷烟流通,切实加强省级烟草公司的物流管理职能,大力发展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四流合一的全方位、多功能、规范化的物流园区,构建https://www.99xueshu.com/w/d2acyqg98zdc.html
4.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的百度试题 题目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的制度 A. 垄断经营、专卖管理 B. 垄断经营、统一管理 C. 许可证、准运证管理 D. 专卖专营管理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B.垄断经营、统一管理 反馈 收藏 https://easylearn.baidu.com/edu-page/tiangong/bgkdetail?id=cd3acba1f524ccbff121842f&fr=search
5.为什么要实行烟草专卖制度?微信推荐1981年5月11日,轻工业部向国务院提交《关于实行烟草专营的报告》。5月18日,国务院批转该报告,决定对烟草行业实行国家专营。 1982年1月1日,中国烟草总公司正式挂牌成立,确立了烟草专营和集中管理体制。 1983年9月23日,国务院颁布《烟草专卖条例》,正式确立国家烟草专卖制度。 https://tobaccochina.cc/html/wxtj/629107.shtml
6.东方烟草报数字报刊平台最近,朱镕基总理就烟草行业发展全局的几个重大问题作了重要指示,特别是明确和强调“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专卖管理体制,进一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坚持烟草专卖制度的地位,这对于巩固和加强烟草专卖体制,保障烟草生产经营健康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https://paper.eastobacco.com/html/1998-09/02/content_3_1.htm
7.取消烟草专卖制度,烟价就能降下来吗?烟草消费说这种话的人,其实根本不了解烟草专卖制度是怎么回事儿。 我们先来谈谈为什么说取消烟草专卖制度烟价也降不下来的问题。 1997年7月3日,国务院颁布《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正式标志着我国开始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烟草专卖制度。我国的“烟草专卖”主要有两个立法目的,一是维护消费者利益;二是维护国http://tobaccoms.com/html/news/ycxf/678360.shtml
8.一位创业者的牢狱之灾:他在生产戒烟产品还是私造卷烟在这背后,一个问题值得深思:在烟草专卖专营制度的情形下,能否监管及与其功能相抵触的产品行业的权力剥离出来,能否找到第三方监管或者有更好的办法和出路来解决?这已经迫在眉睫。 被羁押于看守所时,易涛曾以为,那一定是他这辈子最悲惨的境遇。直到2018年底,在他被取保候审后,他才感受到什么是更大的锥心之痛。 https://finance.eastmoney.com/a/201903011057091680.html
9.国家烟草专卖局1997年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法律形式确立和完善国家烟草专卖制度。 2005年11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理顺烟草行业资产管理体制深化烟草企业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5〕57号),明确烟草行业继续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中国烟草总公司依法对所属工商企业的国http://baike.soso.com/v513573.htm?ch=ch.bk.innerlink
10.烟草专卖制度确立中国烟草资讯网烟草专卖制度确立 背景 1982年,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以后,烟草行业的集中统一管理在体制和政策上得到了完全确认,但仍存在计划外烟厂越办越多、烟叶种植和卷烟生产严重失控、各省级烟草公司组建迟缓、国家专营难以真正执行到位等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实现更有计划地发展生产,提高质量,改善供应,调节消费,增加积累,国务院http://www.echinatobacco.com/html/site27/40nhmls/158010.html
11.烟草专卖条例施行细则法规库2.贯彻执行《专卖条例》和《施行细则》,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的有关烟草专卖政策、规章制度,省级烟草专卖局可结合本省具体情况报经上级批准,作必要的补充。 关联法规: 第三条 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下简称烟草总公司) 是全国性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负责统一管理、全面经营烟草行业和产供销http://www.110.com/fagui/law_67335.html
12.烟草专卖法施行30周年:法治力量守护成长微信推荐自以国家立法形式对烟草专卖制度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管理体制加以确定和巩固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行业实现了快速发展,成绩有目共睹。 在烟草专卖体制下,行业设立了一套完整齐备的专卖行政执法机构、生产经营管理机构和内部规范管理监督机构,构建了权责明确、运转顺畅、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上下政令畅通,产https://www.tobaccochina.com/html/wxtj/609342.shtml
13.烟草·笔记2随后,烟草专卖管理所的两名执法人员来到李某商店,对其经营资金要求、经营场所条件进行了实地核查。经核查,李某的经营资金要求、经营场所条件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唯独他的商店离镇中学校太近,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于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向其下达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https://www.bilibili.com/read/mobile/15638423
14.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3)第一条 为了规范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实施,保障和监督烟草专卖局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https://haishi.faxin.cn/haishi/flcontent.aspx?gid=A329473&lib=zyfl
15.反垄断法对烟草行业的豁免与适用但是我国的烟草行业在垄断经营的过程中也暴露出诸多弊端,比如国家垄断异化为地区垄断、滥用垄断地位不正当竞争、资源配置低效率、过分关注经济利益对消费者保护不到位等,以至于各方对是否坚持烟草行业的专卖制度多有质疑,更有人希望以反垄断法出台为契机来加速烟草行业转型和制度革新。 本文从对反垄断法与烟草专卖制度的https://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183-10110960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