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承销管理暂行规定》(财综[2002]1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中国足球彩票单场竞猜比分游戏(以下简称"单场比分游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
第三条"单场比分游戏"实行自愿,凡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五条"单场比分游戏"每注2元,单张彩票最大金额不超过20000元。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六条内容由购票人选定,通过承销终端机人工输入进行或利用"单场比分游戏"承销终端提供的单辅助进行。内容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单场比分游戏"彩票,交购票人保存。
第八条承销终端打印出的"单场比分游戏"彩票为该游戏唯一兑奖凭证。单只用于辅助购票人,不作为兑奖凭证,也不作为购票人结果的间接证明。
第十条"单场比分游戏"根据场次数量限定过关的单注彩票最高奖金限额,具体为:2场或3场过关,单注最高奖金限额20万元。4场或5场过关,单注最高奖金限额50万元。6场及6场以上过关,单注最高奖金限额100万元。彩票中奖后,若单注应兑奖金高于对应的最高奖金限额,则只兑付对应的最高限额奖金。
第十一条"单场比分游戏"奖金为承销额的69%,其中68%为返奖奖金、1%为调节基金;公益金为承销额的18%;发行费为承销额的13%。
第十二条"单场比分游戏"设置奖池,奖池由每个竞猜场次的应计提奖金与实际中出奖金的差额累计而成。当某个竞猜场次的应计提奖金大于其实际中出奖金时,余额滚入奖池;当单场奖金没有中出时,未中出奖金滚入奖池。当某个竞猜场次的应计提奖金小于其实际中出奖金时,差额用奖池补足;若奖池不足时,用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经费中垫支。在出现发行费垫支的情况下,当奖池有资金滚入时优先偿还发行费垫支部分。
第十三条"单场比分游戏"设置调节基金,调节基金由承销额的1%、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组成,专项用于支付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及设置特别奖。
第十四条"单场比分游戏"单注奖金不足2元补足至2元,补足部分从调节基金支出,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经费中垫支。在出现发行费垫支的情况下,当调节基金有资金滚入时优先偿还发行费垫支部分。
第十五条"单场比分游戏"之奖池、调节基金与其它中国足球彩票单场竞猜游戏之奖池、调节基金统一管理,相互间可调剂使用。
第十六条"单场比分游戏"在竞猜的比赛场次结束后,根据实际比赛结果进行开奖。实际比赛结果以当值裁判员在本规则涉及的比赛时长结束时刻裁定的比赛结果为准,其后对比赛结果的各类更改不影响原确认的开奖结果。开奖结果、承销情况等信息,通过承销网点和指定的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等信息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每注"单场比分游戏"有效与对应开奖结果对照,与开奖结果一致即为中奖。
第十九条每注彩票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兼中兼得。
第二十条"单场比分游戏"中奖者到当地指定的彩票机构或站进行兑奖。每张彩票所涉及的所有比赛场次的开奖结果全部公布后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二十一条彩票机构和站进行兑奖时,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二条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规则执行中有关重大事项,将通过承销系统和其他指定方式予以公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不再承担直接通知购票人的责任,购票人须自行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