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税务发布2020年6月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

1.非专业医疗机构作为政府指定的隔离点,为隔离人员提供日常护理及体温测量等服务,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

(七)生活服务

(2)医疗服务,是指提供医学检查、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防疫服务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

因此,非专业医疗机构在疫情期间为隔离人员提供日常护理及体温测量等服务属于医疗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

2.如何查询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通知》(闽税函〔2020〕17号)规定:“一、及时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3.自来水公司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六、本公告所称饮水工程,是指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而建设的供水工程设施。本公告所称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是指负责饮水工程运营管理的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供水(总)站(厂、中心)、村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单位。

对于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的比例免征增值税。

八、上述政策(第五条除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

因此,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4.享受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计算税负时的销售额是否包括差额扣除部分的金额?

(三)本规定所称增值税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占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

因此,享受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计算税负时的销售额包括差额扣除部分的金额。

5.纳税人在办理备案前已符合即征即退条件的年度,是否可以追溯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十一)实施备案管理。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严格区分行政审批和备案管理方式,不得以事前核准性备案方式变相实施审批。实施备案管理的事项,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应当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备案材料,税务机关应当将其作为加强后续管理的资料,但不得以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没有按照规定备案为由,剥夺或者限制其依法享有的权利、获得的利益、取得的资格或者可以从事的活动。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未按照规定履行备案手续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因此,纳税人在办理备案前已符合即征即退条件的年度,可以追溯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6.境内企业将船只租赁给另一境内企业在境外使用,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6.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因此,境内企业将船只租赁给另一境内企业在境外使用,可以免征增值税。

7.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2020年3月前已选择按照5%的征收率差额征收增值税,3月至5月是否可以选择按1%的征收率全额征收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2020年3月前已选择按照5%的征收率差额征收增值税,3月至5月可以选择按1%的征收率全额征收增值税。

8.纳税人因受到疫情影响,收到政府发放的财政补贴,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因此,纳税人因受到疫情影响收到的政府发放的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9.纳税人从社保部门收到稳岗补贴,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因此,稳岗补贴是国家为了缓解就业压力,鼓励企业减少裁员或不裁员而给予企业的补助性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10.债务方以国债抵押贷款,债权方通过国债逆回购取得固定利息收入,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五)金融服务。

1.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因此,债权方通过国债逆回购取得利息收入,应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11.以非专利技术投资入股,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因此,以非专利技术投资入股,应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

12.境外企业为境内企业提供设计服务,设计师在境外工作,设计结果通过网络发送到境内使用,境内企业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因此,境外企业为境内企业提供设计服务,设计师在境外工作,设计结果通过网络发送到境内使用,不属于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境内企业应代扣代缴增值税。

13.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是否每年都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扣除标准?

次年,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当期的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并据此计算确定当年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同时对上一年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调整。纳税调整额计入实际调整月份。”

因此,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应于当年1月15日前或者投产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扣除标准核定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

14.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缴纳增值税,是否可以扣除取得时缴纳的税费?

(二)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缴纳增值税,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也只能扣除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不可以扣除取得时缴纳的税费。

15.一般纳税人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如何抵扣其进项税额?

16.境外的发票是否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第二十六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纳税人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应取得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并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境外的发票不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17.纳税人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需要重新开具发票?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18.D级纳税人在同一个月内第二次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计征需预缴的税额时,销售额是否包括已作废发票的金额?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增值税发票领用办理规范(试行)>的通知》(闽税函〔2018〕54号)规定:“一、依申请事项

(五)增值税发票发放

3.基本规范

(2)辅导期纳税人、D级纳税人和已开具未申报发票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同一个申报期内多次领用专用发票的,应从第二次领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用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的,办税服务厅不得向其发放增值税发票。

预缴增值税时,纳税人应提供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记账联,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提供的专用发票记账联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

因此,D级纳税人计征需预缴的税额时,销售额不包括已作废发票的金额。

19.收购单位向其他个人收购非自产的农产品,是否可以开具收购发票

第九条收购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四)‘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收购的货物名称,属于农业产品的,仅限于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农业产品的征税范围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确定。选择相应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

因此,收购单位向其他个人收购非自产的农产品,可以开具收购发票,但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0.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18年已认证但未申报抵扣进项税额,2020年3月后如需抵扣,应如何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二)第1至12栏‘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分别反映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3.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因此,纳税人应将已认证但未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21.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有预缴税额,但未在预缴当期申报抵减,现在应如何处理?

纳税人已预缴的税款,只能抵减同一建筑项目的应纳税款,不能抵减其他建筑项目的应预缴税款或应纳税款,也不能抵减其他应税项目的应纳税额。

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前进行增值税清算时,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抵减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纳税额或欠税,抵减不完的,可以申请退还。”

因此,该纳税人可以用已预缴的税款抵减以后属期同一建筑项目的应纳税款。注销税务登记前进行增值税清算时,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抵减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纳税额或欠税,抵减不完的,可以申请退还。

22.小规模纳税人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当期无需预缴税款。预缴地实现的销售额应按市还是县区内的销售额计算

(一)纳税人属于其他个人的;

(二)小规模纳税人跨设区市且在同一县(市)提供建筑服务的累计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

(三)按规定不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其他情形。

因此,预缴地实现的销售额为小规模纳税人跨设区市且在同一县区提供建筑服务的累计金额。

23.新能源电动汽车是否需要征收消费税?

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

用排气量小于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乘用车征收范围。用排气量大于1.5升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范围。

含驾驶员人数(额定载客)为区间值的(如8~10人;17~26人)小汽车,按其区间值下限人数确定征收范围。

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因此,电动汽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24.零售工艺金生肖首饰,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因此,工艺金属于采用包金、镀金工艺以外的其他工艺制成的含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如锻压金、铸金、复合金首饰,零售工艺金生肖首饰需要缴纳消费税。

25.纳税人购入不含电池的汽车,租入电池构成整车使用,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应如何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26.车辆购置税的电子完税证明是否可以用于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因此,自2019年6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的电子完税证明可以用于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27.疫情防控期间,税务机关如何办理出口退(免)税审核?

因此,疫情防控期间,税务机关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开展“非接触式”出口退(免)税审核。

28.出口货物报关单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货物名称不一致的,是否需要视同内销缴纳增值税?

(五)2013年5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货物(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除下款规定以外,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第二计量单位,及出口企业申报的计量单位,至少有一个应同与其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计量单位相符,且上述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须相符,否则不得申报出口退(免)税。”

因此,出口货物报关单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货物名称须相符,否则不得申报出口退(免)税,并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29.境内企业销售货物给境外企业,但货物直接在境内使用没有实际离境,是否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对下列出口货物劳务,除适用本通知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外,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出口企业出口货物。

本通知所称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因此,销售货物给境外企业的货物未经海关报关并实际离境的,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因此,生产企业应于每年4月2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册(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

31.保障疫情防控的医疗、卫生、物流、快递、环卫行业车辆免征2020年度车船税,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因此,在各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应急指挥部或当地牵头负责应对疫情工作后勤保障的部门提供的名单内的纳税人,其名下所有车辆可以免征2020年度的车船税。

32.保险机构代收代缴2019年车船税手续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收代缴车辆车船税,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收税款的3%支付手续费

33.商业用途的地下建筑应如何征收房产税?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

因此,商业用途的地下建筑以房屋原价的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34.疫情期间纳税人给个体户减免租金,是否可以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减免至少一个月租金,指出租方按月减免一个月(含)以上的租金;或通过定额或比例等方式减免租金,按照疫情期间有效合同(协议)计算的减免租金额度,相当于一个月(含)以上的租金。

二、减免税额不超过减免个体工商户租金的总额且不超过三个月应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三、出租方因疫情已享受困难中小企业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不再重复享受。

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出租方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如有延期另行公告)。”

因此,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9月30日前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5.纳税人是否可以叠加享受疫情期间困难中小企业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和减免个体工商户租金相应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因此,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叠加享受疫情期间困难中小企业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和减免个体工商户租金相应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但不可以重复享受。纳税人在计算减免税额时应扣除已享受的减免税额。

36.纳税人在厂房中加盖了一个恒温室,恒温室在固定资产清单中是单独核算的,恒温室的价值是否需要并入厂房的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因此,单独核算的恒温室的价值也应并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37.纳税人出租自有房产,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以实收租金额还是应收租金额?

(三)房屋租金包括以各种形式、名称支付的货币、实物和其他偿付方式折价的总和。免税单位和私有出租的房产,以应收租金额为计税依据;城镇房地产管理部门出租的房产,以实收租金额为计税依据。”

因此,纳税人出租自有房产,以应收租金额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38.典当行签订的当票合同是否需要征收印花税?

因此,当票合同不属于借款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39.纳税人签订钻井服务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因此,纳税人签订钻井服务合同,应按照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缴纳印花税。

40.电信公司签订的网络安装服务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因此,网络安装服务合同非印花税应税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41.纳税人签订的财产租赁合同上分别注明了含税金额和不含税金额,应以什么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因此,纳税人签订的财产租赁合同上分别注明了含税金额和不含税金额,应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42.A.B.C三家企业联合签订总价100万元的建筑修缮合同,合同注明发包方A企业和保险公司B企业作为付款方各支付50%的费用给承包方C企业,实际修缮的是A企业的房产。上述业务中,三方应如何缴纳印花税?

因此,A.B.C三方均应按照100万元全额计征印花税。

43.某国有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因改制原因,一部分员工参加机关养老保险,另一部分员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该企业所有员工的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部分是否可以享受阶段性减免政策?

(一)可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对象,包括各类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二)可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包括各类大型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

(三)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或人员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四)比照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基数和缴

费比例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按原有规定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

除上述类型单位外,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本次阶段性减免政策适用对象以参保单位类型进行划分。因此,该企业所有员工的失业和工伤保险对应的企业缴纳部分可以享受阶段性减免政策。

44.符合中小微企业免征三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3月社保申报系统开放后,系统没有自动减免,企业全额缴纳了2020年2月和3月所属期的社会保险费,应如何申请退费?

3月份税务部门已向社保部门提供缴费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的唯一缴费账户信息作为退费账户,如存在多个缴费账户、开户名称与本单位名称不符等无法确定唯一退费账户的,或社保部门反馈因账户原因退费失败的,税务部门将向缴费人核实具体退费账户,届时需要缴费人配合提供。

45.社保费阶段性减免政策是如何规定的?无雇工个体户是否可以享受减免?

(一)可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对象,包括各类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

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二)可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

位缴费部分的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包括各类大型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

(四)比照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基数和缴费

比例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按原有规定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

因此,中小微企业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大型企业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

单位缴费部分。无雇工个体户是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在减免范围。

46.非营利幼儿园是否可以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四)比照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按原有规定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

本次阶段性减免政策适用对象以参保单位类型进行划分。因此,如您属于事业单位,则不享受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优惠;如属于民办非企业,可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47.开业投产满一年仍未成立工会的企业,应如何缴纳工会经费?

答:根据《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会经费代征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工〔2019〕52号)第三条规定:“……开业投产满一年仍未成立工会的企业,其按月向地方总工会缴纳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和工资总额0.5%的补偿金,全额委托税务机关代征。”

因此,开业投产满一年仍未成立工会的企业,其按月向地方总工会缴纳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和工资总额0.5%的补偿金,全额委托税务机关代征。

48.职工人数不超过30人,经费自理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是否可以享受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优惠政策?

因此,职工人数不超过30人,经费自理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不可以享受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优惠政策。

49.税务机关给扣缴义务人返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是否需要奖励给办税人员?

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因此,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50.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业务招待费的比例是多少?

因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业务招待费支出应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51.企业为员工购买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是否需要并入工资薪金中缴纳个税,是否有相应文件?

52.纳税人2019年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已申报享受首套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但汇算清缴时删除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补缴税款。2020年将原住房转让,并重新购置了一套适用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是否可以对新购入的住房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53.个人在多处取得经营所得,应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包括以下情形:

(二)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四)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因此,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并选择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54.个人以“老带新”方式购买房产,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奖金,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个人带新客户购买房产取得的属于中介经纪服务收入的,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THE END
1.用于业务招待费,但还没有收到发票,需要交印花税吗实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支付酒款用于业务招待费,需要交纳印花税。印花税是指国家对各类买卖合同、票据、有价证券等所征收的税种,是指发行及交易票据或证券,以及签定合同时应收取的税。若上述事项尚未出具发票,则由发票方需为支付酒款发票报销印花税,而由报销方做为对方的纳税义务人则无需交纳印花税。 拓展知识:印花https://m.chinaacc.com/wenda/detail/xt/7183076
2.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铂略财务培训这可以归入民法典中的“技术服务合同”,但不符合印花税“技术服务合同”定义,因而无需缴纳印花税。相.http://mb.bolue.cn/QaDetail/54004
3.土地使用税自建厂房需要缴纳吗?专家导读 土地使用税自建厂房需要缴纳的。公司自建并自用的厂房和办公楼不需要交纳增值税,但是在自建过程中,购买材料,商品等需要缴纳印花税,另外建成后,企业应该缴纳房产税等。如果自建并对外销售的,就其销售行为交纳5%或者9%的增值税,另外还需要缴纳附加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 https://m.64365.com/zs/1618986.aspx
4.罗源县国税局2011年税收专项检查自查提纲正文政策解读1.资产评估增值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2.股权转让收益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3.是否多列工资、业务招待费、关联企业利息、坏帐准备金等支出,超标准计提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未调增所得额。 4.是否将不属于本企业权属及无租赁合同的车辆费计入费用。 https://www.lywxww.com/html/lytax/zcjd/2011-5-17/2011517UOz1NBU8KK162516.shtml
5.什么是USCPA?USCPA的含金量如何?美国注册会计师加州四年制本科120学分24学分24学分执照申请时需要10个道德学分 特拉华州四年制本科120学分24学分无需求包含财务会计、审计税收等科目 华盛顿州四年制本科150学分24学分24学分 缅因州四年制本科120学分15学分包含3个审计学分 在线咨询其他州报考条件 考试科目 https://club.gaodun.com/
6.会计分录大全例题及答案精选10篇综合文档3.摊销本月印花税355元,摊销生产车间固定资产修理费2200元,(此两项已列入待摊费用) 4.计提应由本月负担的长期借款利息10000元。 5.摊销管理部门报刊费600元,车间修理费540元。 6.以工行存款1200元支付企业预订下一年度上半年的报刊杂志费。 7.企业本月支付电费4800元,其中生产车间电费2000元,生产车间电费1800元https://www.027art.com/fanwen/wendang/15379189.html
7.纳税策略(精选十篇)需要指出的是, 我公司合并xx公司, 不仅要考虑我公司在合并xx公司时支付给xx公司股东的现金款, 而且还要考虑xx公司股东还拥有我公司的股权, 我公司每年均要向xx公司股东支付股利。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策略 篇2 [关键词] 企业所得税 纳税筹划 业务招待费 利息费用 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cdbi9t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