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许多人来说,胡适家乡徽州,是一个神奇的地方。
每个人对于自己的故乡,都有说不完的故事,理不清的感情头绪。昔日晋王武子与孙子荆各言其土地人物之美。王曰:“其地坦而平,其水淡而清,其人廉且贞。”孙云:“其山崔巍以嵯峨,其水浃渫而扬波,其人磊砢而英多。”(《世说新语》上卷上德行第一)
胡适家乡,有着更诱人的东西。
一
长江自西向东将安徽省切割为皖南皖北两部分。梁启超在《近代学风之地理的分布》一文中曾感叹皖北自朱元璋到李鸿章,“惟产英雄,不产学者”。皖南皖北文化地域不同,“风气固殊”。
地邻江、浙、赣的徽州府,西依黄山,腹含新安江,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徽州全区都是山地,土地贫瘠,耕地甚少,昔日全年的粮食仅够当地居民三月之用,在这种自然环境下,为了生存,他们就开拓出两条生计之路:一是利用山地种茶,制漆,制墨;二是脱离农村外出经商。二者相辅相成。前者导致徽茶、徽墨驰名海内外,后者使地域经济发展,导致闭塞的山区较早开化。一千多年来徽州人以善经商而闻名,足迹遍及全国,他们多从事茶叶、笔墨、食盐、当铺四业,小本起手,发家致富。因此有了与“无湘不成军”并称的“无徽不成镇”之说,意指一个地方只要徽州人进来,就开始立店铺,做生意,使乡村变为小市镇。以至于在1990年代有“从政必读《曾国藩》,经商要读《胡雪岩》”的民间流言。而红顶商人胡雪岩正是绩溪人。
流行的“徽墨”、“祁红屯绿”(茶)等名优产品为徽商争光,而“徽州盐商”、“徽州朝奉”(当铺的管事人)则含刻薄讽刺之意。又有“徽帮”之说,史书说它因徽州“地濒新安江之上游,又当黄山之阴,田谷稀少,不敷事畜,于是相率服贾四方,凡典铺、钱庄、茶、漆、茶馆等业皆名之曰‘徽帮’。敦尚信义,有声商市”[1]。
上庄风光谈志华摄
宋明理学在徽州具有广泛和深刻的影响,徽州文化中有着程朱理学最集中的体现。朱熹继承了二程兄弟“穷理便尽性”,性中自有理,性即是理的思想,建立起他自己人性论和禁欲主义的伦理学说。越到后来,朱子之学越成为徽州人的文化精神象征,书生之家供朱子为祖师。因此,朱子理学——“新儒学”伦理便成了徽州人的精神依托和信奉的天理。连胡适家乡绩溪也“自朱子以后,多明义理之学”。“风之所渐,田野小民亦皆知耻畏义”。徽州一跃成为“东南邹鲁”“文化之乡”。
徽州的商品经济,是与朱子“新儒学”同时起步的。朱子“新儒学”伦理在后来如日中天,徽州的商品经济也相应地出现了繁荣。前者又十分投机地融汇进了商人的文化意识之中,并促进了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徽商对朱子“新儒学”伦理文化的认同、改造,使得徽州由单一的商人文化,向多元文化发展,即资本的积累、转化——向教育、学术、文学、艺术、建筑投资(与优美的房舍、祠堂相应的还有无数各式各样的牌坊),进而促进徽州文化的全面繁荣。
经商谋生是一项艰辛的脑力和体力劳动,少小离家,历尽艰险,以求发家致富。他们通常在十一二岁时便到城里学做生意,最初多半是在自家长辈或亲戚的店铺里当学徒,直到20岁以后可以独当一面时,方可结婚成家,然后又向更远的地方谋生。“徽骆驼”“绩溪牛”的得名,便是这种坚忍不拔,吃苦耐劳的开拓、创业精神的体现。“徽帮”的商业意识使人富于进取,群体意识使人团结,但同时也形成了保守的乡党观念。在性格机制上,常呈现出进取与保守的矛盾统一体。
二
“徽帮”出入带来明清两代徽州地域经济的长足发展,尤其是商业化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促进了该地区文化的发展。这种特殊的文化地理因素,使徽州学术自成一派,且卓有成就。此乃司马迁所谓:“夫使孔子名布扬于天下者,子贡先后之也。此所谓得埶而益彰者乎?”[4]司马迁认识到“孔子名扬于天下”的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得力于子贡的经济资助。而徽州学术的兴盛与发展,自然是得力于徽商的经济后盾。胡适认为这是“由于长住大城市,我们徽州人在文化上和教育上,每能得一个时代的风气之先”[5]。
上庄乡街景谈志华摄
教育发展促进了地域性医学、戏剧、建筑、绘画等专业性文化的空前繁荣。“徽班”(戏剧团体由“徽班”进京,而产生了“国剧”——京剧)、“新安画派”(又称“黄山画派”)、“徽医”都是自成体系,具有相对稳定结构的派别,与“朴学”交映生辉,共同构成徽州灿烂的文化。诞生在这个文化地理背景中的胡适,自然要受地域文化的影响,在其文化心理结构中积淀下最基本的因素便是“徽州学派”的基本治学精神——实事求是,敢于怀疑,敢于推翻旧籍。所以胡适一崛起于“五四”时期的学术界,梁启超便在不同的场合称道“绩溪诸胡多才,最近更有胡适之”[6];“绩溪诸胡之后有胡适者,亦用清儒方法治学,有正统派遗风”[7]。
至于近代,随着国门被列强用炮火轰开,西风东渐,一向商品对外输出、经济向外开放的徽州,域外求学之风颇盛。当“五四”时期封建传统式的学术时代结束,科学的、开放的、世界的学术时代到来时,胡适代表新一代文化再造者的出现,开现代学术之先风。他抛弃了徽州学者固有传统中封闭、保守、落后的东西,思想意识、观念方法来了一个空前的超越。尊己卑人的文化优越意识代之以自卑尊他的文化意识,尤其是学术中人的觉醒——文化再造者主体与客体的平等,重科学、重方法替代了“祖法”与“圣教”的迷信,自尊卑人,排外的文化心理与世界学术观念、方法一体化认同,使他冲破旧学术的樊篱,开辟新的科学范式,奠定了中国现代学术的基础。胡适虽用“清代汉学家之校勘训诂方法,以求本子之订正与古义之考定”,但心理上十分清楚,“古义亦只是古义而已,无裨于今也”[8]!从朱熹到戴震到陈独秀、胡适,“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因此,胡适常自夸说:“安徽出的思想家,多是转移一时风气的断代大人物!”[9]
绩溪胡氏实有三支,并非同宗。世居绩溪城里的“绩溪胡”为此正宗。在11世纪这一族出了大臣胡舜陟和他的儿子《苕溪渔隐丛话》的作者胡仔。15世纪出了抗倭名将胡宗宪。18、19世纪因“三胡”辈出,使之一跃成为以“朴学”闻名的书香望族,致使现代不少人都认为这是胡适的宗族。因胡舜陟受封“金紫光禄大夫”,故该族名为“金紫胡氏”。实际上,“金紫胡氏”在清代乾、嘉、道三朝中,因胡朴斋、胡竹村、胡春乔祖叔孙三代解经成就最大,才又称“绩溪经解三胡”。
绩溪胡姓的另一支为“尚书胡氏”,又称“遵义胡氏”。这是明代名臣、工部尚书胡松的后裔,因其世居县城遵义坊之故。其远族为“宋初(理学)三先生”之一的胡瑗。他孙子胡清曾迁居绩溪胡村,后又迁至城内遵义坊。该支胡姓,除胡松外,立身社会的多是商人。胡适宗族为“明经胡氏”,系出李唐,远族为唐朝昭宗太子(哀帝)昌翼公。公元908年,昭宗为朱温所杀,太子避难新安胡三(白沙)相国家,潜心治理学。宋太祖获悉后,赐姓为胡,封明经公,遂定居婺源北乡之考水。故又称“李改胡”。自九世祖起,迁至绩溪石京,族衍四十二支,随之名臣大儒,不绝史书,有“一门九进士”之佳话。
至三十二世祖元首公,迁居绩溪上庄。再传十一世为胡适之。
从历史文化上看,绩溪可谓人杰地灵。但近现代社会,望族、血统所产生的家族(法)式学问,和师承、门派所形成的封闭式学术个案研究,因胡适而终结。同时,与世界学术一体化同步的现代学术时代,也因胡适而开始。这是历史和时代的绝对给予。
三
儿子从父亲那里,会看到自己的未来。父亲是儿子的人生参照,儿子对父亲,或认同,或超越。
1891年12月17日凌晨时分,寒流掠过黄浦江面,卷起阵阵波浪。在上海大东门外江岸淞沪厘卡总巡胡传的府上,一个新的生灵降生了,这自然给熬过一个不平静的冬夜的老夫(50岁)少妻(18岁)带来了融融的暖意。这个新生命当时被取名嗣穈,母亲亲切地叫他穈儿,他便是本传的主人公胡适。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唯有经历过真实的心灵苦难的折磨,得到极为珍贵的人格上的神光,才能烛照毕生漫长、黑暗的历程,搀扶失足的颠扑,抚慰怆痛的心灵。
胡适是不幸的,因为,他降生不久,历史的灾难就降临到他这个家庭中。然而,他又是幸运的,因为这种灾厄对于他来说,犹如严寒之于梅香,砥砺之于剑锋。因为灾难有时也是人生中的一笔重要财富。
胡家世代乡居,胡宅在绩溪北约50华里的上庄。到了近代为一小本茶商,曾在上海东郊川沙镇和市区开设两个茶叶店。
1841年胡适的父亲胡传(字守珊,又作守三,号钝夫)便降生在这样一个靠从故乡山区贩茶往上海自设的茶店里出售的家庭里。此时正值列强入侵(鸦片战争),洪秀全起义,内忧外患,老大帝国从此一蹶不振的社会大动荡大变革的前夜。所以,胡传一来到这个世界,便遇上了列强入侵、割地赔款的历史性耻辱和民族矛盾空前加剧的大动荡,并像一叶扁舟,经历了这民族历史长河中最艰辛的一段历程。
胡传是家中长子,自幼聪颖,为族中有志为学的伯父所赏识,并授之以诗文,故未走上茶商之路。24岁参加县试,进学为秀才。后来省试屡次不中,便转学于上海“龙门书院”,从经师刘熙载钻研经学。胡传来自“徽州学派”的故乡,质朴尚实。在此期间,对经学——理学言必称张载,书必读朱子的空谈之风不满,同时受今文经学“经世致用”观念的影响,对蔚然成风的“道光显学”——地理学发生兴趣。读龚(自珍)魏(源)之书,由这些颇具忧患之士注重边事,指天画地,规划天下大计,想到近世屈辱、版图逐渐遭蚕食的事实,加上李鸿章对龚自珍《东南罢番舶议》《西域置行省议》的称誉和当时一般士大夫对舆图地理惊人的无知,使他产生了研究疆域地理的宏愿和决心。
胡适的父亲胡传
由于治河的劳绩,胡传有了“能吏”之名,在吴的保举下,他担任了上海“淞沪厘卡总巡”(负责税收)。上任不到一年,又被新设的台湾省府巡抚邵友濂(诗人邵洵美的祖父,后来邵洵美成了胡适的朋友)奏请到台。
晚清官场,随整个专制机体的溃败而神经麻木,活动不力。官吏们对外多是惧敌如虎,对内阳奉阴违,明争暗斗,互相倾轧。谁想在这官场混下去,首先是要学会做官。中法之战,南洋海军溃败,台湾门户洞开,全岛防务涣散,使弹丸岛国日本虎视眈眈,伺机吞食。胡传到任后,就开始巡视全岛。由于不会“做官”——秉公办事,刚直不阿,看到什么就向皇上报什么,结果使别的官吏受到记过处分,为自己树下了怨敌。
移帜换主,胡传没有了固定官衔,只好终日忙碌。身体累坏了,人也得罪了,他期盼着有一官半职,可独当一面,但随之而来的是“台南盐务总局提调”。这和在上海时的职务一样,实为搜刮台胞脂膏,出力不讨好的苦差。痛苦之中,他一边给老师吴大澂写信陈情,一边在自己的日记中发些牢骚、忏悔之词:
念生今之世,作候补人员藉差糊口,非办厘捐,即办盐务,惟以苛索民财为能事。口谈圣贤道义,身为霸者罪人。纵硁硁自守,薪水之外,不染一尘,亦不过曲谨小廉,沾沾自足。计惟有托疾竟去,并原省弃之,退归老乡里,仍读我书,庶不自失耳![12]
时值1893年,邵友濂调任,唐景崧(陈寅恪之妻唐筼的祖父)接替,胡传便被任命为台东直隶州知州,兼驻军统领。就在他上任不久,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为了保全与大陆一衣带水的宝岛,胡传首先整治军容、军纪,在他统领的“三营五哨”1750人中严禁吸食鸦片。因为当时岛上疟疾流行,军人误信吸烟可防疟疾,致使全军几乎成了“双枪”队(多一支烟枪)。无钱买烟的士兵,甚至盗窃弹药去换烟。为此,胡传立下军令:违者斩首。
就在胡传披肝沥胆,整治三营,筹划台东防务之时,北洋水师战败,马关和会——清政府弃台的消息传来。前功尽弃,铮铮铁汉怎能忍受如此之出卖。他遣妻儿启程回大陆,自己横刀立马,联络台南新军统领、前抗法名将刘永福,决心固守抗敌。
1895年5月29日,日军没等李鸿章之子李经芳到基隆开门揖盗,便在基隆东边抢先登陆,与胡传的前哨人马交火。胡传的军队土枪土炮,加上多染烟疾,无法抵挡日军的强劲炮火,苦撑数日,且战且退,并与大陆失去联系。6月20日,日军围攻宜兰,胡传给身边的二儿子留下遗嘱,便拖着积劳成疾的双足(脚气病)准备背水一战。不料下级士官叛乱(因胡传抗日是违背清廷命令,擅自主张的,加上禁烟令,使染上烟疾者不堪忍受),宜兰失守,胡传只好退到安平,与刘永福合兵一处。此时,已到“兵穷食尽孤城在,空使将军唤奈何”的地步,胡传、刘永福联军决心死守。但胡传的身体却彻底垮了——上吐下泻,两足瘫痪。刘永福只好让他上船内渡,四天后(8月28日),胡传死于厦门(此说据胡适。又一说胡传战死台湾,埋葬在家乡的为一无头尸。这里存疑)。
胡适祖坟全景谈志华摄
胡适父亲的碑文
一生正直、廉洁、誓与台岛共存亡的爱国将领,就这样被清廷将他与孤岛一起遗弃了。他留给小胡适的,只是一个伤心的故事和富于开拓的热情,吃苦耐劳的毅力,坚韧不拔的求实精神以及一张好好读书的遗嘱;宝岛台湾留给这位知州少爷的也不过是一个陌生的、为一些他还不知的规律支配着的世界的模糊意象。他记忆中的是,那天真、红叶似的小手,在父母的提携下,慢慢书写着一个个方块字的情景。穷其作为学者的个人历史,台岛只不过是他“识字的发祥地”。而这一切对成名后的胡适倒确实是一段引以为荣的经历,并成了他与台岛感情联系的纽带,儿时随父不足两年的台岛生活使他自称是“半个台湾人”,并于1962年2月24日,一杯在手,含笑离世,葬身于台湾。
胡适与父亲的关系还有深层心理上的交合,即胡适的“损失认同”——胡适父亲因喜爱地理学而走上仕途,但地理学却又成了他的未竟之业。胡适后半生热衷地理学史上《水经注》校本案20年,一方面是动乡情、正谊之气为乡贤戴震辩诬;另一方面便是他“损失认同”的心理在作怪,是一种在情感上“寻找父亲”的行为。
四
幸福的童年,母爱是一首歌。
不幸的童年,母爱是一本人生的教科书。
由贫苦的农家少女到知州太太,23岁便死了丈夫。大家庭中,她作为年轻守寡的后母周旋于诸子诸妇之间,含辛茹苦;小圈子里,孤儿寡母相依为命,尤其是对自己亲生骨肉胡适的爱和希望,强自支撑她挣扎着又活了23年。因而,生活中,母亲便成了这故事的主人公,和一本人生的教科书。
胡传初娶冯氏,结婚不久她便在太平军皖南战乱中丧生。次娶曹氏,生三男三女后病逝。胡传远游东北归来上海任职时,又续娶农家少女冯顺弟,即胡适的生母。
冯顺弟生于1873年,为绩溪中屯裁缝冯振爽之长女。顺弟家境贫寒,家徒四壁,然而得家教,虽着百结鹑衣,却温厚知礼,吃苦耐劳。17岁那年,知胡传威镇乡里,人人敬重,经媒妁之言,甘愿卖身填房,以得聘金彩礼资助父母(家毁于太平军皖南战火,胡传帮她家盖了新房)。此时老夫少妻,年龄相差32岁,前房子女皆已成人,女嫁有子,男儿待娶。纷繁复杂的家事,常使17岁的冯顺弟进退维谷,左右为难。胡传也知道这17岁的后妻在大家庭里捉襟见肘,结婚不久便把她接到上海同住。一年后又去台湾,使她暂脱离大家庭中难堪的处境。胡适后来回忆说:
我父又很爱她,每日在百忙中教她认字读书,这几年的生活是很快乐的。我小时也很得我父亲钟爱,不满三岁时,他就把教我母亲的红纸方字教我认。父亲作教师,母亲便在旁作助教。我认的是生字,她便借此温她的熟字。他太忙时,她就是代理教师。我们离开台湾时,她认得了近千字,我也认了七百多字。这些方字都是我父亲亲手写的楷字,我母亲终身保存着,因为这些方块红笺上都是我们三个人的最神圣的团居生活的纪念。[13]
然而好景不长,台岛烽火始起,她就和儿子胡适被遣送回到乡里。半年内,她朝思暮想,时刻惦记着台岛浴血奋战的丈夫,每天都好像厄运之神在向她叩门。胡传死亡的噩耗终于传来,她堕入小寡妇的命运。丧夫的悲怆,使她痛不欲生。但“一点骨肉”——不满4岁的小胡适,牵动着她母性的神经。为了这嗷嗷待哺的小儿和他“渺茫不可知的将来”,她从死亡临界线的倒伏中顽强地站立起来,开始了漫长而又痛苦的人生历程。
在这个渐渐破败的家庭里,她以后母后婆的身份操持家务,经济上受前房次子的管制,生活上吃一块豆腐干都要登记。抬头看诸子诸妇板着生气的面孔,低头听诸妇无事生非的吵骂。年关之际要委屈着向前来讨长子烟赌欠债的人陈情,大小节令,还得以大家主妇的身份,剪发待宾。对此,她只能尽量忍让,背地里偷偷地流泪,为了治疗弟弟的病,她不惜割掉胳膊上的一片肉。最后家业零败,她为不能制止诸子离散,于悲愤中咯血染病。但接踵而来的又是丧父母,死弟妹,失长子,失长孙等无穷的打击。她集沮丧、悲戚、忧怨、恐惧于一身,但是在小胡适身上,她却投下了使他受用终生而不竭的资本:为学与做人。
她恪守胡传的叮嘱要胡适好好读书,所以从台湾归来,她就抱着3岁零四个月的胡适入学拜师读书了。她管教严厉,望子成龙心切,每年都以高出别人家孩子几倍的学费,刺激老师,使之优待自己的孩子(要老师向小胡适讲书,而其他孩子只是读书)。胡适后来追忆这段往事时说:
胡适的母亲冯顺弟
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就把我喊醒,叫我披衣坐起,我从不知道她醒来坐了多久了。她看清我醒了,才对我说昨天我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要我认错,要我用功读书。有时候她对我说父亲的种种好处,她说:“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的股。”(跌股便是丢脸、出丑)她说到伤心处,往往掉下泪来。到天大明时,她才把我的衣服穿好,催我去上早学……
我母亲管束我最严,她是慈母兼任严父,但她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我一句,打我一下。我做错了事,她只对我一望,我看见了她的严厉眼光,就吓住了。犯的事小,她等到第二天早晨我眼醒时才教训我。犯的事大,她等到晚上人静时,关了房门,先责备我,然后行罚,或罚跪,或拧我的肉。无论怎样重罚,总不许我哭出声音来。她教训儿子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14]
大哥的女儿比我只小一岁,她的饮食衣料总是和我的一样。我和她有小争执,总是我吃亏,母亲总是责备我,要我事事让她。[15]
就这样,数年如一日,她没有因独子而溺爱,对胡适来说,十四年母子生活,学业上奠下了最初的基石,人格上,耳濡目染,芝兰之化,得到了最仁慈、善良、温文尔雅的陶冶。尤其是嫂嫂“生气的脸”和母亲“格外容忍”的为人,在他稚嫩的心灵里烙上永不泯灭的印迹,留下鲜明的形象化的情绪记忆。母爱对他沦肌浃髓,所以他在不惑之年,自知悠悠寸草,难报春晖,特写这段充满激情与谢意的文字:
我在我母亲的教训之下住了九年,受了她的极大极深的影响。我十四岁(其实只有十二岁零两三个月)就离开她了,在这广漠的人海里独自混了二十多年,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16]
在胡适14岁那年,她又令他随三兄到上海求学。临别时,她装出很高兴的样子,不曾掉一滴泪,三年才允许儿回家一次。村人说她太忍心,她却以笑报之。后来胡适留学美国,长达七年,她于孤寂中抱病操家,始终寄书胡适说自己安然无恙,不要儿子辍学,在她病重不支之时,才招照相者为她摄一影藏之,告诉家人说:“吾病若不起,慎勿告吾儿,当仍请人按月作家书,如吾在时,俟吾儿学成归国乃以此影与之。吾儿见此影,如见我矣。”[17]后来胡适在美得奖学金,演讲著文的喜报传回,她的身体渐渐好转。家贫无法过年,她以首饰抵借;村人有《图书集成》一部,减价出售,她知道儿子喜看此书,且欲得之,便借贷为儿购之。儿子婚后留妻在家赡养她,她却怕儿独居孤寂而拒之。就这样,度过了二十三年的守寡生活,直到满意地看到27岁的儿子蜚声文坛,当了全国最高学府——北京大学教授,才结束自己艰辛的人生之路,瞑目长眠(胡适家乡严重的吸鸦片烟的恶习,使胡适同父异母的两位兄长都染此疾。连他平凡而伟大的母亲最终也没能免)。
五
幼年胡适并不像一般儿童那样依人的自然天性生活,在年轻温柔的母亲怀抱里,他不敢正眼看身材高大、面容紫黑、两眼放射着威光的父亲。当他不满3岁——心理学家认为该进入游戏时期时,他却不能执行自我的功能扮演独角戏或寻求同伴共同戏耍,而是在父亲的威光下,低着小头认真写字。这种在父亲权威下自幼于个人潜意识中较早形成的“自卑情绪”,使得他为克服“自卑感”而努力追求并发展自己的独特之点。待到离开台湾时,他已认识了700多个字。
回到绩溪上庄,号称5岁(虚数)的胡适(实三岁零四个月),身体瘦小荏弱,还不能跨过一个七八寸高的门槛。但母亲望子读书心切,便抱着他到四叔介如先生的私塾里读书。这个坐在高凳子上靠人抱上抱下的小学生,开始读的不是《三字经》《千字文》《神童诗》之类的书,而是父亲自己读《四书》《五经》后消化反刍而写成的四言韵文《学为人诗》[18]:
由此可以看到,胡适终生都在念这部“四字经”,他为学做人实际上是在实践先父留下的这一理学精神贯注其中的“新儒学”伦理,并将他生命的元气和活力对象化在这一徽州文化的特质上,他毕生言行的实践过程,很大程度上是在对父留下的这一“新儒学”伦理文化的认识和改造。他为子、为夫、为友、为臣、为师、为民的种种行事,都烙有这种“新儒学”精神规范的印痕。人生就是一部难念的经,胡适的人生之旅是在走着父亲将徽州“新儒学”消化后反哺给他的这部“四字经”的精神历程,并独自用生命之火对这部“经”加以现代文化意义上重铸。
在这之后,胡适读的第二本书是父亲编的“略述哲理”的《原学》,随后才读经、书原著,且多用朱子注本。计有:《孝经》、朱子的《小学》(江永集注本)、《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四书均为朱子注本)、《诗经》(朱子《集传》本)。还有《书经》(蔡沈注本)、《易经》(朱子《本义》本)、《礼记》(陈澔注本)。
可以说,朱子“新儒学”伦理观及哲学精神,影响胡适至深,铸成了他思想性格的最基本模式。对此,胡适一向不避讳,且经常是在自省中反刍回味,并把朱子“新儒学”伦理精神放置在徽州文化的历史基质中体认:
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著作,及比较近代的宋明诸儒的论述,我在幼年时,差不多都已读过,我对这些学科的基本兴趣,也就是我个人的文化背景。[19]
他晚年客居美国时曾说:
我想我那时是被宋儒陶醉了。我幼年期所读的《四书》、《五经》,一直是朱熹注。我也觉得朱注比较近情入理。[20]
回想到安徽南部山中我第一次进入那个乡村学校……我认出来这张书札开头引的就是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论。五十年匆匆地过去了,但是我第一次发现这些不朽的话的深刻印象却一直没有毁灭。[21]
这是在给他一生为新文化建设,为新思想传播的立功、立言和为人师、为人子、为人父的立德思想行为作注。他还更具体地讲到朱子对他做人的这点影响:
我至今还记得我做小孩子时代读的朱子《小学》里面记载的几个可爱的人物,如汲黯、陶渊明之流。朱子记陶渊明,只记他做县令时送一个长工给他儿子,附去一封家信,说:“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这寥寥九个字的家书,印在脑子里,也颇有深刻的效力,使我三十年来不敢轻用一句暴戾的辞气对待帮我做事的人。[22]
至于他的好脾气,他宽恕人、体谅人的性格特点,正如他在《四十自述》中所说,是得自慈母的教诲。
徽州文化精神的绝对给予,使胡适在走向世界后,一方面很快就能与西方现代文明认同,一方面又始终有所保留——如孝顺母亲,就范包办婚姻,并实现他自己所说的“吾于家庭之事,则从东方人,于社会国家政治之见,则从西方人”——或渐进地去被认知同化(如交女朋友)。他心中积淀的徽州商人文化的特质和由此外现出生活的趣味、爱好,使他对于经商和为学的犹太人有一种近乎天然的亲和力和“灵犀”感。他说:
我和一些犹太人也相处得很亲密……我对犹太人治学的本领和排除万难、力争上游的精神,印象极深。在我阅读《圣经》,尤其是《旧约》之后,我对犹太人真是极其钦佩。[23]
胡适故居后堂谈志华摄
读到《论语》下半部时,介如先生出任阜阳县训导,胡适就面临着择师问题。母亲经过再三斟酌,最后选择了年轻、严厉的胡观象先生,并在学费上优厚于他人。因为此时,胡适已把念书当成一件乐事,并且得到先生“讲书”了,而母亲则天未明即推他披衣坐起,屡述其父“道德事业”——“我一生只知道有此一个完全的人,汝将来做人总要学尔老子”。
六
在传统教育之处,也别有洞天,这是9岁的胡适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闯进去的——
有一天我在四叔家东边小屋里玩耍……偶然看见桌子下一只美孚煤油板箱里的废纸堆中露出一本破书……但这一本破书忽然为我开辟了一个新天地,忽然在我的儿童生活史上打开了一个新鲜的世界![24]
胡适父亲虽然不曾受过自然科学的洗礼,但却受到程朱理学的影响,常以“天即理也”破除迷信。所以在他家门上都贴着“僧道无缘”的大字,并在自己日记中记下范缜反佛教的故事。父亲早死,留给胡适的只是理学遗风。然而胡适心有灵犀,朱子《小学》中司马温公家训“形既朽灭,神亦飘散,虽有剉烧舂磨,亦无所施”的话,给他打开了可怕的地狱之门,并由《资治通鉴》中范缜反佛教的故事,尤其是“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也。神之于形,犹利之于刃。未闻刃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哉?”的议论,解放了思想,轰毁了他宗教的虔诚,使之在十一二岁时便成了一个无神论者。
他认为范缜比司马光形灭神散的见解——一种仍认为有精神的理论——还更透彻有理。范缜根本否认精神为一种实体,谓其仅系形之用。这一番化繁为简,尤其适合胡适心胸。读到“朝野喧哗,难之,终不能屈”,更使胡适心悦。
在同一段内,还引有范缜反对因果轮回说的事。他与竟陵王谈论,王对他说:“君不信因果,何得有富贵贫贱?”范缜答道:“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散;或拂帘幌,坠茵席之上;或关篱墙,落粪溷之中。堕茵席者,殿下是也;落粪溷者,下官是也。贵贱虽复殊途,因果竟在何处?”[25]
胡适任驻美大使时,绩溪县长赠匾。原悬挂于胡氏祠堂大门上。谈志华摄
因果之说,由印度传来,在中国人思想生活上已成了重要的少数最有力的观念之一。中国古代道德家,常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为训,但在现实生活上并不真确。佛教的因果优于中国因果报应观念的地方,就是可以躲过这个问题,将其归之于前世来世不断的轮回。但是范缜的比喻,引起了胡适幼稚的幻想,使他摆脱了恶梦似的因果绝对论。这是以偶然论来对宿命论。而他以11岁儿童就取了偶然论而叛离了宿命论。他认为在儿童时代是没有牵强附会的推理,仅仅是脾性的迎拒罢了。也正是这种无神论思想的最初冲动,甚至一次怂恿他外甥破坏村外三门亭的神像,要把这几个烂泥菩萨拆下来抛到茅厕里去。胡适回忆说:
1903年的新年里,我到我住在二十四里外的大姊家去拜年。在她家住了几天,我和她的儿子回家,他是来拜我母亲的年的,他家的一个长工替他挑着新年礼物。我们回到路上,经过一个亭子,供着几个奇形怪状的神像。我停下来对我外甥说:“这里没有人看见,我们来把这几个菩萨抛到污泥坑里去罢。”我这带孩子气的毁坏神像主张,把我的同伴大大地吓住了。他们
劝我走路,莫去惹那些本来已经濒于危境的神道。
这一天正是元宵灯节。我们到了家中,家里有许多客人,我的肚子已经饿了,开饭的时侯,我外甥又劝我喝了一杯烧酒。酒在我的肚子里,便作怪起来。我不久便在院子里跑,喊月亮下来看灯。我母亲不悦,叫人来捉我。我在他们前头跑,酒力因我跑路,作用更起得快,我终被捉住,但还努力想挣脱。我母亲抱住我,不久便有许多人朝我们围拢来。
我心里害怕,便胡言乱道起来。于是我外甥家的长工走到我母亲身边,低低的说:“外婆,我想他定是精神错乱了。恐怕是神道怪了他。今天下午我们路过三门亭,他提议要把几尊菩萨抛到污泥坑里去。一定是这番话弄出来的事。”我窃听了长工的话,忽然想出一条妙计。我喊叫得更凶,好像我就真是三门亭的一个神一样。我母亲于是便当空焚香祷告,说我年幼无知无咎,许下如果蒙神恕我小孩子的罪过,定到亭上去烧香还愿。
这时候,得报说龙灯来了,在我们屋里的人,都急忙跑去看,只剩下我和母亲两个人。一会儿我就睡着了。母亲许的愿,显然是灵应了。一个月后,我母亲和我上外婆家去,她叫我恭恭敬敬地在三门亭还我们许下的愿。[26]
由此可见,这个小无神论者在母亲面前却要受到制约,因为他太爱(孝)自己母亲了。一种责任感、道德心使胡适不忍有半点损伤母亲那颗为了他而信神的诚心。为此,他不敢公然说出不信鬼神的议论,母亲让他去壁龛前拜孔子,到祠里拜祖宗,或去烧香祷祝,尽管他满心的不愿意,却又不能不去。
如此强烈地经受着思想解放与恋母、孝道的冲突,使他在十几岁时已完全意识到自己应完成父亲的未竟之业,担负起父亲在家庭中,尤其是在感情上应给予母亲的宽慰。因而,他经历了一种道德心的早熟,并表现出少年老成——
我小时身体弱,不能跟着野蛮的孩子们一块儿玩。我母亲也不准我和他们乱跑乱跳……无论在什么地方,我总是文诌诌的。所以家乡老辈都说我“像个先生样子”,遂叫我做“穈先生”……既有“先生”之名,我不能不装出点“先生”样子,更不能跟着顽童们“野”了……
大人们鼓励我装先生样子,我也没有嬉戏的能力和习惯,又因为我确是喜欢看书,所以我一生可算是不曾享过儿童游戏的生活。[27]
即使偶尔一次游戏,他也是装扮诸葛亮、刘备一类的文角儿。当然这种道德心早熟和由此表现出的少年老成,除了胡适的自我感悟外,还有母亲以先父德识才学作遗训和属于母性的“责罚”——拧肉、罚站、罚跪等外力作用。尤其是母亲不准他以轻薄之语提起父亲以及私下无论受什么责罚也不让外人知,更不许他哭出声来的方法,使他逐渐克服了由缺陷性心理所造成的“自卑感”,并从中培养了自尊意识。也正是这种自尊意识的形成和强化,影响了他的性格,导致了他在成年后“好名”“爱面子”等异常心理的外现。
胡适故居
他匆匆走了,正如他们孤儿寡母的命运匆匆地来,二十多年后,当他在人生的旅途中已逾不惑,蓦然回首,方满怀深情地喟叹:
我就这样出门去了,向那不可知的人海里去寻求我自己的教育和生活——孤零零的一个小孩子,所有的防身之具只是一个慈母的爱,一点点用功的习惯,和一点点怀疑的倾向。[28]
七
1904年2月,在安徽皖南徽州山区绩溪县的八都上庄,春从溪头,刚上了树梢,一位年仅13岁的少年郎,告别慈母,走上了徽州许多青少年的必由之路——走出这片闭塞山区,翻山越岭,到杭州、上海等大都市去谋生。不过,胡适没有去蹈徽州人的老路,到商栈当小学徒,念生意经,而是进了他父亲生前好友张焕纶先生创办,二哥、三兄(同父异母所生)都曾就读过的梅溪学堂。
天下真大。对于胡适这个山村里走出来的小读书郎来说,这完全是一片新的天地。
由于听不懂、也不会说上海话,更不曾开笔做文,他被编入了最低班,学习《蒙学读本》(国文)、《华美初阶》(英文)和《笔算数学》。
讲授国文课的沈先生虽非冬烘之辈,却也信口胡诌,误人子弟,把“传曰,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的“传”解释为《左传》。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教鞭之下,竟藏龙卧虎,有在十几年之后翻江倒海——摧毁传统旧文学,开中国新文学之先河的同学少年,粗疏的《蒙学读本》对于一个已经读完“四书”“五经”的胡适,可谓易如反掌。他根本不是在听教师讲这些自己早已熟知的老古董,而是经历了由山村到大都市的眼花缭乱、惊魄畅心稍作平静之后,用力听老师上课讲的上海话。进校六周,乍入此道,且会说几句上海话的胡适便在课间,含羞地捧着书本,恭敬地走到正在吞云吐雾的老师跟前,压低了声音:
“这个传是《易经》的《系辞传》,不是《左传》!”
沈先生恍若惊梦,瞪眼看着这个不起眼的瘦弱小孩,站在面前,那低细的声音分明是在向自己挑战,他涨红了脸,将信将疑地忙问:
“侬读过《易经》?”
胡适充满自信地点了点头。
沈先生又追问道:“阿曾读过别样经书?”
胡适这时羞涩感全消,两腿,尤其是脚跟似乎也站得更稳,便脱口说出《诗经》《书经》《礼记》几部书。
“我出个题目,拨侬做试试看。”如梦醒来,在震惊之余的沈先生感到不可思议,便想进一步测试一下这个看上去土里土气的小脑袋里究竟装有多少货。
不曾开笔做文的胡适领了《孝悌说》的题目,回到座位上,勉强写了100多字。
“侬跟我来!”沈先生看罢作文,便领着胡适入了一个新班,坐到最末排的一个空位上,因为这个小学生的实际知识水平,已使他颇为难堪了。
就这么一跃,胡适在几小时内升了三级,居然做了第二班的学生,可谓一鸣惊师。这也许为小胡适始所未料,但却颇为受益。这一生之中的最初“鸣放”,使胡适感到自己对命运的把握,价值的实现,他后来立身社会,有话则说,当仁不让,甚至主张“宁鸣而死,不默而生”,此事可为最初的感念和智慧的启迪。
正当胡适为自己一鸣升迁,喜上心头,洋洋自得时,愁又落了眉梢。因为在他坐定之后,抬头望去,黑板上正写着两个题目:
论题:原日本之所由强
经义题:古之为关也将以御暴
今之为关也将以为暴
正在胡适左右为难之时,学堂的“茶房”不期而至,为他解了围。原来三哥病危,他家在上海开的茶叶店的伙计托人送信来请他回店。
此时,黄浦滩上发生了俄国水兵杀害宁波木匠周生之事。由于上海道袁海观害怕洋人,袒护侵略者,引起舆论界的极大不满。年少的胡适和同学王言、郑璋联合写了一封匿名信,痛骂袁海观。
1906年下半年,胡适因作文得老师杨千里赏识——在他作文本上批了“言论自由”“奖钱二百”。加上此校有月考、期中、期末考试,胡适多在第一。于是杨千里开始指导胡适阅读严复译赫胥黎的《天演论》,并指导他写“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试申其义”的作文。杨千里用进化论这把时代的火炬点燃了少年胡适的心,胡适在不惑之年回首往事时说道:
事实上,进化论成了他认识世界的一把钥匙,并成为他日后接受实验主义,走上自由主义之路的桥梁。
物与物并立必相竞,不竞无以生存也,是曰物竞。竞矣,优胜矣,劣败矣,其因虽皆由于人治,而自其表面观之,壹若天之有所爱憎也者,是曰天择。惟其能竞也,斯见择矣。惟其见择也,斯永生存矣。于物则然,于人亦然,于国家亦然。橘柚与麦,同一植物也,而何以橘柚不生于北地,麦穗不秀于赤道也?曰:惟不适物竞,而不被择故。驯鹿与犀象,同一动物也,而何以驯鹿独殖于北极,犀象蕃息于热带也?曰:惟适于物竞,而为天所择故。他若黄色虫之生于沙漠,松柏之冬茂,猫之夜光,莫不各以所长,与他族角逐于天演之中,而终得胜利,遂挺然峙立以生存。呜呼!生物与天演,其关系固有若是者。
印第安人(美洲土人),人也,亚利安人(欧洲民族),人也,而何以一则蒸蒸日上,而一则澌灭以尽也,曰:惟适于竞争与不适于竞争之故。尼革罗人(非洲土人即黑人),人也,高加索人(即白人),人也,而何以一则且为世界之主人翁,而一则永为他族执厮养役也?曰:惟适于竞争与不适于竞争之故。呜呼!人种之关系天演,有若是者。
高丽、暹罗、安南、缅甸、印度,皆国也,日本、法兰西、英吉利,亦国也,而何以一为主国,一为藩属也?曰:惟一能竞,而一不能竞之故。波兰、埃及,国也,英、法、俄、德,亦国也,而何以一为原动力,一为被动力也?曰:惟一能竞,而一不能竞之故。呜呼!天演之关系于国家,又若此者。
今日之世界,一强权之世界也。人亦有言,天下岂有公理哉!黑铁耳,赤血耳。又曰:公法者对于平等之国而生者也。呜呼!吾国民闻之,其有投袂奋兴者乎?国魂丧尽兵魂空,兵不能竞也;政治学术,西来是效,学不能竞也;国债累累,人为债主,而我为借债者,财不能竞也;矿产金藏,所在皆有,而不能辟利源,必假手外人,艺不能竞也。以劣败之地位资格,处天演潮流之中,既不足以赤血黑铁与他族相角逐,又不能折冲樽俎战胜庙堂,如是而欲他族不以不平等之国相待,不渐渍以底灭亡亦难矣!呜呼!吾国民其有闻而投袂奋兴者乎?[30]
杨千里先生在此文篇末批有十六个字:
富于思考力,善为演绎文。故能推阐无遗。[31]
此时,由于受进化论和梁启超“新民说”的影响,胡适已变得十分活跃,思想的躁动时常会带来行动的越轨。
1906年上半年,胡适作为二班班长,发起成立各班学生自治会,并在学生自治会上发表“论人性”的演说。他反对孟子的性善主张,也不赞成荀子的性恶论,而承认王阳明的人性“无善无恶,可善可恶”之说。
这年春,胡适因组织“自治会”,搞演说,争“自由”,并抗议学校开除一个同学,在澄衷学堂出人头地。但因他为被开除的同学鸣不平,遭学校悬牌批评,记大过处分。于是,他在愤懑之中离开学校,于这年9月考入中国公学。
八
清末变法之初,当局为求速效,大开国禁,派遣了大批学生赴日学习,至1905年,留日学生竟达万余人。就在这一年冬,日本文部省颁布了取缔中国留学生规则,严定学生入学资格。这种公开侮辱中国的行为,引起了在日学生的极大愤慨。同盟会书记陈天华投海自杀,敲响了“警世钟”,一时群情沸扬,许多人纷纷回国,并力争自己办学。于是1906年在上海便诞生了“中国公学”。
这是一所经13省代表决议,由社会各方捐款赞助的学校。由于反日风潮渐息,官费学生陆续赴日复学。未走者,清廷疑心他们是革命党,所以公学开门不到一个半月,就因经济拮据而陷入困境。公学干事姚弘业激于义愤,步陈天华之后,投江自杀,并留下千字遗书,说:“我之死,为中国公学也。”霎时,社会震惊,舆论大哗,社会各界为表敬意,纷纷赞助中国公学。胡适也正是读了姚烈士这感人肺腑的遗书(报上公开发表),于这年夏天报考公学的。
譬如一个人立在海边,远远的望这来往的船只。那来的船呢,一定是先看见他的桅杆顶,以后方能够看见他的风帆,他的船身一定在最后方可看见。那去的船呢,却恰恰与来的船相反,他的船身一定先看不见,然后看不见他的风帆。直到后来方才不见他的桅杆顶。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那地是圆的。所以来的船在那地的低处慢慢行上来,我们看去自然先看见那桅杆顶了。那去的船也是这个道理,不过同这个相反罢了。……诸君们如再不相信,可捉一只苍蝇摆在一只苹果上,叫他从下面爬到上面来,可
不是先看见他的头然后再看见他的脚么?[32]
当时的革命党人,多注重暗杀、起义等实际工作,而不屑于这种文字宣传,《竞业旬报》倒成了胡适白话文训练、思想砥砺的园地。《地理学》的发表使胡适胆子大起来了,并萌生出写长篇章回小说的念头。于是他就拟了四十回取名《真如岛》的小说章目提纲,并如期写来,在旬报连载。这部意在“破除迷信,开通民智”的白话小说,模仿《西游记》《水浒传》的体例,以徽州的地理风俗作背景,人物是选取家乡的诸种角色,而主人公却有胡适兄弟的影子,是作者痛斥迷信、抨击神佛的“传声筒”。这部社会问题小说的言词之大胆泼辣,不在当时他人的“政治小说”和“谴责小说”之下。这部小说只写了十一回。断断续续连载两年之久,并成了他终生所作的唯一一部长篇小说,它基本上反映了胡适当时的思想和白话文水准。
《真如岛》前11回章目是:
第一回虞善仁疑心致疾孙绍武正论祛迷
第二回议婚事问道盲人求神签决心土偶
第三回辟愚顽闲论薄俗占时日几谏高堂
第四回信堪舆广求福地忧身世远探至亲
第五回逆旅谆谆戒蒲博炎威烈烈火烟间
第六回殷殷情谊厚待至亲重重迷信盛张善会
第七回扫群魔泼妇力诛菩萨施善会痴人妄想仙方
第八回天火炎炎奸人褫魄高谈侃侃志士箴愚
第九回一席话绍介名贤几首词迢怀往哲
第十回名教罪人美卿负友伦常针砭近溪放言
第十一回模棱语惑世诬民药石言伤时疾俗
胡适这一时期的杂论性时闻涉及面更广,约有160篇,内容有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军事、卫生、教育等多个方面。特别是,他还翻译了美国马威克所著《真国民》一书的“座右铭”作为“金玉之言”连载于《竞业旬报》。这里,摘录部分:
凡人之价值,皆自铸之。(西纳)
投资本而得利,未有若教育之厚者也。(伊略脱)
教育之目的,教育之结果,无他,道德之进化而已。(派克)
愚人不能有所得于智者,智者则多所学愚人。(拉畏陶)
无阅历之人,虽入丛林,不能得薪。(俄谚)
以诚对父母之孺子,无复恐怖。(洛司铿)
感谢之情,心之音乐也。(南)
学问者,灵魂之目也。(华生)
求真理,高尚之行也。(西狄耐)
天下之人,惟日与学问相习。求学之思,乃日以炽。(司丹)
勤勉也者,司权力之柄,执成功之机,而冠胜利之冠者也。(皮你生)
惰人与死人无异。(马登)
须知眇眇之礁,可碎千吨之舟。(佛兰林)
隐忧之时,能听秒钟之度;乐则且忘一时之逝矣。(斐洛)
伟大之事业,可得一墓;慈善之事业,则可得一墓志铭。(阿京生)
汝苟欲为智者,宜节尔欲,守尔财,守尔口。(安俱鲁)
吾之荣誉,即吾之生命,二者同时发育,荣誉失则吾生已矣。(李却第二)
凡人须思卓越前人,毋徒曰:吾无愧吾父之子而已。(白)
荣辱无定分也,唯能自尽其分者,荣誉随之矣。(颇不)
终日安坐,思得非义之利,此青年最黑暗之时代也。(霍雷司)
秩序也者,吾心以清,吾身以康,一城以宁,一国以平。(苏三)
责任者,求荣誉之道也。(邓耐生)
责任之思,乃驱使吾人无所不至。(威北是特)
责任之感觉,譬之清夜而闻妙乐。(黑不得)
天下惟大勇之人,斯能立非常之功,人之从之也,亦视死如归,其感人之力,若磁之吸铁然。(马威克)
历史所载,自古至今,天未尝以优美之境遇赐伟大之人物也。(马威克)
成功之秘决,无他,忠于其事而已耳。(滴溜利)
躬自刻苦之人,必能有所树立,自标异于众。(西来)
天下惟自重者为最尊。(法加拉)
天下最高尚之心思,必至勇也。(师丹)
勇敢之心,无数年之濡滞也。(康逆)
刚而温者,天下之大勇矣。(司膝和)
无勇者,虽劳而无功。(西得来)
凡非常之功,其始必不易为。(卡来儿)
胜利无常,惟有恒者得之。(拿破伦)
吾人最大之光荣,非永不失败之谓也,惟屡蹶屡振,斯为荣耳。(金工)
能知一事成功,所需之时日,则胜利终必随之。(孟德斯鸠)
所谓毅力者,失败十九次,而终成功于二十次之谓也。(安道生)
无一定目的之希望,不能久也。(高来里奇)
人生须立志,不则营营扰扰过一生耳。(彼得)
人生如行舟然,必赖舵而后行,安可随风飘泊如转篷耶。(伊物来)
成功者,战胜艰巨而得之者也。(司过你)
逐两兔,必不能其一。(佛兰林)
九
在此期间,一个偶然的机会,唤起了他对古典诗词的兴趣,并为日后悖离此道,发动文学革命——白话文学运动奠定了倒戈的基础。
胡适进公学不到半年,就因脚气病,告假医治。他住在二兄开的瑞兴泰茶叶店里休养,偶然翻到了桐城派后学吴汝纶选编的古文读本,其中第四册全是古诗。这是他第一次系统地读古体诗歌,并对此产生了兴趣。《木兰辞》、《古诗十九首》、陶潜、杜甫、白乐天的诗依次读下来,使他感到这些较自由的乐府歌辞和五言、七言小诗,并不像小时候读的律诗那样艰涩,也没有呆板、严格的对仗。
从此,他数学练习簿上,小诗替代了算式,斯密司《大代数学》的空白处,竟抄了《诗韵合璧》。这时期对诗歌的兴趣,胡适认为决定了他一生的命运,使他从此“走上了文学史学的路,后来几次想矫正回来,但兴趣已深,习惯已成,终无法挽回了”。事实也正是如此,对文学和史学的偏爱,导致了他求学时期知识结构的畸形;基础数理学的荒疏,使他后来在物理、化学、经济学诸领域近于无知。
1907年春,对“诗韵”一无所知的胡适,竟在旅行杭州西湖时,依据家乡方音做起了绝句,结果贻笑大方。同行的杨千里先生为了押韵改了两句,导致和作者原意大相径庭的结果。这时胡适才知道做律诗要死记诗韵,必要时,需牺牲诗意迁就韵脚。1908年连续发表了《谢皋羽西台》《霜天晓角》和新乐府体《弃父行》(仿白乐天诗作)的胡适,在学校便有了“少年诗人”之名,常和同学们唱和。有一次他做了一首五言律,押了一个“赪”字韵,同学和教员的和诗竟有十几首之多,所以同学任叔永后来曾对他回忆说,“同学多英俊,君独露头角”。
在公学里,有不少自国外留学回来的教员,古典文学根底扎实,能英汉互译,并时常鼓励学生们在翻译中把握英语语言的文理。在这种风气下,胡适大胆地将英人堪白尔的《军人梦》、《惊涛篇》、汤姆逊·胡德的《缝衣歌》等译成古体诗。其中《军人梦》熔中国古典边塞诗、征战诗、旷夫怨女诗的意境于一炉,成了一首地道的中国诗,使人难以相信这是出自一个不满17岁少年的手笔。
笳声销歇暮云沉,耿耿天河灿列星。战士创痍横满地,倦者酣眠创者逝。枕戈藉草亦蘧然,时见刍人影摇曳。长夜沉沉夜未央,陶然入梦已三次。梦中忽自顾,身已离行伍。秋风拂襟袖,独行殊蹰踽。惟见日东出,迎我归乡土。纵横阡陌间,尽是钓游迹。时闻老农刈稻歌,又听牛羊嗥山脊。归来戚友咸燕集,誓言不复相离别。娇儿数数亲吾额,少妇情深自呜咽。举室争言君已倦,幸得归休免征战。惊回好梦日熹微,梦魂渺渺成虚愿。[34]
同时还有多首诗词,也颇具特色。如:
秋日梦返故居
秋高风怒号,客子中怀乱。
抚枕一太息,悠悠归里閈。
入门拜慈母,母方抚孙玩。
齐儿见叔来,牙牙似相唤。
拜母复入室,诸嫂同炊食。
问答乃未已,举头日已旰。
方期长聚首,岂复疑梦幻?
年来历世故,遭际多忧患。
耿耿苦思家,听人讥斥鷃。[35]
《弃父行》有序
《弃父行》,作者极伤心语也。作者少孤,生十六年,而先人声音笑貌,仅于梦魂中得其仿佛。年来亟膺家难,益思吾父苟不死者,吾又何至如此?是以知人生无父为至可痛也。嗟夫!吾不意天壤间乃有弃父之人,其人非不读书明理也,其弃其父也,非迫于饥寒困苦不能自存也。嗟夫!吾又乌能已于言耶!吾故曰《弃父行》作者极伤心语也。
“贵易交,富易妻”,不闻富贵父子离。商人三十始生子,提携鞠养恩难比。儿生六岁教儿读,十七成名为秀士。儿今子女绕床嬉,阿翁千里营商去。白首栖栖何所求?只为儿孙增内顾。儿今授徒居乡里,束修不足赡妻子。儿妇系属出名门,阿母怜如掌上珍。掌上珍,今失所,婿不自立母酸楚,检点奁中三百金,珍重私将与息女。夫婿得此欢颜开,睥睨亲属如尘埃。持金重息贷乡里,三岁子财如母财。尔时阿翁时不利,经营惨淡还颠踬。关山屡涉鬓毛霜,岁月频催齿牙坠。穷愁潦倒始归来,归来子妇相嫌猜。道是阿翁老不死,赋闲坐食胡为哉?阿翁衰老思粱肉,买肉归来子妇哭:“自古男女贵自立,阿翁恃子宁非辱?”翁闻斯言赫然怒,毕世劬劳殊自误。从今识得养儿乐,出门老死他乡去。吁嗟乎!一贫一富知交熊,施诸父子悖何仰!君不见,慈鸟尚有反哺恩,不如禽兽胡为人。[36]
霜天晓角·长江
江山如此,人力何如矣!
遥望水天连处,青一缕,好山水。
看轮舟快驶,往来天堑地,时见国旗飘举,
但不见,黄龙耳。[37]
也就在这一年,秋瑾女士因反清暴动之事败露被害,作为反清排满的“新人物”,胡适为此写了悼诗,赠送给了乡友胡近仁保存:
题秋女士瑾影
(一)
生前曾卜邻,相去仅咫尺。
云何咫尺间,彼此不相识。
(二)
身后见君影,倭刀光熠爚。
秋而复秋风,斯人不可作。[38]
同时,他在《竞业旬报》上写作《呜呼鉴湖女侠秋瑾之墓》,悼念秋瑾,并痛斥满清官员:
呜呼鉴湖女侠秋瑾之墓
经过一段对古典诗词,尤其是五言、七言律诗的尝试后,身体力行,胡适明白了——“这种体裁是似难而实易的把戏;不必有内容,不必有情绪,不必有意思,只要会变戏法,会搬运典故,会调音节,会对对子,就可以诌成一首律诗,这种体裁最宜于做没有内容的应酬诗……如果是限韵或和韵的诗,只消从韵脚上去着想,那就更容易了”。所以,他做了一阵子就不做了,并由此产生一种反叛心理。也正是因为熟识了这座貌似庞大古堡的底蕴,后来才不惜它旧有价值体系的崩溃,并亲自充当了将其轰毁的爆破者。
十
正当胡适头戴“少年诗人”之冠,终日诗兴盎然,四处抖擞之时,中国公学这所革命党的老窝,于1908年9月为校章问题发生了内讧,经过一阵窝里折腾,一部分受害者激于义愤,迁出公学另组新校——中国新公学。
命运这个神秘之神过早地来骚扰了胡适的人生历程。
风潮伊始,胡适无暇参与同学与校方当事者的争执。到了双方斗争白热化时,胡适倒向新公学,被推举为大会书记,负责会议记录和宣言的起草工作,并在《竞业旬报》上发表了《对于中国公学风潮之感言》,对公学当事者压制自由、违背校章颇有责言。新公学创立完全是一帮血气方刚的“无政府主义”信徒感情用事,白手起家,又无后援,只得起用像胡适这样的本校高年级学生当英文教员。由于《竞业旬报》停刊,每月可得20元编辑费也化为乌有,所以兼课对他来说,也是一种生活的接济。
每天教6小时的英文,对17岁的胡适无疑是一种学业上的促进和生活自立的磨练。一年多学生兼教员生活(胡适同时从王云五、姚康侯学习英文文法)值得胡适自豪的是,竟在他班上出了几个后来颇有名气的学生:杨铨(杏佛)、饶毓泰(树人)、严庄(敬斋)、张奚若(熙若)。同时,也为他日后走向世界铺下了语言这一块最坚实的基石。
新公学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苦撑了一年多,最后经调解,双方都做出了让步,握手言和,搬到吴淞中国公学新校舍,结束了同室操戈相煎的局面,然而,胡适和少部分怀着“应有天涯感,无忘城下盟”的人,却不肯回老公学。他趁新公学教员合影时,作了两首牢骚中带有伤感的诗,总结他们一年来的经验,认为这是“为一个理想而奋斗,为一个团体而牺牲,为共同的生命而合作”。其中《十月再题新校教员合影》为:
也知胡越同舟谊,无奈惊涛动地来。
江上飞鸟犹绕树,尊前残蜡已成灰。
昙花幻相空余恨,鸿爪遗痕亦可哀。
莫笑劳劳作刍狗,且论臭味到岑苔。[40]
胡适不愿回老公学继续读书,除“城下盟”的情绪作用外,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是他家境到了破败不堪的地步——主持家政的二哥荒唐了(主要是染上了鸦片烟毒),上海的茶店倒闭,大家庭分崩离析,母亲于诸种打击之后病倒。生活将他推到了十字街头,他唯一的希望是寻找一个可以吃饭养家的差事,就在这求学、谋生两茫茫的忧愁烦闷之时,又遇上一班浪漫的朋友,歧路亡羊,素丝遭染,他也跟着堕落了。
何德梅常邀这班人打麻将,我不久也学会了。我们打牌不赌钱,谁赢谁请吃雅叙园。我们这一班人都能喝酒,每人面前摆一大壶,自斟自饮。从打牌到喝酒,从喝酒又到叫局,从叫局到吃花酒,不到两个月,我都学会了。
……赌博到吃馆子为止,逛窑子到吃“镶边”的花酒或打一场合股份的牌为止。有时候,我们也同去看戏。林君墨和唐桂梁发起学唱戏,请了一位小喜禄来教我们唱戏……所以我那几个月之中真是在昏天黑地里胡混,有时候,整夜的打牌;有时候,连日的大醉。[41]
其实,早在《藏晖室日记》中,他已记下这两个多月生活的真实足迹。他说:“余自十月一日新中国公学沦亡以来,心绪灰冷,百无聊赖,凡诸前此所鄙夷不屑为之事,皆一一为之。”并留下了《岁暮杂感一律》之类精神颓废、自画像般的诗篇:
客里残年尽,严寒透画簾。
霜浓欺日淡,裘敝苦风尖。
壮志随年逝,乡思逐岁添。
不堪频看镜,颌下已鬑鬑[42]。
少年已识愁滋味,赋此小诗唤奈何。作为一个文学青年,此时此刻,如苇苕系巢,一切都陷入危机。2月初,经王云五介绍,胡适担任华童公学国文教员,但他心不在焉。2月12日晚,喝醉的胡适在街上打了巡捕(警察),结果被抓进捕房,扒了衣服,在水泥地上躺了一夜。第二天开庭受审,因他为华童公学教员,巡捕宽大处理,罚他5元现大洋,让人保释。
胡适带着满脸的伤痕和浑身的泥湿从捕房回到住处,临镜对视,自惭形秽。觉来知是梦,不胜悲。山沟里出来的小“徽佬”,为何变成高阳酒徒?反躬自问,忍不住声声长叹——哀人生之多蹇,疏而失足。他倒下了,悔恨交加之中,他首先觉得对不住远在家乡终日望子成龙的慈母,对不住曾寄希望于他的师友。李白“天生我材必有用”的诗句,给了他扼住沉沦之中命运咽喉的勇气。精神上经历了这炼狱般的圣火之后,他唾面自拭,又站了起来。首先,他写信去辞了华童公学国文教员的职务,接着在友人许怡荪、程乐亭、族叔胡节甫的帮助下,还清了债务,然后闭门两月读书,以备北上考试。
这不堪回首的往事,在胡适心灵里,如空谷石崩,留下了长久的回响。后来留学美国及北大执教,他都极力提倡禁嫖,以示自省和忏悔。
浪子回头,千金值逊。1910年,正值第二次留美庚子赔款官费生考试。当时不要文凭(因为胡适读澄衷学堂和中国公学都未毕业),只要一位官吏保证考生身家清白——上代不是娼优奴仆——就行。师友王云五、许怡荪、程乐亭都鼓励他去应试,王云五还帮助他复习大代数和解析几何(沈按:胡适为感谢王云五的帮助,1921年推举默默无闻的王云五为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所长,使王云五跃居为中国文化界潮头人物。王云五最终官至国民党行政院副院长),二哥绍之在京又先为他报了名。5月,胡适随二哥提前入京,得二哥好友杨景苏先生的指教,闭门一月攻读《十三经注疏》。7月考期至,首场《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说》的国文试题,被胡适用“乱谈考据”的方法很轻松地征服了。有考据癖的国文阅卷先生明眸善睐,给了他满分。结果,一枝独秀,为整个考试增辉。功不唐捐,胡适以平均59.175分、第55名的成绩(共70人,与赵元任、竺可桢同榜),金榜题名,折桂步蟾宫,并从此开始用“胡适”的名字,也正是这一扼紧厄运咽喉的转折,使他在人生的旅程中,又开始了新的跋涉。
1910年第二次庚款留美学生考试名次节录,(见于胡适日记)胡适为第55名
胡适考取留学资格时合影(第三排左一)(1910年)
未曾使胡适毕业的中国公学成了他走向世界的一个重要支点,20年后,他回报母校的是做了3年中国公学校长,培养了罗尔纲、吴晗两位史学高足;“二次尝试”——聘沈从文入公学执教,并玉成沈从文、张兆和一对文学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