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收入纳税明细”,发现居然新增展示了5个“纳税项目”:
有些人误以为多了5项个税项目,以后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会更多,错了,这对我们的实际纳税没有影响!
因为新增展示的这5项,原本就在个人所得的纳税项目里,只是以前没有在个税App展示出来而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包括9项,即: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以前个税App只展示前4项,这也是跟打工人们关系更为紧密的4项所得,称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而此前没有在个税App展示的后5项,与资本所得关系更为紧密,依照《个税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无论是以前、现在还是未来都需要纳税。
现在前4项+后5项一起展示,是为了方便大家更进一步查询、了解个人纳税明细,没有改变个税征收、汇算清缴的方式。
当然,其实很多人有后5项所得,并已经纳税。
比如:
「财产转让所得」,我们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办手续时,就把大部分的税款交清了。
「偶然所得」,万一幸运的中了彩票,去福彩中心兑奖的时候已经当场扣完税,到手的钱都是税后的。
还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主要是因债券、股权投资所产生的利息、股息和红利,按20%税率征收,一般由支付股息红利的公司代扣代缴,有网友之前买过龙湖转债,兑付时就扣了656元的税(3280元*20%):
现在个税App上也能查到这笔扣税信息:
是不是方便很多?
虽说这次新增展示的5个项目对个税征收、汇算清缴没有影响,但也隐隐透露出一丝信号:个税征收将越来越规范化。
未来后面这5项会不会合并纳税?
资本所得纳税会不会抓得越来越严格?
比如「财产租赁所得」,虽然为纳税项目,但实际操作中,许多房东并不会主动申报租金收入,税务部门也没有掌握租房等信息,向个人征收的难度就比较大。
虽说每年个税汇算的时候,作为租客可以在个税App填写租房信息、申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但这也意味着房东的房屋出租信息由租客提供给了税务部门,实际操作中,有些租客是没有往上报的,怕房东涨租金。
现在后5项都在个税App中展示,说不定未来这方面的个税征收也会越来越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