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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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65890446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造林营林、林木产品加工与销售、以烟草化肥销售为主的农资贸易业务和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项目的有关业务。
(一)造林营林业务
公司目前已基本形成具有互补优势的“林板一体化”发展产业链,是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基础。公司以福建建瓯、明溪拥有的近100万亩林场作为杉树、松树等传统商品林的主要经营基地,已形成规模化育苗,培育的松杉种苗具备良种优势,公司林业生产所需的苗木实现自给自足。近年来虽受限伐政策影响,但公司通过转让林相较差的林地,优化林木资产,利用套种、林下种植等方式,提高林地单位产值,积极巩固和提高现有林木资源的品质,坚持中长期培育和资源的开发利用,确保在公司林业资源不断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2015年6月,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到2017年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将要全部停止。该措施将减少行业供给,提升木材的市场价格,目前我国木材进口比例近50%,受国际市场价格的上涨,国内林业资源价值有望进一步提升。同时伴随“美丽中国”建设以及国民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将加大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逐步提高的公益林补偿标准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契机。
报告期内造林营林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691.63万元,比上年7,975.11万元增长8.98%,实现毛利2,719.56万元,比上年1,807.98万元增长50.4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略有下降所致。
(二)林木产品加工与销售业务
公司现拥有四条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年产能可达43万立方,其中包括国内领先水平年产能18万立方的迪芬巴赫连续压机中纤板生产设备,公司所生产的中高密度纤维板可广泛应用于家具、木地板建筑、装潢、工艺制品等领域。公司根据三个中纤板生产工厂的地理布局,适时作出调整,使原料供应、市场辐射及产能消化达到最优配置。依托“林板一体化”战略,主动调整产品结构以适应市场需求,在保证以工艺品板、地板基材等传统产品销售量的基础上,通过加大高附加值特殊板种的销售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下属全资子公司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2015年荣获“中国十大纤维板品牌”称号,为“中福”品牌打造全国人造板行业高端品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下属各木业子公司根据市场发展动向,提出“中高密度纤维板定制化之高端品牌”思路,以差异化、定制化产品为客户提供产品应用方案,累计生产中纤板34.65万立方米,共销售33.37万立方米,产销率96.31%,实现营业收入43,383.44万元,比上年51,127.16万元减少15.15%,主要原因是国内整体经济形势欠佳,行业竞争白热化;为应对当前经济环境,公司通过技术改良、资源循环利用、减少原材料消耗,严格控制采购成本与生产成本,报告期内,营业成本36,371.26万元,比上年43,406.91万元减少16.21%,其中甲醛、尿素等化工原料的采购价格有所下降;全年实现毛利7,012.18万元,比上年7,720.25万元减少9.17%。
(三)烟草化肥销售业务
2014年10月公司新增设农资贸易业务,主要从事向全国各地烟草公司销售烟草化肥。受益于公司多年成熟、丰富的林木业经营管理经验、专业的资格团队、充裕的现金流以及团队的服务优势,现已实现全国各地区烟草招标、采货、供货、售后服务集为一体的烟草化肥销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先后获得全国各大省市烟草公司的中标合同,随着该业务运营逐步稳定,已为公司产生经济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89.76万元,比上年3,837.07万元增长478.30%,实现毛利1,220.18万元,比上年216.64万元增长463.23%。主要是上年10月才开展此项业务。
(四)典当业务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80.85万元,比上年820.05万元减少65.75%;实现毛利226.57万元,比上年715.59万元减少68.34%。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国内投资与民间贷款环境的恶化,公司根据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及时调整业务策略,为严格控制信贷质量,从而减少对风险企业的放贷业务所致。
1、混凝土业务
2012年公司与台湾荣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平潭岛注册成立“福建中荣混凝土有限公司”,从事预制混凝土业务,公司占60%股权比例。公司持有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三级资质证书混凝土专营权,成为平潭地区最具竞争力的混凝土生产企业之一。报告期内,公司紧跟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步伐,向平潭综合实验区当地的建设项目提供质优价廉的混凝土销售,助力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基础建设发展。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4,625.40万元,比上年14,321.91万元增长2.12%,实现毛利4,273.42万元,比上年4301.72万元减少0.66%。主要是报告期内平潭岛内建设项目增加,公司混凝土业务收入略有增加,生产与销售趋于平稳,盈利稳定。
2、中福广场项目
中福广场(海峡建材城)位于平潭二线关口的咽喉位置,是平潭综合实验区首个大规模一站式家居商务综合体,总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涵盖商务办公、家装采购、家居生活、家装设计、文化展览、物流配送、餐饮休闲、金融服务、酒店住宿等九大商业功能,目前中福海峡建材城一期项目工程处于最后的施工阶段,主体外立面正在装修施工中,一期商铺已开始预售。
3、污水处理项目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福海峡(平潭)水务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平潭金井湾污水处理厂(一期)、三松再生水厂工程BOT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项目总投资额约2亿元,建成后将为淡水资源紧缺的平潭岛提供大量达标再生水满足岛内的绿化、道路浇洒、补充景观用水等用途。目前,金井湾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进度良好,即将完工,子项目三松再生水厂,现已开工建设。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公司管理层遵循董事会制定的“稳步提升主营业务、积极开拓平潭项目”的基本经营方针,在宏观经济形势日趋复杂、林木行业竞争激烈的环境下,公司采取“积极应对、有序调整”的发展方向,制定“内调外修”的策略整合林木主业资源,稳固现有林木业的发展,继续改进和完善经营目标,通过有效整合内部资源、调整产品结构、积极争取各项财政和税收补贴等多方面的努力,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同时,公司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已开展的各个项目也稳步推进中,其中部分项目已为公司提供良好的经济效益。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3,181,720.15元,比上年增加98,427,626.87元,增长11.38%,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7,711,472.09元,同比减少46.4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实际收到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收入减少;报告期内公司平潭的医疗与旅游项目前期费用增加;报告期内发行短期融资券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2015年10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正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于2015年12月完成新增股份上市,这为公司下一阶段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新设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刘平山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92证券简称:平潭发展公告编号:2016-020
第八届董事会
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8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5位,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吴克忠先生委托独立董事蔡妮娜女士代为出席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平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年报审计机构,在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审计工作,通过实地调查全面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对公司持续性经营能力、担保等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帮助公司在加强防范风险能力、提升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业务经营实际情况。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拟确定为60万元人民币;同时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人民币/年。
九、审议通过《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6-022】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592证券简称:平潭发展公告编号:2016-022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2015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出席对象: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1至6项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6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2015-020】号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亲临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或者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公司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2。
2、投票简称:中福投票。
4、在投票当日,“中福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申报价格与议案的具体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身份认证的目的是要在网络上确认投票人身份,以保护投票人的利益。目前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它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佳熠、李茜
传真:0591-87383288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股东证明等。
附件: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0592证券简称:平潭发展公告编号:2016-023
第八届监事会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在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全部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晓丹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2、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5年度进行了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年报审计机构,在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审计工作,通过实地调查全面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对公司持续性经营能力、担保等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帮助公司在加强防范风险能力、提升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业务经营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日常监督和年度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银行设立专项存储募集资金,建立健全了有关会议记录和原始台账,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资金使用规范、公开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