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核查通常围绕房产原值的构成、出租与自用的划分以及减免资格。
原值构成
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中央空调、电梯、消防、智能化系统是否计入,需要按现行规定判断,不能一律按发票全额计入或全额剔除。
出租与自用
部分出租的房产,出租部分按租金收入计税,自用部分按原值计税,划分依据要清晰。原值与租金数据要与租赁合同、发票一致。
要点速览
- 准备房产原值构成明细
- 核对附属设施是否计入
- 核对出租部分的计税方式
- 准备减免资格材料
阅读与落地建议
建议先看“核心要点”,再按小节顺序读;落地时把结论直接抄进本单位的制度或模板里复核一遍。
口径与责任说明
内容口径整理至发布之日,政策与准则如有更新,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建议把本文与本单位制度对照后再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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