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穷B洛·all陈洛军30days夏日企划#
【7月14日随机掉落】
【虎洛/十二洛】
*主十二洛、虎洛,有all向汤底
*虎洛先婚后爱相敬如宾,养子十二撬虎哥墙角
*陈洛军16岁被虎从越南娶回庙街if线,无脑甜,结局三人he
*大设定与电影有关,融合了部分漫画设定
*有些比较迷信的东西为剧情所需,结婚剧情也比较狗血,都是捏造,请不要轻易相信并模仿+考究党轻喷
*不会粤语,全文普通话行文
*人物ooc警告!
*以上能接受进...
*以上能接受进
00.
梁俊义,江湖人称十二少,为人仗义待兄弟们极好。然而在江湖上口碑向来不错的他,却做出了一个有违人伦的事情——他爱上了他养父兼大哥的老婆,他的小妈兼阿嫂:陈洛军。
而更让人炸裂的是,陈洛军还是一个男人。他喜欢男人,tiger哥娶了一个男人的消息一旦传出去,后果将会不堪设想。
但是爱上了就是爱上了,梁俊义又有什么办法?他向来敢爱敢恨,也不觉得陈洛军和tiger哥是真心相爱才结婚的,尽管他并不是很清楚他们当初结婚的内幕,不过他是一个妥妥的行动派,因此没有纠结多久,最终决定对对方出手。
01.
“您最近是不是运势不太好,感觉做什么事都很不顺利,而且极易动怒啊?”某天当tiger哥走在大街路过一个摆着摊的摊主之时,那个原本还在一旁闭目养神的摊主,突然睁开眼睛问道。
可能是因为他的一只眼睛因为早些年大战的时候失去了视物的能力,所以摊主这样的一个举动把没有任何防备的tiger哥给吓了一跳。他蹙起眉头转过身,就看到一个打扮的不三不四的家伙正笑眯眯的坐在旁边,饶有兴趣的上下打量着自己。
“印堂发黑,阳气极重,您命里有一劫躲不过去呀。”tiger哥还没有询问这个家伙到底想干什么,就听见对方进一步补充道。
这家伙说话时神神叨叨,仿佛好像确信自己未来确实会遇到诸多不顺一样,但是既然都混黑社会了,黑社会的性命就应该掌握在自己手里,而不是相信什么运势。虽然神佛之类的还是要敬畏,但是tiger哥还是更喜欢靠实力说话。因此他深呼吸一口气,哑着嗓子道:“我不管你突然跟我说这些是为了什么,但是这种拙劣的搭话方式真的很像在骗人,如果你是有求于我,你可以跟我手下的小弟去说,而不是像这个样子突然吓我一跳。”
“你到底想干什么?”
“不想干什么啊,只是觉得你我有缘,善意提醒你一句罢了,你是庙街架势堂的龙头嘛,因为生辰八字水多,所以名字中带土,土克水,可以让你活得久一点。”
“但是仅仅是这样不够的,用土克水,救的了你一时却救不了你一世。你需要做的应该是择一个良辰吉日,娶一个克父克母生辰八字缺水阳气重,但从小被当做女孩儿抚养长大的男人,把自己多水的命格匀一点过去互补,只有这样,你才能平安无事。”
那神棍自顾自的说完,还对tiger哥点头笑了笑,小墨镜下的眼睛看的tiger哥莫名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他想反驳,反驳那些听起来稀奇古怪还让他找个男人结婚的前提条件,又因为敬畏这些东西不敢特别直接的反驳。
尤其是他不得不承认,这个神棍居然把他的生辰八字全部说中了……生辰八字倒是可以查,毕竟他和龙卷风还有狄秋每年为对方祝寿的时候,生辰早就暴露了……可是他的名字在江湖上却是保密的啊。
自他跟了龙卷风以来,他在江湖上混了这么久,外号叫tiger,大家也只叫他tiger哥,根本就没几个人知道他的本名。那么这个和他素未蒙面的路人,又是怎么知道他的本名里面多土,是为了克他多水的命格的呢?
不知道……想不通,tiger哥反驳不了对方,却也不信这个邪,因此他只能转过身,暗骂着对方“真是个神经病”就离开了此地。
他不知道的是,自己以为的“骗子”在听见了这句话之后却并不恼,对方只是哼着小曲儿收了摊,买了个烤鸡边走边吃,钱也不打算继续赚了,看上去很是逍遥自在,一点都不在乎的模样。
但从那以后……tiger哥的日子真的就像是撞了邪一般的,越过越糟糕了起来。
最开始的时候是坏掉的那个眼睛眼皮控制不住的狂跳,别人都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而他的右眼好巧不巧就是那个伤眼,这简直是灾上加灾。
在这种类似“灾难预警”的眼皮狂跳之后,就是各种不顺心的大事小事接踵而至,诸如:最近又有不长眼睛的人跑到庙街闹事……可是有人闹事对于大本营在庙街的架势堂和混黑社会的人来说这不是常态吗?
但关键就是……那些闹事的家伙刚好是趁着他手下最能打的那个手下有事外出不在庙街时出的手,庙街这个盘口除了tiger哥自己之外能打的其实没几个,现在还都不在……剩下的能打的都在其他盘口镇守,tiger哥身为一个帮派的龙头人物,自然不能随随便便的动手,最后这场闹剧以对方打伤了他们好多兄弟收尾,好多弟兄都光荣的住进了医院。
别人扫了自己的面子,这tiger哥要是不动手打回去,那就是自动承认自己不如其他帮派了,他怎么可能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呢?
于是在替重伤挂彩的兄弟们付完了看病用的医药费以后,也就隔了一天,tiger哥便亲自率领其他没有受伤的小弟,派人去把昨天过来闹事的那个帮派围了。
这一仗打的非常酣畅淋漓,替兄弟们报仇报的也极其顺利,对面的帮派老大为了弥补对自己的歉意,还把医药费都赔了,非常有诚意。但这些都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其实是……tiger哥在削别人的时候太过激动,可能是一个不小心动作有点儿大了,所以他的裤裆被扯破了……
当时tiger哥脸都要憋红了,还好其他人也都再打架,而被他揍的这个家伙已经晕了过去,不然只怕他出糗就要出大了!
后面在谈条件的时候,tiger哥找了一个看起来比较机灵一点儿的小弟派他去谈,自己则是想快点离开这个尴尬的地方,去换一条裤子穿……
结果他走在路上被不知从哪儿蹦出来的石头绊了一下……以至于他的裤子本来只是破了一条小缝的,这临门来的一脚,差点儿把他的裤子变成时尚单品开裆裤了!
tiger哥捂着越来越大的裆又羞又恼,他在去买新裤子的时候,路过之前那个神棍摆摊的地方,自然而然的也想起来了那个神棍那天给他的提醒,但偏偏他还是没有服气,因此后面的tiger哥肉眼可见的变的更加倒霉了。
先不说收保护费收到特别多的假币的这种事出现在了他的头上,单就说他和龙卷风还有狄秋聚餐,结果被鱼刺卡到喉咙,又是吞饭又是喝醋,各种老办法试了一遍都解决不了,最后不得不被他的两个老伙计送去医院让小护士用镊子帮他把鱼刺挑出来……
这都算了,在自己给小护士道谢,准备去缴费的时候,小护士还非常关心的看了他一眼说让他多多保护喉咙,他都已经喉癌了,怎么还能在这种节骨眼吃鱼被刺给卡住呢?
tiger哥现在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他真的不是喉癌啊,他只是单纯早些年的时候在打打杀杀中用嗓过度导致声带发生了不可逆的损耗,他就是声音哑了点,怎么能说他有喉癌呢!
但是他解释不出来……因为他嗓子真的很哑……而且刚才被鱼刺卡了那么久,又是喝醋又是大口咽饭,对他的嗓子造成了二次伤害……所以,他的喉咙里面现在都还火辣辣的疼。
这小护士关心则乱的话让一旁知道事情真相的龙卷风和狄秋在反应了过来以后都快憋不住笑了,他们一个转过了身,一个则是捂住了嘴巴,肩膀都在轻微的小幅度的颤抖……
够了,我知道你们在笑我……笑吧笑吧,也就现在能笑笑了……
tiger哥现在就是觉得非常的生无可恋,他深深怀疑是不是自己上辈子造了什么孽,不然为什么这辈子他的命格会这么的……奇怪呢,奇怪到他坏事频出就算了,但是这些坏事更多的却是让他出丑……那这就比单纯的坏事更让人难绷了。
更倒霉的时候,tiger哥甚至有种自己喝白水都能被塞牙缝的错觉,如果单纯一件两件怪事发生,那还可以用偶然碰巧来解释,但是连续这么多次怪事发生,那似乎只能用怪力乱神来解释了……可能这就是天注定的吧,因此在忍无可忍之下,tiger哥终于决定还是信那个神棍说的话,就把它当成“死马当活马医”吧!
毕竟那种既要五行缺水,又要阳气重克父克母,还要从小被当成女孩子长大的男人哪是那么好找的,而且还要他和他结婚……这几个命格条件,平时tiger哥觉得他能遇到其中一个都算得上比较好运了,直接全部集中在一个人的头上……
那个神棍不会是在哄他玩儿的吧
但是无论是不是真的被骗了,保险起见tiger哥还是让自己的手下去广撒网的找人了,他现在已经不是单纯的不信邪了,他是胜负心完完全全的被点燃,彻底不信这个邪了!
他就不信,他真把这种人找到并娶了对方以后,自己接下来真的会一直顺风顺水,如果真有这种事,他直接去天后娘娘面前烧高香,然后把他的未来“夫人”供起来养!
于是更邪乎的事情在第二天发生了:当tiger哥把找人的命令发布下去后的第二天,他在路过那个街道的时候,那个神棍居然又在那里摆摊了。这一次tiger哥主动走了过去,只不过他还没说说话呢,对方就先他一步,笑魇如春的开了口,“您看看您这最后不还是妥协了吗?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tiger哥并不想说话,tiger哥在墨镜下给了对方一个白眼。
然而好不容易才遇见这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神棍一次,他决定还是放低点自己的姿态,再去问问对方自己的具体情况好了。毕竟他总得知道自己未来那避无可避的一劫是什么吧,不然的话如果真的找不到那个什么和自己命格互补的家伙,自己不还是得死,既然如此,他如果率先知道了自己的这一劫,不就有其他办法规避了吗。
结果他还没开口,这神棍就用扇子的尾部勾着一个小锦囊递到了自己的面前。他依旧笑容和善,好像并没有什么事情能够为难到他似的,在tiger哥满头疑惑的接过锦囊以后,他一边说着“天机不可泄露,天机不可泄露啊”,一边收了摊子,摇着扇子,晃晃悠悠的打算走了。
“诶诶诶,我还什么都没说呢!”这下tiger哥急了,他匆匆忙忙的把锦囊往口袋中一放,就要去拉那个神棍,结果这神棍跟个泥鳅似的,往左灵活的一步,硬是没被tiger哥抓住。
“不用说啦,东西都在锦囊里了,您对着我给的锦囊,劫难自会迎刃而解~”
02.
tiger哥带着锦囊回自己在庙街的据点的时候,人都还是懵的,他总有种自己被人骗了,可是对方并没有骗自己的钱财,而是靠智力把他骗得团团转的无力感。
当然,tiger哥的意思倒也不是他蠢,只是这事情发生的真的太过匪夷所思,他自己都觉得如果自己对他的两个老伙计把这些事情全盘托出,他们两个最有可能做出的第一反应就是怀疑自己是不是脑子被门夹了,或者是和别人打架的时候脑子被打傻了。
他居然会相信这么拙劣的谎言,还真的派人按照锦囊纸条里的地址,去越南找人!
对,这个锦囊里只有一个纸条,纸条上面并没有说他的劫难是什么,上面就写了一个人的名字:陈洛军,以及对方现在人在哪里。
在越南那种战区国家他也认了,比自己大或者比自己小他也认了,对方都已经是个男的了,他还有什么好挑的,合约结婚,又不是真的要有感情,大不了他以后对这个叫陈洛军的男的好一点,给他多留一点自己的遗产呗。
这几天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怪事真是越来越多,事情的种类也各种各样五花八门,而且越来越危险,甚至走在街上都可以和从高空坠落的花盆擦肩而过,在自己家里电视机都可以神奇的老化起火……所以tiger哥在听小弟传来消息说他们在越南找到人了以后,立刻马不停蹄的收拾东西去了越南,甚至连他在其他盘口的弟兄以及自己的两个老伙计都来不及通知。
然而在tiger哥到达越南,在他看到了陈洛军本人之后,他想死的心都有——他本来以为陈洛军最起码也有二三十岁,虽然不至于像自己已经四十多快五十了,但是面前这个看起来嫩的能掐出水的小孩子,因为营养不良明显明显有些瘦弱脏兮兮的小孩子,怎么看怎么不太对劲吧?他真的成年了吗?
tiger哥看着陈洛军那大概只有一米六几,还不到一米七的身高,墨镜下的眼球都在颤抖。
他感觉到自己的良心受到了极大的谴责,随后还转过头去认真的同发现陈洛军的小弟确认,想知道纸条上的人是不是真的就是他,会不会有哪里搞错了,在越南会不会还有另一个同样命格同名的陈洛军。
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tiger哥自己心下都在打鼓,同样的命格又同名代表着什么……代表着在越南这个地方,五行缺水、克父克母、从小被当成女孩儿养大得一个不落,完了人的名还得叫陈洛军的人有两个,而他们找的这个年龄小罢了……但是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啊!
负责调查陈洛军的这个小弟倒是个会来事的小弟,当tiger哥询问他会不会是找错人的时候,他立刻心领神会的摇了摇头,眼中坚定的仿佛他在大陆就能直接入党了都,“不会的tiger哥,我百分之百保证,没有弄错!”
“这个家伙已经16岁了,在香港16岁不是已经可以结婚了的年龄吗?虽然前提条件是得父母同意,但是他父母双亡是个孤儿,应该就可以直接省略这一步了吧?而且他在越南这边确实是从小被当成女生养大的,之前叫做陈洛儿,后来他自己给自己改名成了陈洛军。再加上他这么瘦这么矮,长的却这么水灵,眼睛又大,我们完全可以把他带回香港了后给他办个假身份证,然后把他在身份证上的性别那栏更改一下,再给他戴个假发穿个裙子,让你们两个去顺利结婚领证!”
“反正别人也不会检查他的真实性别是什么的吧……”
“……”不是,我都还没决定是不是要真的和他结婚了,你小子就已经提前帮我把所有的东西都想好了吗?更何况结婚真的是想结就能直接结的吗,暂且先不说假证会不会在登记结婚的时候被查出来,单从人家愿不愿意和自己结婚这一点来说,就已经是一个大问题了吧?
和男人……和一个四十多岁快五十岁的男人,还瞎了一个眼睛来路不明的男人……结婚,别人才刚16岁,如果他真的去提这件事,别人不会把他当作一个怪人吗?
可惜……tiger哥还没有在自己的心里吐槽完,正在不远处干活打杂的陈洛军就像是有所预感一般的看向了他们。
“你们两位站在这里已经站了半天了……请问是有什么事情吗?”陈洛军向他们的方向走了过来,他看起来对他们两个人好像很是疑惑,tiger哥在对方靠近后仔细观察,才发现他的身上到处都是伤,像是被人虐待过。
虽然他长的确实很好看,尤其是眼睛,又大又圆,里面仿佛有些万千星辰……但是他和同年龄的孩子比起来实在是太瘦了,瘦不说,皮肤还晒得黄黑,哪怕是龙卷风收养的蓝森他儿子今年才12岁,都比陈洛军看起来健康,看起来强壮。
而且他说的还是越南话,在发现他们似乎并不能听懂越南话以后,他还用法语和英语又对着tiger哥和他的小弟又说了一遍……
tiger哥整天打架不是很懂英文,他就只听懂了一个excuseme和一个question,在和陈洛军对视下去,他估计陈洛军都要继续换其他国家的语言了。因此他赶紧清了清嗓子,想向他自我介绍一下自己的来历——
他本来想说自己是tiger哥,从香港过来特意找他的,结果不知道是不是刚才自己小弟给他出的主意太馊,馊的在他脑海里不停的回想,结果他脱口而出直接就是,“咳咳……请问一下你要不要和我结婚?”
“!?”也不知道陈洛军是觉得tiger哥的这番话太过惊世骇俗还是他听不懂粤语,反正他的眼睛都瞪大了。
“不是……我的意思不是这个,我是你需不需要帮助!对,你需要帮助吗?我是香港庙街架势堂的龙头tiger哥,有人跟我说你在越南需要帮助……然后那什么你的生辰八字和我的生辰八字比较合,我思索着我俩有缘,所以我来看看你!”
“……”回应tiger哥的是陈洛军良久的沉默,这也是他们两个乌龙的第一面。
被屏蔽是我应得的,重发
没品笑话,十分ooc,慎看
—
5
这是他应得的吗。
虎杖陷入了深深的迷茫。
他承认他报告书没合格,中午吃超太多被打饭阿姨拿饭勺赶,下午又踩到狗屎还把屎迹带进了教室......他承认他做错了所以这是他遭到惩罚的理由吗。
因为做错了所以要看到自己的班主任在偷自己的內裤吗。
原来是这么残酷的一个世界吗。
“老师,你在做什么。”虎杖面无表情地问。不是他不想做个友善的表情,实在是他现在能做到最友善的表情就是面无表情。
不然怎样?他跳过去,抢回內裤,用它狠狠抽打五条的脸?
现在只是丢失一条內裤,那样他可能整个都要被无量空处扬了。
“我在检查...
“我在检查悠仁的内务卫生呢,悠仁你做得不错哟!”人民教师笑得一脸伟光正,啪地合上柜门,朝虎杖比了个金光闪闪的大拇指。
虎杖默默瞥了一眼洞开的窗户和五条鼓囊囊的外套口袋。
检查内务要从窗户进来是吧?检查完了还往兜里塞,这是怀疑他感染了什么病毒,要取样回去做生物分析么?
他这內裤的去向绝对不会是试验台,至于到底是哪里他不想想象。
“老师,”虎杖默默打开门,“我要准备休息了。”
“哦哦,好的。”五条也默默朝门的方向走来。
五条擦过他身边时,虎杖默默伸出一只胳膊,把他拦下。
“老师。”虎杖默默指了指五条的外套口袋。
五条静立三秒,慢吞吞地把手伸进衣袋。虎杖冲他张开手,他掏出一条蓝底白花的內裤,放到虎杖手里。
“还有。”虎杖说。
五条又交来一条海浪条纹的。
“还有。”
五条一共从兜里掏出了五条內裤,虎杖只能用双臂抱着。
虎杖要竭尽全力才能控制住眉毛不抽搐:
“五条老师......”
虽然他一点也不想学。
五条挥挥手,双手插兜,仰头45°往外走,嘴里甚至吹起了不知名的小曲。
虎杖盯着他的背影,突然一脚踩住他的后鞋腰。
五条静立不动。
虎杖使点劲,往他鞋腰上碾了碾。
五条宛如石雕。
“老师——”
虎杖拖长了腔调,熟悉他的人能听出他这是预备要发火了。
作为最熟悉他的人之一,五条终于停止装死,转身面朝他,双手举向上方,同时长长叹气。
“悠仁啊,给老师留点念想不成吗?”
虎杖上前一步,手臂绕到后方,从他裤兜里扯出一条红色波点的平角裤来。
虎杖把內裤拎在手里,后退,抬起小臂,挥出,狠狠扇过五条的左脸。
五条少女式惊叫,面泛红晕:“好喜欢,右脸也来一下。”
虎杖:“......”
结果虎杖一共从他身上搜出四条內裤。发现质疑、指责、威吓统统不奏效,甚至有为他助兴的嫌疑后,虎杖实在束手无策了。
这就叫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吧。
五条耍赖的小孩似地坐在地上,无视自己奔三的年龄嘟着嘴唇,一副你不给我留一条我就坚决不走了的架势。
虎杖着实无语,也在他身边坐下。
“老师,我的內裤有那么吸引你吗?”
“有的,悠仁你怎么就是不懂呢。”
“我真的不懂,要不你解释解释?”
“嗯哼,”五条说,“这样吧,我给悠仁打个比方。正餐和前菜选一个,当然是正餐比较好对不对?但是,正餐上来之前,只能吃前菜解解馋。”
银蓝色的六眼幽幽凝视着虎杖:
“——尤其在饿得要死的时候。”
五条捏着下巴,一副似笑非笑的神情。
“悠仁我跟你说哦。让客人饿太久,又不给点东西垫肚子的话,他们可是会直接抢厨房的。”
哦尼酱
虎杖抬起眼皮,瞟了身材高大的青年一眼。
——骗鬼啊,你以为我没看见你把我的內裤抵在鼻子前陶醉地嗅吗?!
虎杖走到胀相面前,搭上他的肩膀。
“大哥。”
“要叫哦尼酱。”胀相立即纠正,随后眨巴眨巴两只陷在高高眉骨下的眼睛,硬是把混血超模式的深邃五官拗出了点清纯小白花意味。
“悠仁,你听哥哥讲,哥哥真的没有——”
“别说了,”虎杖在他肩上拍了拍,“我上游泳课的泳衣失踪也是你干的吧。”
胀相悚然地后撤一步:“悠仁——”
虎杖跟上一步,继续搭他肩膀。
“还有我的饭盒,护腕,毛巾,穿过一次的紧身内衣——”
“悠仁你把哥哥当什么了!”胀相怒发冲冠,“我在你心里是这样不知廉耻的人么?!”
“我想换一支音乐课用的竖笛来着。”
“旧的别丢。”胀相立答。
“......”
相对沉默片刻,虎杖又叹了口气。
“收集这些东西干什么啊?不嫌脏么?”
“我怎么会觉得悠仁脏,”胀相低着头,“只是......悠仁不在的时候,有悠仁的东西陪在身边.......就好像悠仁没有离开一样。如果哪天悠仁真的走了,至少我能借它们来回忆......”
他轻声说:“以后不会再犯了,对不起,不要讨厌我。”
虎杖看了他一会儿,走上前,抱住他。
“悠仁......?”胀相的身体明显僵硬了起来。
“笨蛋哥哥,”虎杖把脸埋在他怀里,声音闷闷的,“我本来就不会走啦。”
“反倒是你,不要离开我啊。”
骨
乙骨蹲下,跟虎杖肩并肩。他背着的刀袋很长,蹲下就抵到了地面,他于是换了个方向,把它横放到膝盖上。
虎杖伸手在刀上摸了一把,但是没有转过身,甚至没有侧一侧脸。他的目光直直投向前方的地板——那里满满码着一大堆折叠整齐的平角裤,起码有十五件。
“乙骨学长。”虎杖说。
“嗯?”乙骨回答。
“可以雇你帮我砍死他们么?”虎杖问。
“嗯嗯?砍死谁?”乙骨答。
“——那些闲着没事偷我內裤的人。”虎杖面无表情地说。
于是乙骨得知,环绕在虎杖身边的神经病们中了邪一样爱上了偷他內裤。洗干净的还要往后稍稍,他们更喜欢刚脱下来没多久的,盛赞其为“原滋原味”。虎杖前不久通过钉崎了解到他们甚至发展出了一个地下黑市,一条沾有可疑分泌物的內裤被挂出了十万高价。请注意,只是挂牌,但不开放交易。据不愿透露姓名的白毛持有者言,这仅仅是一种为了气死其他人的炫耀。
“我想拜托前辈帮我砍了他们,”虎杖面无表情地戳了戳眼前那条崭新的小碎花平角裤,“这是我这个月第三次买新內裤了。因为很快就会不翼而飞,所以我干脆一次性买了二十条。但是估计也坚持不了多久。”
乙骨拍拍他的后背。
“我非常理解你的心情。”
“乙骨前辈,我就知道你的话肯定能理解……”听了这话,虎杖转过脸,脸上的冷漠冰消瓦解,一副看到了圣光天使的神情,眼里居然还隐约有泪光闪动。“前辈你知道吗,我身边一个正常男人都没有了......上次我跟伏黑讲这事,他居然说‘你更适合穿三角內裤’,还给我发了购买链接……看到你我才觉得我还活在一个正常的世界里......太谢谢你了,乙骨前辈......”
“怎么会怎么会,”乙骨笑笑,帮他揩揩眼角,“悠仁没有不正常,不正常的是他们。”
他让手指隔着尼龙布料划过刀柄,语调骤然冷下来:“连学生的內裤都偷,看来不给点警告不行了。”
虎杖握住他的手,泫然欲泣:“乙骨前辈......”
“报酬的话,也不用太麻烦,举手之劳的小事就可以。”
“您尽管提,只要能让那帮神经病得到惩罚,我什么都愿意做!”
乙骨翻过刀袋来,指了指他面前那条碎花小平角裤。
“这个图案我蛮喜欢,穿一天,然后脱下来给我。记住,洗过就不算数了哦。”
【7月1日】
【风洛】
陈洛军被骗了两次,一次在监狱一次在城寨
ooc致歉
现代私设注意避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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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这个季节往往是最难熬的,冷的要死而自己却又无法改变什么,只能任由冰凉的风刮在脸上。
为了少受点罪,东方纤云特意起的早了些,他关紧窗门,不想让那寒冷的气息透进来一丝。
东方纤云急急忙忙穿好外套后,打开门迎面而来的就是冷风,冻的他想哭,但他只能妥协,忍着寒冷狼狈的去买早餐。
他来到学校门口后第一个见到的人,就是小时候的玩伴东方芜穹,那时候的东方纤云,被东方芜穹逼着叫哥哥,这件事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之后的他,一见到自己这个“哥哥”就想逃。
东方芜穹一把抓住想溜的东方纤云,此刻的场景无比尴尬,...
东方芜穹一把抓住想溜的东方纤云,此刻的场景无比尴尬,东方纤云也只能硬着头皮和他问好。
“额,哥哥,早啊…”
“诶~早啊,弟弟?”
东方芜穹笑眯眯的将人揽进怀里,带着东方纤云走入校园,“弟弟啊,见到哥哥后就没有什么话想说吗?”他盯着东方纤云,在人脸上看到紧张的神情后,心情更愉悦了。
东方芜穹停下脚步,伸手捧住东方纤云的脸,微微低头,摆出一个极为暧昧的姿势,察觉到脸上的温度后,东方纤云反应了过来,他抬起头,正好撞上东方芜穹的目光。
二人就这样对视了许久,直到周围的人越来越多,将他们包围在中间,这一幕让社恐的东方纤云惊慌的想找个地洞钻进去逃避现实。
许是东方芜穹观察到了他的反应,笑着让众人散开,牵住东方纤云的手带他远离了人群。
“哥,我还有事我先走了…”
他转身离开,东方芜穹看着他通红的脸颊,不禁感叹这人果然是害羞了吧?殊不知,那是被冻的。
经历过被人围观的事之后,东方纤云算是明白了一点,只要不接近东方芜穹自己就不会有事!
从此,东方纤云变得和小时候一样见着东方芜穹就躲,但这一系列动作在东方芜穹眼里却变成了害羞的象征,不知道他哪来的迷之自信,认为东方纤云已经对他产生感情了。
不过他没有说错,确实产生了感情了,只是这感情并非他所想的那个,是恐惧、嫌弃。
东方芜穹还是挺有魅力的,平时的他是个花花公子,能对你说出动听的情话,做出暧昧的动作,但直到最后你才发现自己只是他池塘里的一条鱼。
日常中他没有一刻是闲着的,不是在找人聊天说话就是在找的路上。
直到那天,东方纤云听从老师的话去找东方芜穹交付给他任务,不料他一打开门,就发现东方芜穹与一个自己相像的的人在一起,做出的动作在外人眼里看来就像在接吻。
这一出给东方纤云吓了一跳,他颤颤巍巍地打断了他们。
“哥。老师让你担任学校宣传大使…我先走了。”
他慌慌张张的跑走了,嘴里还念着私男同蒸鹅心,真是饿了。
被发现找了替身的东方芜穹,认为东方纤云看到这一幕后心碎了,便推开了替身,去追上东方纤云。
“燕子!燕子!你不要走!没了你我怎么活啊燕子!”
而东方纤云没理会他,加快了奔跑的速度,“卧槽这私男同怎么追过来了啊!”
“哥哥你放过我吧,我是直男啊哥!”
“难道你就没有对我产生感情吗?!”
“我害怕你还来不及呢大哥”
东方芜穹在教学楼门口停了下来,他心碎的低下了头,天空突然下起大雨,浸湿了他的衣衫,雨水从东方芜穹俊美的脸上滑下来,悲伤的情绪占领了他的内心。
“难道这一切,都是我自作多情了吗”
“我知道了。”
——————————————
第一次写的这么神经病,破镜重圆是一点也没写到,我错了,求放过。
陆志廉站在赤澳的病房门口,内心还是有些忐忑,更多的还有心虚的愧疚。
这些年狱中曹元元各种胡闹的消息是络绎不绝的传到他耳朵里,可不管曹元元无理取闹的强调多少次要见他这混蛋一面,他都不曾去看过他一眼。
曹元元最后被抓时看向他的那个眼神,是他多年来午夜梦回惊醒再也逃离不开的噩梦。
曹元元曾经说过,他最讨厌被人背叛,也说过一定要让他后悔。
陆志廉伸手从那茫茫的大海里捞出他的那一刻有过犹豫放他一码。
那个时候他想,也许自己就此放过曹元元,可能他后半辈子都会被钉在耻辱柱上了。
一个为了自己突然有感而...
一个为了自己突然有感而生的迷之心软而放弃原则的混蛋。
然后又在手铐铐在曹元元手腕上的下一秒更快的开始心虚自己对这个人的背叛和算计。
显然他陆志廉生是ICAC的人,死是ICAC的鬼,区区一个曹元元又如何能撼动他这位尽忠职守的啊sir坚定不移的信念和决心。
可是也许也只是也许,他的铁面无私也只坚持到第三年,好友拿着手机点开视频玩味的甩在他面前,调侃道“你看,这小子可真硬气,他老豆倒台之后原以为在进去会老实点,可你看,还是整天惹是生非。”
陆志廉抽烟的手轻微抖了抖,烟头直接掉落在皮鞋上,他不耐烦的移开视线抬起脚抖落,便再也不想去看那视频第二眼。
视频里,曹元元眼角被人撞击在浴室墙角上,鲜血淋漓,他张牙舞爪,闭着被血染红的一直眼睛发狠的逮住一个人疯狂踢踹着,失去所有庇护所的他在也不是当年那个还能呼风唤雨的大少爷,周边人群把他围在中心手中不知从哪里偷来的棍棒武器毫不客气的落在他身上。
曹元元从来不会逆来顺受,更不会哭泣示弱,他总是那样迷之自信的。
所以陆志廉居然在那么嘈杂的人群里,看见他还在笑。
再安全屋曹元元拿枪指着他问他ICAC是吧,一切欺骗和背叛被这样不带转弯和遮掩的宣之于口,曹元元就是这样笑的。
在激烈的枪战里被逼到走投无路曹元元依旧穷追不舍,用最愤恨的表情推开他掐住廖雨萍脖子的时候也是这样笑的。
都到这个时候了,为什么就不懂得乖顺一点呢?曹元元做错事就要认,陆志廉将嘴里的烟深吸一口咽下去,屏住呼吸良久才缓缓吐出。
他并没有做错什么,他只是做了他应该做的,他本不该后悔……
“赤奥那边就没人管管吗?这是单方面的群殴?”说着他手指掷地有声的点击在桌面上,力度大的咖啡杯摇摇晃晃险些溢出杯面。
“他们这是在杀人!我也才出来几年而已,里面就已经乱成这样?就算是犯人也因该有基本的人权吧?香港每年那么多税交上去不是让赤澳的那帮人坐吃等死的,狱警干什么吃的?”
好友见他本就不怎么白的脸。莫名就觉得这家伙脸就是又黑了几分,事情到如今这个地步他都有点同情曹元元了。
“这家伙之前太嚣张了,把赤澳从狱警到犯人全得罪了个遍,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曹元元到头了。就算他不惹事安分守己每天也会有人主动找他麻烦,但是你知道那人的狗脾气的。”
他这话一针见血,呛的陆志廉嘴唇张张合合硬是说不出后话来。
这个人就是这样疯的,从不在乎结果是什么,也不在意自己的生死,性格阴晴不定跟个不定时炸弹一样。
不明缘由的人大概都觉得当年贿赂三千万就为了去安全屋自投罗网的曹元元蠢到不能再蠢,包括当初的他自己也以为是这样。
但每个夜晚他都会在曹元元的一声声质问里不敢入眠。
他说,我这辈子最恨被人出卖,谁要敢出卖我,我要亲眼看着他死,还要死的很惨。
陆志廉坦然接受曹元元恨他恨到不惜同归于尽也要出狱拉着他一起死的恨意,他对好友王蓝禄毫不吝啬的吐槽过曹元元“这家伙脑子是空心的,可能还有点神经病,三千万干点什么不好就一定要提前出狱自投罗网吗?”
王蓝禄抱着怀里的奶娃娃小心翼翼的喂奶,当初最不靠谱的人现在却过上了老婆孩子热炕头人人羡慕的美好生活。
“那大少爷还说过他恨廖雨萍恨到一定要看着她死呢,他入狱那么久都没说找人去收拾她唯独知道你背叛了他才开始发疯的。”
这可能就是当局者迷,王蓝禄放下奶瓶拍拍他肩膀语重心长“他在安全屋等你到了才动手,在最后还做着你会跟着他一起走的美梦,曹元元恨的是你为了一个女人来算计他,他恨你的背叛,更恨你的选择里从来没有他。”
王蓝禄说话总能找到些歪理,当时听只会觉得荒谬到可笑就跟他以前那句坐牢才是香港年轻人的出路的歪理名言一样。
陆志廉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选择里为什么会有曹元元,他是ICAC来着,曹元元只是他的任务目标而已,那知道一切真相早已经查清楚他底细的曹元元又为何最后会用那么委屈不甘的眼神看向他?
“他曹元元凭什么?”
……凭什么……恨他的选择里没有他?
早年他不太明白王蓝禄那句话的意思,对于曹元元所谓的恨全部归结于他是抓他入狱的罪魁祸首。
视频画面还在继续,辱骂和棍棒拳头砸在肉体上的声音隔绝着路边风驰而过的车辆声还是一丝不漏的传进他的耳朵里,让他抑制不住的焦躁。陆志廉已无心再看,一直回避着自己的视线,假装淡定的一口一口抿着咖啡。
内心开始给自己催眠。
曹元元是疯狗,曹元元是神经病,曹元元是罪有应得!
催眠到最后他无奈开始破口大骂,曹元元你特么都进去了还不老实,都三年了三年!你个神经病还阴魂不散跟个鬼一样纠缠着我。
正在他想的入神视频里所有的嘈杂突然变的鸦雀无声,陆志廉明显心口不一,所有的心思一大半都放在那视频上,此刻瞳孔微缩的瞟过去只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快禁止了流淌。
他在赤澳会很安全的,他这种疯狗放出去只会死的更快,赤澳就是曹元元最安全最好的归宿……
本该如此的才对……
他有些迷茫的指着视频抬眼看向对面的好友,张嘴却忘记怎么开口说话,他只觉得寒冷的浑身疼痛,连靠自己的力量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画面里曹元元胸口插进去了一把明晃晃的刀,那血很快染红他的半边身体,所有的嘈杂声都戛然而止,曹元元垂着脑袋,微长的刘海耷拉下来遮挡住他的眉眼,让人看不见他是否还清醒着,但很快曹元元放开一直被自己死拽着的唯一目标,轻轻握住插在自己身上的刀柄,那苍白的手背被鲜血衬的比雪还白,他似乎疼急了,几个急喘之后大口大口的鲜血从嘴里呕出来,他似乎张嘴想说些什么,却发不出任何的声音……
陆志廉心神巨颤,身子猛的站起来腿下又一软,磕碰之间还好双手撑在桌上勉强稳住了摇摇晃晃的身形,身后的椅子早被掀翻在地。
“他快死了!曹元元快死了!”
在他的职业生涯中陆志廉在生死之间徘徊过无数回,早该练就一身精钢不破的铜心铁骨,可他这两声叫的几乎是撕心裂肺,还有些茫然无助。
曹元元可以被捕入狱对他恨之入骨,曹元元可以肚里无二两油对他满嘴喷粪,他可以逃到天涯海角他都会追过去在把他逮捕回来,可是曹元元唯独不能死!
三年前曾对王蓝禄那句话的质疑在这一刻突然和解,那句凭什么是他堵住自己的借口,曹元元不是不在他的选择里,他只是不能,所以才一直刻意逃避。
视频早是月前发生的事情了,出了这么大的纰漏,里面囚犯和狱警的勾结贿赂已经是老生常谈的事,再怎么警告换血也解决不了根本,这次曹元元被捅跟他自己的惹是生非也脱不开关系。
用最简洁的解释就是曹元元发疯一心找死,而他每次发疯的根本还是绕不开叫陆志廉这个混蛋滚进来见他。
陆志廉毫不怀疑曹元元想把他碎尸万段的心,不惜拿自己的命来堵,其实不管曹元元怎么在赤澳胡闹,在将他逮捕的那一刻就已经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了,谁也不能强迫陆志廉去见他,显然这次曹元元赌赢了,虽然结果惨烈却赢的彻底。
他赶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病房里曹元元睡的深沉完全没有察觉陆志廉的到来,床头柜上亮着一盏昏黄的夜灯,据医生说这是曹元元强烈要求下才给他安置的,以前到没发现过他有怕黑的习惯。
陆志廉评价曹元元凶狠的外表下果然更多的是虚张声势。
他知道,曹元元一直都还只是个长不大的孩子,所以他会用最凶狠的外表来武装那个曾经一无所有的想博得父亲目光的孩子。
曹元元一直都伪装的很好,他是疯狗,他是阔少,他有权任性发疯用暴力用金钱解决一切烦恼,只有那个夜晚,喝醉的曹元元跟他讲述他父亲的故事,在曹元元歪头睡过去之后,陆志廉伸手擦过他眼角的一滴泪,他似乎明白了曹元元真心想要的东西。
而现在,三年之后的重逢,这个人怨恨他更加背后的原因也许真是那一句“你的选择里从来没有他。”
要真没有过他,那他就不会那么火急火燎的开着游艇去捞落海的他了,有那么多次曹元元递给他的刀都可以回捅到曹元元自己身上,在混乱的枪战里自己的每一颗子弹都避开了这个人,他们损失惨重,而曹元元被捕时几乎毫发无伤。
想到这陆志廉忍不住握了握他放在床侧还在输液的手,也注意到一根根青紫的血管在久不见阳光的手背上清晰可见。
可是……能够活下来就好。
还活着……就够了。
他走到窗边拉开窗帘,从口袋里掏出支烟,迎着风口点了半天才点燃,猛吸了两口才松了口气般侧身靠在窗边,直到现在他都还心有余悸的手指有些发抖。
一只烟抽完,曹元元还是丝毫没有警觉的睡的安稳,陆志廉到也没去叫醒他,只是安静的站在窗边等待身上烟味完全散尽才小声缓慢的脱下西装外套,轻手轻脚的侧身躺在曹元元身边。
跟城市污染过的夜空不同,赤澳周边群山连绵,甚至还有少见的星光,那光漫过那些山漫过近前的树,顺着窗沿就悄无声息的蔓延进房间里来,微弱的光线带着房间里昏黄的夜灯柔和的打在曹元元身上,长而卷翘的睫毛在眼下打下一片浓密的阴影,陆志廉看着他宁静的侧脸有些发呆,除了针锋相对的时候,他们这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接触,近到他一抬头鼻尖就能碰触到曹元元的发丝。
他忍不住还是吸了吸鼻子,曹元元发丝上还残留有一些公用洗发水的香气,淡淡的薄荷味,那个曹元元喝醉的夜晚,似乎也是这个熟悉的味道,那个时候他就想吻他了……
突然冷冽的声音打断了他凑的更近的动作。
“陆志廉,我警告你不要像条狗一样在我身上嗅来嗅去。”
陆志廉呼吸停了停,随后半撑起身道“身上还有哪疼吗?”顺手拂过他已经开始冒汗的额头。
曹元元不耐烦的挥开他的手,咬牙切齿“你还有脸出现在我面前?”眼珠子转了两转还是改不了嘴贱的习惯又冷嘲热讽道“这些年我可是每一天都等着你因公殉职的好消息,对了听说你得了什么忧郁症啊?看来你在外面混的也不好嘛。”
“不是你吵着要见我吗?”陆志廉到对他的态度挺淡定。
“艹!”
曹元元被他怼的跟一拳头砸在棉花上一样有劲无处使,瞪着亮晶晶的眼睛冲过去就咬在他肩侧,曹元元卯足了力气,直接就见了血。
陆志廉张开双手也不反抗,就这么安安静静的放任着他,其实还要靠着输液才能续命的人哪里有那么大的力气,陆志廉只是怕再次弄伤他罢了。
不一会儿恨不得啃下他一层皮的人,几个急促的呼吸后自己疼的直喘气,身子摇摇晃晃就要往下倒,陆志廉这才连忙扶住他腰侧,大手虚握住他纤细的后脖颈把人固定在自己怀里。
嘴里充斥着鲜血的腥甜,有陆志廉的也有他自己的,曹元元浑身紧绷,只能拿着额头撑在陆志廉肩膀处才能稳住自己,嘴里还不依不饶“我说过背叛我的人会死的很惨,特么陆志廉你一定……一定会死在我手上……”
就是这个人,利用他欺骗他,只是为了让他回到这该死的赤澳,所有不甘心的往事一股脑涌出来,还有各种愤恨的情绪,曹元元思绪有些分崩离析,表面却张扬跋扈到极点,疯笑着让自己看起来凶狠又骄傲。
“我不会那么轻易放过你的!”
面对他的威胁,陆志廉只觉得他像一只浑身炸毛的野猫,野性难驯却最多也只能抓伤一些他的皮毛。
他安慰一般抚摸着他的后背,透过粗糙宽大的囚服可以轻而易举的感觉到那隔着一层单薄皮肉的脊梁骨,怀里的分量比他上次最后一次见他苍白消瘦的更加厉害。
仅仅只是碰触,陆志廉都能感觉到曹元元这几年过的是有些心酸的,重刑仓的犯人肯定与之前的那些狱友有着天差地别的差距,以前他后台过硬,在三教九流的狱友面前还能当当他的土皇帝,如今拜他所赐曹元元失去一切庇佑,也只能任人宰割。
他因该恨他入骨。
“嗯。”所以陆志廉点头坦然的接受着曹元元所有的怒骂和诅咒。
曹元元幻想过无数次他们的重逢,或针锋相对,或视死如归。那个时候他一定会用最残忍的手段去报复他,却唯独没有想过他会抱住自己接受他所有的怨恨。
比起自己过山车一样不靠谱又激烈的情绪起伏,陆志廉一向都是那样镇定冷静的,这就对比的他更加歇斯底里,让自己有种狼狈的弱势感,曹元元挣扎着推离开陆志廉的怀抱,抓住他衣领让陆志廉更加清晰直观的看见自己胸口还缠着绷带的伤口。
“当年你替我挨过一次,我曹元元从不喜欢欠别人什么。”说着他扯了扯已经染了点血的绷带带着点得意洋洋的炫耀道“你看,这刀当我还你的,以后你要是下地狱了可别怪我,你背叛我,我要你命天经地义。”
陆志廉抓住他乱扯伤口的手,心中五味杂陈“那时候为了骗取你信任做的局罢了,你明知道谈不上欠我什么何必用这么危险的方式。”
曹元元从牙缝里挤出一丝冷笑,陆志廉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一刀一样是他自己精心设计的,目的有很多,但这都不重要了,毕竟眼前陆志廉毫无防备的来了。
“他们是亡命之徒,我不介意你找我报复,但是刀口几乎是贴着你心脏插进去的,曹元元毫厘之差就是生死一念。”
曹元元挑衅惹事挂彩早以成了家常便饭,陆志廉表面对他不闻不问,但是一样暗地里动用职权给他调过好几次床铺甚至直接换仓。
只是小儿科的胡闹曹元元再傻也明白是见不到陆志廉的,他早就一无所有了,可他就是咽不下这口气,这辈子他没跟任何人说过的往事第一次对陆志廉袒露,也是第一次给人承诺。
他这边想着要包他一生富贵,陆志廉那头利用他的感情把他骗的团团转,他如何能甘心?
这三年曹元元把见陆志廉当成自己唯一的目标,他想亲口问问这个人为什么要背叛他,他又可曾后悔过或者是有一瞬的心软,只是眼下如他所愿了,这一路跌跌撞撞走来人就在他眼前他却迟迟问不出内心最想问的话。
曹元元是极致骄傲的,可是有多骄傲就有多自卑。就像他这幅二五八万欠揍的个性也只是为了让袁正云能正眼看他一眼,所以他别扭又任性,嚣张而难驯,袁正云越是对他不闻不问,他就越是焦灼,只是没有人告诉过他,一个孩子要如何才能正确的博取父亲的青睐。
他像一只困兽靠着野兽的本能撞的头破血流直到毁灭自我,他只会亮出自己的爪牙虚张声势的让自己能站在胜利者的姿态上,即使他真的输到一无所有走到悬崖绝境处。
陆志廉看着曹元元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还努力装腔作势的嚣张摸样心里有点沉甸甸的酸楚感,这要搁以前他就当真了,他会觉得曹元元只是单纯的恨他,恨到要他死。
这个人的尖刺竖的那样高,又那样尖锐,刺痛他的同时他自己又何尝不是早已伤痕累累。
再次将人强行按进自己胸口,陆志廉少有的温柔摩挲着曹元元的后脑轻声的道歉“对不起……”
激烈反抗的身体顿时僵硬起来,陆志廉突如其来莫名其妙的道歉如同雷击,瞬间让曹元元的脑袋空白一片。
他还有那么多话没来得及说,想过的千百种报复手段都还没来及用上,这个人却和他道歉了。
可是……可是……他三年来日思夜想的不就是这个人可能会对他有的这一点恻隐之心吗?
三年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他还有以后那一眼就望得到头的未来,他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像被随手丢弃的垃圾丢在这赤澳无人问津也无人在意,在暗无天日的监狱角落腐烂发臭直至死亡。
他都已经放弃了,陆志廉完成任务确实不必在和他这个垃圾有所交集,背叛也好利用也好,就像他从小得不到袁正云的青睐一样,陆志廉也没义务再来搭理他的生死,他只是突然觉得累了。
尖刀刺入他的骨肉,鲜血和生命就如同他毫无意义的人生一样失控的偏离他的掌控流出他的躯体,最后他倒在冰冷的地上嘴里开开合合其实也没有话想说,不会有人在意他的生死的。
他的亲生父亲不会,陆志廉也不会……
这都是他因得的,都怪他太任性别扭了,谁也没有义务透过他尖锐危险的刺去探寻那个只是想得到认可得到爱的懦弱内核。
可是卑微的哭泣去祈求爱那还是他曹元元吗?他的自卑让他不敢问,他的骄傲更让他问不出口,他只能人嫌鬼厌的把自己逼上绝望的路口。
陆志廉抱着他僵硬的身体,沉默了一阵见他没什么反应又再次开口“这三年……我想我每一天都有过后悔,但是你知道的……我是ICAC来着嘛,在认识你之前就是了……”
曹元元轻微眨了下眼,喉头微微颤抖,一个埋藏了太久的奢望突如其来的如愿以偿让他惶恐的恍若梦中,他有千言万语斟酌良久叹口气后还是闭了嘴。
他没资格谈什么原谅不原谅,罪有应得百口莫辩……
活下来亦或是死去,他想他已经可以欣然接受了。
陆志廉却在他的叹气里听到了无法言说的无奈,低头在他耳边呢喃“你说过跟着你,包我一生富贵,那现在我用我的真心换你一生自由如何?”
窗外树叶被风吹的沙沙作响,曹元元终于放松了身体,把头彻底埋在陆志廉肩颈处,眼泪倏然落下。
“陆志廉,你特么混蛋。”
陆志廉一怔,果然这人脑子和嘴巴永远两种表达方式,都丢盔卸甲了嘴上也要逞强出十万大军的气势。
无奈还是点头应答“嗯。”
“在背叛我一次,我会让你死的很惨的。”
“嗯。”
“我下地狱都不会放过你。”
“你特么复读机啊,只会说一个字!”
面对曹元元的指控陆志廉忍不住要笑出声,真是别扭的小孩,一把拽住他的手腕把人按倒在床上“别任性啊,达到目的要学会见好就收啊。”
云层遮挡住了窗外的月光,星空逐渐暗淡,室内昏暗的灯光恢复到暗黄的视线,他们四目相对双方都瞳孔清透异常。
曹元元仰躺在床上,对着跪在自己上方近在咫尺的脸再次漏出得逞胜利的笑,陆志廉暗唾一声“虚张声势。”然后低头落下一个吻。
明知道曹元元就是算计他,拿自己的性命最后堵了一把,他从头到尾没说一句软话也让他甘愿自投罗网。
事已至此,他已无心在分辨最后谁算计了谁,谁又是最终的胜利者。
月早以西沉,他们身上承载着云缝里透出的破碎月光,他愿放弃摇曳的枯木,溺亡进他细碎的河流里,喉头哽咽,他眼底倒垂着银河,今宵注定是个不眠长夜。
有羲峯暗线,但结局只有古峯。
非线性叙事,所以用数字做了间隔。
写这篇的时候我突然觉得,也许某种程度上,其实是古仔而非Ron,用他的公司,他的电影,把林R更多更久地留在了香港。
【古天乐X林峯】淤青
0.
“你透过我在睇边个?”
偷渡来的后生仔,一啲规矩都唔懂。
“好几次,你在远处望住我,我一回头你即刻走掉。你在想咩?”
但又真系十分之敏感同直白。
“冇嘢,吃你的叉烧饭啦。仲...
“冇嘢,吃你的叉烧饭啦。仲要加个蛋咩?”
天注定。一个回不来的人。
所以你来同他向我摞命吗?
尽管你宜家咩都唔知。
龙卷风盯着继续埋头干饭的陈洛军,掸了掸溅落到自己身上的米粒子,最后想到。
1.
2001,林峯有幸拍摄电视剧《寻秦记》。
古天乐刚到片场的时候,正好听到有人吹水,话这次的男二什么来头,空降台庆剧和古仔对戏。
他望向旁边的林峯,对方只是礼貌地朝他笑了一下,也没有多说什么,径自去做开拍准备了。
头先他们刚同监制编剧谈过。TVB在九十年代吃足了金庸武侠的红利,到了新世纪,也想玩点新鲜的,便把眼光对准了黄易的武侠小说。40集的台庆大制作特意到内地来取景,男女主都是视后视帝,监制和tvb也对这部剧抱有很大期望。相比同样是新人的港姐冠军郭羡妮,林峯的来历不免也引起八卦者的兴趣。
对于林峯,古天乐当然算不上熟悉,只能算略有耳闻。初初见面的第一印象是“居然有人比我还黑”,都可算印象深刻。准备阶段他有认真观察过这个年轻人,话不多,总是认真听监制和其他人说话,有空就在背台词,显得有点拘谨。他曾经半开玩笑地叫他小少爷,对方也不生气,亮晶晶的眼睛腼腆地对他笑笑。
但开拍第一场戏,他才感觉到有些不同。皮肤黑黑的后生仔,平时软糯得好似不会生气,本来他还担心第一场就来秦皇登基的大场面,他会不会把握不好,如果被导演骂会不会hold不住,谁知action后林峯却好似换了一个人,眼神里的霸气倾泻而出。虽然不免有些缺乏经验得用力过猛,但都算是符合少年天子的雄心和威仪。
等到剧情拍摄完大半,剧组转场回香港时,大家已经都非常熟悉。因为对手戏不少,其间林峯没少来请教过他关于演戏的问题,俨然把他当成半个偶像,像是戏中师傅师傅喊着就成真了一样。但他又很会把握与人交往的度,可爱得不至让人厌烦。
基本确定这是自己在tvb最后一部戏,所以怕麻烦的古天乐难得没藏私,半开玩笑半教学。
杀青的那日大家都依依不舍,但tvb嘛,来不及怀念就要投入下个工作。
林峯似乎是有朋友来剧组找他。古天乐远远看见两个一般高的后生仔兴奋地聊得叽里呱啦,突然感慨刚迈入三十大关的自己真不像小朋友们那么有活力了。直到林峯带着他的朋友跑过来和他打招呼,古天乐才认出这不是自己推荐由舞蹈艺员去转做演艺员的那靓仔吗。
他即将去电影圈闯荡,而tvb的未来,则留给眼前的他们。
那时候的他这么想。
谁都不知道未来到底怎么样。
2.
“阿峯?”
连着喊了两声,躺在废墟中的人却仍没有丝毫动静。
这次的电影打戏格外多,场景又狭窄,尽管前期演员们都有做体能和武术特训,但片场的意外,仍是不可避免。
谁又喊了一声。废墟中仍是没有动静。导演已经喊了cut,照理来说这个take过与不过,演员都要继续埋位。
“阿峯?你冇嘢啩?”
一阵莫名的恐惧攫住了他的心跳。
“扑通——”
脑海中回放的是刚才林峯从高处跌落的场景,一帧一帧,悚然轰鸣。
“咳……”
废墟里的人终于有了动作。
离得最近的Terrence最先冲了过去,想把他扶起。那头导演已经喊了随组的医生。
“阿峯?有边度痛?”
“冇。”
语言绕过意识的否定早已是受伤时的习惯。林峯用力眨了眨眼,还是抵挡不住眼前墨染似的一片漆黑。从身体到意识,都仿佛经历了短暂窒息般麻痹无力。他分不出有哪里在痛,又或者说有哪里是不痛。
他本能地尝试努力收紧手臂,心却在无意识自我安慰的颤抖中逐步跌落谷底,眼前层层叠叠的黑色纱网不断隔绝着他与世界的视线联系。
Terrence主动架住他的肩膀,让他终于勉强能在身边人的搀扶下摇晃着站起。下一刻立马露出一个笑容,努力给大家安心。
——尽管他上一刻真的以为自己会就此死去。
“阿峯,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让医生给你check下。”
Terrence慌张的声音里透着关怀,显然他有注意到林峯视线和重心的不对劲。
“唔用…我可以继续。”
心脏像是终于恢复了供血般,他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呼吸。而左腿膝盖处熟悉的痛楚此时才成倍袭击过来,剧烈的撕裂牵扯,隐秘地分崩离析。
“听话,让医生check下。”
“……”
他用逐渐恢复的视力,艰难地对准人群中最后发声的古天乐。
一锤定音。
3.
给《九龙城寨之围城》挑选陈洛军这个角色的演员时,他和导演都有想过几个不同的人选。
外形,气质,经验,档期,仲有打唔打得…要考虑的的确很多。
但有个人影在他眼前晃啊晃,让他忍不住先做选择。
“林峯啊,我觉得他几适合。”
4.
听闻林峯离开tvb转投了英皇,古天乐都不算太惊讶。
香港娱乐圈就这么点儿大,出名的公司就那么几家,英皇和林峯早就在音乐上有过多次合作,这次他转投英皇,可能也有这方面考虑吧。
照例给林峯发去了祝福,他便继续投身于接下来的工作。没想到林峯很快回消息问他有没有空出来吃饭,他看了下工作安排,倒也能抽出一晚上。
记忆里曾经黑得反光的青年,成长到当年他离开tvb的年岁时,早已是漂亮的大众情人。明明当年就成熟得不像二十岁,后来见了面,乖巧之余却还对自己保持着些许莫名的敬畏。
所以不怪他惊讶那晚上如此失态的他。
黢黑的半山大屋里透露出冰冷的气息。
刺眼的灯光骤然亮起。趴卧在客厅地板上的mimi被灯光和陌生人的气味惊得跳起,连着吠了几声,又很快被主人的气息安抚下去,甩着尾巴不安地在茶几周围徘徊。
古天乐把林峯扶上沙发,转身瞥见茶几上孤零零的一把钥匙和醒目的一份八卦杂志,他望了几眼,又径自帮林峯去倒水。
“做咩饮到咁样?”
虽然是人都有低落的时候,但他印象里的林峯,总是温文有度的,并未听闻有过这种时刻。
杂志包裹着钥匙已经一块儿被卷起扔进垃圾桶。林峯垂着脑袋一口一口抱着杯子舔,越冬前的仓鼠一般。
“冇,胃疼而已。”
知道问不出来也就不用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想提及。但他还是忍不住说他几句,像是寻秦记里教徒弟那样:
“都三张了,又不是小孩子,胃不好还自己一个人喝这么多?”
“Sorry…”
“道咩歉,照顾好你自己。家人不在香港更要有分寸。”
“嗯…”
“那我先走了,你早点休息,下次别喝这么多。”
“…多谢”
刚走到门口,想起来还是要劝他如果再想吐或者胃疼明天还是要去看医生。却发现林峯正从沙发起身,摇摇晃晃向前挪动。
“你去边?”
在卫生间水池又是一阵撕心裂肺地干呕,其实他整天都没吃东西,根本也呕不出什么来。但胃就是要和情绪来个二重奏般,间歇性抽搐着直到把感情耗干。
古天乐从来没见过林峯哭成这样——他也看过些他拍的电视剧,那双总是水汪汪的眼睛仿佛刚一和对面的女角色起争执,下一秒就要流出泪来,但绝不是现在这般——一边蜷缩着身体妄想压抑胃部的痉挛,一边咬紧牙关抑制眼泪扩散。就像一只被拔光了刺的刺猬,连呼吸都会触及疼痛的末端。
“阿峯,别逞强,我还是送你去医院吧。”
良久,对面的人像是终于稍微抑制住了眼泪,只剩急促的低喘。
“不…医生治不了…我这种。”
最终林峯还是被扶上了床。
帮他擦干净额头的冷汗和嘴边的残物,舒展开他的四肢。怀里的人这时候又乖巧安静起来,当然也许是因为早已被疼痛折磨得没有了力气。
古天乐认命般在床边守着他,直到被断续的哀鸣惊醒,他才发现自己在搜索过他家没发现一粒止疼药或者胃药以后,不知何时竟在床边的椅子上睡着了。
床上的人又蜷缩起身体,睡前苍白的脸色此刻转变为病态的潮红,无疑是发烧的证明。纤细颤动的眼睫早已被溢出的泪水浸湿,嘴里反复低语出的熟悉名称,仿佛咒语禁锢住床上的人永陷在那痛苦梦境。
他完全没办法帮他,他只能勉强将他唤醒。
“阿峯,醒一醒。”
古天乐听着那被他呼唤出的名字,又想起早前桌上那本被扔进垃圾桶的八卦杂志,有些惊讶,但想想又觉得理所当然。再联系林峯今日的失常,心下终于了然。
可他一睁开眼,泪就又流了出来。
林峯嗫嚅着,好似几次欲言又止,喉头里艰难地挤压出沙哑的低音:
“你可以不走吗?”
古天乐感到世界的荒谬,却又似乎早就习以为常:
“我今晚留下看着你。”
听到这句的林峯好似牵动了下嘴角,他终于慢慢看清身边的男人,然后吐露出这晚唯一清醒的语句:
“师傅,我好痛。”
古天乐沉默不语,他想起了十多年前那个镜头里的伶仃少年,然后握紧了床上的人早已变回白皙纤细的手臂。
“没事,过了今夜,明天就不疼了。”
这个晚上终将成为他们之间的一个秘密。
也是从那日开始,古天乐才知道林峯到底多能忍痛,他从此再没说过痛。
以至于后来他同他拍《反贪风暴4》,眼见着这脆弱的青年折断了四根肋骨,在床上出气多,进气少,却还要同他微笑,话无事,话他很好。
那一夜的事彼此都闭口不再谈。但此后私下的联系却比以前多了起来,林峯有时发消息来问他新电影拍得如何,最近在做什么,偶尔两人约出来吃个饭。
直到林峯决定离开tvb。
5.
“点解你当年会想离开tvb?”
这晚的见面,话题又从往事说起。
“觉得再待下去都冇咩意思,所以自己出来闯啰。”
古天乐今日仍穿着西装,只不过不是很正式的款。他们大多约在晚上,除却二人白日都很忙,还因为多年前古天乐就习惯于一天只吃一顿,食物又有诸多限制,所以如果在其他时候,基本只能他看着林峯吃,虽然有时候他觉得这样也挺有意思。
“系啊,我都系觉得有些没意思。”
林峯今日穿着纯白的休闲装,最近长长了的刘海搭在前额,低头时堪堪触到微卷的眼睫。他乖乖端坐在餐桌上吸溜面条。简单的馄饨面,他也吃得津津有味。
面是古天乐下的,馄饨则是林峯打包上来的。两个人都不擅长厨艺,但林峯显然更少动手开火。不过两个人又都对美食很有自己的见解,林峯收藏了一大堆好吃的店铺地址,古天乐则考虑要不要干脆收购一家他爱吃的酒楼,也算是进军餐饮业的一种投资。
但大多数时候,两个人还是安于各种常见的港式或东南亚小吃。特别是像这种约在其中一方家里的时候,随手打包上来的烧鹅,鸡饭,叉烧,鱼蛋或者新出的饮品,总是快捷而方便。
“所以,下一步有咩打算?唱歌你不会放弃,电视剧是你的基本盘,还是说,打算尝试再多拍几部电影?”
“唔知,我仲未想好。”
“宜家都算是个不错的时机,大陆经济蒸蒸日上,香港电影想要继续生存,都必须拥抱大陆市场,你不是早前都有拍大陆电影同电视剧?内地粉肯定比香港多啦。反倒tvb很多时候束手束脚……会觉得遗憾吗?”
“唔会啊,我都尽咗力,费事想那些。”
视帝,或者其他什么的,已差不多放低了。
“几好啊,那就中意咩做咩啰。”
真是奇妙。
古天乐望着眼前比自己小了近一旬,吃完了面正咬着筷子玩得可爱的人。十多年后,他竟也像当年的自己一样,面临着相似的选择。冥冥中,他觉得林峯好像在走着他走过的路,而他很清楚,这条路一点也不轻松,时代不停在变,一切只会越来越辛苦。
“你电影制作公司都开了,不如也顺便开家娱乐公司吧,这样我就不用烦了。”
林峯终于放下筷子,他撑着脑袋,状似随意地同古天乐说,黑亮亮的眼睛里蕴满玩笑的得意。
“你估开公司好容易咩?再说了,我可没那么多钱请得起你这位少爷仔。”
其实彼时,古天乐的确已初步有再拍电影版《寻秦记》的计划了,而纵然天下一基本上了轨道,如何能召集到剧集原班人马,再确定一个比较靠谱在剧集基础上再创作的剧本,又真不是一两年能做到的事。时隔这么多年,《寻秦记》成为了一些人心中的经典,他自己也暂时没有足够的信心来成功延续这个经典,只不过对《寻秦记》和眼前的人,他多少有些说不清的怀念。
“看在你都算我半个师傅的份上,我可以给你discount啦!”
“没大没小!”
“哈哈哈哈哈……”
7.
晚饭后,两个人各捧一杯坐在沙发上看天下一最近要出的新片。
古天乐藏酒不少,他今晚选择了带有柑橘果香的君度Cointreau混合同比例的Whiskey和LemonJuice作为Afterdinnerdrink。
林峯则选择了低度的百利甜Baileys加冰。由于是餐后饮,酒量也很少,加冰后也堪堪没过威士忌杯的一半。
古天乐曾经笑言如果不是林峯,他家里才不会有这种奶油口味的甜酒。
家庭影院的好处除了在于美妙的试听盛宴与影音设备的泛用性,当然更在于私人空间的自由与私密性。他们可以随时停下来就电影的某个情节回放或讨论。
需要的时候,林峯可以非常健谈。从电影的角度说,虽然相比镜头外,他更多是镜头内的那个,因而会比较主观,但他对演员情绪的知觉非常sensitive,经常能从细微的角度带给古天乐一些灵感。
古天乐拿走他手上的酒杯放到就近的桌上,林峯正舔净他嘴唇上最后一点儿酒液。他因此朝古天乐望过来,阴暗的氛围中,唯一的光源从他背后射来,好像他才是这未及上映的电影里现场的主角。
音响里沉闷的海浪声翻腾不息。
古天乐用指节勾去他唇角那点儿反光的残迹,于是他闪烁的双眸便成了这午夜海上唯一的光明。
“留下来吗?”
他站起来按掉屏幕的开关。
“Ifyouwant.”
而他终于轻轻阖上那双没有人能够逃离的眼睛。
8.
这暧昧的关系究竟是从何时开始的,没有人刻意去铭记。
林峯趴伏在床上,过于激烈的冲击从背后贯穿过他的身体,又薄又窄的背脊上震颤出零碎的汗滴,扭转静埋在白皙枕头上的细长脖颈散逸出淡淡甜牛奶的酒精香气。
(此处省略约3000字)
是的,比起刚刚的试探或者温情,这才是更适合他们的方式。他心甘情愿被支配,被掌控,在这些难得的时候,被快感操纵,再不用去想其他,短暂地沉迷于一个空白的梦。
谁又能说这不是一种最深厚的信任呢。
浓厚如雾的深夜中,古天乐最终抹去了身下已陷入沉睡的青年眼角遗落的最后一丝泪水,点在了他印着淡淡齿痕的鲜艳唇峰上。
9.
宛如近在咫尺的飞机从头顶略过,机器轰鸣声震耳欲聋。
他靠在城寨用斑驳锈蚀的铁器和各种杂物高筑的围栏上,转过头看着旁边的龙卷风不慌不忙地放线。
难得有这种闲暇的时候,更难得这城寨的大佬喊他来这高处,竟然只是为了——放风筝。
旁边原本捂住耳朵躲避巨大噪音的孩童们此时都围上来,兴奋地等待龙卷风把手中的风筝放飞出去,那样他们就可以顺着风筝追好远,追着这城寨中难得的一点儿快乐,追好久。
陈洛军专注地着看着那些小孩子,却想不起来自己的童年是在什么时候。他几乎没有放过风筝,只看到过破碎的纸鹞挂在枯萎的树枝上,如自己一般内外交困,无依无怙。
“试试?”龙卷风转头问他。
陈洛军睁着一双懵懂的眼,赶紧摇摇头。
于是风筝就那么乘着风飞了出去,陈洛军的目光顺着大叫着追风筝而去的孩子们的身影走远。淡淡的微笑在他深色的脸上浮现,衬得那双眼睛格外明亮。
像某本他没读过的遥远的世界名著中的某个男孩子一样,他想,我要守着这些追风筝的孩子,守着这里,家。
转过头,龙卷风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把风筝线绕在他手上。
10.
他已拥有自由,但又回到这注定破败的围城里。
是风筝牵着他,又或者死去的风推着他?
不,风怎会死去。
没有什么正义必胜,他只为了情义和归属回到这里。
死亡已经是最容易面对的问题。
巨大的飞机仿佛又在眼前轰鸣。
他舒展四肢,不可思议地像风筝一般乘着这奇异的龙卷风飞上屋顶。
他像鹰隼般盯住眼前的凶手,王九,他们的死敌。
有人在生死之间让他走得越远越好,别再回来,他很抱歉,他不能听。他已经是有线牵着的风筝了,乘风直入青云也好,撕扯粉碎毁灭也罢,起码不用徒劳地困在枝桠里。
所以他只听见那人在说,坚持下去。
11.
2017年,林峯约满英皇,而古天乐也是在这年开设了天高娱乐。
没有人知道这到底是巧合或是命运,总之林峯没有续约英皇,而很快就进入了天高,签了古天乐的经纪人,同时也成为古仔的员工。
林峯笑嘻嘻地说看在你既是我师傅又是我老板的份上,不介意暂时“委屈”一下来当牛做马,不过古老板以后可不能亏待他。
敲定了林峯,古天乐可以说非常开心。他的《寻秦记》电影计划终于可以逐步提上日程。
他给自己的娱乐公司起名叫“天高娱乐”,很明显这名称来自于当年《寻秦记》的主题曲《天命最高》。而究竟是觉得“天命高深不可违”,亦或是诚心“不知天高地厚”,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
不管如何,《寻秦记》串联了太多人,串联了太多过去和现在,足以令他无法忘怀。把林峯纳入麾下的首要原因自然是他足够有实力,彼此又有多年相识的机缘。当然,或许其中还有几分私心。过往几年,林峯在大陆和香港两头跑,虽然又在红馆开了新个唱,但似乎还是在内地作品更多,隔一阵子便要在横店泡几个月,他们见面的次数的确也不得不相应减少。
“简直像个操心过头的老豆。”古天乐有点自嘲地想。
12.
林峯加入天高后第一部参演的电影是《反贪风暴4》。
一个嚣张又沉不住气的富二代,导演和古天乐都一致觉得这个角色很适合林峯。
林峯更加哭笑不得,不过他看完剧本,都觉得曹元元嚣张单纯得几有趣,而且这次不仅可以再和古仔合作,还可以在戏中喊古仔的角色跟着他混,都几威啦。虽然最后还是要被绳之以法,但是他还没在监狱拍过剧,总算有新的挑战。
林峯和造型设计商改了他的角色的一些妆造细节以后,这部电影基本就进入了全面的拍摄。因为对手戏很多,所以拍摄过程中,他偶尔会询问古天乐对他这个角色演绎的一些看法,思考陆志廉在和曹元元接触过程中的心理和态度,从而改进和深入人物的塑造。
在片场的合作距离上次已间隔了十余年,所以再合作时古天乐能够充分感觉到林峯身上的变化与进步。寻秦时他对自己的角色就已经有不少琢磨和想法,但很多时候还会小心翼翼地征求他人的意见,如今他对演绎自然是更驾轻就熟,也有自己的理解和风格了。
其实当年,古天乐就已经觉得他在同年人当中为人处世显得格外成熟,固然在朋友和熟悉的人前少不了年轻人活泼的心性,但在张扬和沉静的把握上比同龄人进退有度。所以如果论性格,他和缺乏爱和同理心、张狂又唯我独尊的曹元元真的是完全相反,因而反差演绎也是一种挑战。但先不论外人如何看,除了富二代这点,他觉得他和曹元元有一点还是相似的,他们身上都有一种很“纯”的气质。曹元元是如何在复杂的家庭关系和金钱豢养的环境中孤僻地扭曲着却还能真心实意信任陆志廉的,而林峯又是如何在复杂的娱乐圈人事中保持谦逊的态度和坚韧的心智,对朋友比对自己还好,同时惯于隐藏痛苦的。作为难得真正见到过他脆弱一面的人,他很想知道他的极限在哪里。
就像林峯看不懂他一样,他也没法完全看懂眼前这个青年。他进入和脱出角色都那么快,戏里戏外,角色之间,既相互融合又判若两然。古天乐也是演员,当然明白完全进入角色的重要性。每个演员对角色都会有自己深入的理解,所以不免在扮演时也会有自己强烈的风格。而相比很多人把演员当作好赚钱的一份工作,林峯似乎最初就在借着角色尽情体验不同的人生,总有人觉得那些角色才是真正的他,而他到底是如何,是谦逊?温和?斯文?官仔骨骨?如何他都觉得不够精准。
或许除了他的血亲之外,的确曾有个最懂他的人。古天乐时常看到林峯同吴卓羲开心地通话,和寻秦记时就逐渐开始亲密的两人似乎没什么两样。如今林峯话吴卓羲是他的家人,说的时候态度坚定又大方。可就是太大方坦然了,所以他反而搞不清他是已经完全放低还是早就惯于自我麻痹。为此,他也不知道该为他高兴还是难过,但到底,一切已不能回头。
如果吴卓羲曾经是林峯心中“出不去又留不低”的那个人,那么如今呢?
13.
古天乐透过那双雨幕清泉一般的眼望住身下的青年。下戏后他已经卸去故意涂重了的眼底的乌青,但还保留着戏中的发型,因而此刻的林峯就好似一个改邪归正,在正常家庭中正常长大的小少爷曹元元。
这实在是一种巨大的诱惑。
陆志廉有没有在哪一瞬间妄想过自己能够引导这个因为从小缺爱所以才长大变态的漂亮青年痛改前非?就像老练的园丁一步步把一颗危险却饶有价值的紫色罂su花,移栽到自己隐秘的屋内,从而杜绝他伤人可能的同时,还能只让自己欣赏他的美。
在爱与du,罪和正义的边缘,妄想用铤而走险去力挽狂澜,被改变他人命运、掌控他人脆弱的巨大诱惑所支配。
而他又是否同样陷入了这种引诱?
尽管此刻的林峯倒真给人一种返璞归真的错觉,好像他真的为他所改变。
古天乐耐心地反复抚摸过他柔嫩的唇角和脸颊,就像是在欣赏和抚弄一朵白瓣粉边的虞美人,奢侈地等待着不归的爱人。
“老板?”
林峯疑惑他今晚的温柔。好像他鲜少于这种时刻走神。他握住他颊边的手,从他的宽大的掌心一点点吻到有力的手腕,然后故意抬头,用他那双永远湿濛濛的眼看他,一副迷茫无辜,又好似有心勾引的样子。这真是他无往不利的武器,古天乐想。
(省略部分内容)
两个人停下来稍作休息。
林峯终于调整好呼吸,他用略显沙哑的声音好奇地开口问了他一直想问的:
“老板,你今晚怎么了?”
古天乐原本伏在他身上,听到这句,他抬起头,手撑在林峯头两侧,开口道:
“我在想,如果曹元元有你这么乖就好了…”
林峯无语,同时疑惑他怎么会突然想到这个,尽管他们的确在拍摄这部电影的过程中,而古天乐戏中也算吃过这角色给的苦头。他认真地答道:
“没办法,曹元元的父亲从没给过他正确的教育和保护,所以他只能用金钱和虚张声势保护自己。”
他停顿了下,继续说道:
“如果…他能早点遇到陆志廉就好了。”
古天乐望着身下的青年,其实他完全抓错他话语里的重点。不过听到他的后一句,令古天乐不由地想起在快感中紧闭双眼的他,又想起戏中喝了酒半梦半醒中诉说心事的曹元元,多么相似。
他同意道:
“是啊。”
如果曹元元在年少时能遇到正义的陆志廉,结局可否会不同?
他最终还是没有吻他,却不知道故意还是不小心咬破了他后颈。
以至于第二天林峯尴尬且老套地和化妆的小妹妹说昨晚脖子上被蚊子叮了痒得不行,自己今早一抓不小心抓破皮了,麻烦化妆时顺便用粉盖下那一小块红肿的地方以防不连戏。
然后不出意外被特意路过的古天乐听到,同时收获林峯一个可爱的招牌瞪眼。
14.
“带陈洛军走!”
龙卷风隔着门对外面的信一叮嘱,目光却透过那生死一线的门缝望着远处伏在地上奄奄一息的陈洛军。
这狼崽子一般倔强孤勇的青年,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容身之处,却又要被迫漂泊了。收留他,令他想起很多城寨的往事,简直恍若隔世。
青年在城寨工作得勤奋又卖力,街坊邻居很快接纳了他,看得出他对这脏乱简陋如鼠窝的安身之处是如何珍惜。于是龙卷风请他吃了叉烧饭,内心暗笑着青年对着没吃过的美食一瞬间点亮了眼睛,然后像仓鼠一般把嘴塞得满满的有趣情景。
比起初见时如困兽槛的兢兢战战,陈洛军逐渐在乱中有序的城寨中舒展开心扉来,于是龙卷风又发挥特长亲自帮他剃须。
这些日子来,他默默看着龙卷风劝说老伯,修整水电,关心街坊,处理遗体,为城寨奔东走西,比起发号施令的大佬更像事事都管的社工,哪有最初一招打飞他时气势凌人的样子,他不禁对这种反差十分好奇。现在对方又主动要给他服务,更让他受宠若惊。
被生活磨砺得粗糙黝黑的面庞摸起来却意外地柔软;疑惑他为何突然心血来潮的青年被稍加安抚就信任地露出脆弱的脖颈。
龙卷风若有所思地擦拭着剃须的工具,对青年幼犬一般迷茫的湿润眼神故意视而不见。他刚才下意识表现出的似曾相识的动作,结合之前对他背景的调查,让龙卷风几乎当下就可以确定陈洛军真正的身份来历。
“你是来同他向我摞命咩?”
他在心中自问,欣慰又坦然。他没想到这当初他亲手送出城寨的婴儿,有一日竟还会再回来。
这是否就是天命。
何况连城寨的小孩都不会有这种清澈无邪的眼神,他不需怀疑,更不忍心把他好不容易安稳下来的心撕碎打烂。
但纸始终包不住火,他这一生最大的憾恨就是和最好的兄弟立场各异,血拼到死无可转圜。做兄弟,有今生没来世。或许他足够好彩,或许他注定刑克绝命,无论前因如何,结果是他亲手杀死了曾经以命相交的兄弟,踩着兄弟的血才得以在城寨立命至今,现在总是时候还。
可谁知当他向青年袒露这原本不共戴天的杀父之仇,暗示陈洛军他过往所有坎坷流离都起源于自己当初的决定,所以大可不必因自己对他的短暂收留就狠不下心时,陈洛军却没有丝毫犹豫地直陈心意:
“我又唔识佢,我要跟你。”
他们果然是一样的纯粹天真,所以他今日终于可以心甘情愿地连本带利,一起还给这对父子。
“活下去…”
他不知道陈洛军是否还有意识听得见,但他却透过那死神的门缝看得分明。
我离不开的城寨你要离开。
我留不低的兄弟你要留低。
15.
拍完这场戏,片场一时陷入短暂的沉寂。
一个时代似乎又结束了,新的时代等着再启。所以电影的后半段重点落到城寨四子对城寨的夺回上。
古天乐不觉得遗憾,这是理所当然。但他想起自己当初看到剧本时,心里再度浮现的荒谬与熟悉。原来无论是项少龙、陆志廉或者龙卷风,总要先他一步离开或目送着他离去。
这是否又是所谓的天命。
16.
因为城寨四少的对手戏最多,所以拍戏的闲暇,古天乐经常会发现这因戏凑成的新的小团体聚在一块儿培养感情,除了前期武术训练的三个月,正式拍摄后他们也习惯围在一起。Tony帮趴在桌子上的林峯按压放松紧绷的肌肉,痛得林峯咿呀乱叫;German和Terrence教林峯如何打麻将,林峯学得很快,于是四人组很快麻将上瘾,借着拍摄练习的名义在片场各个角落边可乐、奶茶、小零食,边吃、碰、杠得忘乎所以,直到导演、古仔、小齐哥和武指一人一只把他们拎走。
这几个月为了拍《九龙城寨之围城》,大家都没少受伤。林峯这个伤病体质更不用说,武术训练首日就练到呕。倒也不是他体力多差或者缺乏锻炼,演唱会边唱边跳几首都不带喘的,但是他的肠胃和毛细血管实在脆弱,皮肤一激动就泛红,稍有碰撞必定淤青,压力大时吃不下东西肠胃就会抗议。
但遮住只是看不出来,淤青的疼痛却是真实存在的。动作戏中撞击到淤肿的部位,一瞬间的酸痛直击心扉,再加上撕裂的韧带,膝盖的旧伤,脆弱的颈椎…偶尔导演都会心疼地过去摸摸他的头,而林峯只是长舒一口气可爱地笑着说没事。很多时候还会在看过自己刚拍过的一段后要求“上诉”,要求再拍一次。引得其他几人也纷纷效仿。
经历过几近致死的幻觉与疼痛,他更坚定要尽最大的努力拍好这部电影。以前不会去想,现在才觉得每一部都好像最后一步。
古天乐这次都打得挺辛苦,但和整部片都循环在打人和被打的林峯相比还是好不少。没他戏份时他就在旁边观察演员们的表演和互动,感叹他近年好像也难得身处这么活泼团结的片场。
只有林峯在片场转来转去,结束和其他三子的情感交流又去和kenji请教,和导演对着镜头一通商讨后再去和Philip对招。男人就是对武侠武功有天生的崇拜,虽然这部不是武侠,但是过百分钟拳拳到肉的真实打斗动作融合了港漫五花八门风格犀利夸张的营造,再加上兄弟间的情义,反倒更有武侠中武与侠的感觉。林峯演过太多武侠,这次对功夫又重新上了瘾,对Philip和German这种有武术功底的演员崇拜得不行。Philip话如果他有兴趣以后得闲不如真的去学一学,他有个好朋友VanNess最近正好也在学这个。林R当然知道VanNess,也看过他前阵子在某节目里跳舞,一听Philip这么说就更有兴趣了,暗搓搓想着什么时候能和VanNess请教舞蹈就好了。
“睇咩啊?”
古天乐看着林峯在片场充实得很,既像个好好师兄又像是好学的学生。
“我觉得你同龙卷风真是几似哦。”
林峯凑过来,笑着和古天乐说。
“似咩?”
“都几cool,Mr.cool~”
“那当然啦!”
“哈哈哈…”
林峯不禁笑出声。笑完,他又继续问道:
“点解你个造型这么cool,我这么土?明明漫画里的陈洛军都几chok。”
其实林峯对造型并没有意见,而且觉得这样的自己好新鲜,如果这样出街被家人撞见都唔知认不认得出。造型设计同他解释过,他的角色设定根据实际进行了大幅修改,变成了越南的难民,难民嘛,怎么可能光鲜白净。不过比较麻烦的是整个拍摄阶段一有媒体来,他就要戴帽子以防路透。
“唔系你同我话不一定要演少爷仔,要反差更大更突破一点的角色咩?”
古天乐看着眼前晒黑了但是显得一双眼更加亮的出奇的人,摸摸他的下巴,同他耍花枪。
“系啊,我好满意,多谢老细比机会。”
林峯又笑嘻嘻地说。其实他挺中意陈洛军的,而且借着这个人物重新去了解了一下香港和九龙城寨的历史。他很早就在港读书,彼时城寨也没拆,但他当然并没有什么机会同这混乱之地有何接触。没想到这次剧组竟然斥巨资搭了一部分几乎可以以假乱真的九龙城寨。拍摄过程中他都觉得好似穿越时空——也许没有什么古天乐或者林峯,只有同样挣扎在尘世的一群人,在相互抱团清淤疗毒的同时,渴求着爱和归属。
17.
巨大的飞机在头顶轰鸣,仿佛下一刻就要倾压下来,把眼前珍视的一切毁灭殆尽。
在这庞然巨物面前,城寨内数以万计的居民也不过就好像是沟渠里的蝼蚁。
陈洛军和其他三人攀上城寨的最高处,在极盛大的日光中,遥望着远处极尽繁华的香港城。飞机的一步之遥,对他们来说却好像天堑。
信一把抽了一半的烟递给陈洛军,问他如果城寨拆了,他会去哪里。
陈洛军接过他的烟抽了起来,渺渺青烟之下,远处的香港城似乎都显得不再真实。他没有回答,也知道信一其实不需要他的答案。
世间的一切都将分崩离析,从这点上说,城寨这座围城的内外,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这里狭窄阴暗得让人透不过气,却是他们最自由的安居;外面的世界广大得胜过回忆,却未必有他们的一席之地。
但他其实有答案,有答案的。
要到有风的地方去。
18.
林峯参加过很多回电视剧或者电影路透宣传活动,这也算是他这个职业的家常便饭。只不过像这次一样在数十天内每天都要换地方,在香港、大陆甚至法国天南海北地飞,仍然是少有。
5月的戛纳正是气候宜人的时节,这里冬暖夏凉,是欧洲人的避暑胜地。但它最为人所知的当然还是世界著名的电影节。
林峯不是第一次来法国,但带着作品来这种国际盛会还是第一次。时隔三年,无论当初拍电影时打得多辛苦,留下多少伤痕淤青,如今都已经消散无踪。
他轻松惬意地享受着法餐,在红毯上和一起来的主创们接受闪光灯的洗礼,在几千人的电影院为观众们长久的掌声落泪,在海风围绕下和兄弟们玩闹,时而活泼舒朗,时而成熟大方,仿佛这些场合对他来说早就游刃有余。
到第三日,他又短暂脱离了一起的同伴,受邀在电影节上参加一个品牌活动。该说不愧是长年和戛纳电影节合作的著名的手表珠宝品牌,为了搭配手上优雅的腕表,这次他品牌的服装搭配审美终于上线了。
古天乐远远就看到被摄像机包围的林峯,他脖子上的钻石项链和中指上的钻石戒指在镜头前闪闪发光。
媒体前的他一身紫色深V的丝绸内衬搭配剪裁得体的黑色西装外套,尽显法式的慵懒和他本身气质的矜贵。
紫色的确很适合他,无论休闲还是正式,饱和度高or低他都能hold住,古天乐想。
林峯也同样看到了他。他习惯性地对媒体得体地微笑,插兜,欠身,走之前附赠一个开朗抱歉的笑容和挥手示意。
当然,古天乐也没放过他同样习惯性舔唇的可爱细节。
活动结束后,他脱离人群,回到到古天乐身边。
湿润的海风吹拂过他们身旁,夜星逐渐在天空闪现。而林峯有一双比海风更潮湿,比夜星更明亮的眼。
虽然不过一瞬,古天乐还是注意到,林峯方才透过媒体望过来的目光,带着淡淡的喜悦和不可言说的怀念。
“冇,那以后一直都是你。”
被提问的人诚恳地回答,随即追问道:
“那你呢?”
古天乐同样极认真地回答道:
“过去的你,现在的你,和未来。”
林峯本来就很亮的眼睛骤然闪烁起美丽的期待:
“会有未来吗?”
古天乐最后笑道。
听到他这么说,林峯同样微笑起来。此刻的他漂亮得就像是悠久诗文里,盛放在塞纳河银色月光下的蓝紫鸢尾花,氤氲着夏夜中淡雅甜暖的芬芳,舒展着经年后充沛坚韧的勇气。
古天乐最后像电影里一样,轻轻捏住林峯的下颌,在对方释然又期盼的温暖目光中,第一次极认真地贴住嘴唇给了他轻轻的一个吻。
他好像自那个林峯喊他师傅又叫着痛的夜晚后已经等待了太多年,如今彼此都已不再年轻,可他却又好像从未着急过,笃定这一刻终将来临。
“只要我能爱着你,世间的一切都将变得年轻而美丽。”
消散掉心上沉积的淤青,去亲吻深爱着你的人吧。
END.
帅气神经质属于角色,OOC属于作者
作为一名正儿八经的医学院毕业生,你实在不想在大好年纪里呆在医院外科消耗你本就不多的发量,于是在你朋友的支持下,你在一条夜生活比较繁华的街道开了一家还算正规的小诊所,楼上住人楼下治疗,主要帮助街坊邻居们看一些头疼脑热、摔伤擦伤的小病,或者为一些女性提供必要的生理知识援助。
二十来岁的你还处在一个容易热血上头的年纪,又还揣着身为医生应救死扶伤的心,所以当你半夜听到有人敲门喊医生的时候,毫不犹豫的穿衣下楼,打开卷帘门看到的画面对你来说还是太有冲击性了:
一个穿着染血花衬衫,带着浅色墨镜的男人正在对你歪着头笑,身后一群同样花哨打扮的小弟们手里还拿着...
一个穿着染血花衬衫,带着浅色墨镜的男人正在对你歪着头笑,身后一群同样花哨打扮的小弟们手里还拿着刀子棍棒。
他说:“靓女,帮忙包扎一下喽。”
你咽了咽口水,强作镇定的样子:“我这里的药品可能不太够你们这么多人用...”
“不够用也没关系,你不要害怕,我们都是好人啊。”他咧着大大的笑容,用轻佻的语气和夸张的动作,表达着你不能拒绝的恶意,他身后小弟们发出了一片哄笑声,没有见过这种场面的你,手开始克制不住的发抖。
你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复语气道:“进来吧,这里东西比较简单,只是初步的包扎还是可以处理的。”
你安静又快速的为受伤的人止血、包扎,力求降低存在感。
“好了,这两天不要沾水,隔天换一次药,尽早去医院打一针破伤风,”你瞬间止住话头,想起这不是你好心又和善的邻里们,“没事了,你们可以走了。”
“靓女,下次还来找你啊,哈哈哈哈哈。”他一边笑着一边转身离开,小弟们上下打量了你两眼,带着同样的笑容走出诊所。
确定他们走远后,你迅速关上卷帘门,发现,在温暖的香港,你背后冷汗出了一层又一层。
简介:费可醒了,在他因为癌症死后,但他发现很多事情不对劲儿。
都不是好人预警。
悬疑正剧向预警。
费可重生后有且只有程浩,费可重生后程浩有且只有费可。
十八岁以下青少年慎入。
结合电视剧和小说后,对部分场景改编预警。
难以避免的一定程度OOC预警。
立意:HE!必须HE!
本章九千五百字,正文三千字,隐藏结局六千五百字。
都能接受?
黑喂狗!
———————————————
费可带着呼吸面罩躺在床上。
他...
他眼睛半睁半合,焦点溃散,视线模糊。
手术为确诊癌症后被陈树发抓走,又从陈树发船上生还的他延续了四年生命,可惜他还是没能熬过最关键的第五年——癌症发生扩散,病灶蔓延到了他全身。
窗外阳光正好,树叶苍翠芳菲妩媚。
费可:“……”
他艰难地转动眼珠,看向蔚蓝天幕。
万里无云,是个适合出门踏青的好天气。
但从玻璃斜射入病房的阳光再如何熠熠生辉,都已无法温暖病体支离手脚冰冷的费可。
他瘦的脱了相,蓝白相间的病号服穿在身上有些空荡,人也轻的无法让床垫产生明显的凹陷。
甚至比起一个人,他更像徘徊于尘世的幽魂。
他早该死了。
至少费可是这么评价自己的。
他的人生犹如一场不肯停歇的瓢泼大雨,永远黑暗蔓延电闪雷鸣。
如果他死在抱着母亲的骨灰盒孤零零走在大桥上的那个夜晚,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那样他就不必体会和血亲生活在一起,却寄人篱下。
也不必参与那个影响了很多人一生的高考。
更不会在雨夜跟着程浩去了御锦豪庭。
一念之差,造就太多纠葛和差错。
“肯定还有其他办法救他。”
病房外隐隐传来程浩和谁争论的声音。
“程先生,很抱歉。”
另一个人回答道:“李先生已经到了……”
费可:“………”
李先生。
对,他姓李,他都快忘了这件事——在他被赶出成大、父亲去世的那天,他彻底成了费可,且再也没有回头。
曾几何时,费可很想改了他这个继承自父亲的姓氏。
可惜他一场高考替考毁了他自己、他“弟弟和阿姨”,让他血缘上的父亲一次性失去了两个儿子的前途,却未能直接报复到他父亲。
当年的事他说不上后悔,他只懊恼自己没想到更好的办法把自己摘出来,让他走在他本应走的路上。
毕竟那盘别人剩下的牛排……那么难吃,却因为是在成大的餐厅,而显得那么美味。
“啪嗒。”
病房门的把手被人摁动,门锁开启。
费可收回看向窗外的视线,慢悠悠和眉头皱的死紧的程浩对上视线。
双手插兜的后者发丝间现了零星斑白,素来用以彰显品位的西装革履也变成了皱皱巴巴的居家常服。
“哥……”
他音量几不可闻,稍不留神就会被忽略。
“怎么了?”
程浩却仿佛自带声音接收器,哪怕费可声音再小,他都能及时察觉并做出回应。
从费可口吐鲜血倒于御锦豪庭至今,已经过了三天。
这三天里,程浩推了所有工作,没日没夜的守在医院。
奈何他守费可守的再久,看费可看的再牢,他终究是人。
人力终有尽时。
现代医术束手无措后,哪怕程浩再有钱、再能赚钱,他也阻挡不了生命自费可身上流逝。
“我去问医生了。”
程浩努力舒展眉梢。
他挤出一个僵硬的微笑,状似无事发生的走到病床边的椅子前坐下。
他握住费可发凉的手,欲盖弥彰道:“还有办法救你,你不必担心。”
费可:“…………”
费可静静的看着程浩。
他几息后断断续续道:“不值得。”
从程浩把他自陈树发船上救走到现在,为了给他救命,程浩已经砸了几千万进去。
不值得。
若易地而处,费可自认他绝对不会给程浩花那么多钱。
他始终记得他和程浩开始于程浩的别有用心,而他不巧,对对他有所图谋的人格外反感。
何况程浩给他下过药……在他心里,他骗程浩的钱是程浩罪有应得。
所以从他和程浩在陈树发的船上再遇至今,程浩为了他的所作所为,在费可眼里很不值得。
“值得。”
程浩沉声道。
他年轻时为了确定自己的性向,也曾万花万草之中过片叶不沾身,谁知人到中年,反而一头栽在了费可身上。
他五指插入费可指缝,试图用自己的体温温暖费可瘦到骨节突出的手。
“是吗……”
费可意味不明的反问了句。
他等了一会儿,给自己积蓄上继续说话的力气,而后缓缓道:“客厅沙发底面,贴着一张银行卡,密码是我和你……在飞机上认识的那天,里面有1.8亿,都是我千方百计获得的钱。”
钱对要死的他而言,再无任何用处,还不如给陪他到最后的人。
被天将横财砸中的程浩愣了愣。
下一秒,他一丁点儿都不开心的、语含怒意的道:“费可,你到底懂不懂,钱和你相比不值一提!”
早在最初被骗两千万时,程浩便发现比起损失的钱财,他更在意的是费可对他没有感情,和他逢场作戏,最后带着钱走的头也不回。
现在的他以为经过四年的朝夕相对精心呵护,他怎么着都能让费可这块看似易碎实则坚硬的石头为他融化那么一丝一毫,谁知到了临了,依旧毫无作用!
钱钱钱,钱到底为什么在费可心里那么重要?!!
“……懂如何,不懂又如何。”
费可轻描淡写的打断了程浩的话语。
他调转目光,不去看程浩眼睛里的怒火和痛苦,转而盯着颜色惨淡的天花板:“哥,我快死了,你还要好好活下去。如果有来生……”
有来生……
他眼前的景色仿佛被墨汁泼洒,黑色蜿蜒弥散。
他胸膛起伏的越来越慢,越来越小。
“……有来生。”
早没了求生意志的费可呼吸渐止。
但细碎的额发下,他的眼睛不甘的睁着。
他不甘尘世辜负他良多,让他吃尽苦头,令本来可以成为天之骄子的他沦落流离,都坚信了这世上没有真实的情感和善意后,又令他在濒死时发觉原来自己得到了一份珍贵的感情——虽然这份感情开始的非常错误。
他也不甘死于壮年,甚至没来得及看遍这大好河山。
他更不甘他为了让程浩死心,以最快的速度走出他的死亡,他还要假装冷漠无情的把钱塞给程浩,然后第无数次打断程浩对他的告白。
就算死了,他也不甘心。
不甘心。
……
………
…………
——费可猛的睁开了眼睛。
他大口喘气,抬手死死揪住衣襟。
他听见下方嘈杂纷乱,放眼向下望去皆是人头,熙熙攘攘中播报声、行李箱滚动声、交谈声不绝于耳。
费可:“?”
他同时发现周边非常眼熟。
是机场,他在贵宾候机室,而且他身边的椅子上放着一个电脑包和一件打眼便知价值不菲的黑色西装,不知是谁的。
什么情况?
他应该死了。
难道地狱也与时俱进,发展成了机场的样子?
怎么可能?
*本篇有明显女福请注意
*请低于十六岁的读者……好吧或许也能独自观看
如果你爱上一个真正好样儿的青年人,那你越是热切地盼望长久与他厮守,就越要做好准备,你的爱人终将会被更为广阔的天地召回。不仅是因为恋人间的柔情与怜惜相伴,还因为你的爱人有着一颗愿意奉献所有的心。
这一点年长的图洛佩知道:她的老伴没有几年就会安然合上眼睛;这一点涅瓦艾利知道:她的小男孩有一天会倒下病魔爪下;这一点福也知道:她的爱人终将把自己的生命,献给大地上所有需要他的生灵。
所以当南方将番茄羊肉酱涂抹在法棍上,一边平静地告知她“我明早就离开”时,福并没有表露出他料想中的抗拒,愤怒,委屈。她聪...
所以当南方将番茄羊肉酱涂抹在法棍上,一边平静地告知她“我明早就离开”时,福并没有表露出他料想中的抗拒,愤怒,委屈。她聪明的大眼睛只望着他眨了一眨,就迅速地接受了他突然宣布的离别。
接着,他们会记得这些日子。上一次别离时南方一改往常冷静持重的口吻,如落荒而逃般只留下一句“可以吗”,令福看见了特工没藏好的恍然与惆怅……
当然可以。只请你下次也一定在人海中一眼找出我。福将视线轻轻安放在他身上。毕竟你是优秀的特工,只需向天上望一望。最亮的那一点光,就是某位侦探在等待着你的眼睛……
在南方将法棍撕成两半的瞬间,傍晚窗外的灯光亮起。这象征着人们温暖与归宿的暖黄色街灯,缓缓流淌在城市与玻璃窗上,照亮了他线条冷硬的脸庞。
福试图用自己的目光煨化这点冷硬的神色。在永远的沉默等待与不动声色中,福的视线已经习惯流连于他的身体种种。结实匀称的躯体,如他本人气质一样刚直的鼻梁,打理过的胡茬下傲气的,总紧抿着的唇。几道细微但深深的皱纹不知怎么逃过了侦探的注视,悄然爬上他的眉宇。而昏黄灯光和她的明亮眼眸,都只倒映出一双淡然的,孤寂的,仿佛世界与他毫无相干的漆黑眼睛。
他已经不像自己一样年轻了。福每每细细端详着这张爱人的脸庞,心中都会升腾起莫大的爱怜与哀愁。如果一个人像她这样,有位注定过着动荡艰险生活的爱人,那么她越是想爱,越会觉得自己的爱人是牺牲品,总有一天会被献给更神圣,更庄严的事物中去……
而当爱人殷切的目光移到坦率肃穆的额头上时,蓦然垂落下一绺乌黑的碎发。从福不算光亮的角度看去,像极了道深深的伤痕,刺得她眼睛发疼。
她毫不怀疑,在南方被绿夹克和牛仔裤遮蔽的身躯下,在平稳呼吸发声的胸腔之上,许多密密麻麻的,她所知或不知的新旧伤口正交替排列着。南方依仗着年轻与生存意志硬挨下的每一刀,都会砍下他的一部分鲜活的生命力,重重叠叠密布在他从不示人的肉身上。等他的青春过去,这些硬挺过的痛楚会变本加厉地,几近残忍地返还给他。这些她都清楚,南方又怎会不明白。
可他却说“我不是不怕,而是必须承担一些伤害。这是两码事”……
他习惯的步幅,身体倾斜的角度,呼吸的频率,都是逃不过身为大侦探的爱人眼底的。但这几天间福最满意自己观察结果的一点还是:他的皱纹。在作为特工机器人N的时候,这张面孔还像是如此年轻。可一旦那个名叫南方的人笑起来,疲惫和沧桑就有机会化作皱纹,顺着他的额前和眼角散开去了。
这点不算令人振奋的观察结果使骄傲的大侦探平生第一次有了仰视的念头:希望她爱人伤痛的时刻,自己的目光不再是来自天上,而是在他伸手就能触碰到的身边。
南方转身递来法棍时,那一缕讨厌的黑发还贴在他的额前。内心充满上前一步的冲动,福怎么都想把爱人的眉心亲手抚平。可上次鼓起勇气的亲吻后,只得到了“不要再有下次”的漠然。她已经明明白白:她等待的全部意义,就是永远得不到他的答复。可无论何时,只要这个想起他的拒绝,喉咙口还是一阵接近苦味的酸涩。
番茄羊肉酱涂抹的法棍红得诱人。在福赞叹“做饭竟然也是特工的业务范围之一”后,她已经折服于这双惯于持刀握枪的手烹调出的人间烟火了。在南方躲闪不明的眼神中,向她一侧的身体突然抖动了一下——轻微地连晃了一下他伸出的手。结果是福看到了,本应该被法棍遮个严严实实的手心。明明报告里多次提到他的手受伤了,可只有亲眼看到,才知道爱人几笔轻描淡写概括的,是多么疼痛的撕裂。
这是怎样的一双手啊?成年男子宽大的骨节上覆盖着被生活打磨得粗粝肌肤。顺着的指缝游走在指尖的,是数不清的奇形怪状长条状丑陋伤疤,这或许来自他少年时代学习匕首的功课,已经随时光横亘在他指节肌肤深处。可被岁月遮蔽的深沉痛苦,却蕴藏在那双对这些痕迹已经淡然的平静眼眸中,一点点啃噬着福的心。
福没有接递到眼前的法棍,而是用少女轻柔的指尖抚上他的,将掌心从内翻开。眼前是尚未愈合长全的血肉。
“离开冷库的时候自己撕的?”
“对,我报告里已经写过了。”
每每迎接着福悲悯的眼光,南方都觉得心里像被小兽的利爪攫住,透不上气。在经历了三十五年的伤痛后,他早已淡漠了自己终将走向死亡的命运。可是那双哀怜眼睛的主人正火热跳动着的,却是一颗只挂念他的心……他能如何拒绝一颗这样的心呢?
如果她问起来,我就说早已经不疼了。他打定了主意。反正本身——也已经习惯了。是否真的疼痛,比起她眼里的伤感,实在微不足道。
“很痒吧?”
像小猫咪一样,她总是让他猜不准问题和动作。福轻点着被他硬生生扯开的血肉重新凝结成的丑陋肉块,在翻卷开的皮肤处似乎悠闲地画着圈圈。被冻裂扯开的肌肤开始愈合时,那些从裂口里新涌上来的皮肉会使手主人的表皮坑洼不平。大概不只有疼,更有一种从内里肆虐而出的痒。
“……是有一点点。”南方小心斟酌着措辞,他最不愿看见的就是人们的泪水,尤其是如此明亮眼睛中滚落的泪滴。可惜,福满不在乎的动作,没有改变她眼神中的悲伤。那是一种看着所爱被当做牺牲品,再努力也无可挽回的哀伤。他真想逗她笑一笑,说:在大海上抓着鱼叉滑行三十多米后,我还能好好的在你身边……
他终没有说出来。他只是回以低低的,坚定的目光——或许在她眼里是“我去意已决”,但他实际想要传达的是“别担心”。但大侦探这么聪明,一定能像以往那样,一眼看透他的心。
“明天早上就走……南方,你知道明天是什么日子吗?”
“知道。是除夕。”
“那是应该团圆的日子……”
“记得放烟花,那样我也能看到吧。”
既然已经决定要离开,那么别离就一定会造成痛苦——多少早晚而已。他深知这一点,于是宁愿用强硬的态度拒绝,也不想让她眼中闪过希冀的欣喜光芒,再在无尽的孤单中落空。
“南方,南方……你的借口还是这么差。”她将自己的指尖覆上他丑陋不平的掌心,缓缓露出一个洞察后苦涩的微笑。
“你从地面向天空望去,最先看到的一定最亮的侦探的眼睛。哪里还能看到其他火光啊。”
她真是能一眼看穿我啊。南方被预料之中地反驳后,冷硬的面庞终于浮出了最真的笑意。三十五年习得的伪装,她竟总能一览无遗。这是因为她侦探的本能,还是因为她把他当作了什么特别的人?……他笑,又是笑自己技艺不精,还是世界上真的有这么个人,能明明白白看清楚自己的心?
总之,他不得不就要动身走了。因为他看到她的澄澈眼眸日日夜夜定定地望着他。不管他站在车水马龙的人潮还是孤独的等待中,都在他内心深处看见这目光。
原谅他的拒绝和离开吧。在他眼里,如果哪位女性不幸有了他这样的伴侣,就注定只能独自在忧惧和苦等中支撑着爱人不在身侧的生活。这对一个爱他,且只爱着他的女性来说,未免太过残酷了啊……而南方是无论如何,都不愿意让福面对这种残忍的。
南方的沉默是他最委婉的拒绝——不愿多留。何况他心里明白:一旦自己应下再多留一天,那这一天就会无限延长下去——南方的心并没有那么坚硬,会出他意外地贪恋温柔。可相比之下,他更害怕长久耗下去的暧昧不清,真的会给福不应存在的希望……
刹那间福几乎已经平静到绝望了,甚至不想再出口挽留。她的爱意落空了,爱意之后的请求也落空了。如果再问下去,怕是连他不自然的歉意神色也消失了。她已经失去南方一次,如今就用不着再失去第二次。
考虑到福前几天在冰天雪地中受了寒,这些日子都是福裹上厚被子躺下后,南方到床头边看一眼她日渐红润的脸颊再按下开关,自己在黑暗中走回沙发。反正她会盯着自己的背影,直到他盖好印有大大猫爪的毛毯。而她的目光,一直有能穿透他周遭黑暗似的那么亮。
而今天福突然坚称她已经恢复健康了,由她来关灯。于是轮到福的眼睛定定地望着躺下的南方,以往她都只有仰视这位业务能力出众特工的份。像他这样奔走在世间的人,像他这样从天上跳下拥抱大地的伞兵,目光总只钉在脚下的大地。而能让他主动向上望去的时候,头顶上不是星空,就一定是爱人的眼睛。
“关灯吧,晚安。”南方的性格种没有贪得无厌这一条,人生有过一次抬头看到爱人的眼睛的经历,对他来说远已足够。他不去提明早怎样分别,因为此刻这双像星星一样遥远明亮,悬在他头顶的眼睛,已经照亮了他今后的所有道路。
一切似乎都在黑暗之中落幕地沉寂,在福的身影模糊在黑夜之中后,他终于也闭上了眼。
“N。别走。”
可黑暗能覆盖住白日难宣于口的隐秘,却隐匿不了爱人的感情。南方早该想起来——福走路就和猫儿一样迅捷无声,福的动作总像小兽一样敏捷轻巧。在他身上突然承载起一副像小猫一样的躯体时,他的本能反应竟是扶住她的腰身,担心她摔下来。
这是南方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不是埋伏,不是袭击,纯粹身体相接的温度。他暗自把福比作和他体温一样的枪,可知她其实比自己更为温暖?福柔软却坚韧的身躯正压坐在他身上,而自称像猫儿一样狡黠的大侦探,此刻正急切地想要用双手触碰到他,好像猫紧抓着不放的布娃娃。
和福的体温不同,她微凉的指尖轻轻从扶着她腰身的手臂向上,掠过他挺起的胸膛,脖颈,胡茬。直到一片漆黑的沉寂中,少女略带薄茧的掌心全部贴上他的脸颊。这时他才反应过来:任侦探再有这一双从天空投射而来的洞察眼睛,她也是和自己一样,生活在大地上的人啊……缓慢刮蹭着他侧脸的薄茧,就是她在南方不在的日子里,也独自顽强生活的证明。
南方一直都知道福是坚强的人。在等待他的五年中,她独自经历过生活残忍种种一定不比他少,可她从不提及自己的艰辛,因为她总觉得,她爱人的伤痛比她的痛苦是更深更远的。所以当N每每有了任务才联系她,她总能以一个真心的笑容消弭他所空缺的时光……
可现下蔓延的黑夜中,福不同于往日盈满骄傲,锐利或喜悦的光亮。黑夜会遮蔽特工的眼睛,但会让侦探的目光显得更亮。刚刚悬在他头顶遥远明亮的星星,此刻已经无声地降临在了他的眼前。
期待,渴盼,甚至带着他从未见过的企求。那点亮光微微跳动着,不断向他靠得更近,带着她颤抖低哑的声音。
“南方。别又离开我。”
他一向喜欢福的聪明狡黠。这不,她先是请求N别走,又固执地不让南方离开她——这咄咄逼人大名鼎鼎的侦探啊,若是再早点遇到她,是否连那个名叫S的年轻人,都有着被她留住在这个世界上的幸运?
沉默着,沉默着。黑暗浓稠得彼此谁都开不了口。他微微将头偏向福伸手的一侧,感受她掌心的抚摸。或许,也是她的掌心在感受着他短短的胡茬。
可福的另一只手又悄无声息地从他贴身的衣料下,轻抚上他的下腹。微凉的触感让他倒吸了半口凉气。由下而上,她的指尖就这么在他的身体上游走,她企盼答复的眼神一刻也没有离开过他的脸颊。他努力回以平静的目光,可福的手划过的触感,还是令他整个身体止不住颤抖。因为她抚摸的,不是衣物包裹下匀称结实的肌肉,而是他伪装遮掩下,道道的伤疤。
光凭借黑暗中的指尖,福就知道他放任自己受伤过多少次。这些地方被他遮蔽住看不见,但按下去,总会知道有多深。在曼谷的那个午后,他坚称自己是“困意袭来,想睡一会儿”。可她未开口挑明的是:
“你明明是疼得昏过去了啊,南方……”
当她的手终于不再隔着任何遮掩,亲自按上那颗柔软的心时,南方身上的所有疤痕她都已了然于心,那些走向,深浅不一,坑坑洼洼被砍下的他的一部分,已经在她心里有了全貌。福已经感不到不伤心了,对爱人伤口的心疼,命运的哀怜,此刻都化作一把柔软的刀子,哽咽在她喉头。只能抖嗦这努力问出一句:
“……身上还疼吗?”
南方摇了摇头。不,连同她没有摸到的已经愈合的旧伤,都早已经不疼了。从看到福疼惜他到几乎落泪的那刻,他就再也没感觉到皮肉上的疼痛了,因为它们全都溜到了他的心口上。
“你啊,你……叫我说你什么好……”
她的手又牵起他的。明明已经暗中观察过很多次,当黑夜中触碰到时,南方的心还是像被什么轻轻砸了一下——好小好温暖的一双手啊,她就是用这么柔软的小手打出隔着万水千山也紧贴着他心脏跳动的文字,在屏幕后陪伴着他的吗?她可真厉害啊,和他想的一样坚强……
福轻牵着他,让南方握惯了冷硬钢铁的手轻划过她柔顺的黑发,绕过女孩素白的脖颈,最终抚上她的脸庞。她学着他刚才的样子,将头偏向他结着血痂块的掌心。刹那,丑陋外翻的掌心落下了一种柔软的触感。
是吻啊。南方反应过来,她将第一个正式给自己的吻,献在了他最丑最深的疤痕上。
黑夜中身躯突然碰撞的声音淹没了他即将开口的“谢谢”。福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凭借压坐着的优势将他推倒在身下了。三十五年间,他能拥抱紧贴的人体,只是自己骨骼的坚硬和冰冷。所以在南方宽阔的胸膛上突然化开一片她的柔软,福的发丝垂落在他的胡茬边,她的指尖摩挲着他的喉结时,他惊讶于人与人紧密相贴的触感竟然是这样……温柔又滚烫。
“说啊,说你不会离开我……”
除了福,此刻南方什么都感受不到。她的眼睛正盈满泪水,放下了所有高傲,苦求般望着自己。她的身躯正伏在他身上,紧贴的是他的呼吸。她的温暖香气,包裹住了他的全身。她的手正牵着他的,一点点描摹着她身体的轮廓。线条柔和的鼻子,柔软的嘴唇,纤细的脖颈,瘦削的胸口……直到温暖的小腹,他停住了。
南方知道,女性的小腹,是她们力量和世界上所有生命力量的根源。福给予他源源不断的力量,都从此处源头而来。
他想多感受一点儿……就一会儿,她小腹的柔软。没有经过太多雕琢与锻炼,明明是一副再普通不过的女性躯体,里面所孕育的,却涌现出了世间所有的爱与坚韧。南方用受伤稍少些的掌背贴上她平坦的小腹,刹那间,女性腹部轻微的抽跳传遍了他全身的每一细微处。也就是那一瞬间,南方明白了一件事:
他是真的爱着她,当真为她的生命力感到近乎疯狂的喜爱和骄傲。
福盈着泪水在轻笑,是他的触碰有些痒……还是被他神经质地反复抚摸同一片肌肤而逗笑了?那双浸湿了水珠的星星那么亮,那么近,仿佛南方一伸手,就可以握得到。
他不是个拥有热切天性的人。他喜欢安静潜行,喜欢沉默以对,喜欢在大家终于欢聚时悄然离开,喜欢在清晨和黑夜的小出租屋里反复缠绕纱布下的伤口。同时还要以随意与拒绝的态度来证明自己并非未接触过光明和温暖。这不仅是出于一个形单影只到将步入中年人的本能,还在于他心知肚明:南方天生就是个善于让别人忘记自己的人。他一生的追求,或许就是路过别人的生命,再悄无声息地消失在别人生活里。
这就是他与世界貌似不断建立联系,却一次次又断裂个彻底的根本原因。他并非不向往名为家的去处,只是别无选择。
可是她呢?这个认识了不久就看透了他,几年后又让他心甘情愿交出从不示人真心的女孩,此刻正大着胆子轻轻拉开他绿夹克上的拉链。一缕长发随着她的动作,探进他暴露出的肩胛,落在锁骨断裂过的狰狞伤疤之上。她无比爱怜地用额头贴上这道深痕,似乎感到了爱人血液正在下面顽强地奔流,于是再次将双唇贴在这勇敢不屈的证明之上。
他笨拙地环绕住她的腰身,将自己的面庞埋进散落开来的浓密乌发中去,任自己放开呼吸着来自天上星星的清远气息。他的小间谍,他的大侦探,他的福,就是他一路向北的路中,指引着他最亮的那颗星星啊。
这就是爱人间的亲密吗?他从来不明白爱欲为何能让无数人心甘情愿地臣服。身处追踪安依路径的歌舞池中,他真心感觉:这是世界上最寂寞的光景;在闫昊垂下少年昂扬的头颅,低声下气地求他理解自己对春奈的迷恋时,他又以幼稚两字带过。可能他在战场上,在世俗中见了太多强迫的,肮脏的,带着哭号与血泪的结合。他给过他的命运下过诅咒似的恶毒的断言:像他这样的人,这辈子只配拥有强迫得来的,泯灭人性的,毫无真心可言的关系。可这又是为什么,是上天怜悯他的命运了吗?他的爱,面对的只有福带着期待的亮晶晶眼睛。
就好像久经的颠簸的人终于踏上了踏实的土地,一定会晕眩。他迷蒙中感受不真实。没人告诉过他:爱意可以不掺杂任何邪恶的冲动欲望,是这么美,这么好的。
他所亲见过的肉体联系,都是任务中抓捕到令人作呕的形色男欢女爱……这些人无疑对爱情是不忠,或是不实的,却可笑地将床帘布置成红色,以为这样真能代替新婚的红帐。
可他这辈子从未有过双唇与人相触,清晨依偎着另一幅身体的温暖而初醒的时刻。实际上,他压根从未见过婚床。
应该是一片明亮的大红色吧?就和她的眼睛一样明亮……
仿佛真有欢庆的红纱帐垂下,遮住了他们。在遐想婚庆的红色是不是和福本人一样明艳时,他本就摇摆不定的心轻轻呼唤着他:再留一天吧,就一天……南方,除夕本就是团圆的时刻,你忍心让她,让自己,都在这个日子里品味一人的滋味吗?……
好似打定了主意。他将指节缓慢,小心地顺着福的腰际向上移动。侦探对特工来说还是太纤瘦了,他的双手几乎能紧贴过她每一寸皮肤。而福将脸庞埋入他的脖颈里,他的喉结瞬时感受到一片湿漉漉的水意。
全身都快化在这片湿软的水雾中了。他宽阔的胸膛下狂乱跳动的心,正在强烈渴望着全部陷入她柔软而坚韧的躯体。在一片空白的沉醉之中,身体任何移动能力都失去了。他的呼吸都是福身体的气息,全身的血液像刚复苏那样澎湃地涌动着,强烈到想挣脱他骨肉的束缚,去吻她,吻哪里都好……
好在他一生都在受训的头脑还算清醒。此时几乎是本能地僵硬想下去:新婚之夜是该高悬红纱帐来着,红色,红色很好……他只喜欢绿色,可如果她喜欢红,他愿意陪着她一起,清晨一睁眼看到鲜亮的红……
幼年时期南方不像大多数孩子一样有痛快读书的机会,或许所知的诗句还没有那位泰国的警探多。可是这时候,就是有他读过一遍就忘不了的,仿佛注定了和他一生命运纠葛的那一句,压倒了幻想中的明红,遮蔽住了福柔情到想要滴水的眼眸,蓦然炸开在他脑海中:
今日黄土垄头送白骨,
昨宵红灯帐顶卧鸳鸯。
战栗。但不因为情意,而是纯粹恐惧的战栗。他猛然迅速支起身子,用胳膊隔开了与福的距离。在急促的呼吸中,他酝酿不出什么语言,只是强硬地将手臂横在两人之间。高悬的红纱帐无声地在他脑海中断裂,随风飘荡远了。
福不但对他突如其来的变化充满了迷茫,惊愕,不解,还被横亘在二人身体中的手臂硌得生疼。她本就明亮的眼眸,只能盛满痛苦和哀求的晶莹泪水望着这个从来不为别人所动的人。以为终于不用再品尝不告而别的滋味,可南方说过什么来着?……“我一丝一毫都没有变过”……
南方面对她真正将淌下的泪珠,还是一动没动。也就一瞬间,他的目光闪出了决然的神色,像是骤然间作出了一生的选择。他只说了一个字。
“不。”
接着福哭了。
不是无声的流泪,不是感伤的低泣,是妻子哭离别丈夫的嘶喊。穿透了无边的黑暗,一声比一声大,一声比一声哑。
她从未在南方面前哭过,也不知道自己竟然可以发出这么难听的声音。至于眼泪,仿佛永远流不干似的,在黑夜里快要结了冰似的,不是成滴滑落,不是成股流下,而是彻底想要流干一样。要把因为爱上这样的人而一生都流不干的泪,都一并还给他。
南方已经离开了刚承载两人的沙发,这次是他的眼睛穿过了黑暗,轻轻凝望着她将自己蜷缩成一团的背影,瘦削的双肩不停因剧烈的哭泣而耸动,像只可怜的,被人遗弃的流浪猫。
没有她的眼睛照亮他周遭的黑暗,南方就觉得这些黑色的雾气一点点蒙上他的心。哭吧,哭吧。他只希望这种痛苦快结束在她身上,快点忘了他。流尽这些因为爱上他这样的人而徒劳无益的泪水,骄傲的大侦探就不会再有任何落泪的时刻。
那夜她哭了多久,南方的心就被那哭声撕裂了多久。在福的声音终于从号啕变成有气无力的抽噎时,他的心也从说“不”的坚硬到鲜血淋漓。直到福用尽最后一点力气,背对着他瘫倒在床上。
至少说点什么。他想,别残忍成自己都看不下去的样子。可是南方的心已经被从不落泪的大侦探的泪水全部撕开了,再也说不出一个字了。她整个人看起来如此清瘦,如此苍白。如此照应着那句“人生的等待是一场得不到答复的哀求”……
而先开口的人是福。她的声音谈不上平复,也没有其他感情,只怀着深沉的绝望。
“南方,你的心真狠啊。我说的是对你自己。”
月光还是他初来那夜的月光,别无二致倾泻在她蜷缩的身体上。可是她眼中的星星,他的星星,唯一为向北的人而亮起的星星,已经化作此夜流不干的泪水,悄悄流走了。
注:南方想起的两句诗出自曹雪芹《好了歌注》,原句是“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他记错了。其实这才符合他的人生经历和前文解释过了的必须离开福的原因——他的人生没有什么红帐鸳鸯的时刻,对于爱他的人和他爱的人,他必须思考她会不会因为他的离去而承受更大的痛苦。福承受这种痛苦的话,是他的心绝不能接受的。
(这只是我个人的一点看法,千人有千N,您可以根据自己理解的N的形象,随意进行其他解读~~(ˉˉ))
可可爱爱
抱一个嘛~
本来觉得伊治挨了一下没什么,然后发现,卡二他那个膝盖上是有刺的呀(o﹃o)遇到实力比自己强的对手,杰尔玛这打法完全就是同归于尽啊(′ω`)伽治你个混蛋教了孩子些什么啊?!
另外,伽治真了吗?
不用担心走路的问题,兵长是经过专业训练的
欧西里斯曾经也觉得不可思议
自己为什么会那么迷恋自己的弟弟
也许是在赛特笑嘻嘻的凑过来叫自己哥哥的时候
也或许是赛特不再称自己为哥哥改口为欧西里斯的那天
又或许是看着赛特在猎场肆意奔跑的样子
红发只衬得眼前的人愈加美艳,竟然能用美来形容自己的弟弟。欧西里斯低头笑了笑。
他知道了自己对赛特是什么感情
直到那天
他是赛特和奈芙蒂斯的证婚人
赛特亲吻了她
他嫉妒的要疯了
所以......
巅峰一战!继续!
吔!亚当!面对我这最强的技能组合!你又怎能接下了!你怎能接下了!