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运动员的黄金年龄大都是25岁到29岁,而守门员的黄金年龄在27岁到33岁左右。事实上,运动员、明星等各类人员的出生日期都至关重要,关乎个人职业发展路径和前景。小编结合工作实际,讲一讲干部人事档案中出生日期的认定办法。
一、政策要求
1.主要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
《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组工通讯》2015年2月4日第10期)
注意:审核时要把握不同时期的政策依据。
2.执行干部出生日期管理政策的总体要求
原则上不改、造假的纠正
3.出生日期的基本原则
①公平公正,不重复得利;
②最先最早;
③全面取证;
④严格组织认定程序。
二、如何确定出生日期
1.什么是“最早表”?
一般情况下最早表为第六类的《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若档案中无入团材料,可在第二类自传,第四类中学毕业生登记表,第五类早期政审材料,第九类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第十类体检表等查找。
2.如何判断记载出生日期的材料是否真实?
当干部档案最早材料的出生日期与其他档案材料出现不一致时,在排除误填的情况下,要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为依据,按照“原则上不改,造假的纠正”的总体要求,进行纠正和重新认定。从2006年10月起,凡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更改出生日期的,均不再办理。出生日期涉嫌造假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涉嫌涂改造假,主要是涂改最早形成材料或关键材料的出生日期等;二是涉嫌材料造假,主要是伪造虚假的记载出生日期的最早形成材料。可通过逻辑推算进行初步判断。比如,可根据记载推算上学、参加工作、参军入伍、入团入党年龄等是否合理进行判断。再比如,可根据《干部履历表》、自传、政审材料、《入团志愿书》、《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中记载的家庭成员年龄,进行互相比对印证,推算其年龄是否合理。
3.出生日期认定,档案第5类中须有哪些材料?
在办理干部录用、任免等事项时,发现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按照要求进行认定后,档案中第5类须有以下认定材料:
(2)证明材料。原始户籍内册、人口普查登记表、登记卡片、出生证等复印件,须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三、对干部出生日期造假进行纠正和重新认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公平公正
坚持政策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不让造假者得利,更不能重复得利。
2.最早最先
严格执行组通字[2006]41号文件规定,即“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人事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是指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
3.全面取证
4.严格组织认定程序
四、出生日期认定如何区别不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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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干部人事档案最早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涂改的,如何认定?
按照公平公正原则,为避免重复得利,须认定为干部上学、入团、入党、入伍、招工时填大的年龄。
4.只有入团材料填写大年龄(不含后期故意涂改的),是否可以认定实际年龄?
5.对干部因入伍、招工等超过年龄,而将干部人事档案早期材料记载的年龄填小的,如何认定?
组织人事部门须派专人到公安、教育等部门调查核实,全面取证,严格按照组织认定程序作出决定。凡确认改小年龄的,一律恢复其实际年龄,防止继续得利。
6.干部人事档案中最早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只有年份无月份的,如何认定出生月份?
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中的其他材料,如果其他材料记载的干部出生年份与最早材料均一致,且其他材料记载月份均一致,可按照其他材料记载的干部出生月份来认定。如果其他材料记载的干部出生年份与最早材料记载不一致,或其他材料记载月份不一致,组织人事部门要派专人到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由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调查核实结果,经集体研究、综合研判认定其出生月份。
7.干部人事档案中涉及出生日期农历公历换算问题的,如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