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城始建于东汉建安十三年(208年)。经历代扩建,初具规模。太平天国建都南京期间(1853~1864年)清军与太平军四次争夺句容县城,破坏严重。至民国8年(1919年)城中仍市面凋零,犹半为瓦砾之场。民国25年(1936年)《江苏六十一县志》载:“城内多荒野,房屋仅占四分之一。”日军侵占8年,对县城的破坏更甚,原有房屋7926间,全毁2475间,局部被毁1147间。解放时,城墙多处倒塌,房屋仅存4300间。解放以后,县城建设逐步展开。1954年开始,有计划地拆除城墙,扩展县城范围,到1982年,城墙被全部拆除,护城河也因建设而逐步填塞。市政设施逐渐配套,并有计划地辟建住宅小区,1983年完成县城总体规划,县城建设规模扩大。至1985年底,城区建成面积达3.6平方公里,有房屋85万平方米,规模是解放前的21.2倍。
三国吴赤乌三年(240年)建子城,周长390丈。唐代设东、西、南、北、上羊、白羊6门,城内面积为195亩,护城河阔约2丈。历代均有扩建,明弘治三年(1490年),以石砌东、南、西、北、小南门;各建城楼3间,分别题名为宜春楼、华阳楼、朝阙楼、望江楼和望仙楼。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以砖砌城墙,周长达7.8里,高2.6丈,仍设5个城门,城上筑雉堞2000余。清康熙十三年(1674年)重修城墙,并题城门额:东为太平门、西为致远门、南为登瀛门、北为广运门、小南门为华阳门,城内面积达2025亩。乾隆六十年(1795年)再次修葺,今存砖多有阳文“乾隆乙卯”。自晋代至清末城内还陆续建造了一些较为壮观的县署、学宫、宝塔、寺院、教堂等建筑。城内主要街道自宋代至清代期间,有东西大街、南门大街和北门大街。东西街长近3里;南、北大街总长约1里半,宽1~1.2丈,多以条石铺砌。
县城内居民饮用水,以井水为主,城边以塘水和东门桥河水为主。解放前,城中有浅水井221口。其中少数水井早年不涸,水质清洁,大部分井水味苦且咸,不宜饮用。因此,城内曾出现过卖水业,卖水者用水桶盛装东门河水,用独轮车推运出售,用户以水缸储存,主供炊饮。洗涤则以井水为主,直至1961年。1961年7月,县政府集资8.18万元,在东门桥头河边建自来水供应站,翌年春建成,日供水量500吨。输水主管道直径150毫米,总长5000米,在城内设点供水。1973年改为句容县自来水厂。1976年底更新改造投资35万元,迁址上阳村,水源以房家坝水为主,枯竭时由北山水库或句容水库补给。1978年1月供水,日供水量5000吨。主管道直径100~300毫米,总长7802米。1983年9月,水厂设备更新,次年9月正式运行,日供水量1万吨,主管道直径100~500毫米,总长30.22公里。供水范围:东至环城铝材厂,西达郭西塘西畜产品厂,南至农资公司、石油公司仓库,北至县看守所。
旧时,城内排水依靠溪沟排入护城河,街道上有小桥七座:平政桥、三思桥、集庆桥、句曲桥(寺桥)、八字桥、官桥、分水桥。城周护城河,兼有排水功能,排入句容河。清末和民国期间,城内小桥仅剩两座,排水改以砖砌阻沟。县城内有多条溪流,通往20多个水塘,排入句容河。句容解放时,护城河部分已被填塞,部分阴沟年久失修,城内原有排水系统已经毁坏,排水不畅。每到雨季,城内多处积水影响通行。1954年暴雨成灾,城内低凹处积水30~50厘米。70年代以后逐年整修,排水系统逐步配套。1977年东西大街拓建水泥混凝土路面,两侧砌50×80厘米的暗沟,分段设窨井和雨水井。1978~1982年,南门、北门大街和人民路、建设路改建时,两侧砌暗沟排水。至1982年,城内排水沟总长5.49公里,其中:明沟1.18公里,矩形或管形暗沟4.31公里。1985年底,县城雨污合流排水主沟有16条,总长14.72公里,有4个出水口,分别向东、南、西三面入句容河,由于部分地段管径偏小,排水系统不够完善,每逢暴雨,城内仍有多处积水。
清末民初,城内中街和主要街道口,设玻璃方罩煤油路灯,正常情况下有20余盏。先由地保司掌,后由警察局与商会派专人司管。1933年,南京“首都电厂”设句容分厂,始有少数电力路灯,日军侵占句容后一度中断。1938年秋,日军发电,仅设少数路灯。抗日战争胜利后,句容不发电,又改用玻璃方罩煤油路灯。解放初期,仍设方罩煤油路灯,由公安部门管理。1957年7月,电厂发电后,主要街道装设高杆白炽路灯。1975年,归县供电局管理。从此,路灯逐步增加,白炽灯也多数改建为高压汞灯、高压钠灯。至1985年,街巷有路灯412盏,灯距为50米,灯杆高8~12米。
解放前,县城无环卫机构,垃圾无专人管理,粪便放露天茅缸。1953年,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不定期的清除秽污死角。1958年成立句容县清洁卫生管理所隶属城镇人民公社管理。同年,建公共厕所15座,粪便由城郊菜农运作肥料。1965年,增建公共厕所23座,砖砌垃圾箱51个,生活垃圾由清扫人员负责,按地段集中清运。1985年,清管所隶属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职工28人,对大街分段定人,每天清扫2次,后街小巷晨扫1次,夏季用洒水车循环洒水;同年底,县城有清运垃圾汽车3辆,洒水车1辆,吸送粪便车3辆,年清运垃圾4.6万吨,吸送粪便12万吨。县城共有砖砌垃圾箱91个、公共厕所43座、大型化粪池3座。
民国时期,城内居民在宅旁院内植树种花,寺庙教堂周围树木较多。民国16年(1927年),后沿山中山公园建有中山堂、望耕亭等景点,四周栽植观赏树,建有一条垂柳大道。民国23年(1934年)春,为纪念孙中山,在南门桥荒山坡上植树1万余株,占地17亩。解放以后,城内绿化逐步发展。1958年冬,县人民委员会组织机关干部、学校师生、企事业单位职工,义务植树,绿化县城。同年,在西门北侧辟地150余亩,建小果园,植有苹果、桃、梨等,1976年起,因建房让地,渐被砍伐。街道绿化1978年以后才统一规划,行道树以悬铃木为主。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逐渐开辟庭院绿化,建花池、筑花坛,栽树种花,美化环境。1979年春,在城南兆文山革命烈士陵园栽植松、柏、女贞等树木1.5万株。1982年3月,在句容河6公里长的两边堤坡上(房家坝至兆文山),栽植垂柳、水杉、湿地松、火炬松、香樟等1.5万株。1984年,以郭西塘为中心辟为华阳公园,栽植多种树木。至1985年底,县城拥有各种树木9.93万株,其中行道树2685株,株距6.5米。句容河两旁15000株,烈士陵园14000株,华阳公园5000株。共有花坛、花池1320个,人均占有绿地1.5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为7%。
县城古代公共建筑,多毁于战火。清末民初,县署在中街有公房若干间。民国23年(1934年)县府由中街迁返旧县署。次年,建大礼堂,同时在县城兴建一些教育、医疗设施。抗战胜利后,城内有中、小学校舍100余间,寺庙12座,还有医院、邮电局及银行等公用设施。20世纪50年代,县机关建成2幢砖木结构的7间2层办公楼,翻建部分办公平房。在大礼堂旧址重建人民大会堂(1975年改建2层楼,下为会堂,上作办公),在原夫子庙前建成一座面积为2000平方米的室内体育场,毛竹结构,屋面为石棉瓦。在房家坝边建成一幢4层办公楼。60年代,公共(公用)建筑以平房为主。70年代以后,陆续兴建机关办公楼及文化、教育、卫生、金融、商业、服务行业等公共(公用)设施。1949~1985年底,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共建房23.72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