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12月1日正式实施。
其中,《办法》对进境旅客携带酒精饮料的免税额度进行了调整,从港、澳进境的旅客,允许免税携带酒精饮料容量减少,而经常出入境人员,禁止免税携带12度以上的酒精饮料。个人携带酒精饮料入境,超过规定的部分,综合税率为50%。
01自港澳进境的酒水免税容量由1.5L减少至0.75L
根据《关税法》有关规定,《办法》明确对个人合理自用的进境物品,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综合税率,税率水平维持现行标准。
维持现行对进境物品免税数额的规定总体不变,包括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为5000元,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为2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之前规定自港、澳进境的旅客,除港、澳地区居民以及内地居民以外,其他旅客,可免税携带2瓶(1.5升以下)12度以上酒精饮料,而《办法》实施后,自港、澳进境的旅客都只能免税携带1瓶(0.75升)12度以上酒精饮料。
《办法》中明确规定,进境旅客行李物品,允许免税携带1.5升12度以上的酒精饮料。其中,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境的旅客,允许免税携带0.75升12度以上的酒精饮料。而0.75升则是一瓶葡萄酒的标准容量。《办法》还规定,经常出入境人员,不准免税带进12度以上的酒精饮料,而经常出入境人员,是指十五日以内进境超过一次的人员。
与之前的规定相比,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保持不变。但自港澳进境的旅客允许携带的酒精饮料容量则减少了一半,也就是说,之前可免税携带2瓶葡萄酒,现在变成了1瓶。
此外,超过规定免税数额的行李物品,仅对超过部分征税,但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应当全额征税。其中,酒精饮料的综合税率为50%。
02监管趋严,压缩“水客”空间
酒行业的职业水客是指通过利用本身的免税额度,专门从香港或澳门携带高价值酒品进入内地,并利用这个政策进行走私牟利的人群。
从海关披露的案件来看,一些水客团伙头目还会将各类商品进行分类,然后交给不同的水客,由于之前葡萄酒的免税额度是每人2瓶,所以这些团伙头目一般2瓶算作一份,成功带出后,再给予几十元的带货费。
深圳葡萄酒经销商杨发表示,“一些靠人工带的方式,比如蚂蚁搬家这种,暂时没出现变化,因为本身的量也不大,水客的渠道是五花八门的。”
同时,由于港澳以及珠三角的人口众多,即使很多人都是每个月只来一次,但分散下来的数量也十分可观。只要有路径,他们有机会都会顺路带回来一些商品。杨发进一步表示,“新政策的实施,肯定有影响,但影响不大。另外,由于国内名庄酒市场疲软,海关监管也十分严格,所以水客拿酒的也很少了。”
广州经销商万程表示,“这项新政的实施,显然是为了压缩灰色地带的市场空间。对于水客来说,过去通过打‘擦边球’赚取差价,如今税率提升、免税额度限制,再加上海关严打,近些年已经没有什么利润空间了。此外,在进口葡萄酒本身面临市场压力的背景下,这也是对正规渠道的一种保护。”
深圳一家主要做平行货的进口商刘凯告诉WBO,“新政策实施后,可能会减少一些低价竞争,但估计消费端对‘水客价’的依赖并不会马上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