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推送BT教育陪伴奋斗年华注册会计师CPA初中高级职称考试法考保荐代表人CFA税务师

期满后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

2.增值税申报资料

我国现行增值税政策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由于两类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不同,适用的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也有差异。

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

②《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③《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④《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⑤《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⑦《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2)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必报资料

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即主表);

②《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③《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

④《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3)纳税申报其他资料→报备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①已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

②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

③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④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税收完税凭证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发票;

⑤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⑥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合法凭证及其清单;

⑦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4)《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附列资料》(附加税费情况表)

①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按规定需要在项目所在地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写本表。

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预缴税款时,应同时报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附列资料》(附加税费情况表),并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案例胶卷】税务师受理某度假村2021年6月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和填写纳税申报表(依现行税法规定计算)。

(一)收入方面

1.住宿服务价税合计收入为1113000元。其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合计50000元、税额合计300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金额合计300000、税额合计18000元;以度假村发行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结算的住宿服务费价税合计265000元和零星个人住宿价税合计477000元未开具发票。另外因住客损坏住宿设施而收取赔偿款合计10600元,也未开具发票。

2.餐饮服务价税合计收入为530000元。其中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合计350000元、税额合计21000元;以度假村发行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结算的餐饮服务合计21200元和零星个人餐饮服务价税合计137800元未开具发票。

3.会展服务价税合计为424000元。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400000元、税额合计24000元。

4.商场销售货物价税合计为783000元,均采取现金或转账结算。其中出售农林特产取得价税合计收入为109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60000元、税额合计540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合计金额30000元、税额合计2700元,其余未开具发票;

出售服装、工艺品等货物取得价税合计收入为2825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200000元、税额合计2600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合计50000元,税额6500元。

另外,因2021年3月销售的一批工艺品存在质量问题,经协商商场于当月退货,购买方无法退回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凭购买方填开并上传税务机关校验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6500元。

5.客房重新装修更换新的设施,将客房中原有300台电视机以价税合计金额120000元出售,度假村选择按3%征收率并减按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116504.85元、税额2330.10元。

6.外地出租的办公用房按协议预收2021年下半年房屋租赁费价税合计218000元,未开具发票。已向办公用房所在地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并预缴6000元,取得办公用房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

7.将营改增前以1500000元购置的外地一间商铺出售,取得价税合计收入1920000元,度假村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并以“差额征税开具功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900000元、税额20000元。

8.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价税合计金额2000000元、接受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持卡人充值价税合计金额300000元,均开具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进项税额方面

1.各业务部门采购货物及取得的原始凭证汇总如表5-2所示:

表5-2各业务部门采购货物情况

部门

货物

原始凭证

份数

原始凭证记载

备注

金额合计

税额合计

客房部

床单等床上用品

增值税专用发票

3

40000

5200

牙刷、拖鞋等住宿用品

5

30000

3900

预付装修费

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征税)

1

80000

——

客房装修尚未竣工

电视机及智能化设备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00000

39000

餐饮部

酒、饮料、餐具、调味品等

8

100000

13000

蔬菜、海鲜等农产品

增值税普通发票(免税)

6

75000

农场、渔场自产并开具的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代开)

2400

小规模纳税人通过税务机关代开

商场

服装、工艺品等

7

200000

26000

农林特产等农产品

4

65000

农场、林场自产并开具的发票

坚果等农产品

35000

1050

小规模纳税人通过税务机关代开。全部已发出委托加工生产中秋月饼

2.支付水、电和通信费情况汇总如表5-3所示:

表5-3支付水、电和通信费等情况

费用项目

发票种类

发票记载

金额

税额

水费

10000

300

电费

45000

5850

通信费

15000

900

5000

450

合计

7500

3.支付客房部和餐饮部服务人员的劳务派遣费,取得劳务派遣公司以“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金额795200元、税额4800元,价税合计800000元

4.支付客房部的床上用品洗涤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金额5000元、税额300元,价税合计5300元。

6.在收费公路发票服务平台打印通行费电子发票20份,其中10份为高速公路经营公司开具的征税发票,金额合计5000元、税额合计150元;6份为一级、二级公路经营公司开具的征税发票,金额合计2000元、税额合计100元;4份为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200元。

8.支付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金额1320.75元,税额79.25元,价税合计金额1400元。

(三)进项税额转出方面

1.商场一批工艺品被盗,经确认该工艺品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30000元、税额3900元。被盗后,按度假村内部制度规定,商场责任人赔偿10000元。经审核确认,该批工艺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于2020年12月申报抵扣,并加计15%抵减税额。

2.因质量问题退货的工艺品,经与供货方协商,向供货方退货。按原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4375元、税额3900元,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上传。工艺品已退还供货方,尚未取得供货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未收到退货款。经审核确认,该批工艺品于2019年2月购进,并于当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四)其他情况,经核实,度假村2021年5月增值税纳税申报后,无留抵税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无期末余额;加计抵减期末无余额;也无税额抵减的期末余额。

(五)根据上述收集整理的资料,结合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税务师计算2021年6月该度假村的应纳增值税额。

1.当期销项税额分别为:

(1)住宿服务的销项税额=[50000+300000+(265000+477000)÷(1+6%)]×6%+10600÷(1+6%)×6%=63600(元)

(2)餐饮服务的销项税额=[350000+(21200+137800)÷(1+6%)]×6%=30000(元)

(3)会展服务的销项税额=400000×6%=24000(元)

(4)货物销售的销项税额=109000÷(1+9%)×9%+282500÷(1+13%)×13%-6500=35000(元)

(5)不动产出租的销项税额=218000÷(1+9%)×9%=18000(元)

销项税额合计=63600+30000+24000+35000+18000=170600(元)

2.当期进项税额分别为:

(1)客房部购置货物的进项税额=5200+3900+39000=48100(元)

(2)餐饮部购置货物的进项税额=13000+75000×9%+80000×9%=26950(元)

(3)商场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26000+65000×9%+35000×10%=35350(元)

(4)水、电、通信费的进项税额=300+5850+900+450=7500(元)

(5)劳务派遣费的进项税额=4800元

(6)洗涤费的进项税额=300元

(8)道路通行费的进项税额=150+100=250(元)

(9)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15000÷(1+9%)×9%+6800÷(1+9%)×9%+721÷(1+3%)×3%=1821(元)

当期允许抵扣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合计=48100+26950+35350+7500+4800+300+1800+250+1821=126871(元)

3.当期进项税额转出为:

(1)工艺品被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3900(元)

(2)工艺品退货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应转出的进项税额=3900(元)

当期进项税额转出合计=3900+3900=7800(元)

4.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税业务,应纳增值税额为:

应纳税额=170600-(126871-7800)=51529(元)

5.当期加计抵减税额为:

(1)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126871×15%=19030.65(元)

(2)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3900×15%=585(元)

(3)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19030.65-585=18445.65(元)

6.经加计抵减的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税业务,应纳增值税额为:

应纳税额=51529-18445.65=33083.35(元)

7.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业务的应纳增值税额为:

(1)旧电视机出售应缴纳的增值税=120000÷(1+3%)×2%=2330.10(元)

(2)营改增前购置的商铺出售应缴纳的增值税=(1920000-1500000)÷(1+5%)×5%=20000(元)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合计=2330.10+20000=22330.10(元)

8.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合计

当期应纳增值税合计=33083.35+22330.10=55413.45(元)

9.当期可抵减的税额

(1)外地出租办公房已预缴的增值税=6000元

(2)支付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可全额抵减应纳增值税=1400元

当期可抵减的税额合计=6000+1400=7400(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55413.45元>可抵减的税额7400元,当期实际抵减的税额7400元。

10.当期纳税申报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

应补增值税额=55413.45-7400=48013.45(元)

表5-4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

纳税人识别号:□□□□□□□□□□□□□□□□□□□□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是√否×

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预征项目和栏次

销售额

扣除金额

预征率

预征税额

2

建筑服务

销售不动产

出租不动产

218000

0

3%

6000

0.00

附加税费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预缴税额

420

教育费附加是否预缴税额

180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预缴税额

120

纳税人(签章):年月日

经办人:经办人身份证号:代理机构签章: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理人:受理税务机关(章):受理日期:年月日

表5-5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适用)

纳税人识别号

所属行业:

纳税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地址

生产经营地址

开户银行及账号

登记注册类型

项目

栏次

一般项目

即征即退项目

本月数

本年累计

(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

2460000.00

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

300000.00

应税劳务销售额

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二)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

1945076.28

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三)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

(四)免税销售额

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

9

免税劳务销售额

10

税款计算

销项税额

11

170600.00

进项税额

12

126871.00

上期留抵税额

13

进项税额转出

14

7800.00

免、抵、退应退税额

15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16

应抵扣税额合计

17=12+13-14-15+16

119071

实际抵扣税额

18(如17<11,则为17,否则为11)

应纳税额

19=11-18

33083.35

期末留抵税额

20=17-18

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21

23495.15

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22

应纳税额减征额

23

2565.05

应纳税额合计

24=19+21-23

54013.45

税款缴纳

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25

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

26

本期已缴税额

27=28+29+30+31

6000.00

28

②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

29

③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

30

④本期缴纳欠缴税额

31

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32=24+25+26-27

48013.45

其中:欠缴税额(≥0)

33=25+26-27

本期应补(退)税额

34=24-28-29

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

35

期初未缴查补税额

36

本期入库查补税额

37

期末未缴查补税额

38=16+22+36-37

如果你已委托代理人填报,请填写下列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接收人:接收日期:

表5-6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表5-7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3

46

1282200.00

62750.00

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二)其他扣税凭证

4=5+6+7+8a+8b

50

575700.00

64121.00

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9000.00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18

255000.00

22950.00

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

8a

350.00

其他

8b

32

20700.00

1821.00

(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

(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五)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

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

12=1+4+11

96

1857900.00

126871

二、进项税额转出额

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额

13=14至23之和

其中:免税项目用

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非正常损失

3900.00

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用

17

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

19

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

20

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

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三、待抵扣进项税额

24

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

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

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

27

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

29=30至33之和

33

34

四、其他

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82200

代扣代缴税额

表5-8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项目及栏次

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本期应扣除金额

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期末余额

4=2+3

5(5≤1且5≤4)

6=4-5

13%税率的项目

9%税率的项目

6%税率的项目(不含金融商品转让)

6%税率的金融商品转让项目

5%征收率的项目

1920000.00

1500000.00

3%征收率的项目

免抵退税的项目

免税的项目

表5-9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税额抵减情况表)

一、税额抵减情况

序号

抵减项目

本期应抵减税额

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3=1+2

4≤3

5=3-4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

1400.00

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

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

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

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

二、加计抵减情况

加计抵减项目

本期调减额

本期可抵减额

本期实际抵减额

4=1+2-3

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

19030.65

585

18445.65

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

表5-10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一、减税项目

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

0001129914【SXA031900512】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减增值税

0001129924【SXA031900512】已使用固定资产减征增值税

1165.05

二、免税项目

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

免征增值税项目

免税销售额扣除项目

扣除后免税销售额

免税销售额

对应的进项税额

免税额

3=1-2

出口免税

其中:跨境服务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及基本要求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代理是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依法接受委托,依据税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税收征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的要求,为纳税人提供计算纳税人所属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编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的行为。

行次

类别

利润总额计算

一、营业收入(填写A101010\101020\103000)

减:营业成本(填写A102010\102020\103000)

减:税金及附加

减:销售费用(填写A104000)

减:管理费用(填写A104000)

减:财务费用(填写A104000)

减: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加: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1-2-3-4-5-6-7+8+9)

加:营业外收入(填写A101010\101020\103000)

减:营业外支出(填写A102010\102020\103000)

三、利润总额(10+11-12)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减:境外所得(填写A108010)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填写A105000)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填写A105000)

减: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填写A107010)

加:境外应税所得抵减境内亏损(填写A108000)

四、纳税调整后所得(13-14+15-16-17+18)

减:所得减免(填写A107020)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写A106000)

减: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填写A107030)

五、应纳税所得额(19-20-21-22)

应纳税额计算

税率(25%)

六、应纳所得税额(23×24)

减:减免所得税额(填写A107040)

减:抵免所得税额(填写A107050)

七、应纳税额(25-26-27)

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填写A108000)

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填写A108000)

八、实际应纳所得税额(28+29-30)

减: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

九、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31-32)

其中:总机构分摊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填写A109000)

财政集中分配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填写A109000)

总机构主体生产经营部门分摊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填写A109000)

实际应纳税额计算

38

十、本年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33-37)

账载金额

税收金额

调增金额

调减金额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2+3+…8+10+11)

*

(一)视同销售收入(填写A105010)

(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填写A105020)

(三)投资收益(填写A105030)

(四)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

(五)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调整

(六)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七)不征税收入

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填写A105040)

(八)销售折扣、折让和退回

(九)其他

二、扣除类调整项目(13+14+…24+26+27+28+29+30)

(一)视同销售成本(填写A105010)

(二)职工薪酬(填写A105050)

(三)业务招待费支出

(五)捐赠支出(填写A105070)

(六)利息支出

(七)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八)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

(九)赞助支出

(十一)佣金和手续费支出

(十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填写A105040)

(十三)跨期扣除项目

(十四)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

(十五)境外所得分摊的共同支出

(十六)党组织工作经费

(十七)其他

三、资产类调整项目(32+33+34+35)

(一)资产折旧、摊销(填写A105080)

(二)资产减值准备金

(三)资产损失(填写A105090)

(四)其他

四、特殊事项调整项目(37+38+…+42)

(一)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填写A105100)

(二)政策性搬迁(填写A105110)

39

(三)特殊行业准备金(填写A105120)

40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填写A105010)

41

(五)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应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42

(六)发行永续债利息支出

43

(七)其他

44

五、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

45

六、其他

合计(1+12+31+36+44+45)

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中包括全年的工资费用200万元,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30人;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3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5.5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已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折旧费20万元(其中2013年以前购置的设备按5%保留残值,并按税法规定的年限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2019年6月购置汽车1辆,原值20万元,计算机5台,原值2.5万元,均按5%保留残值,折旧年限3年计算)。

请计算2019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

答:利润总额为500+20-(400+6)-1.2-17-30-2.2+5-10+5=63.6(万元)。

纳税调整增加额包括如下内容:

1.收入类调整项目

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2.扣除类调整项目

(1)职工福利费账载金额30万元,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00×0.14=28(万元),超过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万元。

(2)职工教育经费账载金额5.5万元,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00×0.08=16(万元),不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3)工会经费账载金额4万元,未超过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00×0.02=4(万元)。

(4)业务招待费账载金额2万元,发生额的60%为1.2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0.5%为(500+20)×0.005=2.6(万元),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应为1.2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0.8万元。

(6)公益性捐赠支出5万元现金,支出未超过63.6×12%=7.632(万元)的扣除限额,故允许在税前全额扣除。

(7)利息支出,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税前全额扣除。

(8)加计扣除,新产品研发费用允许加计扣除为10×0.75=7.5(万元)。

3.资产类调整项目

对于固定资产折旧,该企业2019年购置汽车的折旧年限与税法不一致,应调增应税所得额为20×(1-5%)/36×6-20×(1-5%)/48×6=0.7917(万元)。

纳税调整增加额=2+0.8+0.7917=3.5917(万元)

纳税调整减少额=5+25+7.5=37.5(万元)

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63.6+3.5917-37.5=29.6917(万元)

2019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296917×0.25=74229.25(元)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

28000

250000

2395000

2375000

20000

12000

8000

7917

31667

23750

35917

【案例胶卷2】

大华公司于2020年1月取得信诚公司30%的股权,支付价款6000万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企业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5000万元(假设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同)。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60000000

贷:银行存款6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6000万元大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4500万的,该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吃亏:会计与税法无差异

(接上题)

大华公司于2020年1月取得信诚公司30%的股权,支付价款6000万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企业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4000万元(假设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同)。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6000万元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7200万元的,该差额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损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72000000

营业外收入12000000

会计与税法存在差异——暂时性差异,调减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第二阶段:持有阶段

2020年12月31日信诚公司所有者权益总和为30000万元,增加了6000万元,但公司股东会尚未宣告分派股息、红利,大华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8000000

贷:投资收益18000000

会计与税法是否存在差异?

2021年7月10日股东会宣告分派股息、红利,大华公司可获得750万元股息、红利,大华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决定分配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75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7500000

收到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7500000

贷:应收股利7500000

会计与税法差异如何体现?

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处置损益。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2022年3月20日,大华公司以8300万元的价格转让所持有的信诚公司股权。大华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THE END
1.没有收入,业务招待费的税收金额直接按百分之六十算,还是税收金额我在表格105000里,业务招待费账载金额填了,税收金额也填了,但保存时税收金额就为0了是怎么回事 https://m.chinaacc.com/wenda/detail/xt/6057531
2.收入为0,招待费还能不能税前扣除吗?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60%和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孰低的原则,公司没有收入,因此业务招待费全额纳税调增。 但是对于筹办期的企业来说,本身处于筹办期,也会发生业务招待费,如果不给与扣除,那也不合理,所以,筹办期招待费不受收入比例的限制,按发生的60%直接可以扣除。 https://www.lzcwgs.com/8791.html
3.免税收入可以作为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吗(3)不征税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所学即所用是牛账网一直以来所秉持的教育理念,成就职业未来是牛账网一直想要实现的目标,小伙伴们来牛账网学习会计,不管是理论还是实操,所幸都能有所收获,如果你也想学习会计的话,不论是理论考证还是实操就业,牛账网都能为您打造属于你的,想https://www.niuacc.com/wdbaoshui/236815.html
4.没有收入业务招待费可以扣除吗?如果没有收入的话,业务招待费是不可以扣除的。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以按照当期发生额的60%扣除,但是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那么如果没有收入,那也就意味着业务招待费允许扣除限额就是0了(当年销售收入0×5‰),所以说如果在有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但https://m.kaoyaya.com/info/shicao/158960.html
5.业务招待费89910.2元,营业收入0元,请问年报的业务招待费支出账载2023-03-13 17:04 学员,您问的是有关业务招待费怎样纳税的问题。根据财税法律规定,招待费应当征收增值税。根据您提供的账载信息,业务招待费89910.2元,营业收入0元,税收金额=业务招待费*1.17* 6%,算式:税收金额=89910.2*1.17*6%=7143.83元。分享到: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课程https://m.acc5.com/ask/question_8149090.html
6.下列收入,应作为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计算基数的有()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计算基数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收入 。 【提示】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杈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持费扣除限额 。 https://www.bkw.cn/tiku/m2r3L.html
7.2020年甲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12万元2020年甲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12万元。已知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发生额的0%,但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0.5%。甲公司2020年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万元。https://www.360ckw.com/timu/detail-snwvna9z.html
8.业务招待费的范围/招待费的会计处理/业务招待费计提标准及扣除比例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计算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的营业收入额为纳税人当年的全部收入减去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然后再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内计算。(国税发[1999]65号); 2、《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906号)规定:金融保险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应依扣除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后的营业收入;http://www.360doc.com/content/11/0829/17/7607938_144292640.shtml
9.公司无收入时,业务招待费是否要在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补税?没有收入,只有费用支出,肯定是亏损啊。 即使业务招待费因为没有收入,税前可扣除的金额为0,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全部做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依然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比如,企业没有收入,只有各种费用支出10万元,其中包括1万元的业务招待费,会计核算的利润为-10万元。 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22914668.html
10.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是多少?我国行政机关对于企业所产生的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一般为百分之六十,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全年销售额的钱分之五。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https://m.64365.com/tuwen/aaakqlb
11.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现税法规定扣除标准为: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 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0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5万元,因此只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5万元。另外10-5=5万元不能在企https://www.fljg.com/news/661472.html
12.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2019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会计制度对业务招待费正 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 http://www.mfgclaw.com/chanye/xinnengyuan/26911.html
1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连载二十七有的国家甚至规定,如果接受业务招待的个人不将所受招待包括在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总额中,招待方即不能申报有关业务招待费用的扣除。我国现行税法对业务招待费的总体政策是比较宽松的。所以我们更有必要加强对业务招待费税前列支管理。 二、业务招待费的管理由于业务招待费支出是各国公司税法中滥用扣除最严重的领域,管理https://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jd/200912/t291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