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精选5篇)

一、推进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域交通路网

二、规范行业管理,打造畅洁绿美的公路环境

上半年,结合“三创四建”活动,深入开展各级公路的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等“四化”建设,加强公路运输执法管理力度,公路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加强公路运输执法管理工作力度,效果显著。

2、在公路产权维护工作上,为了便于对辖区内公路的统一管理,积极向上级争取青兰高速西连接线和邯临快速路共计8.3公里路段的代管权,并行使路产路权的管理职责。上半年,清理公路两侧堆积物、渣土和建筑垃圾约2530方。新成立了两个中队,错峰治理马路市场和过村段占道经营,保障道路的通行安全。

3、铁路沿线综合整治上坚持常态化巡查,上半年转接铁路沿线安全隐患2处。完成“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整治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做到随查随清,增强了巡查治理的及时性,保障铁路的安全运行。

三、加大大气治理力度,确保交通运输领域天朗气清

制定下发了《交通运输领域大气污染防治量化问责实施办法》,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纳入量化问责的八个大项,26个小项的问题,并指明了责任单位。在具体工作中,执法人员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积极配合交巡警、环保等部门开展道路货运车辆货物脱落、扬撒的治理工作;巡查督导辖区汽车维修企业、门店全面禁止露天喷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养护部门按照“三机一体”要求,固定一台吸尘车、一台水车和一部洗扫车全天候作业,有效防止公路扬尘。全区交通运输领域大气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交运局在第二季度全区大气污染治理考核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四、做好安全生产保障,时刻紧绷安全弦

(一)加大公路桥梁的巡查频次,确保全区公路桥梁安全畅通。对每条公路、每座桥梁实行养护工每天一巡查,工程师每周一巡查,安全小组每月一检查的制度,通过层层筛查,确保全区公路桥梁不出现问题,创造了安全畅通的公路通行环境。

(二)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保障全区运输企业平稳运转。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期召开安全例会。加强对“两客一危”的安全检查。客运西站安全监管上,加大站内安全管理力度,严格履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为各个运输企业逐步恢复运营提供的安全保障。

(四)严把高速站口、客运场站防控,构筑疫情防控阻击线。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交通运输系统积极提高政治站位和行动自觉,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对各高速口及场站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高速站口共计检查车辆3.25万辆,检查人员7.5万人,做到安全平稳无遗漏。疫情趋于平稳后,积极督导、指导辖区内货运、物流企业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工作。要求各企业严格落实上下班测量体温制度,所有企业职工必须佩戴口罩,保障人员身体健康,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五、加强党性教育,为交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一)加强组织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素养。上半年,主要以“”、“周五学习日”、“学习强国”APP等多种形式为基本依托,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组织生活,使全体党员干部牢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过硬的整治理论素质指导工作实践。

关键词:事业单位;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关系;作用

事业单位的文化是在单位长期的经营与实践中所积淀形成的一种文化氛围、精神力量以及思想道德观念。加强事业单位的文化建设,能够提高单位员工积极进取的精神,激发出单位员工的使命感与责任,使单位各员工的思想境界得到提高,不断增强事业单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一、事业单位文化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关系。

二、加强事业单位文化建设对做好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意义与作用。

事业单位的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两者之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

(一)加强事业单位的文化建设,为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事业单位的文化建设通过对单位员工的文化宣传、教育,提高了单位每位员工的文化知识,提升了单位员工的高尚的追求,提高员工的精神价值,为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利的基础保障。

(二)事业单位的文化建设为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赋予了时代感。

事业单位的文化建都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变化的,都具有的较强的时代特征。正是由于它的时代性,而不是传统的枯燥无味的理论,所以更有助于提高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对单位员工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文化建设为单位注入了新的理念,一旦这些新的理念与思想成为事业单位全体员工自主的群体意识,在单位内部员工中就会形成自觉的意识和创造思维,就会为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创新和动力。

(三)做好事业单位的文化建设可以有效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活力。

事业单位不断加强文化建设,可以使单位的内部制度管理与人力资源的管理有机的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单位员工的质量,提高员工的思想觉悟,使单位的员工做到言行统一、员工的奋斗目标和事业单位的发展目标相统一。

三、加强事业单位文化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新形势下,事业单位的文化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都出现了许多的新特点。事业单位的管理者必须要重视文化建设,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思想政治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一)在事业单位内部发挥出思想政治工作的文化功效。

事业单位的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都是针对于单位内部职工开展的,工作主要性质都是相同的,做单位内部职工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职职员的思想、文化教育,使单位员工能够确立正确的价值观,为事业单位的发展服务。事业单位要想长期稳定的经营发展,需要依靠科学、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来扶持。在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中,要定期对单位的员工进行思想培训、教育,要充分发挥出思想政治对员工的教育作用,使单位员工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以单位发展为最终的奋斗目标以及正确的科学文化的理想和信念,从而充分调动和发挥出单位所有员工积极参与事业单位文化建设的自愿性。

(二)提升事业单位内部文化的凝聚力。

(三)发挥出事业单位文化的激励作用。

事业单位加强文化建设是为了提高单位全体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意识,不断激励单位员工在工作中发挥出应有的主动性、积极性以及创造性,在事业单位的经营发展中逐渐形成以事业单位的价值观、单位精神为核心的管理理念。事业单位的文化建设对端正员工的工作动机,激发员工的自身潜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对员工具有一定的激励功能。所以事业单位在文化建设中,要重视对单位员工的激励,一般对员工的激励行为包括两种: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事业单位的文化激励就属于精神激励。例如,事业单位可以经常举办一些精神文化的讲座,或者观看一些比较激进的宣传片,邀请一些先进的模范人物讲话等方式,对单位员工进行精神上的激励,以满足单位员工的精神需求,增加员工的精神力量,让他们对单位产生一种归属感,保证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事业单位的文化建设对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单位的生存、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事业单位的领导层必须要加强单位的文化建设,保证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完成,促进事业单位更快、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一、财政公关组织的基本特点

二、财政公关组织特定的角色和职能

三、财政公关组织的特定公关原则

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和任务决定了该组织的公关性质和任务,也决定了其公关的原则和方式。财政部门的公关原则有五项:一是人民原则,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我国公共关系的根本原则。二是求实原则,坚持真实性原则是确立财政部门良好形象的客观基础,同时也是维系与社会各界良好关系的前提条件。三是公开原则,财政公关信息公开,利于人民参与国家管理,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也有利于提高财政工作效率。四是整体系则,财政公关人员的行为和形象对组织整体形象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和影响。五是持续原则,财政公关要取得既定的长远工作目标,必须经过持久不懈的努力,社会不同公众客体客观上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使目标在实现进程中表现为不平衡性。因此要达到目的,并非一蹴而就。

四、财政公关组织的特定公关方式

财政公关组织的特定公关方式是灵活多样的。总的来说主要有:咨询服务、信息沟通、综合协调三大类。可以有针对性选用以下几种方式来开展。一是开放与接待。财政部门有权对社会进行管理,但是在执行任务时,要保持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是解决公众的困难,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公众信任的重要方法之一。二是民意测验。财政公关组织可以通过组织民意测验方式,来收集意见和建议,反馈实施效果。三是座谈会、对话会信息交流方式。这是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方式。这种方式既能及时地宣传国家的财经政策,解决实际问题,又树立财政公关组织的良好形象。四是设立公关办事机构等对外窗口。这种方式既是沟通民众、推行政令的有效手段,也是接受公众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

财政组织公关的公关方式的选择,总是同特定的公关任务、目标和对象相联系的,因此应当因时因地因公众而异,选择最佳方式完成公关任务。我国政府一切工作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的,因而我国的财政部门应当并且能够通过公关实践与探索,通过自身组织的改革与完善,不断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实现政府工作的整体目标,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一级政府公关组织。

监狱监区是整个监狱的前沿和基础,是我们工作的立足点和落脚点。监区处于改造罪犯工作的第一线,直接而又具体地担负着执行刑罚、监管改造罪犯和组织劳动生产的艰巨任务。党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工作计划要靠监区去贯彻,司法部关于“监管改造环境规范”、“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劳改、劳教工作干警行为准则”要靠监区去落实。建设化文明监狱,搞好监区是基本条件。如果说整个监狱工作是一座高楼大厦,那么监区工作就是大厦的基石。所以说,监区在整个监狱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就整个监狱工作而言,监区工作是薄弱五一节,监区方面也还很不够。在计划体制和主义市场经济转换过程中,在国际人权的激烈斗争以及现代化文明监狱建设过程中,监狱监区面临的新很多,任务更加繁重和艰巨,这就迫切需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加强对监区的领导和管理。

监区罪犯管理是在监狱领导下,对监区所属罪犯的招待刑罚管理和监区行政管理。监区罪犯管理是监狱监区依法对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过程中有关执行刑罚和监区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计划、组织、监管、控制活动。

关键词:监区管理、罪犯控制

一、监区行刑管理

1.监区行刑管理的性质:监区行刑管理是监区依据监狱的性质和要求依法对判处徒刑的罪犯在监区的管辖范围内,具体执行限制自由,惩罚和管制以及对罪犯具体实施改造的管理活动。

监区行刑管理的性质具体表现在:

(1)惩罚的具体性

罪犯是国家刑律的触犯者,国家对其科以刑罚,最终要投入到监区进行改造。作为刑罚监区在其职权范围内对罪犯施以军事管制,限制自由,强制劳动等刑罚措施,使罪犯具体体验了国家刑罚的惩罚性。

(2)防御的现实性

将罪犯投入到监区进行改造,罪犯失去了自由,割断了他们与社会的联系,监区对其实施严格的管理,避免了罪犯的逃跑和重新犯罪的发生,使罪犯失去了危害社会的条件。监区对罪犯严格的管理惩罚,也强化刑罚的警戒作用,即实现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成为现实。换言之,监区与监区之间封闭式管理,以及严格的监规纪律和管理标准化,将罪犯的劳动、生活按行刑管理的目的要求,合理地规范组合,使罪犯动有辙、行有轨,防止了狱内重新犯罪和“纵向感染”,从而使防御工作卓有成效。

(3)教育的针对性

监区行刑管理的整个过程始终贯穿着教育,监区行刑管理中通过严格地分类教育、个别教育、矫正罪犯恶习,强化了罪犯教育改造的针对性。

2.监区行刑管理结构

监区刑管体系也包含行刑主体、行刑客体、行刑介体三个要素。即监区干警监区服刑罪犯、监区精神和物质环境。监区虽小,但是缺少任何一个要素,监区行刑管理都不能成立,它们结合成监区相对完整的行刑管理结构。

(1)监区行刑管理主体

监区行刑主体的职责,在于准确地执行刑罚,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监区行刑主体包含行刑权。监区行刑权是监狱行刑权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属性是动态权力。中队行刑权对罪犯而言是监狱行刑权的具体化,从功能来看中队行刑权主要有监管功能、矫正功能、生产组织功能。为准确执行监管监区行刑管理主体不断调整自己与刑事法规、行刑、行刑制度以及社会环境的关系。最终提高矫正的有效性。

从社会角度看群众把监区干警看作是监狱的化身;从罪犯的角度而言,干警是国家刑罚的化身。干警行为是国家对罪犯的态度和意思的表达,干警在整个行刑管理活动中,是国家力量和思想的象征。

(2)监区行刑的客体

监区行刑管理客体是指正在监区服刑的罪犯而非所有罪犯。准确地说:应当是指监区罪犯的犯罪主观构成而非肉体。这是犯罪的根本所在,也是矫正的目的。从一分为二的观点看待监区罪犯,不能系统地否定罪犯的全部。也就是说作为被矫正手段作用的对象,并非系统意义上的罪犯,而仅仅是指罪犯反社会性精神结构样态的主观构成。

(3)监区行刑管理介体

监区行刑管理介体是指连接监区行刑主体与中队行刑客体的精神媒介和环境媒介。监区行刑管理介体是监区执行刑罚的内容、和物质条件,是传递通道。所谓中队改造手段就是监区精神媒介和环境媒介以不同的方法和不同形式组合的结果。监区精神介体是指以矫正罪犯主观恶性为标准的,用国家主文化内容影响、培植罪犯的意识形态内容,使之同化于国家主文化。在监区对罪犯的意识形态的影响和履行内容,方法是多方面的。不仅内容上有伦理道德、文化知识、科学技术等,而且方法上有个别教育、集体教育、分类教育、环境教育、劳动教育等。

3.监区行刑管理制度

监区行刑管理制度内容与监狱行刑管理制度的关系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因此,监区行刑管理制度内容是监狱行刑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这些制度主要有:

(1)以变更受刑人的法律身体和人身状态为主要内容的行刑管理制度。包括收押、释放以及有关的刑事诉讼能力。

(2)以变更刑期、刑种等为主要内容的行刑管理制度:减刑、加刑、死缓、变更执行,以及有关的刑事诉讼活动。

(3)以变更刑罚的执行方式和受刑人人身状态为主要内容的行刑管理制度。包括假释及有关的刑事诉讼活动。

监区在执行上述行刑管理制度中主要工作是准确、真实地记录和考核罪犯的改造情况,及时掌握、收集整理、申报罪犯确有悔改立功表现,以及重新犯罪的材料,使罪犯得以相应的奖惩。

此外监区行刑管理制度还包括:罪犯申诉、控告制度。

二、监区分管、分教

分押、分管、分教育是我国罪犯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监区来说,“三分”工作主要涉及的是分管分教工作。

分教,即分类教育。主要依据犯罪性质,同时考虑罪犯的恶习程度和接受教育能力,实施类中分层、分级编班、分类施教,注意发挥监区环境对不同类型罪犯的教育改造功能,强化行为矫治的养成教育,着重于矫治不同类型的罪犯和不同深度的恶习,这是一种针对性极强的教育。

1.监区分管工作

分管,即分类管理。它是监区“三分”工作中的中心环节,也是关键的一环。监区分管包含两方面内容:(1)分类管理。即所谓的“横向分类”。(2)分级处罚。即“纵向分级”。

(1)监区分类管理

对不同类型的犯人应在系统的认识某一类罪犯的性格、气质、犯罪原因、改造中的心理、行为特点、改造规律的基础上,探索、完善一套系统的具有针对性的分类管理办法和对策,并注意将分级处罚、分类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

(1)对于同一刑期档次中惯犯、累犯、危顽犯和刑期、危顽犯即分类化,从严管理的罪犯的管理。对这类犯人一般在集中后的半年或一年内要加大监管力量严格管理,在监控设备上重点保降。在人力上配备年轻、素质高的干警;在方法上做到以动制静、以静制动、动静结合;在思想上注意人际关系的系统教育和思想疏导;在环境上注意环境色调平和,能抑制兴奋的色彩,物品布局中不允许有可做凶器的器物;制度上针对严管类罪犯制定新的规章制度。

(2)根据中队所押罪犯的类型在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上要给予不同侧重和限制。比如对性犯罪的罪犯在管理上要严格限制文化生活中性刺激作品,在管理上监区应通过监狱制定相应制度。对暴力型犯罪要运用以静制动的原则,严格限制其可能发生暴力犯罪的各种机遇,严禁私藏棍棒、刀具、易燃、易爆物品,防止他们行凶杀人和闹事。

(二)分级处遇中

监区分级处遇主要是通过解决不同级别把人的待遇问题激励罪犯努力回归社会,难点是制定罪犯升降级的标准和考核。

确定级别条件。从实践上看应从五个条件考虑:(1)刑期。长刑犯确有悔改表现的,对刑期要求可以放宽,因为处员是在狱内,不涉及安全和法律问题(2)计分。即考核计分。(3)恶习深浅(4)中队安全(5)改造表现,最后一条龙为重要。

确定升降级依据,这是犯人最关心,最敏感的问题,也是分级处遇能否激励犯人改造积极性的关键,因此,干警必须的多对罪犯计分考核,并亲自保存,核算犯人分数,允许犯人提出疑问和质询以增加考核的透明度和升降依据的客观、公正、严格审批权。

监区对不同级别犯人的处遇标准,应当与监狱的处遇设置相结合,需要说明的是监区处遇设置实际上是监狱处遇设置的延伸和具体化,两者是整体和局部的关系。

2、监区分类教育

我们认为监区的分类教育相对监狱的分类教育来说,监狱分类教育属于“粗加工”;而监区分类教育应属于“深加工,而精加工”阶段,监狱实施分类教育是粗线条的针对某类在押犯的教育,应属于对某类罪犯的共性教育,监区对所押类型和所押类型犯人基础上的分类、分教、是针对性的细化教育,是教育改造的中心工作。因此,对监区分类教育应提出如下要求:

首先,分教的目标明确,即对什么类,什么级,什么层次的犯人的教育要弄清楚,不同的犯人的教育内容应有区别。其次,分类教育要深挖犯罪根源,矫正恶习,以提高对某类罪犯的改造效果,其三,监区分教的形式一定要灵活多样,切忌呆板,枯燥,要让犯人愿意听,干警乐于教,其四,监区分类教育要解决好与特殊学校教育的关系,与中队生产的关系。其五,在教材安排上要按照监狱下发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结合监区实际进行。监区内部不同类、层、级的犯人,要在教学大纲的基础上,组织针对监区不同类、不同层、不同级罪犯制定不同的教育内容。

三、监区罪犯控制

1、监区罪犯控制制度

(1)定期和不定期考核监区干警“四知道”基本功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监区干警对分管的犯人要做到“四知道|”,建立“四知道”考核制度,能督促监区干警从了解犯人的基本情况到向深层次的罪犯思想认识。这项制度不仅便于干警在日常工作中或罪犯发生问题后起到活档案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对预防监区重大问题的发生起着超前防范作用。

(2)监区碰头会和敌对情会制度

(3)联保互监制度

联保互监制度是以互监为锁链,将罪犯按视线,工作联系等条什划分为三——五人为一个小组的具有相互监督责任的集体,使罪犯形成相互制,互为责任的关系,实现化罪犯个体自我约束为自我约束与群体相互约束相结合,化干警整体监督为重点监督与罪犯小组小块监督,连环防范机制。

(4)干警对罪犯直接管理制度

干警直接管理制度是指犯人出工收工、开会、计分、考核等活动都有干警亲自清点人数,亲自整理队形、亲自记录,亲自进行小结,严格执行早晚点名和夜间查铺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犯人监舍进行搜查,监区干警要深入犯人劳动、、生活三大现场,做到犯人24小时不脱管。

(5)对重点犯人和“三个环节”的控制制度

(6)监区犯人副档案管理制度

这项制度是指监区要建立犯人名册登记,记载犯人调出,调入,释放和每天监区押犯数,对犯人的学习,思想改造,劳动生产表现和考核奖惩材料及时记载。这项制度是积累犯人资料,了解中队情况和监区敌情动态的必要制度。

(7)罪犯改造积极分子委员会制度

这项制度是指从罪犯改造积极分子中,每年评选出由若干人组成的改造积极分子委员会,在干警的直接领导下,积委会协助干警维护监规纪律,搞好犯人学习伙食,卫生等工作,督促犯人积极劳动,努力完成生产任务。

(8)监区资料档案制度

这是指监区文书档案,各种数据,大记,每年计划,材料要专人负责积累管理,逐步形成监区档案,这是监区向文明监区迈进的重要制度建设。

此外,还有监区耳目建设制度,监区干警在犯人中培养信息员,以便了解犯人情况,这项制度在民主革命时期的监所便开始尝试监区运用这项制度主要任务是控制监区案件的发生,建立和使用耳目是属于逆用性质的,即用犯人去了解犯人情况,因此在执行这项制度时必须谨慎小心。监区干警应明确监区耳目的使用权限,即使监区发生案件,监区在参与中也只是协质的,因此监区建立耳目的目的和要求与职能部门不尽相同。

2、监区罪犯控制

对罪犯进行控制是监区罪犯管理活动中最基本的职责,它包含二个,一是指对罪犯的人身、监舍、床铺、劳动场地和接见钱物,邮汇的检验查看,二是对罪犯行为的监视和控制,这二者互为依托,相辅相成共同实现监区罪犯管理的控制职能。

(1)捕捉信息

控制离不开信息,监区对罪犯控制的首要工作是信息收集。我们对罪犯的控制是管理的过程,监区罪犯控制是二项复杂的工作,更应重视管理活动中反馈回来的信息,有信息依据,那么对罪犯的控制就能做到有的放失卓有成效。

收集罪犯信息的依据在于罪犯作为有机体,具有高级神经系统的反映功能,因此,他们对监区的行刑管理活动,自己家庭的变故等情况都会做出认识上或感情上的反映,并付诸一些行动,这些信息、收集起来就能看出罪犯在想什么,想干什么,已经干了那些事,这是每一个管教干警都应具备的能力。

(2)检查控制

监区的检查工作,实质上是一种防范控制工作,因此我们称监区检查工作为防范检查控制。有了信息工作的依托防范性检查就可以准确而有目的进行例行检查和突击检查,监区是监狱的第一线,对罪的检查控制是任何时候都不能稍有松懈和麻痹。必须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开的或秘密的对罪犯进行检查。不仅要认真检查和控制罪犯的接见、通讯、邮汇,还要加强中队安全设施监舍,床辅,物品存放处,劳动现场等进行检查。一般情况而言,监区每个月都要进行一次检查,每逢重大节日要提早检查,临时性检查多是在监区收集到某条信息,经后认为需要进行一次检查工作后开始的,检查中即要注意整体,又要注意检查死角。

(3)严格监区罪犯接见,通讯和邮汇的检查控制

A、严格罪犯接见控制

B、罪犯通讯控制

依照有关监狱法规和制度规定,罪犯可以与其亲属通讯,检查罪犯发收信件是控制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从来往息什中不仅可以发现,了解罪犯的思想情况,也是动员罪犯亲属等力量进行帮教,提高改造工作有效性的一个途径。

C、对罪犯邮汇控制

邮汇制度对监区来说主要职责是邮汇分发给监区后的处理执行制度。

(4)监区罪犯行为控制

对监区罪犯行为的控制应依据监管法规,结合本监区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自己情况的制度。

A、不准接帮结伙,打架斗殴。监区里罪犯容易聚集一起,接帮结伙,从类型上看有“老乡”为链的地区型的;有吃喝为链的“哥门义气”型的这些消极团伙的形成容易发生团伙斗殴,对搞干警行为的发生。

B、不准私自接见亲友,不准私自通过任何人捎带书信和物品,为了避免犯人受到不良刺激导致意外事件的发生,必须严格控制罪犯与外界的接触。

C、不准传播犯罪手段或教唆犯罪,这项制度是指不管罪犯出于怎样的考虑,也不管采用何种方式,凡是将犯罪手段传播犯罪手段,所谓教唆犯罪是指主观上故意纵恿,有明显的提示和启发性,犯罪对象明确客观方面,实施了教唆行为。

总之,监区干警应当认识罪犯行为控制的重要性,更要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难度。这不仅是因为罪犯违规行为的隐蔽性,更是罪犯的狡诈性使然。他们在暗处总是不失时机地寻找我们工作中的空档,进行各种隐蔽和伪装。因此,罪犯行为控制应在健全制度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制度,积极主动控制,使控制工作卓有成效。

(5)罪犯财物控制

A、对罪犯的贵重物品和非生活必须品应动员亲属。领回无亲属的或罪犯确实不愿将物品交给家属的属于罪犯的贵重物品应由狱政部门保管,一般物品由监区保管。监区对保管的物品应逐件造册,并天具三联单,由罪犯本人、中队、狱政科各一联,罪犯释放时全部归还。

B、监区对罪犯的物品应妥善保管,罪犯的现金一律由监区上在罪犯的帐单上,犯人不准私藏现金,犯人在有正当用途时可以凭帐支付。

总之,罪犯控制是罪犯管理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监区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在罪犯控制活动中,要善于运用各种控制原理和手段,如:预先控制,运行控制,以实现有效控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出版社1994年6月29号第一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国法律出版社1992年第一版

3、《河南省监狱人民警察执行规范》省监狱管理局发行

[摘要]:

Abstract:Accordingtothestateoftheotherrelatedsubjectsconstruction,thestateofthehistorypracticeandtherealisticdevelopmentoftheChineseTVcriticismstudy,thisarticlecompletelyputsforwardanewacademicconcept,thehistoryofChinesetelevisioncriticism,fortheveryfirsttime.Andfurther,fromsomeaspectsofconstructingthesubject,suchastheresearchdimensionality,thestructureparadigm,theresearchmethod,itsystematicallyelaboratesthetheoriesoutlineforthecontentsofthehistoryofChineseTVcriticism.

Keywords:historyofTVcriticism;construct;dimensionality;paradigm;method

一个学科的成熟和完善,既需要有理论体系的建立和方法论的确定,也需要有对本学科历史的深入研究,没有对学科历史的清理,我们便无法在历史的语境中去还原和把握研究对象,也就无法去进一步推动这个学科的向前发展。基于此,建构中国电视批评史便成为制约当下中国电视批评实践和整个电视学科建设向纵深方向发展的关键环节之一。在本书中,著者首次将这一问题置于现象-系统-模式-概念的研究范式之下,对中国电视批评实践活动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整合建构。

一、电视批评与电视研究

从总体实践来看,这些论述都侧重于从批评本身进行界定,而对其在电视研究中的学科定位与自身谱系却均缺乏必要的观照与清晰地梳理。在本书中,为了避免上述界定中所存在的模糊化问题,著者借鉴刘若愚先生在《文学理论》中所提出的对文学研究的学科分类方法[4],主张把电视研究从宏观体系上整体划分为电视史和电视批评两大门类。这里的电视批评,实际上包含了具体的电视批评实践和电视理论研究两个方面(见图1-1)。本书的研究对象与叙述范围,即围绕以上两个方面展开,对电视批评整体进行历史向度上的梳理、统纳与评点。因此,从本质上说,本书的主要指向是历史的,其次则是分析和评点的(参见图1-2)。

二、建构中国电视批评史的原因

(一)完善电视批评学科体系建设的需要

(二)研治中国媒介通史尤其是广播电视通史的需要

(三)整理电视批评现存史料的需要

三、建构中国电视批评史的视野维度

从电视批评的空间与范畴来看,电视批评又涵盖了批评的基本理念、批评的审美阐释、批评主体的内在意识、批评的方法、批评的文本等内容。电视批评的基本理念有选题视角的针对性,方法理念的科学性、知识的综合性、对创作实践的指导性及社会参与的广泛性等。电视批评具有艺术审美的功能,这就需要我们对包括电视批评中的审美意识、审美心理现象、审美表现以及审美理论等在内的内容进行证述阐释。另外,作为批评主体的批评家本人也是构成电视批评研究的一重重要维度,批评家的文化修养和思想素质,包括明确的导向意识、开放的美学意识、民族的文化意识敏锐的语言意识、成熟的思维意识、多元的知识结构等,都应该也必须纳入到电视批评史的研究视阈中来。

四、建构中国电视批评史的理论范式

(一)以批评理念变迁为线索的结构体系

理论范式是建构中国电视批评史的关键,也是建构任何一门学科所必须首先重点解决的问题。所谓的理论范式,对于中国电视批评史的建构来说,就是指赖以对电视批评活动和理论研究现象进行系统梳理和勾描的理论框架与研究模式。它不但包含了学科结构上的问题,同时也包含了学科共同体成员所必须一同遵守的批评理念与逻辑架构问题。中国电视批评史的研究对象和批评内容可以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电视传播事业的变迁而变迁,但架构学科结构的理论体系和引领学科发展的思维逻辑却会保持相对地齐整和统一。在这个模式下,中国电视批评理念的变迁和传播形态的沿革具有着贯穿历史古今的线索意义。

以此为基点,观照中国电视批评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可以将其发展划分为1978年以前的萌芽初创时期、1979至1985年的起步发展时期、1986至1992年的拓展建构时期、1993至1999年的理论自觉时期和新世纪以来的多元化建构时期等几个阶段。在这几个发展阶段中,政治意识形态主导的社会批评理念、精英文化意识主导的历史审美批评理念、本体建构意识主导的学术批评理念、民族意识与西方理论杂语喧哗织就的文化批评理念、产业主管部门与媒体经营者联合缔造的产业批评理念相对齐整地占据了各自相应时期的主流话语位置。五个阶段、五种批评理念之间的演进与嬗变架构勾描出中国电视批评史不断向前发展的内在逻辑和历史轨迹。

(二)以批评标准-批评目的-批评方法为结构框架的批评模式

(三)以叙述立场的辩证选择为出发点的阐释方式

任何一种历史叙述,尤其是批评史叙述,都无法回避叙述立场的选择问题。叙述立场的选择,反映在具体的建构层面,实际就是指学科建构过程中创构者处理历史与现实的关系时所秉持的态度问题。历史绝对主义观点、历史相对主义观点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构成了这种叙述立场选择的三分视野。

五、建构中国电视批评史的方法

(一)学理审视与历史体认交融

(二)宏观论述与微观阐析结合

建构电视批评史和做任何学问与研究一样,既要有宏观层次上的理论、观点、方法、模式等系统的支撑,也要有对具体批评家、具体批评理论和具体批评事件的观照。如果说历史时空和理论维度是一个大的逻辑性建构,那么具体的材料和史实便是支撑起这座大厦的砖石和木料,二者只有配置妥当、并行不悖才可能完成一个系统工程的完美建设。

(三)主次分明与详略轻重并行

由于中国电视批评史所涉及的层面和领域横跨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众多领域,诸如技术的、文化的、政治的、经济的、哲学的、历史的、美学的等等,再加上电视媒体领域本身理论研究的细分,使得中国电视批评史的著述不可能在每一个方面、每一个领域都平均用力,这既不可取,也不现实。事实上,对于中国电视批评史的建构来说,所宜采取的策略只能是“述要”而不能是“述总”,选择与删减是其研究过程中一个不可省略的步骤,当然,前提必须是建立在统筹全局的基础之上;而电视批评史具体领域内的深入研究,诸如文化研究、经济技术研究、艺术理论研究、本体美学研究、产业与传播研究等则需要更为专门的批评史的出现。

(四)史德与史识兼容共生

建构中国电视批评史,由于所牵涉到的评述对象大都还与建构者处于同一时空之下,而且有可能还是自己的师友或亲好,这就无形中增加了坚持批评标准实事求是的难度。要做到既不随意吹捧贬抑他人,又不抱私心刻意为自己或师友谋取声誉与利益,没有良好的史德无疑是行不通的。史识同样也是中国电视批评史建构过程当中建构者必须具备的素质,没有史识,就无法做到去芜存精、辩伪存真,也就无法对过去的历史事实进行真实地有意义地总结,也就更无法为电视批评的现实实践和未来发展提供镜鉴和帮助。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史德与史识是建构中国电视批评史的先决条件。中国有“受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的古训,在电视批评中,我们与其对电视实践做出一个结论性评述,“捧杀”或“骂杀”,反而不如给实践者以一个切实可行的反思与审视逻辑,帮助他们学会自审,真正让电视创作者“明辨”而“笃行”起来。

“批评史不应成为一门单纯研究古籍的课题,而应该阐明和解释我们的现状”[11],美国著名批评史学家雷内韦勒克的这一观点正好切中了中国电视批评史研究的目的所在。在中国电视批评学科的研究体系中,批评史应该是一个富有提问并具有应答能力的主体,积极参与当下及未来的理论建设和发展实践,而不应该只是以一个单纯的被动者的面目出现。20世纪80年代,林青先生就提出“史学研究除了要考虑它的学术价值外,更重要的还是要考虑它的社会价值,即所选择的研究课题是否与现实联系,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需要”。[12]电视批评本身就是实践性和目的性极为明显的社会文化活动,它对电视文本的阐释与解析、对电视传播的监督与匡正、对电视功能的引导与疏通,无不同社会现实发生着密切地联系。以电视批评本身为研究对象的中国电视批评史,对电视媒体文化属性、艺术属性、经济属性和意识形态属性的多维观照与系统梳理,无疑会对正处于社会结构转型、经济文化调整、媒介解体重构关键时期的中国电视实践,提供丰富的镜鉴和参考,为其当下的改革和未来的发展带来指导意义和助推作用。

[注释]

[2]欧阳宏生:《电视批评学》,四川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页。

[4]参见[美]刘若愚《中国的文学理论》第1—3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4月(第一版)。

[5]李煜:《治中国广播电视史要应对的八种关系》,载《现代传播》2006年第1期。

[6]黄新生:《媒介批评:理论与方法》,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0年版,第3页。

[7]欧阳宏生:《中国电视批评的发展》,载《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1年第11期。

[8]杨冬:《批评史的意义》,载《吉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

[9]郭镇之:《历史与情感历史与经验——广播电视史研究札记两题》,载《中国广播电视学刊》1992年第6期。

[10]张国风:《清华学者论文学——《新生报》副刊选粹》,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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