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议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列为重要内容,要求“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向。
2020年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以《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为题,提出“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使监督体系契合党的领导体制,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并首次将财会监督列入监督体系。
二、监督体系的构成
(一)十大监督的内容
目前,我国正在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基本确立了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权力运行在经济活动领域的制约和监督,保证国家经济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
(二)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区别
为了更好地把握财会监督的内涵,需要注重和审计监督的区别,具体如下表:
审计监督
财会监督
监督主体
审计机关
财政部门、证监会、银保监会、税务部门
监督对象
行政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等
行政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等
监督内容
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监督依据
《审计法》《预算法》
《预算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资产评估法》
监管方式
事后监管
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三)财会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联系
三、财会监督的内涵和外延
财会监督,是指对财务会计的监督,细分为财务监督和会计监督两部分。
(一)财会监督的定位和职能作用
(二)财会监督的必要性
一是会计造假危害了国家、企业和公众的利益。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多元化发展,会计监督在会计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有些人利用会计监督体系的漏洞钻空子,使得会计监督现状令人堪忧,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对于会计造假总书记有几次重要批示,尤其对上市公司,会计造假严重危害了国家、企业和公众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不利于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影响在国际上的声誉,必须加大监督力度。
三是财会监督本身职能弱化。财务会计本身具备专业性、复杂性和隐藏性,增加了监督的难度,当前我国法律体系并不完善,监管部门权责不清、专业人员力量薄弱、程序不明、执法力度微弱、处罚落实不到位,外部约束缺失,严重影响了财会监管的效果。
四是会计人员自身素质不高,职业道德低下。目前,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偏低,多数没有经过专业培训,而且有的还是无证上岗。再者,会计人员的监督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风险意识、职业判断能力弱、自我管制能力差、使得会计信息失真在所难免。
四、财会监督的意义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能力,对此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本身是监督体系的细化和发展,也是通过监督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二)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通过财会监督,完善财会工作的制度和流程,实现全口径监管,打击会计造假等危害市场的行为,从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