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胜诉及追究拒执罪仍难追回巨额中奖奖金
彩民提刑事自诉追究冒领者责任获立案
阜阳480万元彩票中奖被冒领事件调查
花172元,中600万元大奖,这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一定都是运气爆棚的事。但是,安徽省阜阳市的李先生却是例外,因为他委托彩票店主购买彩票所中的600万元大奖,被店主串通亲戚给冒领了。6年来,李先生为了讨回属于自己的大奖,费尽波折,尽管官司打赢了,但彩票店主及其亲戚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阜阳法院想尽办法进行执行依然没有效果。近日,彩票店主潘某及其亲戚王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和4年,让这起曾经轰动一时的阜阳彩票冒领案再次回归公众视线。除了冒领中奖彩票的店主及其亲戚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外,如何规范彩票销售的准入制度、如何保护彩民权益以及委托行为的权利保障等,引发网友热议。
串通冒领巨额中奖奖金拒还
李先生是一位老彩民,也是潘某经营福彩投注站的老主顾。
李先生认为,自己的奖金被潘某、王某冒领,以委托合同纠纷为由提起诉讼。2014年8月18日,此案经二审,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潘某、王某共同返还案涉彩票中奖奖金4839775元。
对于生效判决,潘某和王某一直拒不执行,拒不返还彩票中奖奖金,也无法合理说明奖金去向。法院穷尽各种办法仍执行未果。其间,阜阳市中院执行账户收到潘某家人打入的2000元,该院将潘某夫妇所有的一套住宅公开拍卖,支付李先生20多万元。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判决,潘某、王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受到刑事追责。2018年5月21日,阜阳市中院终审维持原判,潘某、王某因犯拒执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和4年,并处不等罚金。
自诉追究冒领侵占获立案
在发现彩票奖金被冒领后,李先生认为潘某、王某涉嫌诈骗,曾向警方报案。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随着阜阳彩票冒领案重回大众视野,不少人同情李先生的遭遇,认为彩票店主及其妻子的哥哥涉嫌刑事犯罪,如果刑事立案或许能更有效地保护李先生的权益。
“我认为不能构成诈骗罪。”安徽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玉成分析说,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财性犯罪,必须是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知,从而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而错误处分财产的情况。在此案中,彩票店主属于受李先生委托而出票并持有彩票,获得彩票不是用欺骗手段,且彩票不计名,领奖时也不存在欺骗发奖单位的情况,因而不符合诈骗罪的特点。简言之,获得非法利益的手段不是基于欺骗,而是基于背信。
但是,潘某、王某二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在追究潘某、王某拒执罪的同时,李先生认为潘某、王某两人非法侵占属于他的福彩奖金,应以侵占罪追究刑责,又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
阜阳市中院指令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此案目前还在审理中。
至于是否涉嫌侵占,单玉成认为,在实体法上涉嫌,但证据上可能会有争议。
根据刑法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从实体法上看,彩票店主持有彩票是基于委托出票,是代为保管,实际却伙同亲戚,利用持有的彩票非法占有了李先生的巨额奖金。因其非法占有李先生奖金的客观原因是基于代为保管,因而有成立侵占罪的客观因素,其亲戚在明知的情况下与其共同实施,成立共犯。”单玉成解释说,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要高于民事诉讼,本案证据有利于李先生,优势证据足以作出支持其诉求的民事判决,但能否足以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有待法院进一步审理查明。
单玉成认为,按照法律规定,侵占罪告诉才处理,要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不然司法机关不能主动立案。
准入门槛低失信问题多发
2006年,深圳一位彩民委托彩票投注站工作人员买彩票中了500万元。结果这名工作人员称忘记购买,其亲戚却领走了奖金,与阜阳彩票冒领案如出一辙。
2011年,安徽省祁门县一位彩民也是通过彩票投注站工作人员购买彩票中奖,却被工作人员以安全保管为由拿走,让其家人去兑现。
在中大奖概率很小的情况下,委托代买的彩票被冒领事件时有发生。这不免引发思考,开设彩票投注站要满足什么条件?从业人员有无门槛要求?委托代买能不能得到有效保护?
“彩票店的成本主要是场地和投注机,经营抽成是经营总额的7.5%,加上彩票店免税收,做得好的利润空间很大。”在合肥市望江路经营一家福彩店的店主告诉记者。
按照安徽省福利彩票投注站管理办法规定,提出设立投注站的申请人为个人的,要满足年满18周岁且小于65周岁、有初中以上学历且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而且必须具有投注站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实际经营福利彩票面积原则上不得小于10平方米,必须直接参与投注站经营管理,有专职销售人员。
对于是否会对彩票店经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该店主直摇头说,申请开办的和实际经营的往往不是一个人。
转让彩票店经营很正常。由于现在对福利彩票店实行总量控制,没有人退出,很难申请开办,但是不等于没有办法。该店主说,有一些彩票店会私下转让,只要购买投注机就可以。投注机的机主可以过户,也可以不过户。将投注机里的资金账号改成新持有人的,就可以经营了。
另一家体育彩票投注站的店主也证明了这一说法。他告诉记者,体彩网点申请与福彩相类似。这一行入行门槛低,有场地有人员有“指标”就行。至于经营人员的诚信水平,主要看个人。“管理部门在审核身份信息时,没有要求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只要你经营的好,卖出的彩票多,没有人管你”。
记者在走访时,看到有的彩票店主拿着手机,按照彩民发来的信息和要求下注。出票后,店主会用手机拍一张彩票照片发给彩民。
彩民权益受侵害如何维权
根据财政部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彩票销售突破四千亿元大关。这意味着中国彩票市场规模稳居世界第二,有着庞大的彩民群体。
由于彩票是不记名、不挂失的,如何维护这一庞大群体的合法利益是个难题。不仅难在权益受侵害解决难,还难在很多彩民对自己的权益并没有清晰认识。
“彩民在购买彩票过程中应当享受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中奖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监督权等权利。”代理过诸多委托合同纠纷的合肥市律协公司法委员会委员王强告诉记者,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彩民资格准入也受限制,如未满18周岁者不得购买彩票。
在王强看来,当彩民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具有确保消费信心、填补其损失功能的是民事责任,具有教育、制裁功能的是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当彩票市场主体同时违反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规范时,三大法律责任可以同时适用。
“具体到委托购买彩票事件中,如果中奖彩票被冒领,冒领者就可能同时违反三大法律规范,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还会受到刑事处罚。如果彩民有偿委托购买指定号码,因受委托人过错没有购买,或者无偿委托但存在重大过错,造成错失大奖的,也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王强分析说。
“作为管理部门,财政、民政和体育行政部门也要理顺彩票管理体制机制,严格把关彩票站的准入审核,加强日常发行销售监管。”王强建议,要对从业者进行诚信审核,对“老赖”等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作出限制,同时健全完善退出制度,不能只以“销售额”为唯一考核标准,对有不诚信行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人员也要予以退出。
对于监管问题,冯百鸣说:“彩票站主只是代理商,不拥有彩票所有权,只是代买者。对他们的管理,据我所知还是挺严格的,但是也有一些法律意识、文化水平、职业道德不够好的代理商,那么第一要警示,第二要严格审查,加强对他们的法律意识教育,包括职业道德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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