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及《上海电力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3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聘任工作及2024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成果鉴定、聘任程序等
注:重要说明
1、参评人员
本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能力评议主要针对教师(含教学型)、工程技术、图书资料系列,其他系列(如思政、高等教育研究、党务等)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2、关于任职资历及成果认定
申报人的任职资历可计算到2023年3月31日,否则视为破格聘任,成果认定范围为2018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且学术论文、成果等的发表日期必须在任现职以后。
3、对于2022年通过校外学术技术能力评议但未通过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的人员,根据文件规定申请聘任需重新参加校外学术技术能力评议,但不作为连续申报认定。连续提交外审材料人员,主送中应有1项符合要求的新成果。该新成果为上一次申报递交成果之后、本次学校成果认定截止日期前新增的成果。
4、关于外语、计算机能力要求:职称外语与计算机能力考试不作要求。
5、关于学生工作要求:
申报教授、副教授的候选人原则上任现职以来须担任半年及以上班导师、班主任等学生工作,其中3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原则上任现职以来须担任一年及以上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工作。
6、关于海外学习或进修经历: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候选人不需海外学习或进修经历。
二、个人需提交材料
每个档案袋中需提供的材料:
2、报送成果材料:申报正高只需5-7(副高3-5)篇(本、项),不得多报(与《登记表》填写相符),报送成果材料为复印件,原件经人事处审核后退还本人;
3、其他佐证材料(如收录证明等)。
1)收录证明可在图书馆信息检索中心开具。
提供班导师、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佐证材料一份,需学生处或学院审核盖章。
(三)产学研践习材料
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学研践习计划自查报告》或《产学研践习计划阶段性小结》纸质版材料一份。
1、请严格按照表格示例格式填写。
3、“提交论文”、“提交其它材料”填写内容须与提交材料一致,其余不必填写。
《一览表》和《登记表》中“特殊情况”一栏,请填写连续申报、上一次申报年份、转评、破格等需要说明的特殊情况。
三、报送材料及填报表格注意事项
(一)报送成果材料复印件要求:
学术论文:复印内容:封面、封底、目录、论文全文,并在目录中标出本人姓名。如论文被SCI、EI、CSSCI、SSCI、A&HCI等收录的,需提供中文检索报告,并在检索报告上标出主送及报送编号。如成果为中文论文,应一并提交本人承担部分、期刊封面、封底和目录,并在目录上标出论文标题。论文应已在期刊正式发表,收稿通知视为无效。
教学、科研成果、专利:作为主要完成人的教学、科研成果要求提供鉴定或者验收证明,或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
专著、教材、教学参考书:复印封面、封底、内容简介、目录、部分章节等,若为非统编教材、教学参考书需通过鉴定或者验收,并提供已使用两遍以上且效果良好的证明;非主编或非第一作者需由出版社或主编出具所承担部分(如章节、字数等)的证明。如为合著,应注明本人实际承担部分,提交承担3万字及以上的编撰任务说明,其他合著者签名。
(二)《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
列入《登记表》主送、报送的成果需提供佐证材料,未列入《登记表》主送、报送的成果请勿提供。
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中所介绍的三篇(本、项)属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在该代表作序号前用“*”标注。
(三)《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
1、填写《评议表》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3、第1页,“外语程度”、“计算机应用能力”按实际情况填写。
4、第3页,“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需经本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
5、第4页,“任现职以来论著、科研项目统计一览表”均统计已完成的项目,填写数字,无此项内容时填写“0”,切勿空格,填写数量必须真实。论文、著作、教材、科研项目等数量须与第5页“发表论文、著作一览表”及第6页“科研成果一览表”相符。经鉴定或验收的科研项目需提供结项(题)证明、结项(题)报告,发明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中文检索报告需在检索报告上标出主送及报送编号,获奖需提供奖项证书、内容说明。如成果为转化,需提供上海高科技成果转化A级认定证明、内容说明。
6、第5页,填写已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所有填写的论文、著作需向所在院系(部门)(部门)提供原件,院系(部门)审核填写内容是否与原件一致,并签字、盖章。
8、第6页,需申报者及院(系)审核人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打印无效。
9、第7-12页填写代表作题目,并勾选类别。“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等成果评价”第一篇(项)至第三篇(项)填写顺序须与“学术技术能力登记表”主送材料前三项保持一致。
10、第13-15页请申报人填写页眉中的“学校”、“申报对象姓名”、“拟聘职务”。“编码”由评估院统一填写。
11、表格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不能改变页码。若任课内容、发表论文、科研成果内容较多可附页,但不要改变页码(即不要增加页码)。
12、确保最后两页“专家综合评议意见(2)A”和“专家综合评议意见(2)B”不在同一张纸上。
四、评议费用
1、6月12日前,2023年申报人员整理好材料,经本部门审核,由本人报送人事处;
2、7月完成校内材料审核工作并报送上海市教育评估院;
3、通过评议人员的聘任工作将另行通知。
请申报人员认真准备材料,并按时上报人事处,本通知中的文件和表格都可直接点击查看或下载。
材料报送地址:临港校区图文中心1005室
联系方式:61655046王老师
上海电力大学
2023年6月2日
上海电力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临港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邮政编码:20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