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历代士大夫精心保留下来的文字,通过历史学家们对于这些文字及其作者的精深研究,我们得以了解儒家礼仪的细节和演化过程、士大夫们推广儒家礼仪的理想,他们想要做什么、做了什么。我们也都知道,这些一定还不是历史的全部。有时候,我们也能在士大夫的批评和牢骚中,找到几条缝隙,努力透过这些缝隙去猜想那个他们想要改造的社会和民众究竟是什么样子。毫不夸张地说,是田野调查和民间文献,把我们从这种局促的状态中解救了出来。
《礼仪下乡》这本书基于作者在闽西四保地区长期的田野调查。书中记述了作者对四保乡村中多次仪式的直接观察,包括对地方神/祖先(邹公)的祭祀、龙头祭祀、拜堂和丧礼等。我也曾经多次带外地的老师和同学参加浙南乡村中的祭神或打醮仪式,这些仪式带给初次观察者的强烈体验让他们很难忘记。就像作者在书的第一章开头描绘的:深夜中香烟缭绕、灯火通明的神殿;或庄严或狰狞的神像;乡民、礼生、道士行礼如仪的表演......
在这样的场合中,观察者所看到的、所问的,首先是他们在做什么,怎么做的。这种直接的观察,让我们很容易就走出了文字编织的牢笼。这些在二十一世纪仍然生生不息的仪式,既继承了自唐代甚至更早以来层层叠加、改造、创制的传统,而且时至今日,仍然在每一次的展演实践中不断更新。
“礼生”可能是他们的自称,也可以是外人或研究者对他们的他称。当然,“礼生”只是他们多重身份标签中的一种,大多数“礼生”甚至不是职业性的。通过在仪式实践中的观察,作者对比了同为仪式专家的道士和礼生,他们在闽西乡村的仪式和信仰活动中都扮演重要的角色,互相之间有合作、有分工。相比而言,礼生并不承担人间与超自然的中介,礼生的“专业性”体现在他们对于祭文本的传抄、学习,以及在仪式中得当的行为:唱礼、引导、写作和唱读祭文等。
作者将礼生类比于乡村仪式的导演,但是我觉得在乡村仪式表演的剧场中,他们既是导演,又是演员,甚至有时候还是编剧。礼生的唱赞、引导是仪式表演中重要的一部分,他们在各种仪式传统之间的中介作用,特别是他们向乡民传达官方儒家礼仪的作用,不仅是通过他们对主祭和村民的指挥引导而实现的,更是通过他们自己的唱赞和表演来实现的。就如同书中所说的,礼生的服装、唱礼所使用的“官话”,仪式中特别的身体形态和动作等,都是他们要传达的“礼”的一部分。作为仪式表演剧本的祭文本,如前所述,礼生在传抄的过程中,也对它们进行了适应于本地需求的改造和创制。一代一代礼生如是不断地实践即是“文化合成”的过程。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并不只有礼生这一类行动者。十五世纪前后,四保的几位中上层士绅围绕着宗族构建和远祖祭祀设计了祭祖仪式,尽管并不能确定其实践的连续性,但他们将一套礼仪带入了该地,并成为此后祭祖仪式实践的底本。此后的几个世纪中,后继者们对于祠堂礼仪空间的营造、宗族土地的积累等是我们熟知的乡村故事。
但是,这部分最令我有兴趣的是作者通过《万卷楼抄契簿》分析生员邹明观念中的社会分类体系。土地契约中对买卖双方身份关系的交代,点缀在卖主姓名之前的“本家”“本乡”等字样,在我之前的契约阅读经验中,只把它们当成是无意识的书写,其实它们最自然地反映了当事人对社会分类关系的认知。在邹明的观念里,以他自身为圆心,由近及远、一层一层推衍开去的社会关系,是“本家”“本房”“本乡”和“本图”。尽管宗族建构和仪式设计都在强调远祖同族的联系,但“本族”的概念却意外地缺位了。这个现象与宗祠修建、公产设置中的小集团性相佐证,再次揭示了四保民众在“礼仪下乡”的过程中的主动选择性。
宗族、乡约、社甚至乡村等集合名词,书商、士绅、道士,甚至礼生等身份标签,同样也都是社会分类体系的产物。它们帮助人们去认识纷繁复杂的社会和历史,但同时界定这些概念的那一整套内涵和外延的设定,也会在不经意间遮蔽了我们真正想要了解的、历史中的人。《礼仪下乡》从乡村仪式实践出发,追踪到仪式的创制者、传播者、操练者和参与者,发掘他们之所以如此行动的历史资源和现实考量、每个人在行动时所表现出的能动性,这不仅解构了儒家大叙事,而且对这些社会组织和身份标签本身提出了反思。
三、从“文化标准化”到“文化合成”
不论是“标准化”“伪标准化”,还是“正统实践”“异端实践”,这些区分都要以确立“标准”“正统”为前提,都要面对“谁是标准谁的正统”的质问。然而,真正置身于地域社会,观察其中各种仪式传统和信仰的出现、演化并且相互影响的长期过程,我们就会发现,不仅百姓心目中的“正统”是多样的,官方的“标准”也在不断地变化。
就如本书在结论中所说的,“礼仪步入乡村,进入普通民众生活世界的过程,其实是文化合成的过程”,它是“来自不同文化传统的成分,如何被整合至一个新的、不断变动的,也不必然是首尾一致的文化拼图的过程”。文化合成过程的基本特征“是多极而非双极”,“不同部分可以表达不同的乃至相互矛盾的声音”(311—312页)。这样,我们就正面遭遇了华琛讨论中的另一个重要议题:在这些不断变动的多样性之上,中国文化的统一性何在
四、何以中国
《礼仪下乡》是对于闽西四县交界地区的一个村落群的研究。这里因为清代刻书业的兴盛,而进入书籍史研究者的学术视野〔包筠雅(CynthiaJoanneBrokaw):《文化贸易:清代至民国时期四堡的书籍交易》〕。书籍让这个小地方与一个广大的市场和士绅、知识的网络联系在一起。但本书对该地仪式传统的梳理,说明四保与国家、外部区域的联系有着更加久远的历史和更为丰富的层面,四保社会文化景观的形成从来都是这种交流的结果。
本书作者的眼光并没有只停留在四保,他多次将四保的仪式传统及其演生过程与莆田平原、珠江三角洲、晋东南的情况做对比。仪式实践普遍存在于中国的乡村社会中。游神赛会至今仍在中国南北各地周期性地上演。尽管每个地方供奉的神明不同,这些跨村落信仰联盟形成的历史过程和背后的社会权力结构也都不尽相同,但很明显这些仪式存在着诸多结构上的相似性。
例如,对比晋东南赛社中的阴阳生和写卷的研究〔姜士彬(DavidJohnson):SpectacleandSacrifice:TheRitualFoundationsofVillageLife〕,作者发现闽西礼生与晋东南的阴阳生在传承礼仪文书、引导祭赛仪式中的相似性;祭文本、赛社写卷与官方文献之间相似的渊源关系。这些都说明四保所经历的“文化合成”过程,在晋东南地区也同样存在。
我很喜欢本书中对四保社公斗法传说的解读。社公这样一种与朝廷祀典关系密切的神明,在四保乡村故事中是一种带有邪神色彩的恶神,在斗法中被土神打败,地方才得到安宁。作者用民俗学形态分析的方法分析了各个版本的社公斗法故事,并将它与闾山法、陈靖姑的故事相对比。相同的民间叙事不仅存在于汀州或闽西,存在于福建各地,我相信也存在于东南沿海和山区更广泛的区域范围内。
这种民间叙事中呈现出来的区域相似性,以及它们与民间道教之间的密切关系,说明了儒家和官方之外的诸多传统都在塑造民众的群体认同,进而在形成对“中国”的认知的历史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官方礼仪及制度化宗教、民间信仰的传播、各类仪式专家内部的传承机制以及经由他们的引介和各地民众的挪用,中国南北乡村的社会经济与文化景观,村民的观念、行为呈现出某种结构性的相似,由此构成了被外部观察者指认为是“中国”的特征。当然,历史学并不满足于这种静态的区域比较所获得的相似性结构的认识,历史学的兴趣在于揭示这种结构的相似性之所以达成的历史过程。
近三十年来,在对区域社会的历史结构过程的研究中,宗族、社与乡村寺庙系统作为“礼仪标签”,其演生机制及相互之间的竞争关系,构成了珠江三角洲和莆田平原区域社会演进史的主要解释路径之一。四保的个案与珠江三角洲、莆田平原有所不同,宗族的普及与寺庙的扩张几乎是同步进行的。这种社会演进过程的差异,当然反映出各区域在国家进程中的历史位置、地方本身的传统和权力兴替节奏的不同。
“历史深处的‘喃喃细语’”不仅仅遮蔽于“儒家的大叙事”,也可能遮蔽于各种现代学术的建构。当我们千方百计揭开前者的厚重大幕,是不是同时又在为历史披上另一件精心编织的华袍历史的学术之路,就是这样在建构-解构-反思的无尽轮回中向前伸延,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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