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消息,一款美国人工智能生成式工具ChatGPT,在万里之遥的中国也卷起了大风大浪。
自去年11月30日ChatGPT发布以来,仅用了2个月,其全球月活跃用户就达到2亿,创下用户增速之快的新纪录。
股票市场,A股ChatGPT概念股已经连续领涨多日,让不少公司股票一夜翻身,炒股散户喜庆回血的同时也纷纷回头学习起ChatGPT是什么来。
ChatGPT能完成撰写邮件、视频脚本、文案、翻译、代码等任务,不炒股的网友也各显神通,借助ChatGPT各有生财之道。
ChatGPT生成的内容可以任意用吗?国内用户使用ChatGPT会有法律风险?法律圈人士怎么看呢。
ChatGPT并未开放中国用户使用,无法用国内手机号进行注册,国内用户想要使用ChatGPT有诸多限制。这一“信息差”催生了“售卖出租ChatGPT账号”这种赚差价的搞钱方式。
有人用ChatGPT生成的内容来薅问答社区和内容创作平台羊毛,更有网文写手已经利用ChatGPT写网文赚到钱。
作为一项新鲜事物,该如何看待ChatGPT生成的内容?对这些生成内容在使用上的风险该如何认识?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北京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一部)主任王俊林律师表示:“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并没有针对AI生成物的著作权问题进行特殊规定,世界各国对此也大都处于空白状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AI生成物在内容、形态,甚至表达方式上日趋接近于自然人的创作物。然而,根据现实的经济发展水平,若在现行法律体系内对此类软件生成物,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这个角度予以充分保护,则是对民法主体基本规范的挑战。因此,由自然人创作完成,或者在特定情形下由法人创作完成,仍应是著作权法意义上作品的必要条件。
从这个角度来看,包括ChatGPT生成物在内的AI生成物,并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那么,从现有法律角度来看,ChatGPT生成物可能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对此,我们认为,如果AI软件的使用者深度参与AI生成物的创作过程,就满足了“由自然人创作完成”这一著作权法意义上作品的必要条件;其次,AI生成物体现了创作者的个性化选择、判断、安排及技巧等因素,则其满足了著作权法意义上作品的独创性要求。在这些条件下,AI生成物就可能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国内,目前百度旗下类似ChatGPT产品项目名字已经定为“文心一言”,号称要正在做上线前的冲刺,预计3月上线。
另有消息称阿里达摩院正在研发类ChatGPT的对话机器人,目前已开放给公司内员工测试。
如果国内类ChatGPT产品的实际能力能和ChatGPT媲美、甚至更高一筹,那咱就没必要费劲去用ChatGPT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