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命在禄命法之中,是属于比较容易推算之一种,其原因就是女命推论的范围,要比男命简约一些。因为在平均概念之中,论女命的先后层次是以婚姻与子女为第一优先的层次。所以在着手这一方面,是比较易于集中主题。然而,有关健康、事业、官非……等等,仍然是与男命类似。
推论女命的方式,通常所见到的规范,大约是有主要的几项规则,是属于最常见的途径,这十二种规则,即是:
一、冲合论一一大抵人命不论男命或者是女命,四柱之中,皆不喜见冲刑,尤其是在地支中不可见有冲刑。最忌讳的是月日地支对冲,或者是年月日地支形成三刑,或者是四柱中三合六合太多。
二、地支统属论一一这是属于统计性的规则。这一种统计的规则,有五种方式是最常见。
A、年月日时四个地支彼此关联。
B、清代“玄通六亲论”中,夫妻子女之固定答案。
C、祖传之“十二时辰”初中未三刻。不过些法牵引至父母兄弟福业等多方面之固定答案。
D、“一掌金”纯以四个地支的关联而论。此法也牵引及婚姻以外的吉凶答案,不过其中也有局部纯论婚姻之注例。
E、“天元咸巫经”中之婚姻论。
以上五种皆是属于统计性的答案,当然很可能以同样的一个女命八字,同时采用以上五种统计方式来求婚姻子女的答案,可能会发生二种以上不同的答案。
在这一项属于统计性的五种方式之中,以作者个人的观点,是以“天元咸巫”以及“一掌金”二项。它准确性的或然率比较高些。然而,宜应同时了达,在女命所有一切推论的法则当中,“统计性”的全盘答案,它的“或然率”又是最低的一种。
五种统计规则,详见例表。
三、夫星旺衰论一一乃是以“官杀”引至“月支”,比照五行生旺库的结论,而丈夫是兴旺,亦或是休囚,这一组的推论法,是属于甚为习用之一种。它的准确率,可能到达七成的比率。
四、神煞论一一此法尤为普遍,甚至对命学一无所知的人士,也对神煞之一说,也颇为熟悉。这是通常所说的“命带桃花、命带贵人……”,此一种,准确性可能有七成之比率。
五、格局论一一即是通常所论说之“女命不宜伤官格、偏印格、井欄叉、魁罡……”等。不过格局论之一说,是属于比较困难应用之一咱,读者必须先用要对“沈氏用神”(沈孝瞻)的推理了达,方能使用。
譬如:伤官佩印,但能伤官重而印有根,即用有吉无凶。
伤官带杀,有财则否,无财则佳。(详见沈氏用神例解)
六、调候论一一纯粹以调候用神为第一优先,可以否决其它法则的常规。譬如:常法以正官为夫星者,恒皆视为忌伤官。然而辛日主除了“寅、子、丑”三个月以外,俱皆以壬伤官为第一调候用神。
又常法恒常认为女命用正官为夫,或七杀为夫,两者俱皆相同。只要夫星不受”冲合刑克、官杀不混、引坐生旺、不带恶煞”,既是认为夫良健旺。然而,若以调候论式,就是不作如此单纯的看法。认为夫受冲合刑克、引坐生旺……等只是常法。具备这些不良条件固然是不佳,而完全没有具备冲合刑克、引坐生旺者,也未必一定为甚佳。它只是一项必备之基础。它的主要决定性在于调候这一方面则宜于用夫星为调候之字,方是根本推理。
譬如:辛日主,生于子月,以丙正官为夫。只要丙辛不合,又没有上述之“刑冲合克”,不必生旺,虽丙引在子月一定是休囚,也可以论夫星尚可。设若辛月子月的女命若用丁七杀为夫,即使是通根午时,毫无任何冲合刑克、神煞相坐,也难作“贵妇”之论。
七、十神论一一十神者,即是“比、劫、财、官、印、杀、枭……”等,在四柱上的排列次序。譬如:天十两比肩,可以视为争夫,天干枭印,可以视为迟婚。
八、有情无情论一一是指不论是吉还是凶,仍有轻重之分,有情者吉兆有力,无情者凶兆无力。
这一项与沈孝瞻氏的格局推论近似。所不同之处,是层次上的不同,格局论的层次是在婚姻本身之好与坏。而此节之有情无情的层次,是在已经确定了吉凶之后,再推论是吉凶是大吉、小吉?抑或是大凶、小凶。譬如:财旺生官,此财官为同一地支所透者吉大,不是同一地支所透吉小。同样,伤官见官,些伤官与官,如果是同一地支所透者凶大,不是同一地支所透者凶小……。
九、诗赋论一一是属于一种标准样式的诗赋,以十天干的日主,各作一个列式,其余的答案要自己去推论。譬如:甲夫巳午及寅宫,遇丙合辛被火镕。
十、阴阳强弱论一一是指日主过刚,诸如:三见羊刃,或者是日主过弱,诸如日主无根,天干又不见比劫,财官却在月支当令。又或是四柱八字,全阴全阳。
十一、墓库论一一夫星在月支上适为墓库之支。譬如:丙日主的女命,四柱只有癸正官,不见壬七杀,恰又生于辰月,即为癸水归辰库(夫星归库)。此说指夫星为“乙丁已辛癸”之阴干官杀。
十二、特定制式论一一这是属于一种集粹性质的先贤语录。有关于这一类的集粹,最所常为人所乐道者,就是三命通会与“神峰通考、星平会海”之中,所刊载有关女命之词赋。如果仅以女命而论,除了属于卫家在经验上所累积的经验以外,大抵是以上述书籍所列出为主要纲领了。
这些特定制式的论女命有很多在今日是无法用格局、用神、喜忌……等来解释的。
譬如:三命通会所载:金猪土猴无夫婿,这是大家都极可能知道的一种特式。至于为什么出生在辛亥、戊申二日的女命婚姻都有问题呢?那就不是可以用清代的子平法所可详论的了。故此,凡属于这一类的女命论式,比归之于特定制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