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售一年多,水果味烟弹还在偷偷卖?新闻中心

2022年10月1日,《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后,符合国标的电子烟只有烟草口味电子烟。时隔一年多,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呼和浩特市还有个别门店悄悄销售水果味电子烟烟弹,有的门店为提高销量,将水果味过滤嘴搭配电子烟售卖。有店主向记者反映,水果味电子烟被禁售后,电子烟销量大幅下降,可仍有流动商贩上门兜售水果味电子烟烟弹。

【暗访】市场仍有售卖

近日,记者来到呼和浩特市国贸批发城一家电子烟专卖店,在与店老板攀谈时,记者询问有没有水果味烟弹时,他快速地看了一眼门外,然后从一个隐蔽的抽屉里拿出许多烟弹。

记者看到,这些水果口味的烟弹包括冰摇可乐、芋泥啵啵、雨后青提、冷泡绿茶、奶油棒冰、大口西瓜、绿豆冰棒、元气凤梨等,可直接装到许多一线大牌的烟杆上,搭配使用,属于违禁产品。

当记者问,为什么这些水果味的电子烟还有销售,店老板告诉记者:“这都是存货。”问起数量有多少,他含糊回答:“量也可以,也够。”又接着说:“你现在去外面一般买不到,国家禁止销售了,存货都卖给老顾客。”

这位老板告诉记者,这些水果口味的烟弹很便宜,3个只要110元。尽管老板告诉记者这是存货,但他表示,近期还有一批水果口味的烟弹“存货”要送来,到时候口味更多。

【现象】卖过滤嘴打“擦边球”

记者又走访了多家电子烟门店,虽然没有销售水果味烟弹,但在一些店里,看到了一种水果口味的过滤嘴。

在兴安路与新华大街十字路口西北角的一家电子烟专卖店,店老板给记者推荐了一种“菲迪”品牌的水果味过滤嘴,有多种口味,如西瓜味、橙味、青柠味、绿茶味等。老板说:“要是抽不惯烟草味的话,可以外装这个过滤嘴,每盒有18支,卖15元。”虽然货架上摆着过滤嘴售卖,但当记者想拍照时,老板却表示,它是禁止拍照的。

在内蒙古农业大学东校区北门的一家电子烟专卖店,更多的水果味过滤嘴被摆上货架,供顾客挑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口味滤嘴这类产品的争议还是比较大,虽然没有明令禁止销售,但产品本身还是有点敏感,因此卖家也是犹抱琵琶半遮面。”

【影响】销量大幅下降

在位于内蒙古农业大学东校区南门附近的“涌创电子烟”门店,记者采访了该店铺的负责人贾先生。贾先生对记者说:“在2022年10月电子烟新国标实施前,电子烟市场基本由水果味主导,新国标出台后,水果味电子烟禁止销售,顾客又不认可新口味,因此电子烟的销售出现断崖式下降。”

贾先生举例说:“过去,店里一天有2000~3000元的销售额,现在日均不足1000元。在一些大型商超,新国标出台前,电子烟销售额能达到5000元以上,现在不足原来的一半。”

另一方面,电子烟开始征税后,合规电子烟产品价格上涨。“合规的销量降低,价格上涨,这就给一些水果味的三无电子烟产品留下空间,它们以低价且符合市场需求为特点,占据竞争优势。”贾先生说。

电子烟消费者张峰证实了贾先生的说法,他说:“过去,我是为了戒烟才使用电子烟的,当时都是水果味的。自从水果味电子烟禁售后后,我也不抽了。”

【说法】属地烟草部门将调查核实

1月9日,记者通过12313举报热线联系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服务热线内蒙古分中心,向636号接线员反映了记者调查的情况。工作人员受理举报进行了详细记录并表示,当地工作人员会在3个工作日内与记者联系。

1月10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人员与记者取得联系,表示当日已经去市场检查,具体情况还需要进一步核实。

1月16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烟草专卖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再次联系记者,据该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电子烟执行的监管政策,主要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电子烟管理办法》,具体要求包括电子烟销售要依法取得许可,进货渠道合法,不得排他经营,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禁止通过自助和信息网络渠道销售电子烟,禁止销售非国标电子烟。例如,水果味的电子烟就是非国标电子烟。如果发现有人销售水果味电子烟,可拨打12313举报热线。

这名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他们在国贸批发城检查货物的情况,其中仅有水果味过滤嘴,并未发现此前记者暗访中说到的水果味烟弹。对此,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仅以水果味过滤嘴来看,目前尚不在监管查处的范围,记者举报的水果味电子烟烟弹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

【律师】销售水果味电子烟过滤嘴也应构成违法

内蒙古超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白志鹏告诉记者,2022年5月1日,《电子烟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同年10月1日,《GB41700-2022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该标准明确,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因此,从常规理解销售的电子烟不应呈现水果口味,否则将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那么,销售水果口味电子烟外装过滤嘴是否涉嫌违法?白志鹏表示,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同时,《GB41700-2022电子烟》中也明确定义,电子烟组件是指组成电子烟一个独立部分的部件或部件组合,包括各种单独销售、可以组成电子烟一个独立部分的任何产品。因此,电子烟过滤烟嘴作为烟类产品的辅助产品,独立于烟产品没有任何使用价值,故其结合电子烟使用应受到《电子烟管理办法》的管理和规范,因此销售水果口味电子烟外装过滤嘴也应当构成违法。

THE END
1.水果味电子烟将禁售有人不解!冤?中新财经3月25日电 (记者 谢艺观)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这也意味着,水果等口味电子烟2022年5月1日起将要退出市场。 过渡期内,水果等口味电子烟出现涨价 https://m.acfun.cn/v/?ac=34146540&type=article
2.违规销售调味电子烟,怎么罚?案“鉴”1082023年1月,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有人在社交媒体和短视频平台售卖水果口味的电子烟。但是在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据此,警方迅速锁定销售多种口味电子烟的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抓捕归案,鉴于上海市尚未有起诉判决的同类案https://www.spp.gov.cn/sp/202311/t20231127_634994.shtml
3.为什么电子烟禁售水果味?5月1日,电子烟管理办法正式施行,里面提到了,禁止在未成年人学校附近售卖电子烟,不能用自动售货机卖电子烟,以及不让办电子烟的展会和论坛博览会。 但这些都不是最重磅的,对电子烟行业影响最大的是不让卖调味电子烟了。但为什么市场监管要禁止非烟草口味的电子烟呢?一起来看看调味电子烟背后的危害吧。郭甜茶https://www.huxiu.com/article/544195.html
4.电子烟“禁甜令”将生效,“风味卷烟”为什么还能大行其道?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电子烟管理办法》确立了这一监管要求,“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烟草专卖局为这一条设置了5个月的缓冲期,也就是今年10月开始将正式实施。 调味电子烟的禁售令引发关注的同时,传统卷烟的调味问题却被遗忘了。实际上,打着薄荷香、水果香、咖啡香、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2207/11/c6673990.html
5.水果味电子烟禁售倒计时新国标产品陆续在锡上市《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届时,所有水果味电子烟将下架,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只提供国标烟草口味电子烟和具有儿童锁的烟具。这意味着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步入新阶段。近日,记者走访市场发现,符合国标要求的电子烟产品陆续在无锡上市销售。 https://wxrb.com/doc/2022/09/21/2023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