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父亲患有肝病,经人介绍,赵某联系“风水大师”苏某为其父亲看病,苏某查看风水后,告知赵某一家应处于特定的方位睡觉,并要求与赵某父亲接触的人都要喝皂角刺与马蜂窝熬制的“药水”。当日赵某喝下按该“偏方”熬制的“药水”,次日便感觉头晕、心慌,多次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3万多元。赵某诉至法院,要求苏某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苏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本人也无《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未详细询问赵某既往病史,未详细告知服用后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即开具“偏方”,导致赵某在服用后发生头晕、眩晕等症状,对此存在过错,其对赵某的病情所造成的损失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赵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将其父亲送到正规医疗机构治疗疾病,却迷信“风水”“偏方”,对自身损害的发生亦存在过错,需自负部分责任。
案例评析
“弘扬科学真理,破除封建迷信”,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懈追求。科学知识和技术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工具和手段,促进人类文明和社会的进步;封建迷信不仅会摧残人们的身心,也会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所以我们应当破除迷信、崇尚科学。本案中,赵某信奉所谓的“看风水”、“偏方”,致其身体损伤,其科学知识的缺乏是导致其身体损伤的根本原因。本案判决也告诫广大人民群众要崇尚科学,自觉抵制封建迷信行为,一旦损害发生,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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