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规组织、参加公款消费,违规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
2.违规自定薪酬、滥发财物。(第一百一十四条)
3.公款旅游。(第一百一十五条)
4.违规接待、借接待之机大吃大喝。(第一百一十六条)
5.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第一百一十七条)
6.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违规举办评比达标表彰、创建示范活动。(第一百一十八条)
7.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
【案例】
【解析】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刘某等人“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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