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法治政府间的关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的基础
B.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的主体
C.法治社会是法治建设的目标
D.法治政府的建设对法治国家的形成具有示范作用
2.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体现依法治国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决定,国家主席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次特赦体现了我国承续中华文明慎刑恤囚、明刑弼教的优良传统,推进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仁政
B.本次特赦有利于弘扬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形成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良好社会氛围,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C.本次特赦有利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特赦的感召效应,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D.有利于展现我国人权司法保障水平,进一步树立我国开放、民主、法治、文明的国际形象
3.关于党的领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B.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
C.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D.到建党100周年时,要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有力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4.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将违宪审查权赋予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B.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C.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依法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逐步减少专家学者等第三方起草法律草案
D.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
5.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人民法院组织法》增设了知识产权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知识产权法院为跨行政区划法院,这有助于实现审判独立,防止地方政府的不当干涉,有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
B.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对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效,促进公正司法,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等将发挥重要作用
C.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有利于统一知识产权裁判标准,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D.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虽然立足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实际,充分借鉴了域外成功经验,但忽视了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的吸收
6.自2014年开始,全国法院对近20年来未实际执结的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查核录,把1600余万案件录入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彻底解决执行案件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通过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网络司法拍卖、增加被执行人的失信成本,我国当前已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下列表述理解正确的是:
A.切实解决执行难,制定强制执行法,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
B.解决执行难要求建立中国特色执行体系
C.完善审执合一制度,进一步将工作重心从审判转向执行
D.执行工作领域必须贯彻依法公开、主动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原则,拓宽执行信息公开范围,确保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
7.李女士在美国留学并工作多年,期间交往多位男友,但因各种原因分手。后李女士受公司派遣,至中国担任公司高管。工作期间认识法学博士冯某,二人坠入爱河,迅速组建家庭。一日,冯某收拾家中物品,发现李女士在美国治疗性病的病历,勃然大怒,追问之下李女士告知,在美国留学期间,被男友传染,愤而与男友分手。冯某仍然不爽,以《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互相忠实的义务”为由,认为李女士违背忠实义务,而起诉离婚。李女士引用《民法总则》中规定“公民享有隐私权”,认为自己享有隐私权,拒绝离婚。后法院调解无效,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判决双方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李女士有义务将自己婚前得过性病的经历告知冯某
B.隐私权属于相对权
C.《婚姻法》与《民法总则》均为基本法律,但是,在婚姻案件中,《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优先于《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
D.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8.关于法律概念,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法律概念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特定案件事实符合该法律规范中的法律概念的特征,才能将该法律规范适用于该案件
B.含有评价性概念的语句涉及适用者的主观价值判断,没有真假之分。在实务中,描述性概念往往会被转化为评价性概念
C.论断性概念是指基于对某个事实的确认来认定另一个事实的存在的概念,“宣告死亡”即属于论断性概念
D.不确定性法律概念可以区分为描述性不确定性概念和规范性不确定性概念
9.吴先生与尤女士自由恋爱后结婚,育有一子吴勇,后二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考虑到吴勇年幼,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吴勇由尤女士抚养,但倘若尤女士再婚,不得生育。后尤女士再婚并怀孕,吴先生诉至法院,以尤女士违反协议为由,要求获得吴勇的抚养权。法院认定协议因侵犯尤女士的生育权而无效,判决驳回吴先生的诉讼请求。吴勇上小学后,因名字谐音,被同学起了绰号“没用”。吴勇内心感觉屈辱,请求母亲为自已改名。尤女士遂到公安机关将“吴勇”改为“尤勇”。后吴先生听说此事,诉至法院,以吴勇为自己亲生儿子,按照中国人的传统习惯,理应跟自己姓为由,要求法院判决将“尤勇”更名为“吴勇”。法院根据《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判决驳回吴先生的诉讼请求。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公民享有姓名权,但姓名权的行使不得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
B.姓名权属于相对权
C.若法院判决孩子随母姓,体现了法的评价作用
D.吴先生主张的中国传统习惯属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不得在审判中适用
10.关于我国的立法体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基本法律
B.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由总理发布国务院令发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C.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不合法的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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