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刮乐”即开型福利彩票销售点管理制度
(范本)
为保证“刮刮乐”即开型福利彩票健康、安全销售,加强对“刮刮乐”彩票销售点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刮刮乐”彩票销售点是由中心站发展设立的,接受省、市中心(市场管理员)和中心站管理的基层彩票销售单位。销售点一经设立将被视为认同并遵守本规定。
一、销售点
1、凡合法组织或符号条件的个人,均可向市中心或中心站申请设立“刮刮乐”彩票销售点。
1)餐饮行业:如酒店、餐馆、咖啡馆、酒吧、茶楼等;
2)商业零售行业:如商场、超市、便利店、杂货店、书店等;
3)休闲娱乐行业:如影剧院、夜总会、公园、游乐场、社区娱乐中心等;
4)交通运输行业:如机场、候车(船)室及火车、轮船、
长途汽车等移动载体中。
2、经批准设立的销售点,需要签订协议并缴纳保证金,其负责人和销售员均要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获得《销售许可证》
2
和《销售员证》后,才能销售“刮刮乐”彩票。
3、销售点是销售“刮刮乐”彩票的场所,应自觉遵守各级彩票中心和中心站的规定,严禁销售非法彩票和非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发行的彩票。
4、销售点设立后,原则上在申请地点销售“刮刮乐”彩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销售地址和流动销售。
5、销售点是“刮刮乐”彩票的第一窗口,应自觉搞好销售点形象建设,按规定统一悬挂福利彩票标识和《“刮刮乐”福利彩票销售许可证》。
6、由省、市中心统一制作配发的附属设施、设备损坏及证件丢失须及时申请补齐,并按制作成本费予以缴费。
二、销售员
1、销售员的形象和素质直接关系到彩票的销售,因此须经培训上岗。经培训合格的销售员应着装整洁,并按要求配戴销售员证。
2、销售员应强化服务意识,热情对待彩民,耐心细致地解答彩民提出的问题,积极搞好宣传促销工作。
三、彩票销售
3
1、销售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进行彩票销售、兑奖等工作。
2、严禁出现骗取彩票销售资金、冒领奖金的行为。
3、彩票销售前必须先经销售终端扫描器扫描物流条形码,未经扫描的彩票不准售给购票者。
4、严禁将已刮开保安区的彩票售给购票者。
四、兑奖和结算
1、销售点采取预付款方式领取彩票,市场管理员、中心站根据销售点预付款数量发放彩票。
2、销售点必须为单张中奖彩票奖金在200元以下(含200元)的中奖彩票的兑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兑奖。
3、对20元以上的中奖彩票,销售员与中奖彩民要同时签字确认。
4、销售点定期将兑奖彩票种类、奖级、数量、兑奖金额等信息填入统一的《兑奖单》向中心站兑回预付奖金。
五、销售点的撤销
销售点在彩票销售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彩票中心有权停止其销售资格或撤销该销售点:
1、因拆迁、搬迁或其它原因无法继续经营,重新申报的销售点又不符合规范的;
2、销售点提出终止彩票销售的;
3、不服从管理和教育,不履行销售协议的;
4
4、私下转让销售设备的;
5、发生市场欺诈行为,且情节特别严重的;
6、发生严重损害福彩形象行为的。
六、违约处罚
销售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酌情处以100-1000元的违约金,并取消其销售资格,收回销售设备:
1、将已刮开保安区的彩票售给购票者的;
2、拒绝为中奖者兑付200元以下(含200元)奖金的;
3、未经批准擅自停止销售或因其他原因停止销售未向市中心讲明原因的;
4、未经培训人员上岗销售彩票的;
5、随意向社会发布虚假信息误导彩民,强迫彩民购买彩票和采取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6、由省、市中心统一制作配发的附属设施设备损坏不及时修理或证件丢失拒不补齐的;
7、有损害中国福利彩票形象的其它行为的;
8、违反省、市中心有关规定和要求情节严重的。附:“刮刮乐”彩票销售点工作流程
5
“刮刮乐”彩票销售点工作流程
一、领票
销售点在领取彩票时,将所领彩票的全部金额(扣除销售点发行费)缴给中心站站长,双方在《销售点领票单》上签字。
二、销售
1、销售员把领取的彩票放入彩票箱内,摆在明显的位置准备销售。
2、销售员在销售时要积极主动介绍彩票的玩法和特点,对彩民的问题耐心解释。
三、兑奖
1、销售员对200元以下(含200元)的中奖彩票当场兑奖。其中,20元以上(含20元)的中奖彩票要由销售员和中奖者分别在中奖彩票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