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委的严厉打击之下,“特供”商品一度消失殆尽。但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市面上仍有一些带有“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高档酒在销售,似有卷土重来之势。某高档酒生产企业工作人员宣称,该企业确实有专供政府机关的特供酒,但不对外销售,除非特供单位内部人员将少量特供酒流通到市场上,企业不对其真伪提供鉴别,也没有参考价格。另有经销商证实,原来的很多特供商品已经改为了定制。此外,一些产品还通过“取特殊隐喻名称、高档专版化”等手段,炒高了市场价格,助推了不良风气和畸形消费心理。(8月24日中国广播网)
依照商业营销领域的定位理论,定位是企业对预期消费者所做的事,以确保品牌商品在消费者头脑中锁定位置。如果仅从营销的角度分析,“特供”高档消费品的推出相当高明。特定企业可以借助其他企业所无法借助的公职机关的名义,为特定系列的品牌商品提供背书,类似于知名运动品牌为贝克汉姆、乔丹等顶级运动员设计的专属系列商品一样,不仅可以锁定目标客户(“特供”对象),锁定其消费行为和品牌选择范围;而且对于非目标客户也极具吸引力,企业家阶层甚至普通市民都将以买到、享用“特供”高档消费品为荣。“特供”高档消费品是礼品往来中的标配,某种意义上甚至具备了通货价值,可以转卖,还能随着转卖保值增值。
目前“特供”高档消费品有死灰复燃、卷土重来的态势,已然证明有关部门在下发禁止“特供”的通知后,并没有采取得力的制度管控措施。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禁止“特供”的通知如同田野里的稻草人,并无实际约束效力。这反映出有关部门对于禁止“特供”高档消费品的必要性、紧迫性缺乏充分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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