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平:《法书要录》的两个版本系统及相关问题考述墨池编书苑菁华宣和书谱论书宋本

摘要:新近发现的三种明抄本《法书要录》,分别是吴岫抄本、王世懋抄本、台北“故宫”藏旧抄本。经校勘可以确定此三种抄本属同一版本系统,并整体上与另一刻本系统(包括嘉靖本、《王氏书苑》本、《津逮秘书》本)区别开来。抄本系统中以吴岫本最早,更多地保留了《法书要录》唐宋传本的风貌,具有独一无二的校勘价值。王世懋抄本和台北“故宫”藏旧抄本乃校改本,受到明刻本系统的影响,并逐渐与之合流。明刻三种版本嘉靖本、《王氏书苑》本、《津逮秘书》本,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承递关系,且受宋刻《书苑菁华》影响较深。毛晋《津逮秘书》本对《法书要录》进行了重大调整,瑕瑜互见。当代范祥雍点校《法书要录》以毛晋本为底本,有所匡正,但是除了沿袭毛晋本诸多失误外,又衍生了不少新的错讹。

经校勘,基本可以确定新发现的三种抄本属同一版本系统,并整体上与明刻本系统区别开来。这一发现是《法书要录》研究史上的重大突破,对于唐以前书学文献的研究意义重大。本文将对以上诸本展开考述,以明其脉络源流和优劣得失。

一、诸本概况

(一)明抄本系统

1、吴岫抄本(简称《吴录》)

国家图书馆索书号为A01194的《法书要录》,著录为“明抄本,有清何焯校”,此抄本半页10行,行16字,无格,无页码。书中有“姑苏吴岫家藏”(白文方印三)、“苏郡吴岫图书”(白文长方印二),知此书为明嘉靖间著名藏书家吴岫所有。书中另有“贞志斋”(朱文长方印三)、“何焯之印”(朱文方印三)、“屺瞻”(朱文方印三)、“青阳斋”(朱文长方印一)、“茶仙”(朱文长方印一),以上印鉴均为何焯之印,著录中“有清何焯校”或即据此而来。此外还有“玉堂清暇”(白文方印一)、“和气”(朱文圆印一)、“儆惰矫轻”(朱文长方印一)、“辛丑”(朱文长方印一)、“何人最往还”(朱文长方印一)五枚闲章,不详何人。或为何焯所钤,也未可知。

国家图书馆藏吴岫抄本《法书要录》

吴岫,字方山,号濠南居士,室名尘外轩,苏州人,撰有《姑苏吴氏书目》一卷,但已佚失。吴岫生卒年不详,诸书均作嘉靖间人。黄丕烈《士礼居藏书题跋记》卷二《梁公九谏一卷》:“……此本卷中首叶有‘辨之’印,此姑余山人沈与文也;尾叶有一印,其文曰‘姑苏吴岫家藏’,此吴方山也。皆吾郡中人,二人皆明嘉靖时人,皆藏书家。”[1]

今按:陆心源《皕宋楼藏书志》卷五十六在“元古罗罗璧”所撰之书下录有吴岫题跋一则:“……故岫藏于箧中六十年馀,亦不轻以借人,隆庆改元三祀,姑苏方山吴岫识。”[2]“隆庆改元三祀”即隆庆三年(1569),时吴岫六十馀。据此可推,吴岫生年约为正德元年(1506)左右,主要活动于嘉靖年间(1522—1566)。孙从添《藏书纪要》第三则“抄录”条:“吴宽、柳佥、吴岫、孙岫、太仓王元美、崑山叶文庄、连江陈氏、嘉兴项子京、虞山赵清常、洞庭叶石君诸家抄本俱好而多,但要完全,校正题跋者亦为珍重。”又云:“吴岫、孙岫抄用绿印格,甚有奇书,惜不多见。”[3]徐世昌《晚晴簃诗汇》卷一百七十二对明代藏书家有月旦之评,认为“姚(皇象)赵(清常)吴(方山)沈(与文)好迻写,叶(文庄)顾(大有)钱(蒙叟)毛(子晋)善鉴别”[4],可知吴岫在当时以迻写抄录古书而著名一时。

2、王世懋抄本(简称《懋录》)

此本今不知流落何方,但经过傅增湘寓目。傅增湘得到王世懋抄本《法书要录》后,以之校勘《津逮秘书》本《法书要录》,校录本今存于国家图书馆,索书号为00131。书中有傅增湘手写跋云:

昔年曾临何义门及心友挍本,所据亦一抄本,但其改定尚不若兹本之多,似此胜于彼也。又别收嘉靖刻本,其文字视《津逮》略异,然与敬美所录其同者不过什一。知此书古来竟无善本,辗转传抄遂滋歧舛,阅者择善而从可也。[6]

又云:

余取《津逮》本对勘之,则补佚订讹,多至不可胜举。惟卷七、八、九录张怀瓘《书断》,节约颇多,其他各卷,文字均视《津逮》本为胜,卷十《右军书帖》增益至十数则。余昔年在上海见何义门手校此书,曾临写一部。据义门跋,谓得吴方山所藏抄本,改正非止一二,后又见谭公度藏抄本《墨池编》,内府藏宋刊《书苑菁华》,更藉以参考。今以敬美写本证之,其异同之处大率与何校都合,疑方山之本与敬美所见乃同出一源也。[7]

傅增湘以《津逮秘书》本《法书要录》为底本,校以《懋录》,同时对勘了嘉靖本和何焯校本,得出五点结论:1、《懋录》与《吴录》同出一源;2、何焯校本依据《吴录》的“改定”之处“尚不若兹本(《懋录》)之多”,似《懋录》胜于《吴录》;3、《懋录》文字“视《津逮》本为胜”;4、嘉靖本与《津逮秘书》本,文字略异,然与《懋录》其同者不过什一;5、“知此书古来竟无善本,辗转传抄遂滋歧舛,阅者择善而从可也”。

国家图书馆馆藏傅增湘据王世懋抄本所校《法书要录》(索书号00131)

王世懋(1536-1588)字敬美,别号麟州,时称少美,江苏太仓人。嘉靖进士,累官至太常少卿,是明“后七子”领袖王世贞之弟。好学善诗文,著述颇富,而才气名声亚于其兄。王世懋手抄《法书要录》,傅增湘有著录并跋,述及此书流传本末:

《法书要录》十卷,明王世懋敬美手抄,半叶十行,行二十六字,楷法精雅,古气盎然。旧藏崑山葛正笏,旋归宛平查俭堂,汉军杨幼云,后为临清徐梧生所得。[8]

王世懋在抄此书时,有感于该书“讹谬百出”的情况而“或稍为改正”[9],这种做法遭到了清末藏书家杨继振(1832—1897)的批评。杨继振肯定王世懋保存古籍之功,但对王世懋“意为增删,致失古书体例”[10]的做法颇为不满。

3、台北“故宫”所藏明抄本(简称《故录》)

台北“故宫”图书文献处藏编号为“故善001836-001838”的旧抄本《法书要录》十卷,半页10行,行16字,无格,无页码。此本标为旧藏昭仁殿,审定为明抄本。此本无任何题跋印记,但从品相和文字校勘来看,应为精校精抄本。此本从未见有人探讨,为笔者首次拈出,今一并讨论。

台北故宫旧抄本《法书要录》

(二)明刻本系统

1、嘉靖本(简称《嘉录》)

嘉靖本《法书要录》著录于傅增湘《藏园群书经眼录》:

明嘉靖刊本。十一行二十字。全书卷一至四、五至十各通计叶数,长号头,钤有“黄丕烈印”(朱)、“荛圃”(朱)。“清爱堂”(朱)、“燕庭藏书”(朱)、“刘喜海印”(朱)、“燕庭”(朱)各印。又有沈阳宝珣题记一行,又“宝珣之印”、“东闾珍藏”,“东山”各印。(余藏)[11]

傅氏又于《双鉴楼善本书目》卷三载:“《法书要录》十卷。明嘉靖刊本,十一行二十字,有黄丕烈、刘喜海、沈阳宝珣各印。”[12]又王重民《中国善本书提要》“子部艺术类”载录:

《法书要录》十卷。四册(《四库总目》卷一百二十),(北图),明刻本[十一行二十字(19.3×13.5)]原题:“唐河东张彦远集。”[卷一]集上当脱“远字”。傅氏《双鉴楼善本书目》卷三所载者,行款与此同,当是同一刻本。傅氏谓为嘉靖间所刻,不知据序跋,抑据目识也?[13]

上海图书馆藏明嘉靖本《法书要录》

《嘉录》有明显的误处,如目录中将“江式”误作“江戎”,“阮交州”作“既交州”,卷八张怀瓘《书断中》“神品(钟繇)”条“尤善书”之“尤”作“犹”,“钟会”条“便大感恸”作“便大原感恸”,卷九张怀瓘《书断下》“评曰”之“椎轮”作“推轮”,卷十《右军书记》“十七帖”条“跋尾又列当时大臣等名”中“列”作“别”,等等。

2、《王氏书苑》本(简称《王录》)

《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71册有《王氏书苑十卷书苑补遗十二卷》收载《法书要录》10卷,明王世贞辑,詹景凤补辑,中国科学院图书馆藏明万历十九年王元贞刻本。此本半页10行20字,小字双行,白口,左右双边,单鱼尾,版心上方记书名《王氏书苑》,鱼尾下记卷次、页次。《法书要录》目录页第二行下具“皇明朱衣、姚汝循同校”字样。

《王氏书苑》本《法书要录》

3、毛晋刊《津逮秘书》本(简称《毛录》)

明崇祯间毛氏汲古阁刊《津逮秘书》,收载《法书要录》10卷,亦称汲古阁刻本,半页8行,行19字,小字双行,白口,左右双边。版心上记书名、卷数,下题“汲古阁”三字。书后有张彦远小传,毛晋跋。此本后被收入《四库全书》,又被清张海鹏《学津讨原》收入第十一集中。《学津讨原》依据《津逮秘书》本而来,同时参校《墨池编》,在文字上略有改动。

上海博古斋藏津逮秘书本《法书要录》

二、两个版本系统的划分

前文提到,傅增湘以《津逮秘书》本《法书要录》为底本,校以《懋录》,得出的结论是《懋录》与《吴录》同出一源,实际上,这种相同还应纳入《故录》。不仅如此,抄本系统和刻本系统截然各自成一阵营。以下列表说明。

序号

《法书要录》篇目及

校勘内容

明抄三种

明刻三种

《吴录》

《懋录》

《故录》

《嘉录》

《王录》

《毛录》

古来名迹为国者存于箧笥

古来名迹为□者存于箧笥

古来名迹□□□存于箧笥

古来名迹存于箧笥

2

卷一

目录

王羲之教子敬笔论不录(见《书苑菁华》第一卷,兹不录)

王羲之教子敬笔论(不录)

3

卷一目录

宋羊欣古来能书人姓名

宋羊欣古来能书人名

宋羊愔古来能书人姓名

古来能书人名(齐王僧虔录宋羊欣所撰者)

古来能书人名(齐王僧虔录宋羊欣所传者)

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齐王僧虔录)

4

《梁萧子云启》

“萧子云自云”以下皆大字接“荅敕”

“萧子云自云”至“荅敕云”皆小字

5

《梁武帝答隐居论书》“右六纸四月十三日朱况”

6

《唐朝叙书法》“开元六年正月三日……得一千五百一十卷”

7

张怀瓘《书断中·妙品》“巨山善古文”后“草隶、章草,其古文过于祖父也,博识古今,及”

8

《右军书记》“庾安厝永必言之,切割,卿不可胜,遮兄弟何可忍视。言念酸心,卿诸人益不可言,如何”

9

《传授笔法人名》一篇

10

《梁武帝观钟繇书法十二意》前小标题“书意”,张怀瓘《议书》前小标题“书议”,《陶隐居与梁武帝论书启》前小标题“书启”,《梁庾肩吾书品论》前小标题“书品”,《唐李约壁书飞白萧字赞》前小标题“书赞”二字

11

张怀瓘《书断上·章草》“韦诞云:‘杜氏杰有骨力,而字画微瘦。惟刘氏之法,书体甚浓,结字工巧,时有不及。张芝喜而学焉,转精其巧,可谓草圣。超然绝后,独步无双。’”

12

张怀瓘《书断上·草书》“欲杜众口,亦犹蹑履灭迹,扣钟销音也”

13

张怀瓘《书断中·神品》小注“一本云:‘师于杜度……可谓氷寒于水也。’”

14

张怀瓘《书断中·妙品》胡母敬在赵高前

三、明抄本系统内部之同异

(一)《懋录》与《吴录》

前文提到,傅增湘以《津逮秘书》本《法书要录》为底本,校以《懋录》,同时对勘了《嘉录》和何焯校本,得出的结论:何焯校本依据《吴录》的“改定”之处“尚不若兹本(《懋录》)之多”,似《懋录》胜于《吴录》。由于《懋录》原书未见,而傅增湘的结论多感性成分,以下根据傅增湘的校勘结果作实证性的说明。

清刻本《墨池编》篇目及内容

宋《书苑》

《书旨述》

会兹简易

《书品并论略》

詹尹

按:詹尹端策,见《楚辞·卜居》。

《书后品》

亦复云尔

王僧虔《论书》

静逖合绪

《书品并略论》

殷钧字季和

“季和”作二字小注

按:《梁书》卷二十七《殷钧传》:“殷钧字季和”[16]。

亦犹仲尼之于季孟也

之所

之于

方于

《叙二王书事》

殆不胜庾翼

《书断中》“神品”

张伯英之离孙

按:按王僧虔《古来能书人名》云:“索靖,张芝姊之孙。”《尔雅·释亲第四·妻党》云:“男子谓姊妹之子为出……谓出之子为离孙。”[17]

《议书》

铨其品格

《述书赋上》

方之惠达(萧特)

按:萧特字世达,疑“惠”为“世”之误。

《述书赋下》

何妥,外国人

按:《通志》卷一七四《儒林传·何妥传》载,何妥为西域人[18]。

《书断上》“飞白”

谁其覃思

草思

草创

覃思

列圣

《书断中》

晋陵人

按:萧氏为南兰陵人。

15

《书断下》

吉子靖

按:《前汉纪》卷十八载:“(陈遵)与张敞之孙张竦字伯松相善。”[19]

16

《书断中》“妙品”

书非痴数也

按:当作“绝”。

17

庾元威《论书》

伎能既寡薄

18

孟皇功尽笔势

孟皇

仲鸣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吴录》与《懋录》不同之处尚多,但是“明刻三种”则基本一致,且与宋《书苑》相同,这可作上文“明刻三种”乃同一传本系统的辅证,而此处则进一步表明,这一传本系统受到宋《书苑》影响。检证《吴录》与《懋录》的不同可以发现,除了第11条《懋录》明显有误和第18条正误难辨外,《懋录》基本胜于《吴录》,而且第10、14、15、16条,《懋录》迥异诸本且独得其真,当与王世懋进行校改有关。其在校改时,极有可能参考了《墨池编》,第1、2、3、4、5条可证,也有可能参考了明刻本的《法书要录》,如第9条。而第6、7、12、13、17条《吴录》与《懋录》不同,当是《吴录》误抄所致。

(二)《吴录》与《故录》

《吴录》并非精校本,存在不少错误和脱漏之处。《故录》则不同,它除了在主体方面和隐藏细节与《吴录》和《懋录》保持一致外,又参校了其他版本而导致与《吴录》不同,援以校勘的主要是明刻诸本《法书要录》,经过排查,基本可以确定是参校了《毛录》,以下列表21条例子均可证此说。其中最能说明问题的例子是第13条,“由”是明思宗朱由检(1610—1644)的讳字,“由”改为“繇”是《毛录》的标志性特征。

此外,《吴录》和《懋录》的不同在下表中也有所体现。上文提到造成《懋录》与《吴录》不同的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误抄,二是校改。王世懋对于《懋录》的校改极有可能是参校了《墨池编》和明刻本《法书要录》,此表也提供了一些证据。

清刻本《墨池编》

梁武帝《答书》

二者已经至止

《毛录》、《古今法书苑》、《华阳集》作“鉴”。

武帝《答隐居书》

所异所同未知

所异所同所可未知

所异所同所未可知

《毛录》作“所异所同所未可知”,《嘉录》、《吴录》、《王录》、宋《书苑》作“所异所同所可未知”,《华阳集》作“所异同所未知”。

今始欲令人采帖

帖采

帖装

《毛录》、《古今法书苑》作“帖装”,《嘉录》、《王录》、宋《书苑》、《华阳集》、明抄本《墨池编》作“帖采”,《墨池四种》作“采帖”。

李约《壁书飞白萧字赞(并序)》

巧絶蠒素

“巧”“明刻三种”、宋《书苑》作“迹”,明抄本《墨池编》、《古今法书苑》作“功”。

张怀瓘

《书断上》“小篆”

龟文如铁针列

“针”《毛录》作“斜”。

《书估》

力亦渐大

“渐”“明刻三种”、宋《书苑》、《古今法书苑》作“微”。

《二王书録》

范晔装持微为小胜

《王录》、《毛录》作“治”。何焯校记云:“用‘持’字避高宗讳。”

庾肩吾

伯道府问,朝廷远封其迹

伯道里居,朝廷远讨其迹

“明刻三种”作“伯道里居,朝廷远讨其迹”。

李嗣真《书后品》

燕缇

“明刻三种”、宋《书苑》作“石”。

《二王书语》

是汉何帝时立

“何”《王录》、《毛录》、《全晋文》作“和”。

与夫酣酒声色

“酒”“明刻三种”、宋《书苑》作“湎”。

陶隐居《上武帝论书启》

愚管预闻

管见

《毛录》、《古今法书苑》、《华阳集》作“管见”。

庾元威

《论书》

离合之诗,犹来久矣

《嘉录》、《王录》、宋《书苑》、《梁文纪》作“由”,《毛录》作“繇”。

定其可印

“明刻三种”、《梁文纪》作“否”。

徐浩《古迹记》

谨录如左

“明刻三种”、宋《书苑》作“右”。

《文字论》

诗云“引喻少语”

“诗”“明刻三种”、宋《书苑》作“说”。

《书断上》

又汉元帝、王遵、严延年并工史书是也

《王录》、《毛录》作“文”,误。

《书断下》“傅玄”

北地泥阳人

“明刻三种”、《古今法书苑》作“范”。按:汉代有北地郡泥阳县。

19

《书断中》“欧阳询”

示之二王

“示”《王录》、《毛录》作“视”。

20

《书断中》“李斯”

渐就浇醨

“醨”《王录》、《毛录》作“漓”。

21

《述书赋上》“羊欣”

素真仙而非实

“明刻三种”作“塑”。

(三)《吴录》作为“古本”的特殊价值

《吴录》与《懋录》、《故录》相比,遭后人校改的痕迹较少,更多地保留了“古本”风貌,因而具有与众不同的重要价值。以下结合《懋录》,对《吴录》的特殊表现及价值作简单论述。

《法书要录》的唐宋传本虽然已无迹可寻,但从《吴录》中尚可觅得些许踪迹。如卷八张怀瓘《书断中》“我唐四圣:高祖神尧皇帝、太宗文武皇帝、睿宗文武真圣帝,鸿猷大业,列乎书册”,何焯曾用《吴录》校勘《津逮秘书》本《法书要录》,此处校记云:“(《吴录》)高祖、太宗、睿宗上皆空一字。”[20]这种空抬现象仅见于《吴录》,可视作唐人张彦远为尊唐帝而依据当时的平阙制度留下的痕迹。

宋初类书《太平预览》引用书一千六百九十种,其中就有《法书要录》,从校勘结果看,《吴录》很接近《太平御览》所依据的《法书要录》。

《御览》

自朝操笔

至暮便竟

取斾书之

奉收得一大匮

《唐太宗论书》

初非急务

飞白草、草书

飞白章草

飞白草

梁武帝《书评》

骨气洞达

风远

洞达

鹏翔未息

举体沓拖

蹉跎

沓拖

张怀瓘《书断中》

喜而学

亦各有君嗣之美也

德升

君嗣

又称妙绝尔

乃尔

何延之《兰亭记》

他日更书数百十本

百千

十百

《吴录》保留了后世诸本皆无的一些文字,如卷一《梁武帝荅隐居论书》“又省别疏”段文末有“朱况”小字注,为《吴录》所独有。张彦远原书在后世不断遭到改窜,但是《吴录》中保留了未曾改窜的痕迹。诸本《法书要录》前均有张彦远自序一篇。其中“明刻三种”和《吴录》一个重要的不同是“古来名迹,存于箧笥”一句,“迹”后《吴录》有“为国者”,《懋录》作“为□者”,《故录》作“□□□”,多出的三个字于义稍优。传世各本《法书要录》书末均有张彦远小传,并云出自《画谱本传》,按:《画谱》实为《宣和书谱》之误。张彦远小传在《毛录》甚至两出。何焯在后出小传题下校记云:“重出此纸何意?”[21]校勘各本小传发现,《吴录》、《懋录》与《宣和书谱》所载小传文字更近。如“彦远既世其家”之“世”,“明刻三种”均作“老”,而《吴录》、《懋录》作“世”,与《宣和书谱》同。“且以完传列之”,“完”“明刻三种”无,而《吴录》、《懋录》则有,与《宣和书谱》同[22]。《毛录》两出小传,后者实为重抄《宣和书谱》者,与《吴录》、《懋录》近似,或为毛晋已经意识到两个版本的不同,故两存以备考。

《吴录》的文字内容有明显优于他本之处,这也显示了《吴录》作为古本的魅力。清刻本《墨池编》卷八张怀瓘《书断中》“神品二十五人”下“行书四人”录“王羲之、钟繇、王献之、张芝”,四人之排名其他各种版本均同此,唯《吴录》的排序为“王羲之、王献之、钟繇、张芝”,何焯校记云:“此条抄本(《吴录》)子敬先于元常,其他则张氏既云‘每一书之中,优劣为次’,当仍如刻本,不必纷更。”[23]何焯引用了张怀瓘的自述“每一书之中,优劣为次”,虽然维护刻本,但是没有明确表态《吴录》排序是否恰当。王世懋据《懋录》校《津逮秘书》本,将排名重新标注为“张芝、钟繇、王羲之、王献之”。考后张怀瓘自述“每一书之中,优劣为次”可知,《吴录》的排序最为近实,因为王献之行书成就在钟繇之上,故目录中排在钟繇之前,将钟繇置于王献之前的传世诸本皆误。张怀瓘又云“后所列传,则当品之内,时代次之”,王献之时代晚于钟繇,故后面列传必然排在钟繇之后,王世懋将后列传的顺序置于目录中,纯属臆改。

《吴录》早于“明刻三种”,可以从宋本《法书要录》的佚文中找到证据。《东观馀论》卷下《跋十七帖后》引《法书要录》一段,其中“以类相从缀成卷”之“类”,“明刻三种”、明抄本《墨池编》作“数”,而《吴录》与《墨池编》的明清刻本均作“类”,与《东观馀论》同[24]。《东观馀论》据宋本《法书要录》而来,《吴录》与其乃一家眷属。

张彦远《法书要录》流传到宋代,大部分内容为《墨池编》收入,朱长文在编撰《墨池编》时,对部分篇章内容进行了修正。随着《墨池编》的流布,北宋以后《法书要录》传本反过来受到《墨池编》的影响,这种影响可从现存明清刻本《法书要录》中找到。

《毛录》卷五《述书赋上》:“吏部侍郎苏朂叙记卷首云:‘世咸言笔迹存者,李斯最古,不知史籀之迹。近在关中,即其文也。’”[25]《嘉录》、《王录》同此。“即其文也”后《吴录》、《懋录》有“石寻毁失,时见此本,保诸好事”。何焯校记云:“抄有此十二字,后人去之,当以石鼓犹在故耳。然不必删去,昌黎诗足以为证,无缘为此滋疑也。窦当乱后,不曾亲见,各述所闻,无妨两存。”[26]按:窦臮原文当有此十二字,《吴录》存真,而《墨池编》、《书苑菁华》及“明刻三种”诸本皆无此十二字。最先删除此十二字的,或为朱长文,其后被《书苑菁华》所承袭,从而影响到“明刻三种”。

朱长文在编辑《墨池编》时所作的修改有时得到明确的说明,如各本《墨池编》卷八张怀瓘《书断中》“妙品”下,均为胡母敬在赵高之前,朱长文在前卷末按语中云:“……又以赵高首妙品,不可以训,故易以胡母敬,而传高之事。欧阳公谓:‘天下之事,固有出于不幸者。’此之谓也。”可知赵、胡二人排名易处乃朱长文所为。何焯校记云:“抄本(《吴录》)秦赵高传附胡母敬,按目中止有赵高,抄本是也。《墨池编》(按:此处乃明抄本)中亦载《书断》,朱伯原云:‘以赵高首妙品,不可以训,故易以胡母恭而附高之事。’然则此伯原所更,而再改易爱宾所编之书,岂非近人之庸谬无识乎。”[27]从传世诸本来看,“明刻三种”均受到《墨池编》影响,不明就里的抄袭,诚如何焯所批评,的确是“庸谬无识”。

四、明刻本系统的内部渊源

《嘉录》是传世最早的《法书要录》刻本,在此之前有无宋刻本已不得而知,有两条文献需要辩证一下。其一是王澍《淳化秘阁法帖考正》卷三《晋王循书》:

徐澄斋云:“陶宗仪《书史会要》:‘王循官至中军将军,善行草。’《法书要录·王愔文字志目》有‘王循’,宋板作‘王修’。”[29]

其二是《毛录》卷五《述书赋上》“范怀约”:“今见正书写《正览》一卷,并具姓名行书一纸。”后有小注“一宋本上卷从此止”[30],“明抄三种”、《嘉录》、《王录》无此小注。

此两条材料均提到“宋本”,很容易使人认为是《法书要录》有宋刻本,但实际上均指宋刻宋《书苑》。王澍、毛晋所说的“宋本”是指《文字志》和《述书赋》的宋本,二篇均载宋《书苑》,且情形与王澍、毛晋所言都合。

(一)《王录》对《嘉录》的传承

《王录》对《嘉录》有明显的传承关系,如篇首目录中“梁武帝世陶隐居论书启九”,“与”作“世”,“卷”作“”也完全相同,且仅见于二书。《述书赋》末尾“大历十年龙集乙卯二月乙丑,陕州大都督府夏县尉窦士初校、捡校国子司业太原县令窦蒙甫校”独二书皆缺。钱乃婧云:“由于王世贞刊行《王氏书苑》为重新校勘并刻板,故虽疑《王氏书苑》本与嘉靖本之间有一些联系,但是从历代著录看,王世贞刊行《王氏书苑》时,应尚有其他明刻本,甚至更早的宋刻本存世,故亦不可妄断其中关系。”[31]此论虽然有一定道理,但王世贞刊刻《法书要录》时,校改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卷首有“皇明朱衣、姚汝循同校”字样,在肯定《毛录》与《王录》之间的传承关系时,不必过于谨慎。

“明刻三种”从大的方面看,同属于一个版本系统,但是具体情况各不相同。其中《嘉录》多与《墨池编》(清刻本)、《吴录》、宋《书苑》保持一致,《王录》承《嘉录》的痕迹较隐,而《毛录》承《王录》的痕迹则较显。如下表所列:

《墨池编》(清刻本)

《法书要录》

《书苑菁华》

篇名

校勘文字

吴录

嘉录

王录

毛录

库录

范校

宋刻

清刻

虞世南《书旨述》

洎周宣王史籀

张怀瓘《书断下》“范晔”

携拔

失校

张怀瓘《书断下》“评曰”

五性不同

校出

江式《论书表》

二象之爻

厕沾濡润

赵壹《非草书》

蚩沮

昕昕有自藏之意者

昕昕

盺盺

忻忻

欣欣

览天地之心

济雅乐于郑声

永坚后生

梁武帝《答(陶弘景)书》

太师箴

伏览书论前意虽止二六

前书用意

虞龢《论书表》

专用北兔

《唐太宗高宗书故事》

又人间有善书者

人间

人同

校改

人闲

或刻以符玺

父子联联

联联

联镳

张怀瓘《书断上》

懐瓘质被愚蒙

质被

质蔽

无此段

张怀瓘《文字论》

考其发意所由

张懐瓘《文字论》

知不作赋也

入此规模

张怀瓘《议书》

唯逸少笔迹遒润

22

后有达识者

张怀瓘《书估》

崔寔

24

智均力敌

智永力劲

以上24例,将清刻本《墨池编》、诸本《法书要录》及《书苑菁华》(宋《书苑》和清《书苑》)中相同文字内容的校勘结果择要列出,可以看出:1、《毛录》乃据《王录》而来,因为二者同处较多。2、《墨池编》、宋《书苑》、《吴录》、《嘉录》多保持一致,体现了较早版本的风貌;3、《库录》(《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法书要录》的简称)和清《书苑》因为参考了前述诸本,故而取舍有殊;4、《王录》对于《嘉录》的校改(姑且这么认为)有正有误,误改者如1、9、11、13、14、19、23、24等条;5、范祥雍校本因为参校版本有限而失校之处很多。

(二)毛晋对《法书要录》的整理

毛晋刊刻《津逮秘书》,依据的底本极有可能是《王录》,以上已经有所说明,当然也不排除选用其他的底本而参校《王录》的情况存在。《毛录》在沿袭《王录》基本面貌的同时,也作了不少的校改工作,从而让《法书要录》呈出新的面貌。

1、增改目录标记。“明抄三种”、《嘉录》、《王录》书前目录有“上五卷”、“下五卷”的标记,《毛录》删除。“明抄三种”、《嘉录》、《王录》卷二、卷三、卷四、卷五每卷前有分卷目录,《毛录》则补全第一卷分卷目录,并对其他分卷目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是:“明抄三种”、《嘉录》、《王录》卷第二标目下有小字“前代论意启品评题表”,卷第四标目下有“皇朝估议论记”,“明抄三种”卷第三标目下有小字注“皇朝述目品记论赞”,《毛录》则均予以删除;《嘉录》、《王录》在《梁武帝观钟繇书法十二意》前有小标题“书意”,张怀瓘《议书》前有小标题“书议”,《陶隐居与梁武帝论书启》前有小标题“书启”,《梁庾肩吾书品论》前有小标题“书品”,《唐李约壁书飞白萧字赞》前有小标题“书赞”等,抄自《书苑菁华》的痕迹十分明显,毛晋则将此滥入之类目删除。

2、调整篇章顺序。如武平一《徐氏法书记》在正文中属卷三第四篇,而“明抄三种”、《嘉录》、《王录》在卷前目录中均置第二,《毛录》予以移正。

3、改动篇名作者。“明抄三种”、《嘉录》、《王录》书前目录卷四下有《韦述书法记》、《序书法》、《卢卿书法》三篇,卷五下有《述书法赋》,而《毛录》则分别改为《唐朝叙书录》、《韦述叙书录》、《卢元卿法书录》和《述书赋》。《毛录》又将“明抄三种”、《嘉录》、《王录》卷前目录中张怀瓘《议书》改为《书议》、齐萧子云《论书》改为《论》、梁虞龢《论书》改为《论书表》。正文中的题目也有改动,如《陶隐居与梁武帝论述启》九首中各首标目简化作“又启”、“又答书”等。“明抄三种”、《嘉录》、《王录》正文标题一般都是书名在上、作者在题下的形式,且与分卷目略异,而《毛录》则颠倒过来并作一体化处理,同时作者前加上朝代,如“《书旨述》(虞世南)”改为“唐虞世南书旨述”。“明抄三种”、《嘉录》、《王录》在标注作者时,不少地方都注明了作者的官职,如“御史大夫李嗣真”、“会稽郡公徐浩”、“朝议郎行尚书职方员外郎上柱国何延之”、“大理评事摄监察御史崔备”、“中书舍人张高平公”、“议郎窦蒙”,《毛录》则删除官职,只书作者名。

4、增删文本。除《墨池编》外,《吴录》、《嘉录》、《王录》、宋《书苑》、《古今法书苑》有题记:“论周至唐一十三代,工书史籀等二百七人,署证徐僧权等八人,印记太平公主等十一家,述作梁武帝等十家,征求宝玩韦述等二十六人,利通货易穆聿等八人。”《毛录》将《述书赋》题记移到卷末。按:此题记《津逮秘书》本《法书要录》又在《序》后另页重出。除《墨池编》外,《吴录》、《嘉录》、《王录》及宋《书苑》在“语例字格”前有窦蒙五言诗一首“受命别家乡……何日再芬芳”,《毛录》删除此诗。《毛录》对于《述书赋》此二处的删改极有可能是参照了《墨池编》。

“明抄三种”、《嘉录》、《王录》在书末均附录《张彦远本传》,称出自“《画谱》本传”。此《画谱》或指《宣和画谱》,但今传《宣和画谱》无张彦远传,仅见于《宣和书谱》,文字稍异,而以《宣和书谱》所录为优。《毛录》在书末据《宣和书谱》重录此传,当是两存备考之意。

5、参校他本并出校记。毛晋校勘《法书要录》所据的参校本不详,但是他主动交代的有《隶释》、宋《书苑》等。《毛录》卷二庾元威《论书》“钟鼓隶”下有小字注云:“‘钟鼓’《隶释》作‘钟鼎’。”[32]其余诸本皆无此注,当为毛晋所加。《毛录》卷五《述书赋上》“范怀约”:“今见正书写《正覧》一卷,并具姓名行书一纸。”后有小注:“一宋本上卷从此止。”[33]此小注“明抄三种”、《嘉录》、《王录》无,当为毛晋加,而此宋本当即宋《书苑》,前文已及。

6、改正底本讳字,增加本朝讳字。《毛录》中除了几处“恒”字缺末笔外,宋讳基本无存,但是增加了不少明讳,如“检”改为“简”、“捡”,“校”改为“挍”、“较”,“由”改为“繇”等

7、删改注释。毛晋在《毛录》书末附自己的跋尾一篇,提到:“余读其《法书要录》十卷,载汉魏以来名文百篇,不下一注脚、不参一评跋,岂其鉴识未精耶?”[34]此语很让人费解,所谓百篇与现存四十余篇的数量相去太远,且“不下一注脚、不参一评跋”也与此书现状不符。但是可以推测,诸本《法书要录》现存的小注大部分乃后人所增加,至于详情有待进一步考索。

毛晋对书中小注就进行了部分的删改。《陶隐居与梁武帝论书启》“二卷中”条“惟有十一条(并非甚合迹,兼多漫抹,于摹起难复委曲)”,括号中小注《毛录》作正文[35],而《墨池编》、《书苑菁华》及《法书要录》各本均作小注。

8、调整板式。卷十《右军书记》,《嘉录》与《吴录》、《故录》、《懋录》、《王录》都采用帖文首数字为大字,余作小字双行的板式,《毛录》则径改为全部作正文的格式,这样将帖文和注文区别开来是一大进步。另一方面,毛晋参校了《阁帖》,删除了部分重出之帖,并将误入右军帖中的王献之帖移出,此具见于范校本中。

9、校正《王录》失误

《毛录》据《王录》而来,但是毛晋毕竟经过了校勘,因而在不少地方,纠正了《王录》的失误,下表可证:

宋刻本

清刻本

犹夫千钧强弩

欧阳银青

土壤沃瘠之可植

李嗣真

夐絶终古

窦臮《述书赋上》

钟会字士季……魏征西将军

发体廉棱

为吏士之所多

张怀瓘《书断中》“神品(王献之)”

而难言之

故朝余风

今见具姓名章草书慰劳文

飞燎之赫原隰

湿

窦臮《述书赋下》

子猷之竹在焉

窦蒙《述书赋语例字格》

宣布周备曰法

别负英威曰雄

本宗淡泊曰鲁

《右军书记》

书何能悉

二谢云秋末必来

事在心目

葛正笏《书王敬美手写〈法书要录〉后并考》中云:“有明一代,首数方、杨。终以弇州晜弟,余则喜事噉名,纷杂伪托。若毛氏父子则直好事,不得与焉。”[36]可见毛晋校刻书籍,质量并非上乘,《毛录》似可为此下一注脚。《毛录》出现了不少明显的讹误,《毛录》卷一《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王廙”条“传钟法”[37]前《墨池编》(清刻本)、《吴录》、《嘉录》、《王录》、宋《书苑》、清《书苑》均有“谨”;而同书同页“江夏李式”条下“善隶草”,清刻本《墨池编》作“善为隶草”,而《吴录》、《嘉录》、《王录》、宋《书苑》、清《书苑》均作“善写隶草”。此二处当是毛晋漏刻之故。

五、范校本《法书要录》失误举例

1984年,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了由范祥雍点校,启功、黄苗子参校的《法书要录》,这是目前学界公认的较好的点校本。范校本以《毛录》为底本,用《王录》对校,并以清刻本《墨池编》和清《书苑》二书作参校,间援引他书所引来勘比。校记所录,以文字出入较多、意义两歧的为主,如果字可并通,或俗体异体为大家所知的,一概从略。范祥雍校本在学界影响较大,学界常评为“校勘精审”,但实际上,此本存在重大失误。

首先,范氏选择了毛晋本作为底本,而毛晋对底本进行过删改,范校意识到这个问题,但在校勘时并未进行深究,因而沿误在所难免。如《毛录》删除了《右军书记》(以下所录文字据清刻本《墨池编》)中多处小注,范校本一般都出校,但也有失校之例,如第310条“蚶二斛蛎二斛”后《吴录》、《嘉录》、《王录》均有“已上六字,两字真,似不是右军自书”的小注,《毛录》予以删除[38],而范校本未察。

范氏对《法书要录》、《墨池编》、《书苑菁华》各自的版本系统不甚了了,选择参校版本十分有限,注定有些错误发现不了。如“景云清规”,“云”《墨池编》(清刻本)、宋《书苑》、清《书苑》、《吴录》、“明刻三种”、《古今法书苑》均作“初”[39],但在明抄本《墨池编》和《墨池四种》(指《墨池编》的薛晨刊本、李时成刊本、《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文津阁四库全书》本四种)的注文中作“云”。按:《宋书》卷五十三《张茂度传》附张永传:“永字景云,初为郡主簿。”[40]疑《述书赋》因“云”、“初”相连而致误。此例甚多,限于篇幅,不必具举。

范校本虽然选择用了《墨池编》,但显然重视不够,同时也因缺乏考证而出现失误。如清刻本《墨池编》卷十一所载《述书赋上》“桓温,字符子,谯国人。彛子,本朝丞相、大司马南郡宣武公”,其中“彛”“明刻三种”作“寻”[41],实为“彛”之误。清刻本《墨池编》、宋《书苑》、清《书苑》均作“彛”,范氏漏校,与真相仅一步之遥,殊为可惜。

范校本最大的失误在于不该弃宋《书苑》不顾,而只用清《书苑》。汪汝瑮所校的《书苑菁华》,底本不得而知。所可知者,汪氏参校了《书法钩玄》、《书史会要》、《古今法书苑》、《佩文斋书画谱》、《古今图书集成》等书。汪汝瑮校书,没有校勘记,义例也不明确,虽然择取不少有价值的材料,但整体质量不高。

与宋《书苑》相较,清《书苑》本身也有不少失误。除了明显的错字如《述书赋上》“遗古効钟”作“遗右効钟”、“将奢也而宁俭”作“将奢也而宁伦”、“子敬创草破正”作“之敬创草破正”、“班输之运斧”作“班轮之运斧”之外,也有不少臆改之处,如《述书赋上》“康帝讳岳,字世同,成帝弟”,各本皆作“成帝弟”,而清《书苑》不知何故将“弟”改为“子”。按:晋康帝司马岳乃晋成帝司马衍同母弟。

另一方面,由于范氏对清《书苑》自身的来历也不甚清楚,对清《书苑》的长处也存在忽视的情况。如清刻本《墨池编》卷十一载《述书赋上》“成帝讳衍,字世禄”,“明刻三种”同,实误。按:《晋书》卷七《成帝本纪》:“成皇帝讳衍,字世根。”[42]宋《书苑》、清《书苑》、《吴录》、《古今法书苑》作“世根”,范校沿袭《毛录》作“世禄”,显误。同书“体大法殊,实推世瑜”,“瑜”《吴录》、“明刻三种”、宋《书苑》作“踰”,误。按:《晋书》卷七十《刘超传》:“刘超字世瑜。”[43]清《书苑》作“瑜”,而范校本则置清刻本《墨池编》、清《书苑》而不顾,沿袭《毛录》之误。同书“庾怿,字叔预,颍川人,本朝卫尉将军”,“卫尉将军”《吴录》、“明刻三种”、宋《书苑》作“卫将军”,清《书苑》、《古今法书苑》作“卫尉将军”。按:《书小史》卷五:“庾怿字叔豫,亮之弟,官至卫尉将军。”[44]而范校沿袭《毛录》作“卫将军”,亦误。

范校本能够选择使用清刻《墨池编》和清《书苑》,是其明智之处,但是在选择时,该出校之处往往失校,以致漏落了不少有价值的材料。如《毛录》卷三《唐李嗣真书品后》中有“右自王、崔以降,更无超越此数君书,虽劲于韦、蔡”[45],“书”前清刻本《墨池编》和清《书苑》多出“梁氏石”三字;又《毛录》卷一《南齐王僧虔论书》有“小儿辈乃贱家鸡,皆学逸少书”[46],“皆”前清刻本《墨池编》和清《书苑》均有“爱野鹜”三字。两处范氏均没有据以增补。又如清刻本《墨池编》所载徐浩《书法论》有“忘寝与食,胼胝笔砚,而性不能逾”、“劳而无功”、“汝曹年未弱冠……由是乃为翰墨之龟鉴耳”,此三段文字均不见于《吴录》、“明刻三种”、宋《书苑》、清《书苑》、《古今法书苑》,范校本理当据清刻本《墨池编》补入,但范氏却漏落,不能说不是很大的遗憾。

范校本错字很多,下表仅为部分证据。

范校本

卷次篇目

错字

页码

卷九《张怀瓘书断下》

草书宪章二王

304

卷一《南齐王僧虔论书》

其母见修平生所爱

书前目录卷四《张怀瓘书估》

书估

卷三《唐李嗣真书品后》

稚恭章草

106

流转风媚

108

智永精熟过人

109

中下

下中

112

卷四《唐张怀瓘书估》

今穷伪略之理

140

卷四《唐朝叙书录》

卿家多书

164

卷七《张怀瓘书断上》

含情

221

耀文含质

308

卷五《述书赋上》

落翮摧枯

179

痛惜不遇

176

谢嘏

174

犹翮短风髙

194

冠柤梨之下果

187

卷六《述书赋语例字格》

遂乏风彩曰滑

218

当然,范校本的问题更多地体现在具体校勘过程中的取舍,详细情况将见于拙著《〈墨池编〉校证》(待刊)一书。当代以来的书学研究,多以范校本为资料渊薮,但从目前的研究进展来看,这一局面应该得到改观。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艺术学院)

編者按:本文原刊《文藝研究》2018年第2期,如需引用,請參考原文。

[1]黄丕烈著、潘祖荫辑、周少川点校《士礼居藏书题跋记》,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25页。

[2]陆心源:《皕宋楼藏书志》,《清人书目题跋丛刊》,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634页。

[3]孙从添:《藏书纪要》,《藏修堂丛书》第四集,载《广州大典》第77册,广州出版社2015年版,第343—344页。

[4]徐世昌:《晚晴簃诗汇》,《续修四库全书》第163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00頁。

[5]傅增湘录何焯校本《法书要录》卷一,该卷第11页。

[6]傅增湘据王敬美钞本校《法书要录》,此段文字见于卷前目录末尾空白处。

[7]傅增湘:《藏园群书题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328页。

[8]同上。

[9]同上,第329页。

[10]同上,第330页。

[11]《藏园群书经眼录》,中华书局2009年4月版,第526页。

[12]傅增湘:《双鉴楼善本书目》,《陕西师范大学图书馆藏善本书目》,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90页。

[13]王重民:《中国善本书提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294页。

[14]李昉等编、张国风会校《太平广记会校》,北京燕山出版社2011年版,第3146页。

[15]清刻本《墨池编》卷七《书断中》文末按语:“又以赵高首妙品,不可以训,故易以胡母敬而传高之事。”

[16]《梁书》,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407页。

[17]《尔雅》,《丛书集成初编》第1139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8页。

[18]《通志》,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801页。

[19]荀悦:《前汉纪》,《四库提要著录丛书》史部第66册,北京出版社2010年版,第289页。

[20]傅增湘录何焯校本《法书要录》卷八,该卷第26页。

[21]傅增湘录何焯校本《法书要录》卷十附《张彦远本传》,该卷第77页。

[22]王群栗点校《宣和书谱》卷二十,浙江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88页。

[23]傅增湘录何焯校本《法书要录》卷八,该卷第1页。

[24]李萍点校《东观馀论》,人民美术出版社2010年版,第123页。

[25]范祥雍点校《法书要录》,人民美术出版社1984年,第176页。

[26]傅增湘录何焯校本《法书要录》卷五,该卷第3页。

[27]同上书卷八,第18页。

[28]同上书卷一,第14页。

[29]王澍:《淳化秘阁法帖考正》,《四部丛刊三编》,上海书店1985年版,卷三第6页。

[30]范祥雍点校《法书要录》,人民美术出版社1984年版,第195页。

[31]钱乃婧:《<法书要录>研究》,中国美术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未出版,第34页。

[32]范祥雍点校《法书要录》,人民美术出版社1984年版,第59页。

[33]同上,第195页。

[34]《法书要录》,《丛书集成初编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84页。

[35]范祥雍点校《法书要录》,人民美术出版社1984年版,第50页。

[36]见《藏园群书题记》,第328页。

[37]范祥雍点校《法书要录》,人民美术出版社1984年版,第14页。

[38]范祥雍点校《法书要录》,人民美术出版社1984年版,第374页。

[39]范祥雍点校《法书要录》,人民美术出版社1984年版,第187页。

[40]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511页。

[41]范祥雍点校《法书要录》,人民美术出版社1984年版,第184页。

[42]《晋书》,中华书局1874年版,第169页。

[43]同上,第1875页。

[44]陈思:《书小史》,《文津阁四库全书》子部第270册,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313页。

[45]范祥雍点校《法书要录》,人民美术出版社1984年版,第105页。

[46]同上,第18页。

[47]同上,第174页。

[48]同上,第205页。

[49]《书小史》,第327页。

[50]范祥雍点校《法书要录》,人民美术出版社1984年版,第61页。

[51]同上,第66页。

[52]《历代名画记》,《文津阁四库全书》子部第269册,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429页。

[53]范祥雍点校《法书要录》,人民美术出版社1984年版,第276页。

THE END
1.法律法规全书解读与实践的完美结合法律法规全书是指系统性、全面性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汇编,它们通常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发布,用于规范社会关系和行为。根据其内容和功能,可以将法律法规全书分为宪法、民商事法律、刑事诉讼程序等多个类别。 法律法规全书在立法中的作用 在立法过程中,法律法规全书起着重要的参考作用。它不仅提供了历史发展上的经验教训,还能够https://www.cjan6a6c.cn/ke-pu-dong-tai/3999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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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历代法书碑帖经典:柳公权玄秘塔碑故宫博物院编《玄秘塔碑》,全称《唐故左街僧录内供奉三教谈论引驾大德安国寺上座赐紫大达法师玄秘塔碑铭并序》,或称《唐故左街僧录大达法师碑铭》,唐代碑刻。裴休撰文,柳公权书并篆额。此碑立于唐会昌元年(公元八四一)十二月,原石已断为两截,现藏于陕西西安碑林博物馆。碑高三六八厘米,宽一三〇厘米,碑额篆字三行,每行http://www.queshu.com/book/40122943/trends
4.今日分享《集录杂法书》《新集诸般起例》《清微秘传授箓科本》1.道家符咒古籍《集录杂法书》 页数: 54双页106页 简介:《集录杂法书》道家符咒相关古籍。 2.风水书籍《三僚风水三十二口诀解读》 页数: 515页 简介:《三僚风水三十二口诀解读》堪舆风水相关书籍。内容丰富,实用性强。 3.择日书籍《精选克择通鉴》 页数: 709双页 简介:《精选克择通鉴https://m.sohu.com/a/830999080_120466577/
5.法书的解释法书的意思汉典“法书”词语的解释二、书法用语。又称法帖,学习书法可以作为楷模的范本。以及对古代名家墨迹的敬称,或以此誉称表达对书法作者的尊重之意。 三、泛指道教术法的典籍书册。 四、道教的图、纹、箓、字、符、篆,共称为“法书”,特指附有愿心念力和精神加持力的图文符箓。 ? 汉典https://www.zdic.net/hans/%E6%B3%95%E4%B9%A6
6.中国法书精选集中国法书选_51_董其昌集 中国法书选_52_张瑞图集 中国法书选_53_王铎集 中国法书选_54_倪元璐集 中国法书选_55_傅山集 中国法书选_56_邓石如集 中国法书选_57_何绍基集 中国法书选_58_吴熙载集 中国法书选_59_赵之谦集 中国法书选_60_吴昌硕集 集-原色法帖选-二玄社 原色法帖选_01_书谱 原色法帖选_02_https://www.360doc.cn/article/10886293_1115360399.html
7.法书法书 法书 法书fǎ shū [释义] ①(名)有高度艺术性;以用作为书法典范的字。 ②(名)敬辞。称别人写的字。 [构成] 偏正式:法(书https://www.unjs.com/fenxianghulianwang/hanyucidian/20140508000000_1038535.html
8.法书的意思拼音怎么读词典法书 基础信息 词语法书 繁体法書 拼音fǎ shū 怎么读 【法书】的意思 1.敬称他人所写的字,言其可为法则。2.有关法律制度的书籍。汉.焦延寿《易林.卷一.大畜》:「典策法书,藏在兰台,虽遭乱溃,独不遇灾」 来源:-- 词典修订版 【法书】图片https://www.zcdian.com/ci/0on5nn.html
9.法书的意思法书的拼音法书的读音清 钱谦益 《杨弱生且吟序》:“古之人有以爱妾换劒换马者,有以法书换白鹅者,其声价颇为不类。” 马南邨 《燕山夜话·大胆练习写字》:“历代讲究书法的人,动辄就以 王羲之 父子的法书为范本,殊不知 右军 父子的书法也是他们自己创造的。”法书的相关推荐 法书相关词语 阿法 法岸 案法 法案 八法 百法https://ci.gushici.com/c_7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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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书法书意思法书解释法书 x没有作文库帐号? 作文库帐号直接登录 帐号 密码 作文库>词典> 法书 【意思解释】(1) [model calligraphy]∶有高度艺术性的可以做为书法典范的字 (2) [your honorable penmanship]∶敬辞,称对方写的字https://www.zuowenku.net/cidian/380851.shtml
12.中国法书全集中国法书全集-1-先秦秦汉 宋镇豪 / 文物出版社 / 2009-1 / 320.00元 (少于10人评价) 宋镇豪研究员主编的《中国法书全集·先秦秦汉卷》是《中国美术分类全集》中的一册,已由文物出版社于2009年1月出版。该书收录了龙山文化晚期到东汉晚期的115件 https://book.douban.com/series/20597
13.法书是什么意思法书的解释是什么二、书法用语。又称法帖,学习书法可以作为楷模的范本。以及对古代名家墨迹的敬称,或以此誉称表达对书法作者的尊重之意。 三、泛指道教术法的典籍书册。 四、道教的图、纹、箓、字、符、篆,共称为“法书”,特指附有愿心念力和精神加持力的图文符箓。姓名https://m.hao86.com/ciyu_view_9e0bc743ac9e0bc7/
14."法书"的意思,汉英翻译迈迪汉英词典dict.la"法书" 在迈迪汉英词典的中的解释,配以例句、近义词、构词法等信息,让母语和外语学习都变得更容易。https://www.dict.la/%E8%AF%8D%E5%85%B8/%E7%AE%80%E4%BD%93%E4%B8%AD%E6%96%87-%E8%8B%B1%E8%AF%AD/%E6%B3%95%E4%B9%A6
15.律法书摩西五经 -- 旧约《圣经》的头五卷书 -- 一般被称为律法书,因为从《出埃及记》第二十章至《申命记》第三十三章,记载了神向以色列人所颁布的六百多条律例、诫命;在旧约《圣经》的三十九卷经卷中,只有这四卷书记载了这些律法。[i] 从篇幅看,摩西五经分为人物(23%)、律法(40%)和史录(37%)三大部分;http://book.31team.org/book/export/html/1941
16.中国法书全集1.先秦秦汉(精)中国法书全集1.先秦秦汉(精) 分享配送 至 选择地区查看预计配送信息 快递:6元起 服务收货后结算 商品评价 暂无评价 文物出版社 关注店铺 进店逛逛中国法书全集1.先秦秦汉(精)欢迎光临文物出版社微商城!我们将继续竭诚为您服务! 文物出版社 进入店铺 购书必读 需要开发票的读者请下单时直接将开票信息填写到备注中https://h5.youzan.com/v2/goods/3nkf56tuu3qsj
17.张彦远《法书要录》(全文)是以敢藉六世之资,奉遵祖考之训,窃慕古人之轨,企践儒门之辙,辄求撰集古来文字,以许慎《说文》为主,爰采孔氏《尚书》、《五经》音注、《籀篇》、《尔雅》、《三仓》、《凡将》、《方言》、《通俗文字》、《埤仓》、《广雅》、《古今字诂》、《三字石经》、《字林》、《韵集》、诸赋文字有六书之http://www.360doc.com/content/22/0309/17/11166724_1020787616.shtml
18.〔古典文选〕法书论[唐·蔡希综]右军《笔阵图》云:“夫三端之妙,莫先用笔。”昔李斯见周穆王书,七日兴叹,哂其无骨。蔡尚书入鸿都观碣,十旬不返,嗟其出群。近代已来,多不师古,而缘情弃道,才弃姓名。夫书匪独不调端周正,先籍其笔力。始其作也,须急向疾,不鹰视鹏游,信之自然,犹鳞之得水,羽之乘风,高下恣情,流转无碍。蔡中郎云http://www.ziyexing.com/files-5/guwen/guwen-15.htm
19.法书要录(唐)张彦远.pdf法书要录 (唐)张彦远.pdf,法书要录 法书要录 唐·张颜远 序 彦远家传法书名画T自高祖河东公收藏珍秘0河东 公书迹俊异 8尤能大书一本传云:”不因师法口而天姿 雄劲 0”(定州《北岳碑》为好事所传下)曾祖魏国公 少禀师训个妙合钟、张I尺牍尤为合作个大父高平公幼 学元常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9/0215/8106142076002006.shtm
20.张彦远《法书要录》2篇(全文)张怀瓘《书断》《法书要录》序 彦远家传法书名画,自高祖河东公收藏珍秘,河东公书迹俊异,尤能大书。本传云:“不因师法,而天姿雄劲。”(定州《北岳碑》为好事所传。)曾祖魏国公少禀师训,妙合钟、张,尺牍尤为合作。大父高平公幼学元常,自镇蒲陕,迹类子敬。及处台司,乃同逸少。书体三变,为时所称。https://www.99xueshu.com/w/filecx4qu2g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