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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8
在存世众多的清代银锭中,钤有厘金字样的银锭占有一定的比例,而且类型多样,名称各异具有鲜明的地域特征(彩九)。本文试图通过对存世的众多厘金银锭形态的观察和比对,从社会经济税制的角度考察,对各类厘金银锭的种类、征收机构、铸造特色、地域特点等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探求清代白银货币在厘金征收过程中所承担的货币职能。
一何谓厘金
厘金是咸丰年间为筹措军饷镇压太平天国而征收的一种临时性税种,最初以劝捐的形式向商行征收,故又称厘捐。《清朝续文献通考》记载:“当时军需孔亟,筹款维艰,厘金虽自四年奏准,实则三年已先举行,兹谕权舆也,是年春金陵失陷,饷源枯竭,太常寺卿雷以诚治军扬州,始于仙女庙创办厘捐。”①咸丰四年(1854),驻守在扬州帮办军务的副都御史雷以诚因为练兵急需军饷,奏请户部颁发部照千余张,在里下河设局劝捐,他采用的劝捐方法是随捐随给执照。然而,这样的劝捐筹款并非长久之计。之后,雷以诚采纳幕客钱江的建议,采用类似捐纳而又能长久执行的捐厘形式。并在扬州仙女庙、邵伯、宜陵、张网沟等镇首先执行,劝谕当地米行,捐厘助饷,其比例是每米一石捐钱五十文,计一升仅捐半文,后推广到里下河各州县米行和大行铺户,每百分仅捐一分。
雷以诚的厘捐让一直受财政危机困扰的咸丰皇帝大喜,在接到奏折的当天(三月二十四日)即行批谕,厘金从地方性筹款方式逐渐变成国家正式合法的筹款方式。雷以诚于同年四月在泰州设立分局,抽捐助饷。之后,有条件的省份纷纷效仿。湖南巡抚骆秉章于咸丰五年(1855)四月在长沙设立了全国第一个省级厘金总局,委盐法道裕麟总理局务,本地绅士为襄办,初办仅抽货厘,六年(1856)三月始另设专局,续办盐、茶厘金。咸丰五年八月,以兵部侍郎在江西督办军务之曾国藩亦在江西试办厘金,协济军饷。是年十一月,湖北巡抚胡林翼亦仿行于湖北,十二月四川总督黄宗汉创办盐厘于川省。咸丰六年(1856)乌鲁木齐(新疆)与奉天亦续办。咸丰七年(1857),吉林、安徽、福建三省亦相继仿行。②咸丰七年以后,捐厘助饷完全得到了皇帝的赞同,允许在全国各省推广。
二厘金与厘金银锭的种类
厘金的种类有出产地厘金、通过地厘金、销售地厘金。其征收的范围大致分为百货厘、盐厘、洋药厘(对进口鸦片征收的厘金)和土药厘(对土制鸦片征收的厘金)等四类。
盐厘是盐课的重要组成部分。咸丰四年(1854)四月为筹集军饷首先在两淮地区征收盐厘。《清史稿·食货志·盐法》记载:“道光以前,惟有盐课,及咸丰军兴,复创盐厘”。盐厘的征收非常复杂,各地情景各异,具体有:1,引厘(主要集中在四川地区),是一种在食盐运销前按引斤征收的厘金,是随盐课一起征收,是盐课的一种附加税,主要是在云南、福建、四川等地征收;
2,关卡厘,是在食盐运销过程中抽取的厘金。一般是由各行盐地区设立关卡,对来往盐商征收。一般在省一级城市设立盐厘总局,各州县分别在水路陆路要道设局卡,对来往的盐商征厘,通常是每过一卡,抽收一次,盐厘抽收承重。如:“(淮南)贩户运盐出江,节节捐厘,末重于本者数倍,统计自口岸至通江关,共银五两五钱零;其运赴楚西省,又须厘八九两不等,商本过重,以致转运维艰”④。
3,包厘,是盐商一次性按年包纳一定数量的厘金,从而免纳引厘或免抽关卡厘。如:长芦盐场,咸丰十一年(1861)规定,包纳银2万两,免其抽厘⑤。
4,私盐厘,是对没有官引的私盐抽收的盐厘。最早将私盐合法化的是湖北,由于淮盐不能运抵湖北。于是,准许设关向四川私盐抽收厘金。咸丰四年(1854)八月,清政府正式委派官员专驻宜昌,每盐一斤,抽银1厘5毫,每月收银1万至2万不等,年约收银20余万两咸丰六年(1856)正月,又改为每斤抽银4厘4毫,年约收银五六十万两。之后,抽厘年年增加,到光绪二十六年(1900)每斤抽银1分6厘⑥。
5,正盐厘,是只征收盐厘,不征盐课,以厘代课。同治六年(1867)奉天始征,“榷法久废,言榷盐者,必自同治六年始,初以筹饷故,创收盐厘。其后,练兵、兴学,叠次增加⑦。以厘代课主要在东三省推行。四川地区的余盐也采用以厘代课的形式征收,初期称为“垣厘”,后来称为“票厘”。同治元年(1862)四川总督骆秉章以余盐多漏私,故于富荣、犍乐等厂“设垣收盐,就垣纳榷,名为垣厘”⑧。光绪初年,按票征收余盐厘,称为“票厘”。盐厘银锭以四川银锭为主,主要有盐厘、引厘、票厘等不同类型的十两银锭。两淮地区有“淮厘”、“正阳盐厘”、“五河盐厘”等50两银锭。湖北有“湖北盐厘局”50两银锭。
土药厘金是对国产鸦片征收的厘金,川、滇、黔、桂、陕等是出产烟土的大省。咸丰八年(1858)鸦片贸易合法化之后,各省于土药也多借洋药之名开征土药厘金。最早开征土药厘金的是陕甘地区。
咸丰八年(1858)冬,陕甘总督乐斌与兰州府议定每土烟一斤抽收厘钱320文试行办理,进出嘉峪关的土烟每百斤抽钱四十串13。之后,四川、云南、贵州、湖北、湖南、安徽、江苏、河南等省都陆续开征土药厘或土药税,而且所抽厘金数额各省不一。
四川省于光绪三年(1877),“恢复土药厘金,在涪州、丰都、梁、垫、叙永、巫山设立土药局六处叙州、宁远、越嶲、汉州、金堂、广远、资州、嘉定、万县、泸州、渝城等11处兼抽药厘。其税率每百斤抽银三两,次年九月,加抽一两八钱。云南所收药厘,向归货厘统算,……约汁土烟每百两抽厘银不及一两。桂、黔以地瘠民贫,药厘较轻,广西每百斤税厘抽银10两贵州每土药千两抽银8两。湖北省土药先抽收厘金,于咸丰九年遵照户部奏案,改厘为税。税率按照洋药税率,每百斤征税银30两,于宜昌之平善坝、襄阳之老河口、荆州之沙市设局收税。湖南省本不出产土药,即对贩运过境之川、滇、黔三省土药抽厘,在常德、湘潭暨会同县所属之洪江等处厘卡经收税厘,每百斤百抽银十八两,每年厘税,合计约在七万两内外。安徽于光绪十六年四月由巡抚沈秉成奏明试办土药厘金,每十斤征银二两,分设芜湖和临淮镇南北两局。江西药厘主要采取商人包缴制,每年约共收税厘银七千数百余两不等,统归百货厘金内一并造报,赣关征收土药税厘,每百斤征收税银25两,耗银2两5钱,厘金银18两。豫省土药始于咸丰九年在省设立厘税总局。遵照部章,每百斤征收税银20两,耗银3两,厘银10两”14。
庚子赔款使清政府财政捉襟见肘,不得不对各项税收不断加征。土药厘税也因此一加再加15。土药厘金税已经成为清政府的财政收入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收入总计高达二千万两。土药厘金银锭发现极少,仅有山东土药局十两银锭、四川土厘十两银锭和陕西土厘5两银锭等区区几种。
三各地厘金银锭的类型和地域特点
厘金银锭主要出现在四川、陕西、山东、湖北、湖南、安徽等省的铸造银锭中,以四川银锭最为多见。四川的厘金银锭有盐厘、百货厘和土厘三种。其中盐厘银锭存世最多且品种丰富咸丰年间,太平军切断了淮南盐输入湖北的运输线,湖北改食川盐,从而刺激了四川盐业繁荣发展。咸丰五年(1855)十二月,四川总督黄宗汉在富荣、犍为等盐厂率先设立盐厘局开始抽征盐厘。规定“引盐一斤抽银一厘,计水引一张共合抽厘银七两五钱,由商、灶、号三股摊派,余盐则每斤抽厘四文”16。
从实物观察,四川盐厘的品种主要有盐厘、引厘、票厘等三类。盐厘又有厂厘和渝厘两类:厂厘,顾名思义是就厂抽厘,即在全省各盐厂设盐厘局,抽征本盐厂出产的盐厘,行政上归盐法道经管。
如:银锭中的“富荣盐厘二年匠喻天泰”、“犍乐盐厘十三年匠喻天泰”、“潼局盐厘元年匠喻天泰”、“南部盐厘廿四年匠义顺和”、“射蓬盐厘匠福聚贞”都是厂厘的典型代表。“富荣盐厘”是指富荣盐厘局征收的富荣(富顺县、荣县)盐厂的盐厘。“二年匠喻天泰”前者是征收铸造银锭的年份,后者是银匠喻天泰。“犍乐盐厘”是设立在犍为县和乐山县盐厂的犍乐盐厘局征收的本厂盐厘。“潼局盐厘”是潼川府盐厘局征收的盐厘。“南部盐厘”是南部县盐厘局征收的盐厘。“射蓬盐厘”是射洪县、蓬溪县盐厘局征收的盐厘。渝厘是指重庆盐厘局向行商抽征的盐厘。咸丰十年(1860)四川政府在重庆设立盐厘局,专门向过往盐商征收渝盐厘。渝盐厘有“渝盐厘局商春生鑑荣盛和”、“渝盐厘裕通亨”、“渝盐厘局同德泰商大生厚”等几种,“渝盐厘局”是重庆盐厘局,由于盐厘是由商(盐商)、灶(盐户)、号(银号)摊派征收,因而,在盐厘银锭上会现“商XXX”、“匠XXX”等。
“商大生厚”是四川富顺县自流井大盐商李四友堂开设在重庆的盐铺。晚清富顺县有“自流井四大家族”(李四友堂、王三畏堂、胡慎怡堂、颜桂馨堂)著名盐商。李四友堂曾在重庆设立大生厚盐号,运销楚岸、计岸的食盐;在綦江设立大生美,在仁怀设立协兴隆,分别承担边岸綦江和仁怀县的食盐运销17。渝盐厘局由川东道管理,所收厘银缴存道库,用以拨充川东附近各路军饷,余额始解藩司备拨军饷、协饷。
光绪以后,川省厘金每年收入约银一百万两左右,其中盐厘约五、六十万两,货厘约四、五十万两。存世的百货厘金银锭多以厘金局和厘局的面目出现的。省一级的总厘金局有:“川省厘局光绪廿年同甡裕记”、“四川厘务总局光绪十七年荣城豫茂长”、“厘金总局”等。虽然称谓不同,但都是指省一级厘金局。
川省厘金总局设在成都,掌管全省厘金征收事务。据《蜀海丛谈》记载:“……省城则有东南西北门,门各一局,其初四局之上,又有省城四门厘金总局之设,以府班充之。
除了铭文为厘金局的银锭外,四川省的百货厘金银锭还有直接写明具体厘税名称的,如“合州货厘周光绪八年匠德裕厚”、“绵竹县三十一年肉厘匠恒足生”、“宜宾县南卡丝厘”、“内邑糖厘”等。货厘即百货厘金。肉厘是屠宰厘金,是对屠宰业征抽的厘金,光绪初年,四川总督丁宝祯整顿厘金,“奏请抽收肉厘以资常费”。
《蜀海丛谈》记载:“光绪甲午,中日和议告成,川省每年摊解赔款银六十余万两,除饬各邑共增解契税银十万两外,每猪一支,加收肉厘钱二十文。”从此,肉厘正式成为晚清的税课之一。肉厘银锭仅发现两件,另一件是“荣县三十一年肉厘匠恒足生”,这两件肉厘银锭都是三十一年征收的,铸造的银匠都是同一银匠。这是因为初征税厘时的货币有钱有碎银,需由厘金局统一折合成银两,再委托被官方指定的官银匠统一铸造的。丝厘是对丝绸征抽的厘金。发现有两件铭文相同的丝厘银锭,铭文同为“宜宾县南卡丝厘”,南卡是厘卡。
糖厘是食糖厘金。《内江县志》(光绪版)记载:“糖厘自同治元年起设,每糖清一万斤,抽收厘钱二千四百文以济军需,由上宪委员监收,年满更替。”铭文为“内邑糖厘”银锭是目前唯一发现的反映糖厘抽税的银锭实物。
四川土药厘金目前只发现三件,一,铭文是“药厘十年匠喻天泰”,锭面一方一长左右两个戳记,是光绪早期的四川银锭式样。其十年即光绪十年,匠喻天泰这个戳记在盐厘银锭中有出现。二,铭文为“渝土厘局程裕成源”,一左一右两个长方戳记,渝土厘局是设在重庆的专门抽征土药厘金的厘金局,程是渝土厘局的委员,裕成源是铸造的银炉。三,铭文是“梁垫竹开东土厘局光绪二十五年匠坤甡昌”,一横两竖三个戳记,是光绪后期银锭的标准式样。“梁垫竹开东土厘局”是设在梁山县的垫江、大竹、东乡、开县的土厘局的合称。据《重庆海关1891年的调查报告》中记载:“万县在1861年以前,鸦片在百货厘局完厘,现今土厘局与土税局合在一起,设于城外南京街官盐店。万县局是总局,其下有梁山县回龙场的陆路土厘税局,再其下又有垫江、大竹、东乡、开县等四个土厘税局。回龙场局称为梁垫竹开东稽征川土厘税局,土税征收计算根据土厘相同,平均每月收入约1900两,五县每月收入都交这个局,每月汇齐到万县总局约银7000-8000两。”23该锭铭文“梁垫竹开东土厘局”是梁山县下属的垫江、大竹、东乡、开县的土厘局的合称。这是一件反映四川土厘税史非常重要的实物资料。
四川银锭是清代中国银锭中最有特色的银锭,形状为圆碗形,有十两和五两二种,以十两为多见。这是因为清代政府调剂国家财政分配是采取解协饷制度,解款是地方政府上缴中央的款项;协款是省与省之间相互协调的款项。四川是受协饷的省份,只需应付清政府分派的各类协款而无需上解中央国库。因而就无需铸造五十两的标准银锭,留下来的都是本省通用的银锭式样。早期四川税银种类不多,因而体现在川锭上的铭文内容比较简洁,咸丰以后税项增多,税锭上的文字也相应有了变化,到了光绪以后,在清代政府三令五申要求官铸锭必须写明年月、地名、匠名等以示负责的要求下,官锭都统一为二戳、三个戳记,内容除常规的地名、纪年、银号或银匠名之外,还增加了各类税名。四川各类厘金银锭也是遵循这一原则。
初期在长武县、宝鸡县、靖边县、略阳县、宁羌州、阳平关、白阿县、资阳县、潼关、商州之龙驹寨、大庆关、华阳县三河口等州县镇等地设立厘金局十二处。对各省来往货币抽收行商厘金,具体货物有布匹、水烟、棉花、低料、绸缎、皮货、海菜、茶酒、木料等。对坐商抽厘则委派当地地方官员办理。
初期税率为4厘5钱,即4.5%。后改为值百抽二,一货两厘,值百抽四,即4%。陕西厘金有六种,货厘、土药厘、晋省包解盐厘、加抽糖厘、加抽烟酒厘、及牙厘等27。据《陕西省财政说明书》纪录有服饰、估衣、皮货、毛货、食用、海菜、果品、干菜、杂货、杂用、木柴、药材、玩器、畜物等十四类课厘货物。
从存世的陕西厘金银锭观察,其锭面铭文简单,多为六字和四字,重量为3-5两。如:属于省厘税总局的有“陕西厘局”和“省城厘局”银锭。陕西厘税总局是汇集全省厘金收入的机构,各州县镇又设分局和厘卡,这在存世的厘金银锭上都可以找到相对应的厘局或厘卡。如凤翔厘局,据《陕西财政说明书》记录:凤翔厘局创立于咸丰八年,设在凤翔县,下属5个厘卡,主要对药材、棉花、布匹、皮毛、杂货、洋斜竹布等抽厘。“大庆关厘金局”、“大庆关百货厘”、“大庆关统税局”这三个银锭,不同的称谓包含了厘金开始到结束的历程。大庆关位于朝邑县,咸丰八年创立厘金局,下设2个厘卡,主要是对铁盐抽厘,兼对香矾、汉烟、洋布、京货抽厘。统税局是光绪后期改革厘金后设立的替代厘金局征税的机构。据记载:陕西在光绪三十三年改办土药厘金为统税28。白河县厘金局的银锭是陕西厘金银锭中比较多见的,常见有“白河厘金”、“白河县厘金局某某炉”、“白河厘税”等。白河县厘金局成立于咸丰八年,属下设2个厘卡,主要征收布匹、棉花厘金。也征收洋斜竹布、南糖、烟酒、瓷器等。另外,陕西厘金银锭中也有写明具体厘税的,如:“风宝土厘”为土药厘金,“陕西盐厘公盛东号”为晋省包解盐厘。
有一件铭文为“淮北厘局光绪年月新源兴银号”50两银锭正是淮北厘局征收各类厘金的见证物。皖南的厘金局称为“皖南牙厘总局”,据《大清会典事例》记载:同治元年(1861)设安徽省牙厘总局。存世有“皖南牙厘总局光绪年月”50两银锭,显示是“皖南牙厘总局”征收各类厘金所得。现存的安徽厘金银锭都是50两重,造型端庄、敦厚。锭面通常是左右上砸三个长方型戳记,内容是县名、XX年月和银匠或银炉,如“正阳盐厘光绪年月银匠萧德”和“淮北厘局光绪年月新源兴银号”。也有左右砸两个长戳的,如“皖南牙厘总局光绪年月”和“淮厘XXX”等。均存世非常少见。
山东厘金有百货厘、盐厘和药厘三大类。税率为值百抽二。山东省厘金银锭只发现厘金局50两和土药局十两两种。50两的铭文是“厘金局协祥银炉”。咸丰八年(1858)十一月山东省议抽厘金之事,当时剿捻军缺乏军饷,于是,商船云集的登州、莱州、青州三府请奏开办厘金以协济军饷。山东初设厘金总局在潍坊,并在福山的烟台、利津县的铁门关、黄县的龙口、荣城的石岛、即墨的金家口、胶州的塔阜头设六个分局。咸丰十一年(1861)奏准将厘金总局迁到省城。
在之后的五十余年中曾五次分并。10两的铭文是“土药局光绪年月协祥银炉”或“土药光绪年月协祥银炉”等,为是土药厘金。山东是“(光绪)十七年(1891)九月专设立土药厘金局”,“次年十一月,山东以商贩裹足,收数锐减,奏准每土药百斤收落地税及厘金各16两,过关另纳关税银16两”31。
还有一件铭文为“湖北盐厘局薛求升”的50两银锭,铭文显示是湖北盐厘局的银锭。湖北是行销淮盐的地区,太平天国以后,改食四川的井盐。因而,湖北的盐厘都是过关抽取的。
湖南于咸丰六年(1856)设立盐茶局,在郴州、宜章、岳州等处设立分局和厘卡,主要抽取茶税和盐税。同治五年(1866)初将省城和省外各盐茶局并入厘金局,称为湖南厘金盐茶总局。各州县的盐茶课与厘金一并征收。湖南纳厘的货物有百货,茶厘、盐厘、糖厘、烟酒厘等,以税收是性质而分,有出口税、进口税、起坡厘、土产厘、门市月厘五种,合称税厘。我们现在看到的湖南厘金银锭只有两种,砝码型。铭文为“厘课官钱局”和“岳厘课张祥泰等。
四结语
厘金的征收完全是由地方各自为政,既无全国统一的法定税率,也无全国的统一的课征机构。厘金的收入除一定的数额上缴朝廷,大部分由各省自行安排。厘金用处广泛,上缴中央的部分主要用于解户部款、国家行政经费、皇室用费、铁路经费、归还外债、赔款、各省解款、海防经费、水师军费、各省军费。留存地方及藩库的厘金收入主要用于本地各项行政开支。
注释:
①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一,《征榷考厘金》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8038页。
②罗玉东:《中国厘金史》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下同),第23页。
③罗玉东:《中国厘金史》,第70-71页。
④郭嵩寿:《税盐补救章程详》见同治《淮南盐法纪略》卷3。
⑤《清盐法志》卷23《长芦征榷门》。
⑥《清盐法志》卷139《两淮征榷门》。
⑦《清盐法志》卷43《东三省征榷门》。
⑧《清盐法志》卷263《四川征榷门》。
⑨翦伯赞:《中国史纲要》第4册,人民出版社,第12页。
⑩《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档案资料》第16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第584-586页。
11宋晋:《保奏道员雇船抽厘书》,《洋务运动资料丛刊》二,第220-221)。
12《清史稿》卷一二五。
13黄天华:《中国税收制度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626页。
14《陕甘总督乐斌奏片》,见周育民《清季鸦片厘金税率沿革述略》。
15见周育民:《清季鸦片厘金税率沿革述略》。
16《清盐法志四川志征榷门三》《同治二年十一月一日朱批骆秉章折》。
17文汉宇:《清代税收潜规则》,2010年第1期《中国收藏》。
18《清盐法志》卷261四川18厂厘转引自《清代四川财政资料》下卷242-243页。
19《皇朝道咸同光奏议》卷35户政类盐课,转引自《清代四川财政资料》下卷201-202页。
20《四川财政说明书》第23页。
21罗玉东:《中国厘金史》,第424页。
22《四川厘金划一章程》,转引自《中国厘金史》。
23周洵:《蜀海丛谈》卷上。
24《荣县志》卷15《事记》。
25英税务司霍伯森著李孝同译《重庆海关1891年的调查报告》,转引自《四川财政史料》下卷608-609页。
26《咸丰八年十一月十一日朱批陕西巡抚曾望颜折》。
2728罗玉东:《中国厘金史》408页。
29罗玉东:《中国厘金史》第279页。
30郭正忠主编:《中国盐业史》古代篇,第796页。
31《度支科·卷四十·饷需》。
32王守基:《两淮盐法议略》见《清朝续文献通考》卷36《征榷八》。
33《山东巡抚福阔光绪十九年正月奏》《光绪朝朱批奏折》第77辑。
34《文宗显皇帝实录》卷236,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本,第4册第6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