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福建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二〇一一年七月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福建文化强省建设纲要》等精神,编制本《规划》。本《规划》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牵头会同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编制,文提及的“文化”,涵盖精神文明建设、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本《规划》回顾总结了“十一五”时期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发展的主要成就,全面阐述了“十二五”时期文化体制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提出了一批重大文化建设项目。《规划》是“十二五”期间推进我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安排重大项目建设和投资的基本依据。规划基期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第一章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时期,是福建文化发展最好最快的五年。福建文化建设坚持“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取得可喜成效。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建立11个省级理论进基层示范点,组织基层理论宣讲5.2万场次、受众达4700多万人次。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持续举办东南周末讲坛,广泛开展社科“双百”活动,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277项。积极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精心组织全国“双百”人物和道德模范推荐评选,4人被评为“全国道德模范”,16人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11个集体和个人入选全国“双百”人物。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清理关闭低俗网站3986个,福州市、厦门市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深入。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围绕迎奥运、迎世博、迎亚运、迎特奥开展系列活动,举办礼仪知识讲座5800多场,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厦门市再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福州、泉州、三明市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全省有57个村镇(单位)被评为全国文明村镇(单位)。评选出省级文明城市6个、文明县城(区)15个、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14个、文明单位(学校)标兵50个、文明单位1350个、文明村镇(社区)310个,文明学校315个。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十一五”期间,全省财政文化支出达89.4亿元,年均增长16%,人均文化事业费27.82元,同比“十五”时期增长133%。建成福建广播电视中心、福建大剧院、闽台缘博物馆、昙石山遗址博物馆、厦门海峡艺术中心等一批重点文化设施。2008年开始,全省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全部免费开放。城市中每10万人拥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数达4.37个,同比“十五”时期增长4.8%。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全面落实,新增和改建乡镇文化站599个;建成农家书屋8450个,覆盖全省56%的行政村;提前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目标,基本实现农村电影数字放映和“一个行政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圆满完成农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建设任务。
——文化艺术精品不断涌现。连续两届实现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满堂红”,并获得组织工作奖。先后有21部剧目获国家级以上大奖,5人次获“中国戏剧梅花奖”,1人次获“文华表演奖”;754种出版物在省级以上各类评奖中获奖,奖项达881个,其中2种出版物获“五个一工程”奖,2种出版物获“中国出版政府奖”,15种出版物获“中华优秀出版物奖”;85件广播影视作品获得国家级大奖,16部动画片被推荐为优秀国产动画片;2部作品获“鲁迅文学奖”。成功举办一届福建艺术节、两届中国国际钢琴比赛、一届(国际)世界合唱节、两届全省戏剧会演和“武夷奖”中青年演员比赛、一届福建省音乐舞蹈节。
——文化遗产保护有力推进。福建土楼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新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0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5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3个,三坊七巷等3条历史文化街区入选中国历史文化名街。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23312处,总量比“十五”期间增加69.5%。新增公共博物馆(纪念馆)10座,5座博物馆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南音等6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设立了国家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省级“湄洲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全省共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88项,其中84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11名,其中88名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第二章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特点和规律,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以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积极引导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大力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基本原则
(二)突出跨越发展。按照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阶段性发展目标,“好”字优先,能快则快,着力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中求作为,着力在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作支撑,着力在全国对台文化交流合作中求先行,着力在构建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中求实效,努力促进文化又好又快发展。
(三)突出先行先试。牢牢抓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充分发挥福建独特的“五缘”优势,用好用足中央赋予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先行先试政策,以先行抢占先机,以先试闯出新路,不断创造文化发展的新优势,大力促进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
(四)突出改革创新。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深入推动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加快推动文化市场体系向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转变;更好履行政府文化部门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大力推进文化观念、内容、形式、传播手段、风格、流派、业态、科技创新,不断增强文化发展生机和活力,努力创造以中国气派、福建特色、时代精神、现代风格为核心的福建文化。
(五)突出统筹兼顾。增强文化建设的系统性、综合性,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全面推动文化建设各个方面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和谐共进。统筹城乡区域文化发展,积极推进文化资源向农村、基层和欠发达地区倾斜;统筹文化保护和开发,加强历史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利用,大力发展民间文化;统筹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化建设,形成推动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统筹文化产品的生产与传播、文化资源的存量改革和增量发展,努力实现和谐社会共建共享。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形成与海峡西岸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格局,努力实现文化发展的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文化强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和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力争精神文明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全国示范。
——到2015年,建成比较完备的省、市、县(区)、乡(镇)、行政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县有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数字电影院、剧院”,“乡镇有综合文化站”,“社区有文化活动中心”,“村有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全省50%以上的公共博物馆达到国家三级以上博物馆的标准;设区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全面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2012年底前,完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省级中心管理平台建设和县级支中心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网点全面覆盖县、乡(镇)、行政村,村级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基本覆盖全省行政村。全省广播电视基本实现数字化、网络化。2011年内完成全省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结合加快推进新时期“造福工程”,到2015年实现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继续确保一个行政村一月放映一场数字电影,逐步实现由室外流动放映转到室内固定放映的目标;实现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每学期观看两场爱国主义教育影片的目标,企业农民工看电影难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十二五”期间,文化艺术水平大幅提升,精品力作数量增加。一批体现民族特色和福建水准的文化项目和艺术院团得到大力扶持。文化精品工程深入实施,精品创作的组织化程度提高,每年重点扶持创作生产3~5部戏剧和影视剧,5~8幅美术作品和8~10种出版物在全国获大奖,开展福建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与文学作品创作,每年重点扶持一批能在全国形成品牌效应的福建动漫作品。福建戏曲舞台艺术领先优势继续巩固,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动的规划与指导进一步加强,福建艺术节、音乐舞蹈节等重要文化活动效应凸显。文化科技创新和推广力度加大,文化与科技进一步有效融合。以数字化生产、网络传播为主要特征的新兴文化业态加快发展。
——“十二五”期间,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总量与类别位居全国前列。每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都有一条中国历史文化名街。争取厦门鼓浪屿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福州三坊七巷街区、闽系红砖建筑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实施武夷山城村汉城遗址建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项目。加强涉台文物保护工程建设,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海防遗址保护力度。以福建博物院和闽台缘博物馆为龙头,推动全省博物馆提升功能水平。争取建成闽台自然历史博物馆等一批具有行业特性、区域特点的博物馆,各种类型的民办博物馆占公共博物馆总量的20%以上。建立国家水下文物保护福建基地,成立福建文物交流咨询中心。推进“中国乌龙茶制作技艺”、“莆仙戏”、“泉州提线木偶”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升格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设立省级畲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成一批古籍书库、古籍展览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和传习所。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
——“十二五”期间,加快对台对外文化交流,打造两岸文化交流重要基地。在重点国家和地区集中开展“福建文化周”、“福建影视周”、“福建非物质遗产博览”、“福建文化艺术品推介展”等活动。努力建立闽台文化交流长效机制,“五缘”优势突出,先行效应彰显。以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交流为重点,推动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妈祖之光”、“福建文化宝岛行”、“客家神韵”、闽南文化节、福建族谱展等活动入岛交流,做到“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官方交流与民间交流相结合,公益性交流与商业性运作相结合,闽台两地文化多层次、宽领域交流合作格局进一步拓展,闽台文化交流居大陆各省(市、区)之首,福建成为两岸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基地。
——“十二五”期间,文化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全面完成。2012年底前完成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社、重点新闻网站转企改制和广电网络整合工作。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建立。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文化市场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发展,综合执法队伍素质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文化资本、人才、技术等在更大范围内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程度大幅提升。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国有资产有效保值增值。
第三章主要任务
一、提高公民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
紧紧围绕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为全国示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加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信念教育,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
(一)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研究宣传,坚持不懈地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教育群众,广泛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共同理想信念。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学习型社会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完善学习评价激励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学习力、执行力和创造力。广泛开展社科“双百”活动、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活动,培育海西大讲堂、东南周末讲坛等学习品牌,充分发挥省级理论进基层示范点的作用,注重运用报刊、广播影视以及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宣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广泛开展形势政策和国防教育,推动科学理论深入人心。
(二)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认真组织实施《福建省“十二五”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规划》,“十二五”时期,争取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课题300项。健全社科成果评价体系,开展省第九、十、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推出一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精品。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完善学科建设,形成富有特色、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学科集群;加强公共智库建设,促进社科研究社会化和学术成果转化,不断提升哲学社会科学综合创新能力和学术竞争力。加强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及下属5个研究基地的建设,加大对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办好每年一届的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活动,管好用好全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工作。办好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队伍,努力造就一批高水平的理论家和学术带头人。
(三)培育文明和谐社会风尚
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扎实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公共生活好习惯”促进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创评活动、福建省道德模范评选和“我评议、我推荐身边好人”活动,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提倡修身律己、尊老爱幼、勤勉做事、平实做人,加强文明礼仪教育,开展“做文明有礼的福建人”活动,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强化职业操守,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劳动致富,发扬团队精神。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进志愿服务经常化、规范化,到2015年,全省经过规范注册的志愿者力争超过300万人。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手段,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
(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大力整治网络内容、网吧、手机短信、荧屏声频、校园周边环境等。加强未成年人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校园德育数字化工程,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规范化建设和未成年人课外阅读实践基地建设,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拓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平台。加强留守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关爱教育。构建保护有力的法律环境,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宣传引导、考核评价等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加强形势政策教育,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五)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以建设和谐社区、改善城市管理为重点,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力争有2~3个城市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以建设农村宣传文化阵地、优化人居环境、培养文明新风为重点,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形成一批新型文明村镇。以丰富创建内涵、增强社会责任为重点,推进文明单位创建。以规范行业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为重点,推进文明行业创建。重视推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群体的精神文明建设。发挥文明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区域共建,提高整体水平。深化省市、军地、校地共建精神文明活动。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动态监测机制,推进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平台,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健全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加公众文化活动等基本权益。政府提供如下公共文化服务:向全民免费开放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等全部免费开放;为全民免费提供基本的广播电视收听收看和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为农村居民免费提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电影放映、送书送报送戏等公益性文化服务;为全民共有共享文化遗产提供保护和服务。
(一)推进保障公益性文化服务
(二)推进保障广播影视服务
(三)推进保障新闻出版服务
专栏1.公共文化服务工程
文化重点工程建设。主要是海峡演艺中心、海峡文化广场、福建省图书馆改扩建暨海峡数字图书馆、福建省歌舞剧院综合楼、福建人艺剧场、福建省艺术馆新馆、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海峡(永泰)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海峡出版合作中心等项目建设。加快中心城市综合性大型文化设施和社区文化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厦门大剧院、泉州大剧院、龙岩汉剧剧院、宁德大剧院、泉州歌舞剧团新团址、龙岩艺校搬迁重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广场等项目建设。
文化场馆建设。大力推进县(市)城区数字影院建设;积极推进福州、漳州、泉州、龙岩、三明、南平、宁德、莆田八个市级公共图书馆建设,积极推进福州、漳州、龙岩(含非遗保护中心、美术馆)、莆田(含非遗保护中心、莆田市画院)、三明、南平六个市级文化馆和三明、莆田市博物馆项目建设;加强基层文化场馆建设,支持改扩建未达标的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加强乡镇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村级文化设施建设。
农村文化服务。大力推进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设,推进无线覆盖工程建设、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工程建设。积极培育农村出版物市场和扶持农村出版物发行连锁网点建设,加快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建立农村阅报栏,已建成的农家书屋出版物年更新率力争达到10%。大力实施全民阅读工程。
三、推动文化体制改革机制创新
按照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巩固提高、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培育合格文化市场主体
以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为中心环节,深化文艺院团、影视单位、新闻媒体等体制改革,加快培育自主经营、富有活力的文化市场主体。推动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发行放映等领域已转制单位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加快推进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组建一批国有或国有控股演艺集团公司。围绕做大做强主流媒体这一重点,推动非时政类报刊社转企改制,积极培育综合性报刊集团公司。整合全省广电网络单位,组建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电影发行放映单位转企改制,加快电影院线和数字电影院(城)建设,壮大国有电影院线实力。积极稳妥推进广播电视制播分离、重点新闻网站转制、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等任务。
(二)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管理机制
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保障、服务供给、考核评价等机制改革创新,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长效运行机制。继续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全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绩效工资制。健全完善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研究制定支持和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办法。通过政府采购、建立基金、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确保政府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逐年增长;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和企业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多元化。加强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和管理运营,推动资源整合和跨部门项目合作,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三)健全完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
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效能,不断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企、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推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好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有序、统一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巩固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成果,建立协调有序的综合执法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统一高效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推进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推动市、县两级组建统一的文化行政主体。加强行业自律,不断完善现代流通体制,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构建统一、高效、便捷的文化市场管理网络。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建立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出资人职责,研究制定国有文化企业综合评估考核具体办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专栏2.文化体制改革创新工程
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完成全省一般性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确定保留事业性质的少数文艺院团名单,实行企业化管理;整合文艺院团资源,着力培育一批有活力、有影响力的演艺集团公司。
广电网络整合。进一步理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管理体制,实现全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一省一网、全程全网、互联互通和数字化进程,形成全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管理的新体制。积极推进厦门市“三网融合”试点工作,组建省级IPTV集成播控平台和监管平台,构建与“三网融合”相适应的广电监管体制。
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整合出版资源,关停并转一批软小散滥报刊出版单位,打造一批专、精、特、新的现代报刊出版企业,组建大型报刊传媒集团公司,着力提高报刊出版业集中度。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在副省级以下城市完成综合执法机构组建的基础上,不断加强综合执法队伍专业化、基础性、信息化建设,着力提高文化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增强文化产业竞争力
充分利用我省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和民间资本充裕等优势,加快建设具有福建特色、富有发展活力、产业优势明显的文化产业,实现居民人均文化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文化产业的增加值保持两位数增长,“十二五”末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8%以上,文化产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一)做大做强“十大”文化产业
文化创意业。以沿海中心城市为重点,打造创意研发设计、产品生产、推广销售等创意产业链,建设若干个海峡西岸经济区创意产业集群。培育省级创意产业园区(基地),实施创意产业发展工程,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数字服务创意、文化创意、时尚设计及咨询服务创意四大领域。
动漫游戏业。推进福州、厦门国家级动漫(动画)游戏产业基地建设;重点培育一批动漫原创与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强的动漫企业和具有中国风格、福建特色、国际影响的动漫品牌;原创动画和网络游戏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动漫游戏产业的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动漫游戏衍生品产业快速发展,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核心突出、分工明确的动漫游戏产业链。
报刊服务业和出版印刷发行业。期刊出版业以省会城市为重点区域,报纸出版业以福州、厦门、泉州市为重点区域,调整晚报都市类报纸布局,形成辐射周边、带动全省的现代报刊市场体系。出版物发行业以福州市为中心,其他设区的市为重点,县(市、区)和农村集镇为新发展空间,构建覆盖全省的发行网络。印刷业以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为重点区域,完善现代印刷产业基地布局。
广播影视业。加快在影视制作、网络经营、电影、新媒体等各领域选择培育一批骨干影视企业,引导鼓励并壮大广播影视内容生产,进一步推进动画产业和影视基地发展,加强新媒体新业务培育和发展,加快电影市场发展和繁荣。
演艺娱乐业。以组建福建演艺集团为重点,培养带动一批跨地域演艺集团公司。重点扶持一批连锁娱乐企业,争取3~5个文化娱乐企业上市,鼓励扶持有条件演艺娱乐企业上市融资。促进演艺院线形成,做大连锁网吧企业,发展一批大型娱乐项目,促进演艺娱乐业与旅游业结合,打造若干高收益的文化旅游演艺精品。推进演艺娱乐业对文化产业的贡献率有所提高。
文化旅游业。深入挖掘八闽文化独特内涵,重点打造福建土楼、湄洲岛、泰宁古城、马尾船政、三坊七巷、武夷山古汉城、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安溪海峡茶博园、德化陶瓷文化旅游基地、宁化客家始祖文化园等文化旅游精品,注重开发宗教文化和民间信俗旅游产品,积极发展旅游文化创意产品、主题公园和演艺产品。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开发,支持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史迹、鼓浪屿、闽南红砖建筑、闽浙赣廊桥等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打造以红色文化为主题的旅游精品,以古田会址为龙头,重点开发龙岩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三明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闽北红色旅游系列景区、闽东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等红色旅游资源,完善第一期全国红色旅游规划的5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加快建设第二期的3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文化会展业。建好用好文化会展场馆,加强与国内外会展组织的合作交流,在办展交流的同时扩大文化投资贸易,做大做强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等主要文化会展项目,厦门市力争进入全国一线会展城市,福州、泉州、莆田、漳州市力争进入全国二线会展城市,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市要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会展产业发展优势,推动全省文化会展产业进入全国前列。
工艺美术业。加快工艺美术产业结构调整,突出抓好地方特色产业,形成以重点产区为中心、优势产业为支柱、重点产品为骨干的产业体系。进一步壮大工艺美术特色产业区域、产业基地,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园区,扶持一批能带动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和品牌产品,推动福建成为工艺美术产业发达、市场体系完善、创新能力强、行业服务水平高、国际竞争力强的全国工艺美术强省。
(二)着力培育文化龙头骨干企业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加快国有文化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重点培育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企业集团、示范基地,成为福建文化产业的龙头企业。鼓励文化企业以资产为纽带,以联合、兼并、重组等形式整合资源。引导大型国有企业进入文化产业,鼓励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做大做强。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努力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合理布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重点项目落实,尽快壮大企业规模。
(三)加快建设地方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和园区
深入挖掘各地特色文化资源,引导特色文化产业有序聚集,发展壮大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建设一批特色明显、在区域内外有一定实力和影响的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加大扶持和打造10家年产值在5~10亿元、5家年产值超10亿元以上的文化产业园区。加强动漫游戏制作,推进网吧连锁化和游艺规模化经营,提升总体实力。积极打造一批具有福建特色的影视、图书、戏剧、音乐、歌舞等精品,支持寿山石、脱胎漆器、德化陶瓷、漆线雕、惠安石雕、木雕、油画、仙作古典家具等传统工艺品的研发、加工与交易,增加特色文化产业基地发展的聚集力、辐射力和竞争力。
(四)全面推进文化市场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门类齐全的文化产品市场和文化要素市场。引导重点城市群建设区域文化产品销售中心和文化物流配送中心,加强中小城市文化消费市场建设,推进网吧连锁化和游艺规模化经营和监管,加强歌舞、演艺场馆建设和监管,合理布局小城镇和乡村文化服务网点。鼓励发展文化电子商务和连锁经营。发展人才、投融资、技术、鉴定、经纪、评估、拍卖等文化中介服务。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构建统一、高效、便捷的文化市场管理信息网络,建立规范的文化市场秩序。不断适应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审美、娱乐、休闲的新需求,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促进服务性消费,扩大文化有效消费,拉动文化内需。加大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严厉查处盗版、非法出版、非法营销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专栏3.文化产业发展工程
重大创意产业园区建设。海西动漫创意之都、德化陶瓷创意产业基地、泉州鲤城源和1916创意产业园、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武夷山创意产业园、莆田仙游工艺产业园、厦门国家动画产业基地、闽台(漳州)书画创意市场、龙岩新罗志高动漫科技产业园、台湾群创创意产业园、三明闽台(永安)文化创意产业园、海峡闽中动漫创意文化产业园等。
影视产业园区建设。建设省级海峡(永泰)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厦门国际影视产业基地、三明影视基地、清水岩影视产业园(安溪)、武夷山下梅文化旅游综合体、闽台文化影视城(漳州)等。
十大文化旅游精品。武夷山“双世遗”、福建土楼、泉州清源山(海上丝绸之路)、湄州妈祖、宁化世界客家始祖文化园、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马尾船政文化、福州昙石山遗址、南安郑成功史迹文化旅游、福建茶文化。
十大红色旅游精品。上杭古田会议旧址、省革命历史纪念馆、龙岩红色旅游系列景区、三明红色旅游系列景区、漳州红色旅游系列景区、闽北红色旅游系列景区、闽东红色旅游系列景区、中共闽粤边区特委旧址、闽浙赣游击纵队闽中支队司令部旧址、长汀红色“小上海”。
数字影院建设。2012年底前,实现所有县(市)城区均有数字影院;到2015年,实现每个设区市有一块以上3D银幕,每个区各有1个四厅以上影院,每个县(市)各有1座多厅影院,省定综合试点小城镇各设有数字影厅。
文艺演出院线建设。打破地域界限、市场分割,降低演出流通成本,推动主要城市演出场所连锁经营。
国产动漫振兴工程。加大对原创动漫游戏产品的扶持力度,支持重点动漫企业和动漫产业园区发展,大力发展网络动漫、手机动漫等,推进动漫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扶持福州市白马路文化创意产业一条街、海西动漫城——福州动漫游戏产业基地、厦门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对接试验区、平潭文化(创意)区建设。提升福州、厦门两个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建设发展水平。
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建设。重点建设海峡出版产业合作基地、海峡两岸图书物流中心、中国包装印刷产业(晋江)基地、海峡印刷工业园(南靖),组织申报(福州)海峡西岸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
五、繁荣文化产品创作生产
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充分发挥优势,开拓创新,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创作生产一大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精品力作。
(一)大力实施文化艺术精品工程
专栏4.文化精品工程
推动文艺精品创作。深入挖掘福建特色文化历史资源,创作3~5部戏剧作品,8~10种出版物,5~8幅美术作品在全国级比赛中获奖;每年重点推动3~5部影视剧生产,五年争取创作生产50部影视剧;到2015年,年生产动画片超过2万分钟。
打造品牌频率频道。将东南卫视、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和新闻频道、海峡电视台、厦门卫视频道、福建人民广播电台都市生活广播等打造成全国名牌频道(率),各设区市各有一个电视频道和广播频率打造成区域性名牌频道(率)。
加强新闻媒体建设和出版物生产。积极推进福建日报、厦门日报、海峡都市报等新闻媒体和网站建设,使之成为全国知名报刊和网站。组织策划200种学术价值高、出版意义重大的重点选题,打造5~8种在全国有影响的出版物产品线,推出900种左右闽版常销出版物。
(二)精心打造文化创新平台
(三)积极促进文化与科技有效融合
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快改造提升传统演艺、娱乐等设施和技术。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数字影视、数字出版等新兴业态。依托现有媒体积极发展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及新业务的培育和发展,加快广播电视数字化进程,推动“三网”融合。积极发展数字印刷、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以数字化内容、数字化生产和数字化传播为主要特征的新兴新闻出版业态。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创新体系,努力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推动文化企业把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依托,使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实施文化科技创新项目的主体、文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主体。
专栏5.文化数字化工程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成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阵地;以数字图书馆建设为核心,推进数字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推进公益性电子阅览室建设;建成县级以上公共文化机构网络服务平台。
数字出版工程。加快发展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以数字化内容生产和数字化传播为主要特征的新兴新闻出版业态,加快福建出版资源数据库和海峡两岸内容资源数据库建设,搭建数字化内容服务平台。
加快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双向化。全面实现有线电视网络一省一网,参加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加快规模化经营。加快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全省完成有线电视数字化。加快网络双向化改造,大力推进光纤入户,到2015年全省完成有线电视数字化,80%以上实现光纤到楼,县级(含)以上城市有线网络80%实现双向用户覆盖。积极开发多种业务,积极发展高清晰度电视和视频点播服务,大力开发政务信息、社会教育、生活信息、文化娱乐、电视商务、金融支付以及各种接入服务等多种业务,加强管理体系建设。
全面推进广播电台电视台数字化网络化。进一步加快广播电台、电视台台内数字化、网络化应用,基本实现全省设区市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和播出数字化网络化,构建广播电视媒体资产管理系统。加快省级电视台及福州、厦门和有条件的设区市级电视台节目制播高清化建设,其卫视频道和主要频道实现高清播出。
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按照“三网融合”的要求,以现有有线数字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等网络为基础,推进我省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示范网的建设和推广,到2015年广播电视网达到家庭接入速率100Mbps、企业接入速率1Gbps的能力,与全国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开发实现面向政府、企业、社区和个人用户的新业务新业态。建成核心数据交换网络和可管可控的监管网络,内容、业务、网络和终端可管可控。
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发展
(一)加强历史文物的保护和利用
(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深入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和挖掘整理,积极开展成果编纂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加强保护工作专业队伍和传承人队伍建设,逐步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和传承人资助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加强国家级和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加强全省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示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建教材活动,逐步建立一批新的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积极推进“中国乌龙茶制作技艺”、“莆仙戏”、“泉州提线木偶”申报人类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平台。加大古籍保护力度,完成全省古籍普查,命名福建省古籍保护重点单位和《福建省珍贵古籍名录》,编撰《中华古籍名录(福建卷)》,建立全省古籍联合编目和地方特色数据资源库群,建设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完善图书馆古籍保存条件。注重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具有海西特色的传统艺术、手工技艺、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濒危和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珍贵古籍文献,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水平。
(三)充分展示海西文化遗产特色魅力
重点保护发展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红土地文化、闽都文化、畲族文化、朱子文化等特色文化。开发与弘扬地方特色文化,努力培育一地一品一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品牌。扶持一批有实力、有特色的对外宣传交流表演团体,积极开展各种宣传展示活动,提升海西文化遗产在海峡两岸和国际的影响力。
专栏6.文化生态保护工程
推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升格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组织实施《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推进厦门、漳州、泉州三地设立闽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和南音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示馆。加快推进闽南民俗馆(漳州)、闽南国际木偶中心(泉州)、闽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设(厦门)、闽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博览院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数据中心(泉州)等项目建设。
加强妈祖文化建设。抓紧编制和报批湄洲岛总体规划和妈祖文化等专项规划,“十二五”期间争取升格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妈祖信俗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示馆(世界妈祖信俗博物馆)和妈祖糕、湄洲女(服饰、发髻)、妈祖贡品等一批传习所,续建天妃故里遗址公园、湄洲妈祖源流馆、湄洲妈祖研究院。发挥湄洲妈祖祖庙和中华妈祖文化交流协会的作用,开展“天下妈祖回娘家”、“两岸海上祭妈祖”、“湄洲妈祖巡天下”、“两岸妈祖歌曲青歌赛”等活动,办好中国·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构建世界妈祖文化交流的核心平台。创建妈祖文化创意产业园,组建“印象·湄洲岛”大型实景演出团队。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将湄洲岛作为两岸事务重要协商地,设立海峡两岸妈祖文化经贸合作试验区,促进世界妈祖文化中心建设。
加强客家文化建设。设立福建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进一步保护整合开发永定客家土楼资源,建设客家文化城;支持宁化石壁客家祖地客家公祠配套设施、三明客家祖地文化园区、龙岩客家祖地博物馆、上杭县以客家族谱博物馆为中心的客家缘文化中心等项目建设;支持长汀县客家首府博物馆、客家母亲缘项目建设和客家母亲河整治;支持武平客家文博园、连城客家博物园、清流灵台山客家文化园、省客家研究联谊会客家文化研究信息交流中心等项目建设。编辑出版客家祖地文化系列丛书,支持《客家文化》专题数据库建设。
加强畲族文化建设。设立福建畲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强畲族文化研究,加强规划和保护。加快建设福建·中国畲族博物馆、福安畲族民俗博物馆、连江畲族民俗博物馆、罗源畲族民俗博物馆、霞浦畲族小说歌传习所等项目。支持宁德市畲族歌舞团升格为市歌舞剧院,推进《畲族文化》专题数据库建设。
加强红土地文化建设。筹建福建·中央苏区博物馆,更新提升闽西、闽东、闽北等地区的革命纪念馆的设施和展示水平;推进古田会议旧址、长汀革命旧址等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工程,丰富红色旅游资源,培育古田会议旧址、长汀“红色小上海”革命旧址、建宁红一方面军“三总部”旧址、漳州红四军进漳旧址、闽西北赤石暴动旧址、闽东苏维埃政权(柏柱洋)旧址等红土地文化旅游品牌;举办“红土地文化与福建跨越发展”论坛,与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合作,策划、筹拍电视文献片《红色闽西》等作品。
加强闽都文化建设。提升闽都文化影响,加强规划研究,扩大陈靖姑、张圣君信仰文化、闽王王审知文化、寿山石文化、船政文化、昙石山文化、“三坊七巷”等影响,加快建立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和展示中心、“两马”(马尾——马祖)民俗馆、中国软木画艺术福州展示中心、建设福州脱胎漆艺保护基地、中国(福州)东方漆空间创意园、寿山石文化城等一批文化产业基地、福州评话伬艺传习所(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
加强朱子文化建设。整合资源,积极推进朱子文化的研究、保护和合理利用,打造“朱子”文化品牌。加快推进尤溪朱熹公园改扩建工程、尤溪朱子文化旅游产业园、武夷山朱子文化项目、建阳朱子文化广场等项目建设。
七、推进现代传媒体系建设
(一)加强重要新闻媒体建设。建设全媒体主流舆论主阵地,以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为龙头,扶持报刊传媒集团建设,整合都市类、大众生活类等报刊资源,大力推进报刊网络一体化;加强广播电台、电视台基础设施建设,发挥省、市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在服务地方舆论宣传的主导作用;初步构建定位准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舆论引导新格局。加强舆论引导能力建设,积极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报刊、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视频网站,增强报刊、电台、电视台和重点新闻网站的公信力、影响力和亲和力。加强报刊的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突出区域特色文化,积极发挥侨刊乡讯在对外对台宣传方面的作用。坚持新闻立台,进一步改进新闻报道方式,提高重点广播电视频率频道采编播能力和突发事件的快速报道能力。
(二)加强新兴媒体建设。积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实现市、县城区和大部分中心乡镇、省级交通主干道的有效覆盖。大力推进设区市和重要县(市)媒体建设网络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建设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发挥广播电台和电视台资源优势,加大网上宣传,筹建开办网络广播电视台,使其成为频率频道的有效延伸和补充。加快“海峡视频网”网站建设,积极发展公共视听载体和IPTV业务,适应三网融合要求,整合全省有线电视网络,组建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加强文化传播渠道建设。充分发挥福建新华发行集团国有发行主渠道的主导作用,鼓励新华书店依托农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广播站、农机站、便民店以及个体工商户,建立各种形式的出版物发行网点。建立现代报刊市场体系,以福州、厦门市为报刊出版产业集聚中心,进一步完善辐射全省城乡的报刊发行网络。重点培植1~2种有影响力的对外宣传品牌报刊,培植2~3种在海外华侨华人及港澳台同胞中具有影响力的报刊。推进广播电台电视台数字化网络化。进一步加快广播电台、电视台台内数字化、网络化应用,基本实现全省设区市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和播出数字化网络化,构建广播电视媒体资产管理系统。加快省级电视台及福州、厦门和有条件的设区市级电视台节目制播高清化建设,其卫视频道和主要频道实现高清播出。
(四)推进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现有网络基础、技术条件和组织构架,综合采用中短波、调频广播、移动多媒体广播和数字音频广播、农村有线广播等技术手段,在国家总体框架下构建我省上下贯通、统一联动、安全可靠、快速高效、平战结合的应急广播体系。
(五)加强广播电视媒体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到全省县(市、区)的广电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体系和电影放映监管体系,力争到2012年底形成完备的广播影视技术监测、内容监管、安全播出的技术监管体系,实现对包括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的广播影视发射、传输、播出、内容等在内的全方位有效监管。加强节目制作机构的管理,扶持推动节目制作机构发展。做好电影发行、放映单位管理,加强电影市场监管。加强对手机广播电视、网络广播电视的监管,加大对车载电视、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等公共场所广播影视节目播放活动的管理,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健康协调发展。
专栏7.广电监管体系工程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健全省、市、县三级统一协调、快捷有效的安全播出指挥调度系统,加快推进市至县广播电视监测网建设,完善高山发射台站技术监测系统,将IPTV和手机电视的播出平台纳入安全播出监管系统,实现对全省广播电视的技术监测监管,确保我省广播电视传输安全。
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体系。加强省级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中心建设,推进对设区市及县广播电视节目的收听收看技术平台和全省有线数字电视监管平台、IPTV和手机电视等新媒体监管平台的建设,实现对全省广播电视节目的实时监管。
电影放映监管体系。完善农村电影放映GPS监管平台和影院放映内容、售票系统监管平台,实现对电影放映的适时监管。
八、增进对外对台文化交流合作
充分发挥福建对台“五缘”优势和对外开放窗口优势,大力加强对台文化交流,积极参与国际文化交流,在交流与合作中扩大福建文化影响,在交流中实现福建文化进一步繁荣发展。
(一)深化闽台文化交流合作
强化对台文化交流载体建设。突出抓好海峡论坛、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海峡两岸文化艺术节、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基地)、闽南文化节、海峡媒体峰会等活动。努力提升各地举办的重点对台文化交流载体平台建设。抓好福州“两马同春闹元宵”、“海峡两岸合唱节”,厦门“保生慈济文化节”,泉州“闽南文化节”、郑成功文化节、闽台对渡文化节暨蚶江海上泼水节,漳州“开漳圣王文化节”、海峡两岸关帝文化节,龙岩、三明等地的客家学术研讨及客属恳亲活动,三明、南平等地的纪念朱熹活动,宁德陈靖姑文化节等活动品牌。广泛参与岛内举办的两岸重要文化交流载体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台中“妈祖观光文化节”、台南“郑成功文化节”等交流平台,组织文化入岛开展交流。积极参与每年在金门、马祖、澎湖举办的“金门文化艺术节”、“妈祖文化节”、“传统艺术飨宴”等各类文化庆典活动,持续发挥、不断巩固和加强福建对金马澎独特的交流优势。
采取姐妹艺术院校紧密交流与互派教师互招学生的方式,共同开展针对青少年群体的各类艺术培训。深入做好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厦门艺术学校、泉州艺术学校与台湾戏曲学院姊妹院校在教学等方面常态化的互动交流,联手开展艺术教育,培育文化人才。每年举办一至二期两岸青少年联谊会、夏令营、文艺交流演出、各类技艺比赛等形式的活动。
加强对台文化研究。紧紧依托闽台缘博物馆、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福建师范大学闽台区域研究中心、省艺术研究院、厦门台湾艺术研究所、泉州艺术研究所、龙岩客家文化研究会等研究力量,加强对台历史文化课题研究,推动两岸学术交流发展。加强两岸专家学者合作,制订研究选题,围绕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创意产业、历史文化名人、文学艺术创作、影视传媒文化等内容开展研究交流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海峡新闻出版业发展论坛”、“海峡两岸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研讨会”、“海峡两岸客家高峰论坛”等各类学术研讨活动,深化两岸文化理论学术交流。
(二)拓展闽港澳文化交流
进一步加强闽港澳三地文化交流与合作,健全对港澳文化交流工作长效互动机制。提高主动策划导向型交流项目的比重,特别要借助港澳地区举办国际性文化活动平台,以及围绕回归纪念日、国庆日、中华传统节日等重要时机,积极推介福建特色文化资源参与大型文化活动,提升福建文化在港澳主流社会的影响力。有效利用政府间经贸、文博、旅游等平台,开展互访、学术交流、文艺演出、艺术展览、非遗保护、文物交流等各种形式的闽港澳文化互利合作与交流。充分发挥旅港澳乡亲作用,加强与旅港澳乡亲和港澳民间社团的联络和沟通,促进民间文化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三地文化产业贸易的合作交流,鼓励和扶持民营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展演项目赴港澳寻求合作契机,开拓市场。积极鼓励港澳企业来闽兴办、合办文化企业,吸引港澳资金参与省内文化企业重组改造。利用香港的融资渠道和营销网络,推动福建文化企业在香港设立营销、营运中心,扩大文化贸易,逐步形成深化合作、稳步推进、繁荣发展的生动局面。
(三)扩大对外文化交流领域
专栏8.闽台文化深化交流工程
推动文化团组赴台交流。争取每年组织1~2批“福建文化宝岛行”、“妈祖之光”、“海峡两岸合唱节”、“海峡缘·客家欢”电视晚会、“妈祖情缘”文艺晚会、“闽台民俗文化节”等大型文化交流团组入岛交流,积极组团参与每年在金门、马祖、澎湖举办的各类文化活动。
第四章保障措施
“十二五”期间,要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文化立法、人才培养、文化经济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切实为繁荣文化事业、壮大文化产业提供有力保障,努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一、推进文化立法,严格依法行政
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持续开展“扫黄打非”行动,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加大文化建设投入
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建立文化事业投入自然增长机制,逐年增加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确保每年全省文化事业的投入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调整和优化公共财政投入结构,突出向基本公共文化需求倾斜,向文化创新和发展项目倾斜,向农村和基层文化建设倾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级财政要确保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革命历史纪念馆、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公益性文化设施、农家书屋免费开放所需的经费保障;确保广播电视户户通、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农村电影放映、各级节目农村无线覆盖等广播影视公共服务工程实施的经费保障;确保公共图书馆购书、博物馆文物征集、美术馆藏品收藏、农家书屋和社区书屋出版物更新必要的经费保障。
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中支持文化发展的若干优惠政策,争取国家对我省文化事业在对台先行先试、“走出去”战略、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及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最大支持。
三、健全文化人才培养机制,造就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
专栏10.文化人才培养工程
继续实施“四个一批”人才和文化名家培养工程。形成一批全面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贯中西、联系实际的理论家,一批坚持正确导向、深入反映生活、受到群众喜爱的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一批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社会责任感强、精通业务知识的出版家,一批紧跟时代步伐、热爱祖国和人民、艺术水平精湛的作家、艺术家。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每年重点扶持、资助一批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化遗产、保护名家承担重大课题、重点项目、重要演出,开展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专著等活动。到2015年,由国家和省里资助的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文化名家达250名左右。
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形成有利于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体制环境。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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