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反映新干县七琴镇养猪场环境污染案件处理情况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新干县七琴镇康顺养殖专业合作社和七琴康顺家庭农场2家养猪场处于禁养区,养殖废水直排天元水库,影响水库下游村庄4000多人的生活用水和灌溉。2016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投诉过,当地也已查处公示为“情况属实,水质为劣五类”。至今2家养猪场污染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甚至加剧。当地政府存在虚假整改的情况。投诉人诉求:取缔2家养猪场。
二、交办信访件
属第八批交办件(环督(赣)转〔2018〕28号、受理编号X360000201806080005),由新干县委、新干县政府承办,6月9日收到,6月14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取缔2家养猪场。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1.新干县康顺养殖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该合作社位于七琴镇寨下村,法人代表聂干飞,属七琴镇划定的生猪限养区内;占地面积30多亩,建设了8栋栏舍,面积4500多平方米,设计年可存栏母猪650头,距最近的南田村约500米,距天元塘坝800米;总投资400多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约150万元,特别是2016年投资100多万元,聘请南昌牧农生物有限公司扩建了污水处理设施,新建了氨氮反应器、生化处理系统等环保设施,合作社于2017年办理了环保备案手续。
2.新干县康顺家庭农场基本情况:该农场位于七琴镇寨下村,法人代表刘燕群,与聂干飞是夫妻关系,建设了6栋栏舍,面积约1500多平方米,总投资200多万元,设计年可存栏母猪350头,距最近的南田村约280米,属七琴镇划定的生猪禁养区内,现已关停拆除。
五、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信访投诉件后,新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新干县七琴镇政府和环保局进行调查处理。2018年6月9日,新干县七琴镇政府联合环保局和生猪产业办对康顺养殖专业合作社、康顺家庭农场进行了现场核查。经现场核查:1、新干县康顺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生猪限养区内,从事母猪养殖,现有存栏母猪510头、仔猪约1000头,配套建设了粪污处理设施,养殖粪污经处理后排入农田沟渠,流入下游的天元塘坝;新干县环保局对养猪场氧化塘排水进行了取样送市环保局检验,污染物均达到了排放标准。2、新干县康顺家庭农场因位于生猪禁养区内,于2016年8月停养关闭,2017年9月所有栏舍已自行拆除。3、投诉人反映的“天元水库”实际为一座塘坝,面积约24亩,主要用于农业灌溉,灌溉农田面积100多亩,下游为潭丘乡南山村委会天元村,常住人口200多人。
六、存在问题
经调查,此信访件部分属实。
1、反映“新干县康顺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康顺家庭农场处于禁养区”的情况部分属实,康顺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生猪限养区内,康顺家庭农场位于生猪禁养区内,但所有栏舍已于2017年9月自行拆除。2、反映“养殖废水直排天元水库”的情况不属实,康顺养殖专业合作社按要求建设了粪污处理设施,养殖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不存在直排塘坝现象。3、反映“天元塘坝为劣五类水质”的情况属实,造成该塘坝水质为劣五类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2016年10月之前,康顺养殖专业合作社、康顺家庭农场有污水排入天元塘坝的情况,而天元塘坝自2016年以来未清淤;二是承包该塘坝的养鱼户为提高效益,采取了增肥措施,投放了饲料。4、反映“2家养猪场污染问题存在虚假整改”的情况不属实。康顺养殖专业合作社已按环保要求投建了污水处理设施,康顺家庭农场现已关停拆除。
七、处理整改情况
七琴镇政府将加强对新干县康顺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监管,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转,废水做到稳定达标排放;潭丘乡政府将督促南山村委会天元自然村收回天元塘坝经营权,并对塘坝清淤,实行人放天养,改善塘坝水质。
八、问题解决情况
潭丘乡政府将于2018年10月前收回天元塘坝经营权,并对塘坝进行清淤。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二)关于反映青原区华能井冈山发电厂环境污染案件处理情况
华能井冈山发电厂噪声大、粉尘污染严重,影响距离厂区100多米的村庄正常生活。
属第八批交办件(环督(赣)[2018]28号,受理编号:X360000201806080011),由吉安市环保局、青原区委、青原区政府承办,6月9日收到,6月14日办理反馈。
要求村庄搬迁安置。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该厂开展的验收监测报告显示,其厂界昼间噪声在55.2-68.4分贝之间,夜间噪声在53.7-63.8分贝之间,厂界南面有超标现象,受冷却塔噪声的影响,厂界外无环境敏感点。2018年3月3日、5月22日电厂委托江西明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及噪声情况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厂界四周噪声3月3日昼间在50.5-63.3分贝之间,夜间噪声在45.3-52.7分贝之间,5月22日昼间在55.1-62.4分贝之间,夜间噪声在42-54.1分贝之间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噪声不高于65分贝,夜间噪声不高于55分贝);厂界四周无组织排放颗粒物3月3日在0.343-0.515mg/m3之间,5月22日在0.437-0.524分贝之间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电厂的烟气处理环保设施建成投运后,排放口均已按照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监控数据通过网络传送到省、市环保局的监控平台,并安排了专业技术人员对在线监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华能电厂烟气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根据排放口在线监控数据显示,目前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尘的排放浓度都能达到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厂区周边200米范围内分别有东面的蒋家自然村、西南面坝里新村和肖家新村。坝里和肖家均位于电厂的西南面,紧邻319省道。坝里为1997年建设的新村,有400余人,肖家是2010年电厂二期建设部分搬迁居民的新建居住点,有200余人。两个村庄与电厂之间间隔319省道,距离电厂发电机组较远。蒋家位于电厂的东南面,全村13户,51人,其中1户居民与电厂预留场地围墙距离较近。村庄进出道路与电厂粉煤灰运输通道有部分重叠,运输车辆频繁进出容易对道路造成损坏并出现扬尘现象。
经调查,此信访件部分属实。2018年以来的检测数据虽然显示废气、噪声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但是由于厂区东面的蒋家村居民距离企业厂界较近,有一定的影响。关于村名的搬迁诉求,青原区政府、市环保局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论证和沟通协调。
要求华能井冈山电厂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并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对对粉煤灰运输车辆和道路管理,加大对噪声的治理,减少粉尘和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正在解决。
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三)关于反映青原区富滩镇观前村采石场环境污染案件处理情况
吉安市青原区富滩镇观前村S319省道边的公路采石场损坏农田,并造成粉尘污染。
属第八批交办件(环督(赣)转〔2018〕28号,受理编号:D360000201806080053),由青原区委、区人民政府承办,2018年6月9日收到,2018年6月14日办理反馈。
经核实,所反映的公路采石场为吉安市青原区富滩公路石料厂(以下简称公路石料厂),主要经营石料开采、加工。该企业于2016年1月在青原区环保局办理了年产6万立方米碎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手续,2017年1月通过了该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了3条碎石生产线,分别为912机、75机和69机碎石生产线,目前75机和69机已基本废弃,只有912机碎石生产线正常生产运行。为治理扬尘配套建设了碎石线除尘喷淋设施、地仓防尘棚等污染防治设施,购置了2台洒水车和2台雾炮机,并在场区车辆出入口设置专人清洗出入车辆。
1.损坏农田问题:6月9日收到市政府办转来的督办通知及转办清单后,市国土资源局青原分局会同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富滩镇政府及时到达现场调查核实,通过查看场区周边农田及询问周边村民,未发现有农田损坏现象。
2.粉尘污染问题:6月9日收到市政府办转来的督办通知及转办清单后,青原区国土分局和环保局执法人员到公路石料厂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该企业正在停产检修,只开展石料销售运输业务。根据今年以来该企业的现场监察记录显示,该企业均按照环评要求采取了在破碎机、地仓和输送带上安装喷水设施喷水抑尘,对道路及场区地面扬尘采取洒水车洒水和专人清扫降尘措施,装卸过程采取雾炮喷淋抑尘,露天堆放的石料进行覆盖抑尘和人工清洗进出车辆等污染防治措施。该企业为更好的减少扬尘,今年1月份修建了一条场区至青东公路的柏油路,全长900余米,并计划6月份在场区车辆出入口设置车辆自动冲洗平台,防止车辆带泥上路。在日常监察发现过车辆进出较多时,存在没有及时清洗、带泥上路的现象。
经调查,该信访件部分属实。存在的问题:车辆进出较多时未及时清洗,存在带泥上路的现象。
1.要求公路石料厂加强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对周边环境不造成污染影响;
2.加强管理,对进出车辆及时清洗,防止出现带泥上路现象;
3.加快车辆自动冲洗平台建设进度,及时投入使用。
车辆自动冲洗平台预计7月中旬可建设完成,8月上旬投入使用。
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无
(四)关于反映新干县大禾氧化电镀厂环境污染案件处理情况
吉安市新干县机电产业园外靠近314省道,一家(戈有进、朱学杰、魏学武是主要领导,没有厂名,但对外厂名是大禾氧化电镀厂或明固氧化厂)氧化电镀厂,无证生产,废气直排,废水处理设备没有防腐设施,废水通过污水处理池旁的小房间里的暗管偷排,并流入农田、鱼塘,并且在下雨天废水直排,污染周边环境。
属第八批交办件(环督(赣)转〔2018〕28号、受理编号D360000201806080050),此信访件为重复件,重复编号为D360000201806010016、D360000201806250003,由新干县委、新干县政府承办,6月9日收到,6月14日办理反馈。
尽快查处吉安大禾工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
群众反映企业为吉安大禾工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河西生产生产厂区,该企业是一家生产汽摩配件制品的企业,企业位于新干县城南工业园区,法人代表柯友进,占地面积29亩,于2008年3月开工建设,2009年6月投入生产,总投资2000多万元,设计年产0.93万吨汽车零配件,折合金属配件505万套。该企业于2011年11月取得了新干县环保局环评批复(干环评字[2011]98号),2012年11月30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017年12月取得了吉安市环保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
2014年10月,大禾机械进行了改扩建,在新干县河西工业区购地40亩,投资2000多万元,扩建了汽车配件生产项目,新建年产1.475万吨汽车零配件生产线及配套的表面处理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于2014年9月取得了省环保厅批复(赣环评字[2014]184号),建设内容为年产铁控制臂300万套、减震连杆50万套、铁接头及平行杆150万套、铝控制臂250万套以及镀锌200万套、镀装饰铬140万套、镀硬铬10万套、电泳500万套、铝氧化405万套;2015年3月企业建成了铝挤压、铁控制臂、铁连接头生产车间以及表面处理车间,其中表面处理车间建设了铝氧化线、电泳线、镀锌线和喷漆线各一条,使用锌锭、盐酸、硫酸、除油剂、清洗剂、纯碱等为原料,喷漆线自2015年建成试产后一直未使用。企业为处理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配套建设了一座日处理200吨污水的污水处理站;电泳线、铝氧化线、镀锌线分别配套建设了废气吸收处理设施,同时建设了一座130平方米的危废仓库。
此信访件为重复件,2018年6月2日,新干县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对吉安大禾工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河西工业区的扩建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核查,该项目建设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均运转正常,工艺废气经收集碱液喷淋处理后外排;企业按环保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全部进入了企业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企业每天用水量约60多吨(含生活用水),生产废水每天产生约20-30吨,处理后外排至农田渠道,经坑东溪流入赣江;6月4日新干县环保局对该企业外排废水进行了取样,并送至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企业外排废水中锌、铬、镍等重金属污染物均未超标,处理后的废水经企业专用排污管道外排至园区排污管道,后汇入农田渠道,未发现企业有通过暗管偷排废水行为。
企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均经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外排,未发现生产废气直排的情况。今年4月,企业与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环保竣工验收技术委托合同,正在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经调查,此信访件举报不属实。反映企业无证生产的情况不属实,该企业年产0.93万吨汽车零配件项目于2011年11月取得了新干县环保局环评批复(干环评字[2011]98号),2012年11月30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建设的异地改扩建项目于2014年9月取得了省环保厅批复(赣环评字[2014]184号),2017年12月取得了吉安市环保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企业不存在无证生产的情况。反映车间废气直排的情况不属实,企业铝氧化、电泳、镀锌生产线均建设了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未发现车间废气未处理直接排放现象。反映废水处理设备没有防腐设施,废水通过污水处理池旁小房间里的暗管偷排,并流入农田、鱼塘,在下雨天废水直排的情况不属实。企业按环保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企业生产中产生的污水全部进入企业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园区排污管道,后汇入农田渠道,经坑东溪流入赣江,未发现企业有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和通过暗管偷排废水行为。
企业存在危废管理不规范,有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中混存的现象,存在危险废物未按要求进行贮存和处置,有超期贮存行为。
处理措施:责令整改、处罚。
责令吉安大禾工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规范危险废物贮存,限期于2018年6月30日前对厂区内库存的危废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置;对吉安大禾工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处罚5万元。
吉安大禾工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河西厂区已自行停产,正在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对企业危险废物仓库开展清理,将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进行分类储存,并已在开展危废转移处置申报工作。
(五)关于反映井冈山市吉达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件处理情况
投诉人反映:吉达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废水直排,偷排,污染周边环境
属第八批交办件(环督(赣)转[2018]28号、受理编号D360000201806080046),由井冈山市委、井冈山市人民政府承办,6月9日收到,6月14日办理反馈。
要求解决污染环境问题,废水直排偷排。
1.基本情况
井冈山市吉达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井冈山市新城区工业区。法人代表李干2010年5月开始建设,2014年3月生产,主要生产铜包钢,光亮铁丝,镀锡铜包钢丝,总投资8千万元,年产4080吨铜包钢丝和920吨镀锡铜包钢丝。
2.生产工艺及现状
以钢丝为主要原料,采有去氧化皮→表面处理→拉丝→电镀→复绕等工序。
生产车间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建设排水管网,项目含镍,含铜废水采用“膜分离系统+蒸发浓缩”处理工艺。经处理的废水打回电镀槽使用。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收集酸碱清洗废水、废气洗涤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根据生产强度,经污水池收集后,每月不定期集中处理,经过酸碱中和等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网管,进入井冈山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集入市污水处理厂。
2017年12月,取得吉安市环保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2018年3月,由江西圣丰检测有限公司实施例行监测。频次约每月一次。3、4月份均对该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排放水进行了监测。5月由于该企业停产未监测。
该企业硫酸铜等电镀废液交由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目前存放于该企业危险废弃物仓库,等待转运。
1.直排情况
2018年6月10日,井冈山市环保局、市工业园办进行了现场调查。该厂正常生产,没有发现废水直排现象,含铜等废水分类收集采用闭路循环系统处理回用于原工序,不外排。其它废水通过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没有直排现象。反映直排不属实。
2.偷排情况
经调查人员厂区周边现场检查,除市政排污管道和雨水排污口外,没有发现其他生产废水排污口。厂区周边植物生长和鱼塘鱼类状态正常。反映偷排查无实据,不属实。
经调查,该信访件不属实。该企业污水处理站没有专职操作人员,操作流程和运行台账不规范。除例行监测外,污水池仅有PH值探头,存在风险隐患。
要求该企业健全污水处理站运行机制,专人操作,完善规范运行台账。平时可排放生产废水收集到污水处理站处理,待每月第三方检测结果达标后,方可排入井冈山市污水管网。
问题已解决
(六)关于吉水县水南镇西团水库旁养鱼场环境污染案件处理情况
投诉人反映:水南镇西团水库旁边有个养鱼场。倒入大批量的饲料,污染了水库的水质,老百姓原来一直喝这里的水,现在严重被污染,村民身体也严重影响。
属第八批交办件(环督(赣)转[2018]28号、受理编号D360000201806080014),由吉水县委、吉水县政府承办,6月9日收到,6月14日办理反馈。
停止养鱼场投放饲料,确保西团水库水质达标。
2008年水南镇政府将该水库公开投标,青原区河东街道群众刘民森以平均每年14万元承包费中标该水库水面经营权,期限20年,取得经营权后刘民森投入一百余万元在水库库区建猪舍,规模年出栏生猪达5000余头,虽然建有一些环保设施,但废水排放偶尔有超标现象。2017年经吉水县政府大规模拆除、关停禁养区内养殖场整治后,该猪场于2017年9月已全部拆除栏舍,关停了养猪活动。鉴于承包人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关停养猪场承包费由原来的每年14万元降至每年2万元,实行水库水面人放天养。
6月12日下午吉水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水南镇政府工作人员、西团村委会书记到西团水库现场核查信访件事实。经调查承包人刘民森本人承认只在鱼苗池投放了少量菜子饼和糠粉,没有投其他饲料,据现场勘察,两口鱼苗池塘总面积约10亩左右,池塘库容约0.6万m3,西团水库总库容530万m3,库容面积350亩,而且池塘的水很少进入水库。故信访人反映的“倒入大批量的饲料”不属实。
六、存在的问题
经调查,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责令承包人停止投放任何饲料到鱼场及水库库区的行为。
问题已解决。
据承包人反映,2008年竞标时与当地原承包人竞争,造成原承包人未中标,一直以来对他百般刁难,再则现有村民到水库网鱼,被制止也难免会得罪部分村民。
(七)关于万安县窑头镇养猪场环境污染案件处理情况
1、吉安市万安县窑头镇通津村书记陈焕战乱砍滥伐,违建猪场,养殖废水直排,已多次投诉均未得到解决。
2、万安县窑头镇通津村从平华养猪场利用暗管偷排养殖废水。
属第八批交办件(环督(赣)[2018]28号,受理编号:X360000201806080014),由万安县委、万安县政府承办,6月9日收到,6月13日办理反馈。
要求对涉事养猪场进行查处。
1.信访件中反映的万安县窑头镇通津村书记陈焕战养殖场位于窑头镇通津村九组。
2.信访人反映的万安县窑头镇通津村从平华养猪场利用暗管偷排养殖废水,实为陈平华养猪场,目前存栏生猪3000头。
1.问题1。2018年6月12日,万安县农业局与窑头镇政府一起对陈焕战养殖场进行了调查核实。陈焕战养殖场处于禁养区,建有四栋猪栏,其中两栋已完成功能性拆除,截止2018年4月20日已全部完成关停退养。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前废水直排属实,整治后无养殖废水外排。
2.问题2。陈平华养猪场处于限养区,办有营业执照和动物防疫合格证,建有1200立方沼气池和日处理60吨污水处理设施,且在正常运转。建厂初,为免费使用陈平华猪场污水发展猪-沼-鱼生态农业,陈焕战与陈平华达成口头协议,自行耗资7万元建有一条管道通其鱼塘。2016年7月陈平华建了污水处理设施后,该管道停止了使用。
经核实,该信访件部分属实。信访件反映的问题1中,陈焕战养殖场2018年4月20日完成关停退养前,该养殖场养殖废水直接排放属实;关停后,无养殖废水排放,废水直接排放不属实。问题2中陈平华养殖污水直排不属实,但陈焕战所建发展猪-沼-鱼生态农业的管道已失去了原有作用,应拆除或封堵。
(一)问题1处理情况:由窑头镇政府加强监管,严禁陈焕战养殖场复养。
(二)问题2处理情况:由窑头镇政府组织拆除或封堵陈平华养猪场此前用于发展猪-沼-鱼生态农业输肥管道,消除偷排嫌疑;由县环保局加强监管,督促陈平华养猪场正常运行水污染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
问题1已解决,问题2中由窑头镇政府组织拆除或封堵陈平华养猪场此前用于发展猪-沼-鱼生态农业输肥管道正在解决中,2018年6月20日前解决到位。
(八)关于吉安县油田镇学海矿业环境污染案件处理情况
投诉人反映:油田镇学海矿业(原名:油盘铁矿)开了18年,生产时的废水含重金属,严重污染了周边三个村庄的地下水,江水。土壤,良田全部被毁了,电视台也曾几次曝光过,好多人得了癌症。该问题投诉多次一直没得到解决。
属第八批交办件(环督(赣)转[2018]28号、受理编号D360000201806080003),与D360000201806060047案件重复,由吉安县委、吉安县人民政府承办,6月9日收到,6月14日办理反馈。
油田镇学海矿业(原名:油盘铁矿)开了18年,生产时的废水含重金属,严重污染了周边三个村庄的地下水,江水。土壤,良田全部被毁了,电视台也曾几次曝光过,好多人得了癌症。该问题投诉多次一直没得到解决。
名称:吉安县学海矿业有限公司(吉安县油盘铁矿);
企业法人:汪水泉;地址:吉安县油田镇大园村;
生产经营范围:露天、地下开采铁矿石、加工、销售。
此次投诉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关于吉安县学海矿业有限公司的第二次投诉,在收到此次投诉件之前,即2018年6月7日已收到举报“该公司严重污染周边三个村庄的地下水,江水、土壤、良田都被毁”的中央环保督办件,6月10日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水利局以及油田镇政府工作人员到实地调查。为进一步督促案件落实,县政府县长于6月13日召齐环保、林业、国土、水利和油田政府等单位召开调度会,明确各部门责任,要求环保部门联系第三方检测公司进一步对地表水和土壤状况进行检测,10天之内出检测结果。
调查当日,三个选矿厂(三厂、八厂、十二厂)正常生产,两个尾矿库(美坑尾矿库、棚下尾矿库)处于运行状态,生产废水全部循环利用,废水无外排。矿山开采、车辆运输的粉尘通过洒水车降尘,选矿车间采用水幕除尘。现场无粉尘污染。
经核实,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1、投诉人反映“生产废水严重污染了周边三个村庄的地下水”不属实。
该公司生产废水全部进入尾矿库经沉淀后,在库内用水泵直接扬送到选矿车间,作为选矿用水循环使用,节省天然水源抽取使用;经尾矿库自然氧化、沉淀澄清处理后,通过泄洪立井经涵洞外排的水质均符合灌溉用水标准,不影响畜牧饮用及农作物正常生长。汛期暴雨天气情况库内水位超高影响到尾矿库安全运行的情况下,根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少量外排入幸福河以满足防洪要求。
2、投诉人反映“江水、土壤、良田全部被毁了”不属实。
根据江西瑞彼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月2日检测报告显示吉安县学海矿业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上游、入河排污口下游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标准,对幸福河水质没有造成影响。据调查吉安县学海矿业有限公司周边农田都有耕种,良田全部被毁不属实。
要求吉安县学海矿业有限公司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不造成污染。引入第三方检测公司进一步对地表水和土壤状况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