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礼品送客户的税务处理

在实务中,企业为了维护客户关系、积累客户资源、开拓业务发展,促销手段必不可少,常见的做法之一,就是外购礼品赠送给客户。

在此过程中,企业需要注意,这类看似简单的业务往往涉及多个税种,在税务处理时务必细致合规,避免涉税风险。

典型案例

大连Z公司是一家餐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属于小型企业。

2021年3月的周年庆活动中,Z公司外购一批厨具赠送给会员客户。这批厨具含税价为11.3万元,购买时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Z公司将10万元计入销售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相应抵扣了增值税进项税额1.3万元。

在会计处理时,企业财务人员借记“销售费用”10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万元,贷记“银行存款”11.3万元。

税务机关经检查,认定Z公司上述无偿赠送行为需进行视同销售处理,补缴增值税及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补缴企业所得税,并缴纳相应的滞纳金;

此外,还应补扣补缴个人所得税并缴纳罚款。

小颖言税注:分录应为

(2)赠送给客户时:

增值税:准确确定销售额

本案例中,Z公司将购进的厨具无偿赠送客户,应作视同销售处理。对于纳税人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次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是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是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是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一般而言,购置价格即为市场价格,所以,Z公司应以购置价格作为视同销售价格,确认销售额并计提销项税额11.3÷(1+13%)×13%=1.3(万元)。

企业所得税:合规进行纳税调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的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用于交际应酬的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本案例中,Z公司按照市场价格购入了厨具,可以认为,厨具的外购价格即为市场公允价值。

Z公司2021年度汇算清缴时可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因此,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00000-1560)×12.5%×20%=2461(元)。

个人所得税:依法履行扣缴义务

据此,Z公司应该履行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对赠送给客户的礼品按照“偶然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Z公司应以实际购置厨具的价格确定应税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1.3×20%=2.26(万元)。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由于Z公司未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税务机关有权对其处以罚款。

提示建议

在实务中,一些企业往往因财务人员的疏漏,对基础税收法规细节掌握不牢,从而产生涉税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无偿赠送这类看似简单的企业行为,可能涉及多个税种的涉税问题。

因此,企业务必强化税收政策的学习和理解,对于不确定的问题,应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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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师,请问,公司购买洋酒,以备客户招待,是计入招待费吗?您好, 是的,这个计入业务招待费里面 https://m.kuaizhang.com/t/ask/question_9941622.html
2.我公司订了一批酒打了公司品牌用于赠送客户做宣传,购进的时候有那也要视同销售处理。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相关政策:..https://www.bolue.cn/question/toquestion/60081
3.高效通:企业外购酒水用于招待和送礼的财税处理- 增值税:根据相关税法规定,用于招待的酒水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而用于送礼的酒水则需要视同销售计缴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企业将资产用于交际应酬或对外捐赠时,需要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个人所得税:业务招待通常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无法量化到个人。但如果是送礼,可能需要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01638526022275829&wfr=spider&for=pc
4.因“交际应酬”无偿提供劳务应否视同销售?问: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达到联络感情、宣传推广企业、拓展市场等经营目的,不可避免地要发生赠送礼品、招待用餐、招待娱乐等交际应酬性支出,那么,这类将货物、劳务用于交际应酬所涉及的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应当如何处理呢? 答:流转税处理 (一)将货物用于交际应酬应视同销售,负有增值税纳税义务。 http://m.canet.com.cn/view-399176-1.html
5.我公司购买酒水送给客户,取得了增值税专票,是否视同销售?可以抵扣外购酒水,用来招待客户,所得税上按照业务招待费扣除,增值税上不需要视同销售,因为用于招待客户,属于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98253218/answer/3059940649
6.儿童服装题目答案解析,儿童服装题目答案解析1B.将自产货物移送本县分支机构用于销售C.某企业将外购的空调用于集体福利部门使用D.某商场将外购的灯具用于内部招待所 免费查看参考答案及解析 题目: 下列行为中,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 A.某商店为服装厂代销儿童服装B.某企业工会将外购的防暑日用品发放给职工C.某生产企业将外购的水泥用于https://www.12tiku.com/newtiku/so-%E5%84%BF%E7%AB%A5%E6%9C%8D%E8%A3%85.html
7.除给客户送礼外酒水专用发票各种情况下的账务和税务处理第一种情况:酒水用于招待客户用餐 这种情况下属于酒水消费环节,一般情况下不能开具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由于这一整张发票上不同的用途,所以小A可以先把该张专票勾选抵扣后再进项税额转出。 由于这种情况下用餐时每个人喝多少酒不好量化到每个人,所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https://www.jianshu.com/p/27746aca9ded
8.下列哪种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品,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关于推进电信网络诈骗资金链精准治理的指导意见》(鲁银发〔2023〕42号)要做好履行告知义务,商业银行决定实施风险防范措施的,出保密要求外,要确保客户知悉账户风险防范措施的法律依据、申述渠道、并提升本机构受理、处置客户申诉的能力。https://www.shuashuati.com/ti/a8c114dbf1b945fc985e3b5a4bf8e3c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