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移机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推动福彩销售网点合理布局,促进市场经营活动规范有序,在营造良好经营环境的同时,避免过度竞争等现象的出现,真正建立管理规范,理性发展的彩票销售市场。
二、申办条件
1.由代销者本人提出移机申请。
2.销售网点原址经营未满一年不得申办移机,若一年内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移机的可提出申请。
3.县域和市区网点之间不得跨域申请移机,县域网点之间不得跨域申请移机,农村乡镇网点未经批准不得向县域或市区、郊区申请移机。
4.移机新址要处于商业繁华或人口相对集中区域,交通便利,能满足彩票销售的需求,不得是住宅、临时或违章搭建的房屋,距离中小学校、幼儿园出入口可通行50米(步行符合交通规则最短距离)。
5.移机新址实际经营福利彩票面积不得小于6平方米,经营方式为福彩单机专营店或单机兼营店。
6.申请福彩销售网点移机距离对已有福彩单机店不少于150米,开通销售经营满5年以上的销售网点或各县市区前一年度销量排名在前30%的单机店或星级站点享受300米以上距离保护,双机店不设距离保护。
7.销售网点移机距离现有站点不符合规定的,双方也可自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向市中心或县区管理站提供双方协商书面材料(需有双方代销者签名确认)备案后方可申请移机。
8.未经市中心批准,申请人擅自租房建设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9.申请人应提供销售场所合法的自有房产证明或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协议或经营场所租赁意向书(提供房产租赁意向书的,待确定获得代销资格后需再提供租赁协议)。
10.具有销售福利彩票必要的通讯、电力设施,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关于经营必要的消防合格标准。
三、申办流程
4.实地勘察。报名申办材料审核通过的,市福彩中心在当月申请结束的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派管理员与申请人对申办的销售场所共同进行实地勘察。
5.网点建设。申请人需根据自身经营场所面积,单机专营店严格按照《安徽省福利彩票投注站标准化建设手册(第二版)》或《中国福利彩票销售场所规范化建设手册(2015版)》自行建设;单机兼营店可适当放宽建设标准。
6.信息更改。市福彩中心按流程办理移机手续,省福彩中心进行系统信息更改。
四、有关事项说明
1.代销者在一个移机申请期内只能申报一次。
3.实地勘察期内,由申请人不能到达现场造成延误被取消审批的,责任自负。
5.移机申请批准后,30个自然日内拒不移机的网点,六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并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6.销售场所属申请人自有的,须提供合法的自有房产证明。租赁的须提供合法的房产证明及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协议或租赁意向书,为规避风险,建议在获得移机资格前先签订租赁意向书,待确定获得移机资格后再签订租赁协议。
7.资料不全、不实者即视为无效申办。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实取消申办资格。
8.申办后未取得移机资格的,为申办而投入的资金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场所租赁费等)由申请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