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8日,投诉人刘留通过湖北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指控某某烟酒茶商行销售军供茅台酒和“五粮液”假酒。当天下午,执法人员迅速对该商行进行现场检查。虽然店内未发现被投诉的假酒,但商行负责人承认了销售行为,这一情况立即引起了执法人员的高度重视。
为确定商品真伪,2024年6月5日,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程序,委托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的专业打假工作人员对投诉人购买的4瓶五粮液酒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这些酒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有力地证明了商行的违法行为。
这起案例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
一方面,它警示广大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切实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售商品质量安全。正如《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考核验收方案的通知》中所强调的,要严厉打击各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特供酒”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某某烟酒茶商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这一要求,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坚决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决心。市场监管部门在本案中积极作为,严格执法,不仅对某某烟酒茶商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惩处,更是对整个市场起到了警示作用,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在落实专项行动中的坚定决心和强大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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