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演算是最简单、最基本的形式系统,主要用来表示较为简单的逻辑推理的一种数学模型.其简单性表现为:当它把复合命题分解成简单命题后,就把简单命题视为最小考察对象,不再继续对简单命题进行分解.
定义1.1命题
具有确切真值的陈述句(或断言)称为命题(proposition).
命题的真值非真即假,只有两种取值,这样的系统称为二值逻辑系统.
注意:
命题的类型:
命题通常用大写英文字母(可带下标)来表示.
命题通常可以通过一些联结词复合而构成新的命题,这些联结词被称为逻辑联结词.在命题演算中,这些联结词可以看作运算符,因此也叫作逻辑运算符.
定义1.2否定联结词
定义1.3合取联结词
定义1.4析取联结词
这里的“或”是“相容或”(“可兼或”).
定义1.5蕴涵联结词
定义1.6等价联结词
一般约定:
定义1.7
原子命题在不指派真值时称为命题变元,而复合命题由原子命题和联结词构成,可以看作是命题变元的函数,且该函数的值仍为“真”或“假”,可以称为真值函数(truevaluefunction)或命题公式(propositionalformula).
不是原子命题和联结词的任意组合都可以为命题公式.我们用递归的方法来定义命题公式.
定义1.8命题公式(合式公式、形式命题)
公式本身没有真值,只有在对其所有命题变元指定真值后才变成一个具有真值的命题.
定义1.9公式的解释
定义1.10公式的真值表
定义1.11
定义1.12
定理1.1
常用逻辑恒等式:
定义1.13
常用永真蕴涵式:
定理1.2代入定理
定理1.3替换定理
定义1.4对偶公式
定理1.4
定理1.6
首先考虑一元运算.
最多只能定义4种运算,但除了否定之外,永假、永真、恒等作为运算意义不大,所以一般不再定义其它一元运算.
考虑两变元在一个二元运算作用下可能的真值表.
为了叙述方便,引进下面四个联结词.
与非的性质:
或非的性质:
异或的性质:
定义1.15
同一个命题有不同的表达形式,这样给命题演算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了使命题公式规范化,引入范式的概念.
定义1.16
性质:
定理1.7
任一命题公式都存在着与之等值的析取范式和合取范式.
证明:对于任一公式,可用下面的方法构造出与之等值的范式:
范式虽然为命题公式提供了一种统一的表达形式,但这种表达形式却不是唯一的,这种不唯一的表达形式给研究问题带来了不便,因此有必要引进更为标准的范式.
定义1.17
定理1.8
任何命题公式的主析取范式和主合取范式存在且唯一,即任何命题公式有且仅有一个与之等价的主析取范式和主合取范式.
求主析取范式和主合取范式的方法:
即,若
推理也称论证,它是指从前提出发推出结论的思维过程:前提是已知命题公式集合,结论是从前提出发应用推理规则推出的命题形式.
定义1.18
定理1.19
直接用等值演算来判断推理的形式结构是否是重言式.
将推理的形式结构转化为主析取范式,但仍判断其是否为重言式.
以上方法,当形式结构比较复杂,特别是所含的命题变元较多时,一般很不方便.
构造证明法是依据一些公认的推理规则,从前提出发,推导结论.它可以看作是公式的序列,其中每个公式都是按照事先规定的规则得到的,且可将所用的规则在公式后写明,该系列最后一个公式是所要证明的结论.
一些重要的永真蕴涵式:
由这9个定律中的8个可以得到8个推理规则:
意义:当推理的结论是蕴涵式时,可以将其前件作为附加前提引用,只要能推理出其后件,则原推理成立.
定义1.19
定理1.10
由上述定理得归谬法:
将结论的否定作为附加前提引入,公式序列的最后一行得到一矛盾式,则原结论成立.
形式系统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对于一个形式系统,公理集和证明均可以为空.当两者皆为空时,系统仅仅为一个语句生成系统.在数理逻辑中,如果公理集非空,则称为公理系统;若公理集为空,则称为自然推理系统.
对于一个具体的实际系统,用形式系统来描述,有两个具体的问题必须解决,即语法推论和语义推论的一致性问题:
命题1
命题2
若一字母串是由两个公式并接而成,则并接的方式是唯一的.
确定任一给定字母串是否是公式的算法:
定义2(语法推论)
几点结论:
命题1(同一律)
命题3
定理(演绎定理)
命题1(否定肯定律)
推论(双重否定律)
定义1(真值函数)
定义1(赋值)
定义2(真值指派)
定理1
定义3(永真式)
定义4(永假公式与可满足公式)
定义5(语义推论)
由该定义立刻可得出以下结论:
命题4
定义1(公式集的完备性)
无矛盾公式集必有无矛盾的完备扩张.
定义1
命题4(De.Morgan律)
命题5(等值公式的性质)
下面讨论等值公式的替换问题.
命题6(等值公式的性质)
定理1(子公式等值可替换性)
在命题逻辑中,命题是具有真假意义的陈述句,从语法上分析,一个陈述句由主语和谓语两部分组成,若将句子分解为:主语+谓语,同时将相同的谓语部分抽取出来,则可以表示这一类的语句.因此,为了揭示命题内部结构以及命题的内部结构的关系,就按照这两部分对命题进行分析,分解成主语和谓语,并且把主语称为个体词或客体,而把谓语称为谓词.
在原子命题中,可以独立存在的客体(句子中的主语,宾语等)称为个体词(individual),而用以刻画个体词的性质或个体词之间的关系的词即是谓词(predicate).
单纯的谓词或单纯的个体词都无法构成一个完整的逻辑含义,只有将它们结合起来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独立的逻辑断言.
定义2
个体词和谓词根据其具有的抽象分为两种:
定义3
定义4
定义5
有必要对个体域进行统一,全部使用全总个体域,此时每一个句子中个体变量的变化范围用一个特性谓词来刻划.统一成全总个体域后,在公式中就不必特别说明.特性谓词在加入到命题函数中时遵循如下规则:
定义1(项的生成规则)
定义2(闭项)
只含有个体常元的项叫做闭项.
定义3(原子公式集)
原子公式集是指
定义1(谓词演算公式集)
字母表:
谓词演算公式的形成规则:
规则1(约束变元的改名规则)
规则2(自由变元的代替规则)
若公式中不含自由出现的变元,则称该公式为闭式.
“公理”:
“证明”:
定义2(命题演算型永真式)
推论1
定理3(反证律)
定理4(归谬律)
命题5
定义3(可证等性)
命题6
命题8
定理5(子公式的等价可替换性)
定义2(项解释)
定义3(项解释的变元变通)
定义1(公式的赋值函数)
定义1(公式在解释域中恒真与恒假)
结论:
判定问题:谓词逻辑的判定问题,指的是对任何一公式的有效性的判定,若说谓词逻辑是可判定的,就是要求给出一个可行的方法,使得对任一公式都能判断是否是有效的.所谓可行的方法,乃是一个机械方法,可一步一步做下去,并在有穷步内实现判断.一般来说,像数学定理的证明是不可行的.
常用的等价式:
常用的永真蕴涵式:
定理1(前束范式存在定理)
一阶逻辑中的任何公式都存在与之等值的前束范式.
(注:前束范式并不唯一.)
定理2
定义1(模型)
定义2(语义推论)
定义3(有效式与可满足公式)
(K1)、(K2)、(K3)三种模式的公理都是有效式.
一般情况下,总是假定相同的个体域(即全总个体域)下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