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货商赠送产品的现象比较常见,酒店收到供货商赠送的酒水时,应将采购总成本按采购数量加上接受赠送的数量之和进行分摊。
2、赠送的商品怎么做会计分录,做法如下:企业发生促销展业赠送礼品,属于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赠送赠品是企业的促销手段,不管这个赠品是自制的还是购进的,都应当视同产品的企业内部消耗,应当计入“销售费用”这一会计科目中进行核算。
4、赠品的形式较为多样,不同的赠送行为会计分录不同外购商品作为样品赠送客户的方式。
2、如果是为了销售单位的货物发生的送给客户的礼品支出计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借:销售费用,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3、购买酒水最常见的用途是业务招待,一般是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如果有其他部门,如销售部门发生,要根据情况计入“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4、公司采购送给客户的礼品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
5、可以计入管理费用,给客户买酒的钱可以计入销售费用。
6、如果食品用于业务应酬,记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用”科目。你们这个是开酒吧的,那当然记库存了,都要算在成本里的,金额再小也是成本。
1、客人不买单就不做销售,成本还是要结转的,否则账实不符了。即只结转成本,不做销售。如果作为索赔入账,此笔分录不做。
2、供货商赠送产品的现象比较常见,酒店收到供货商赠送的酒水时,应将采购总成本按采购数量加上接受赠送的数量之和进行分摊。
3、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实质就是将企业的销售金额分解成商品销售的收入和赠送的商品销售的收入两部分,各自对应相应的成本来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赠送的商品,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该确认对应的收入和销项税额,并确认对应的成本,其会计分录如下:借:销售费用—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外购商品作为样品赠送客户的方式。如果是将商品样品免费赠送给客户在会计方面不确认收入,但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都视同销售,即按成本价结转成本,按售价计算销项税额。
无偿赠送给客户的商品,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账务处理如下:借:销售费用,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